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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白茶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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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我淡如菊
古人受儒家文化的影響,講究“三綱五常”。歷來重視道德修養,把誠信作為道德修養的最基本內容,作為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最基本的道德規範。人無信而不立,如果借錢賴賬不還,那他的名聲將受損,街坊鄰居鄉里鄉親的都不會待見,將無法在社會上立足。因此,一般都是按照借錢時候的約定按時歸還,如債主上門也會盡快的把錢還上,就算確無還錢能力也會想法賣房賣地甚至賣身為奴來把欠賬還上,像現代那種“惡意”借錢不還的情況是很少見的。
在古代,交通不便,姓氏家族聚居比較普遍,因此出現了宗法制,各家族都有祠堂有族規,家族中最有地位、最有聲望的人擔任族長。小如家庭糾紛、婚喪喜慶;大如祭祖、祠廟管理等事務都由族長處置。因此,如果出現借錢不還的情況找到長輩或族長就可以主持解決。
在個人要賬無果,族內無法解決的情況下,還可以去報官。古代對於欠賬不還法律上是很嚴的,縣太爺一般都是二話不說先讓人扒下褲子打屁股,先不說棍子打在屁股上有多疼,只一條露出白花花的屁股讓大夥兒欣賞就已經羞死個人了。打了屁股還不還可以抄沒家產然後發配到廣州。沒錯,是廣州,古時候的廣州可不是現在這樣燈紅酒綠,那可是毒蟲出沒鱷魚橫行的蠻荒之地。
還真沒有找到古人找人還錢是怎麼開口的記載。估計就是直來直去,借條一拿出來那邊乖乖的大把銀子奉上。實在不行去找長輩給傳個話,再不行還有青天大老爺呢。
現代社會世風日下,欠錢的反倒是成了大爺了。所以還真得好好進行中華傳統文化教育,規範人們的道德行為。我編了一段開口要錢的話,權當交差:
兄臺:
高柳夾堤,惠風和煦,令尊大人安好,令堂大人安好。
去歲雙十一與汝別後,甚念。吾素不願以錢財煩勞親朋至友,雖艱難倍至,吾一人屓肩足以。然今經濟凋敝,愚弟慘遭裁撤,奈身無長物,黯然泣之,每日以食土度日,困頓至於斯哉。欣聞兄囊中甚為寬裕,方思吾家孔方兄於汝家淹留久矣,甚思之。忘告其速歸,吾何幸也甚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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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書山衛士嶽明堂
古人言:放帳如失,收帳如。這是古人對借錢還錢的態度。借錢還錢天徑地義!在你借他錢時因難,他還未緩解困境時,甚至更經濟張,那你將其還錢,就不太合適。更何況是親戚!應該做到的是,救人要救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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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人對於親戚、朋友間的欠債不還,大都難以啟齒向人討債,而我穿越古代,對於欠錢不還的人,我們的老祖宗卻處理的相當機智了。
家族內不還錢,每年分肉沒你份!
在古代,對於宗族式的家庭關係來說,家族內部的人借錢,基本用於祭祀、修路、子女上學等,借錢基本上不需要利息,借到之後,受到家族內部的制約,沒人敢不還,因為都在一個圈子內,低頭不見抬頭見,不還錢在整個家族內很難做人,而且名聲不好。逢年過節,家族每年分肉吃,不還錢?那肯定沒有你的!
如果欠錢拒不歸還,古代是要被打的!
古代對於非宗族關係的一般人來講,對於欠債不還,懲罰粗魯的可怕。古代處理老賴的辦法很多,每個朝代統治者都制定了相應的懲罰,而且懲罰力度卻比現在狠得多。
首先上刑法!用古代五刑之一笞刑,拿著竹板或者大木板子,鞭打背部、臀部和腿部,而且還要當著自己街坊鄰居的面受罰,在古代那個低頭不見抬頭見的時代可以說對於欠債不還的人,這個刑法不但痛在身體,而且也會讓顏面蕩然無存。
唐代超過100天不還錢,就要蹲牢房!
不還錢,就罰滾罰!唐朝欠錢在約定的日子沒還,債方一旦報案到官府衙門,官府會依據當朝律令處理。
比如欠債達到一定的價值卻遲遲不還錢,第一次是杖打二十大板,如果又過了20天沒還,那就是藐視朝堂,再追加60大板。
再又過了20天,仍舊不還錢,繼續翻倍,打的屁股開花。重罰之下,很多經受不住皮肉之苦的人,再也不敢說自己是憑本事借錢為什麼要還了。
而且超過100天不還錢,那可不僅僅是受刑這麼簡單,要被抓起來吃牢飯,還會因此讓你失去人身自由。
欠錢了,也別想跑!
在古代借錢的一方一般都會找一個有身份地位,且關係比較熟的人來做擔保,才能借到錢。宋朝《刑統》規定:負債人逃跑,保人代償。
如果借錢人沒錢償,因此悄咪咪的逃跑,那麼此時還債的重擔就落在了擔保人身上,擔保人需要為負債人償還債務。
所以擔保人,在識人的時候必須要確保負債人是一個人品好,不給自己帥鍋的人,不然他欠下的債務,就要自己抗了。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出來混遲早要還的。
古代人如此,現代人更應該遵循。欠債還錢,才能再借不難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