回覆列表
  • 1 # MollysHouse

    這個問題其實很簡單啊 如果以我的觀點來看的話,就像要開一場演唱會一樣,舉辦方會把地點主題和演唱者公佈出來,而什麼燈光師造型師也不會都寫出來。那歌曲也一樣啊,為了讓聽歌的人更直觀的瞭解到這首歌的名字和演唱者,現在都是採取上面是名字 下面就是某某歌星的名字了,作詞作曲的作為幕後人不需要都搬出來

  • 2 # 鄧柯

    這是個有意思的問題。歌曲標題後面列歌手,還是列作詞作曲者,其實反映的是音樂傳播方式、產品形態和商業模式的變化。

    在相當長的一段歷史時期內,音樂作品標題後面列的都是作曲者(以及作詞者,如果有的話)的名字——

    比如《歡樂頌》,席勒作詞、貝多芬作曲,《我的太陽》,卡普羅作詞、卡普阿作曲,《鱒魚》,舒伯特作曲,等等。更別提各種把作曲家的名字直接列在標題裡的器樂曲了,比如《巴赫十二平均律》、《肖邦夜曲》等等。

    之所以這麼做的原因是:那個時代的音樂,主要以樂譜作為載體進行傳播。樂譜印刷出版以後,會被出版商龐大的銷售網路運往世界各地,然後各地的音樂家、琴童就可以購買這些樂譜,學習、練習,甚至是登臺演奏。所以對於樂譜消費者而言,他們更關心這首作品是誰寫的(如果作者很知名,那麼代表這部作品的質量很有保證),所以出版商會把作曲者的姓名列在顯要的位置。

    並不是只有古典音樂才這麼做,流行音樂也一樣——二十世紀初的美國的流行音樂已經比較繁榮了。那時美國很多中產家庭都有鋼琴,會彈鋼琴的人也多,當時普通人家開家庭舞會、開派對,都會有人彈鋼琴,然後大家伴著琴聲唱歌跳舞。當時的樂譜出版商就把各種當下時髦的歌曲印刷成一張一張的歌譜,叫「Sheet Music」,每首歌大概也就一張紙,然後僱傭會唱歌彈琴的銷售員上門推銷,去人家家裡彈琴唱歌,如果客戶喜歡這首歌就會把歌譜買下來。而這些歌譜上面也會列上作詞作曲者的名字的。像著名的《噢蘇珊娜》、《老黑奴》、《故鄉的親人》等歌曲,就是「Sheet Music」。

    把創作者的名字列在顯要的位置不僅起到了推銷作用,更代表了歌曲銷售的版稅去向——樂譜出版商,都要支付這些作者一大筆錢。早年間創作者出售作品通常是採用買斷的方式(一次性付清),後來隨著商業環境的慢慢發展,也有很多創作者和出版商採取分成,或者預付+分成的方式出售作品。

    但在二十世紀上半葉,隨著錄音技術和廣播通訊技術的發展,人類進入了唱片和廣播時代。音樂傳播的載體已經從樂譜變成了音訊——有時是廣播,有時是唱片,但都是人耳可以直接聽到的聲音。對於廣大的聽眾而言,他們欣賞音樂時會更容易被演唱者所感染,因為演唱者是音樂創作流程(創作 - 製作 - 演唱)中的最終環節。而創作者對於聽眾的影響相對間接,影響力無法和表演者對聽眾的影響相比。所以,對於唱片和廣播的聽眾而言,他們聽到音樂後,更容易記住演唱者的名字,而不太會關心歌曲的創作者。至於幕後的樂手、編曲、製作人,之後很少一部分從業者或者資深的愛好者才會關注。

    所以,在唱片時代,歌曲除了自己的歌名以外,第二重要的資訊就是演唱者的名字。通常這兩項資訊會打包在一起進行傳播。在傳播渠道可以容納再多一些資訊時,才會把次要一些的創作者資訊列上去(比如電視節目中上字幕時,或者唱卡拉OK時)。傳播渠道容量再大一些時(比如唱片內頁),才會把更次要的、更幕後的人員名單(如編曲、製作人、樂手等)列上。

    和樂譜時代一樣,名字在唱片時代也同樣反映了錢的去向:拋開經營者(也就是唱片公司)不計,在一張專輯裡拿到版稅(也就是銷售分成)最多的就是歌手,因為TA最重要。次一級的詞曲作者也能拿到版稅,但數量比歌手少得多(通常只有歌手的5%-10%)。而再次一級的樂手、編曲等崗位,在唱片產業裡被定位成「製作者」而非「創作者」,只能拿製作費,壓根參與不到版稅分配當中,所以在絕大多場合都不會列他們的名字。

    當然現狀並不合理。近些年,製作人也開始參與到版稅分配當中。此外,近些年的音樂,編曲越來越複雜,編曲水準對一首歌的質量的影響越來越大,所以現在的很多歌迷和音樂媒體也開始關注歌手的編曲者了。所以現在很多音樂平臺在顯示歌曲資訊時,會把編曲者和作詞、作曲者一起列出。

  • 3 # 孟三瘋

    這個問題問得很好,因為很多歌曲都是歌手自己出了錢的,而參與這首歌的創作者最多在歌詞裡留有署名權,比如很多很多時候我們只能看到作詞作曲和演唱,其實還是很多參與創作的人,比如錄音師,編曲人,混音師,母帶處理人等等幕後工作者,這些工作者都是一次性付清所有的創作費用,而且他們大多都是比較專業的,所以也根本就不會建議留不留自己的名字在歌詞裡面。還是那句話,因為歌手出了錢來創作他的作品,所以往往我們只能看到演唱者和歌曲名。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考過注會的女生是不是很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