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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老陳132636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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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說天評地鹽城哥
看到過這個新聞,簡單介紹一下故事概況:
1.黃友雲今年37歲,2000年前她認識了同在深圳打工的曹景峰,兩人年齡相仿又在同一家理髮店上班,漸漸的就好上了。2003年黃友雲懷孕並隔年生下了兒子超超。 看到這裡,真是個幸福美滿的結果啊!
2.僅僅4年後,夫妻兩就因為生活的磕磕碰碰,最終以感情破裂為由離婚,孩子歸男方撫養。這本來也沒錯啊,好聚好散!
3.兒子超超在學校玩耍十摔掉了腿。剛好前些日子曹景峰聽到了一些風言風語,便帶著兒子超超做了親子鑑定,可親子鑑定的結果不是父子關係。黃友雲說從18歲跟曹景峰一起沒有跟其他人發生過關係,黃友雲說親子鑑定是假的。奇了怪了,這兒子跟親身爸爸的血脈不同啊,難道基因變異嗎?
4.於是,雙方再次前往親子鑑定中心重新做了一份親子鑑定,結果曹景峰和超超的親子鑑定結果和上次的一樣。這表示黃友雲在和曹景峰婚姻存續期間曾經出軌。然而黃友雲面對這份親子鑑定結果仍然不認可,並推說可能當年護士抱錯了。其實,不管是不是抱錯了,只要黃友雲和超超做一次親子鑑定就真相大白了,親生的肯定能鑑定出來一致,抱錯了肯定親子鑑定不一致。
既然事情已經發生了,來談談我的觀點吧。1.既然孩子超超已經一起生活了十四年,不管是不是親生的,那種養育之情也是難以割捨的。與其過份計較不如順其自然。不管是是對自己還是對超超都是最好的結果。
2.千錯萬錯不是孩子的錯,一切不能以傷害孩子作為要挾對方的手段。孩子始終是無辜的,別人還去福利院領養一點關係都沒有的孩子呢,而超超卻是在你家出生的,除了血脈,其他哪點不是跟親生的一樣呢?
3.雖然感覺黃友雲欺騙了你,給你造成巨大的精神傷害,那完全可以透過法律來追究黃友雲造成的損害。
結語,養育之恩大如天,十四載相伴情似海深。對孩子的愛不能變,真的把孩子推出去,有個三長兩短,難道就真的不心疼不後悔嗎?生兒不如養兒親,或許你們的寬宏大量會讓孩子感受到家的溫暖,感受父愛如山的溫情!黃友雲的一切過錯就給法律來還原真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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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養蜂王小胖
事情經過我就不贅述了,簡單的談談自己的看法:
首先事件中的女子既然辯稱是因為醫院抱錯了,那很簡只要女方跟孩子一起做個親子鑑定,如此事情自然真相大白。無外乎兩種結果:一、醫院出錯
如果鑑定結果為孩子跟女方也沒有任何血緣關係,那說明真的是醫院搞錯了,這種事情在醫院也時有發生。這時候想找回親生孩子已然不太現實,不如繼續好生照料養子,因為除了沒有血緣關係以外,14載的朝夕相處不管是父親還是孩子都把彼此看作最親近的家人;同時不要讓孩子知道真相,以免傷害孩子幼小的心靈,對於這種事寧可一輩子對他隱瞞。
二、孩子是“隔壁老王”家的
如果鑑定結果現實孩子跟母親之間有血緣關係,那就說明女方在婚姻期間有過出軌行為,隱瞞了出軌的事實,這時候男方有權讓女方賠償多年的精神損失費和孩子的撫養費。無論是哪種結果孩子始終是無辜的,14載朝夕相處產生的情感,早已經超過了血緣關係,對於女方的錯誤一定要懲罰,對於孩子還應一如既往的照扶,現在養大一個孩子真的太不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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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鄴都情
1.應邀,男人即使知道孩子非親生,或者懷疑,你不該鑑定,將錯就錯,撫養了14年,養子與親子一般同,不要自尋麻煩,造成父子隔閡。
2.也做母子鑑定,也能立即證明是否抱錯了,是否原妻說謊出規。已離婚,也沒啥必要。
3.如果女人是億萬富翁,是出軌,還可打官司讓她出個幾百萬上千萬元。估計她生活一般,一沒啥打官司的必要。
4.要是真抱錯了,甚至醫院也要擔負一定責任,補償一部分損失。但我勸不要折騰了。
5.一切以息事寧人為好,啥事就按沒發生。14歲的孩子視為親生。我接觸過一個養子,是戰亂年代逃荒過來的。養子見她養母比親媽要親上十幾倍。因親媽改嫁了,未撫養他,未給他娶人。現養子子孫滿堂,已繁延到七八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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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懷疑我的女兒被抱錯了,因為血型不太對,可女兒已三十多歲了,再查就失去撫養大的女兒。不查了,養女也是女兒。當然私下與當時同病房分娩的女人問一下血型,那人不回覆我,她女兒雖然很優秀,快四十歲了還未嫁人,成了剩女。我女兒的兒子都十歲了。就將錯就錯吧!大家說,同分娩的女人不回覆我,是不是她心中有數了?還好,後來我再生了一個兒子,在自己家分娩,錯不了啦!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