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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負重前行11123

    這都什麼年代了,不再是口供為王的時代了,所有的口供都得和證據符合,沒有證據的口供檢察院都過不了更別說法官採納了

  • 2 # 葫蘆娃哥有倆娃

    他可以隨便說,反正會去調查。胡說八道就行那不用他是死刑犯,大家都可以說了,天下大亂?

    死刑犯活不了幾天了,他如果想舒服點過完,是不會給自己找麻煩的。

  • 3 # 眉山快訊

    殺人犯明明知道自己肯定死刑,於是破罐子破摔,不配合亂咬人胡說八道,會怎麼辦?

    首先來講,你真的是太小看了辦案人員的手段,要知道長期從事審訊這行的人都是練就了一雙火眼金睛,你的那點小心思在別人眼裡根本就是一個笑話。而且不是你說什麼別人就會信,你要提供證據,你要交代時間地點人物,這些東西輕輕鬆鬆一查就知道結果,你胡說八道,亂咬人有意義嗎?

    而且,既然被抓了,已經進了看守所裡面了,那就相當於貓爪之下的老鼠,你見過老鼠把貓耍的團團轉的嗎?審訊的人員有的是時間有的是精力和你慢慢耗。車輪戰術對待你一個人,還有各種方法突破你的心理底線。你要知道別人之所以稱為專業,那就是別人有專業的手段。

    最後而言,並沒有你說的什麼所謂的絕對死刑,死刑也分為死刑立即執行和死刑緩期執行。如果好好表現坦白從寬,說不定就給了個機會來個死緩。這種活命的機會,你確定有人會白白的浪費嗎?要知道你交代的越多,那你承擔的罪行就可能越輕。哪怕是犯了十惡不赦的罪行,人之將死其言也善,把知道的全部交代換取好吃好喝,這不好麼?你一定要死硬到底給自己找罪受嗎?

    最後還是想說那句老話,清清白白做人,老老實實做事。幹什麼都不要犯法!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做了錯事就一定會付出慘痛的代價!

  • 4 # 柳小楓

    證據為法!

    根據現在法律實踐來看,案件的偵破尤其是刑事案件口供只是一小部分,通常情況下觸犯刑法被抓時,公安機關已經掌握了大量的罪證,來證明犯罪嫌疑人的罪證!

    亂咬,不排除有這個可能,但亂咬只會對公安機關造成小部分精力浪費,除非受過一定心理訓練的人,或者多次進宮者,否則面對刑警審訊幾個回合下來就全撂了!

    15年上海一朋友打群架被刑警抓進去了,當時有傷亡,刑警抓進去後問都不問,把他單獨關在一個審訊室,第二天進來兩位警察,其中一位就說了一句:有人死亡,你有什麼想說的嗎?沒有的話你繼續想!

    審訊室裡什麼也沒有,安靜到慌,朋友說裡面燈是一直亮的,自己根本不知道時間!沒多久就崩潰了!

    亂咬?基本不會,在那個情況下,除非特定人群,否則人很快心理就崩潰了,不可能還有精力去考慮亂咬!否則在審訊的人來看漏洞百出,所以亂咬基本沒戲!

  • 5 # 清晨1706363

    【如果殺人犯明知道自己肯定死刑,口供亂咬人胡說八道怎麼辦?】

    殺人犯明知道自己肯定死刑,亂咬人胡說八道怎麼辦?這樣的事情,即便會存在,司法機關,絕不會以殺人犯的胡說八道的供詞來作為定罪量刑的依據!公、檢、法三機關在審理案件的時候,都會依照:“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不冤枉好人,不放走壞人”的原則來處理案件!

    公安機關在審理案件的的時候,不會完全聽信嫌疑人的供述,根據嫌疑人供述的內容,進行細緻的調查,找出直接證據,人證,物證,還有間接證據等,用足夠的證據證明嫌疑人有罪。並根據嫌疑人所犯罪的型別,依照法律規定的有關條款,認定為有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如果遇到的,不管是殺人犯罪,還是其他犯罪,即使嫌疑人,不能夠如實地供述自己所犯的罪行,而胡說八道,公安機關都會,查清事情的真偽,似情節輕重認定有罪,追究其法律責任!

    例如,公安機關在審理案件中,嫌疑人供述了整個作案過程,供述了在實施犯罪過程中,時間、地點,和使用的工具等等,辦案人員,會根據嫌疑人供述的內容,進行逐一的調查核實,查實嫌疑人所供述的犯罪過程是否是真還是假的!

    犯罪嫌疑人,為了逃避打擊,故意說假話,謊話來轉移視線,以假亂真,想方設法的想透過這種方式來逃避或減輕罪責,但是,這些都是徒勞的,儘管他們絞盡腦汁,都是枉費心機,都逃不過法律的制裁!最終都會受到法律的嚴懲!

  • 6 # 孤燈下565

    你問這個問題是很還怕嗎?和你一起做事的那個人被抓到了吧?殺人犯既然知道會被判死刑,那他就沒有必要把你們的秘密帶到墳墓了,和他一起殺人的是你嗎?勸你一句去投案吧,爭取寬大處理,你不會判死刑,挺多是無期徒刑,如果表現好還能減刑,你老婆會有很多人照顧呢!放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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