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指的就是“生態文學”。“生態文學”的關鍵是“生態”。這個限定詞的主要含義並不僅僅是指描寫生態或描寫自然,不是這麼簡單;而是指這類文學是“生態的”——具備生態思想和生態視角的。在對數千年生態思想和數十年生態文學進行全面考察之後,可以得出這樣一種判斷:生態思想的核心是生態系統觀、整體觀和聯絡觀,生態思想以生態系統的平衡、穩定和整體利益為出發點和終極標準,而不是以人類或任何一個物種、任何一個區域性的利益為價值判斷的最高標準。據此我們可以得出生態文學最基本的特質——生態文學是以生態系統的整體利益為最高價值的文學,而不是以人類中心主義為理論基礎、以人類的利益為價值判斷之終極尺度的文學。生態文學以生態整體主義或生態整體觀作為指導考察自然與人的關係,它對人類所有與自然有關的思想、態度和行為的判斷標準是:是否有利於生態系統的整體利益,即生態系統和諧、穩定和持續地自然存在。不把人類作為自然界的中心、不把人類的利益作為價值判斷的終極尺度,並不意味著生態文學蔑視人類或者反人類;恰恰相反,生態災難的惡果和生態危機的現實使生態文學家認識到,只有把生態系統的整體利益作為根本前提和最高價值,人類才有可能真正有效地消除生態危機,而凡是有利於生態系統整體利益的,最終也一定有利於人類的長遠利益或根本利益。傳統的描寫自然的文學大都把人以外的自然物僅僅當作工具、途徑、手段、符號、對應物等等,來抒發、表現、比喻、對應、暗示、象徵人的內心世界和人格特徵。“感時花濺淚,恨別鳥驚心”裡的花和鳥本身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它們可以用作工具表達詩人的情感。這種寫法是人類中心主義在文學裡的一種典型表現。生態文學家非常反對人類純功利地、純工具化地對待自然。生態文學的核心特徵決定了它必須將所有以工具化的態度和工具化的方法對待自然的文學排除在外。這一核心特徵使我們能夠在生態文學作品與非生態的描寫自然的作品之間劃出了一條清晰的界限。“環境文學”一術語的最大問題在於隱藏在它下面的思想。它的邏輯起點不是生態整體主義、而是人類中心主義的自然觀。著名的生態文學研究者格羅特費爾蒂教授說得好,“‘環境’是一個人類中心的和二元論的術語。它意味著我們人類在中心,周圍由所有非人的物質環繞,那就是環境。與之相對,‘生態’則意味著相互依存的共同體、整體化的系統和系統內各部分之間的密切聯絡。”因此,如果將生態整體主義而不是人類中心主義作為生態文學的思想基礎,就不應當使用“環境文學”這個透露出人的自大和驕妄的術語。同理,也應當以“生態保護”取代“環境保護”。生態思想要求人類對一系列舊有概念、話語進行調整。生態文學是考察和表現自然與人的關係的文學。生態責任是生態文學的突出特點。生態文學對自然與人的關係的考察和表現主要包括:自然對人的影響(物質的和精神的兩個方面)、人類在自然界的地位,自然整體以及自然萬物與人類的關係,人對自然的征服、控制、改造、掠奪和摧殘,人對自然的保護和對生態平衡的恢復與重建,人對自然的讚美和審美,人類重返和重建與自然的和諧等。在表現自然與人的關係時,生態文學特別重視人對自然的責任與義務,急切地呼籲保護自然萬物和維護生態平衡,熱情地讚美為生態整體利益而做出的自我犧牲。生態文學把人類對自然的責任作為文字的主要倫理取向。生態文學是探尋生態危機的社會根源的文學。文明批判是許多生態文學作品的突出特點。生態文學表現的是自然與人的關係,而落點卻在人類的思想、文化、經濟、科技、生活方式、社會發展模式上。生態文學家要探索的核心問題是:人類的文明和發展究竟出了什麼問題、犯了什麼大錯,才導致如此之嚴重、危及整個地球和所有生命的生態危機?人類到底應當怎樣對待自然?人類究竟應當做些什麼、改變些什麼,才能有效地緩解直至最終消除生態危機,才能保證生態的持續存在和包括人類在內的所有生命的持續生存?生態文學研究者喬納森·萊文說得好:“我們的社會文化的所有方面,共同決定了我們在這個世界上生存的獨一無二的方式。不研究這些,我們便無法深刻認識人與自然環境的關係,而只能表達一些膚淺的憂慮。……因此,我們必須花更多的精力分析所有決定著人類對待自然的態度和生存於自然環境裡的行為的社會文化因素,並將這種分析與文學研究結合起來,……歷史地揭示文化是如何影響地球生態的。”探尋和揭示造成生態災難的社會根源,使得生態文學具有了顯著的文明批判的特點。許多作家對人類中心主義、二元論、征服和統治自然觀、慾望動力觀、發展至上論、物質主義、消費主義等思想觀念,對破壞生態平衡的自然改造、竭澤而漁地榨取自然資源的經濟發展、違反自然規律和干擾自然程序的科技創造、嚴重汙染自然的工業化和農業現代化、大規模殺傷武器的研製和使用等許許多多的思想、文化、社會現象提出了嚴厲的批判。正因為這一特徵,在判斷具體作品是否屬於生態文學時,可以不把直接描寫自然作為必要條件。一部完全沒有直接描寫自然的作品,只要揭示了生態危機的思想文化根源,也堪稱生態文學作品。
其實指的就是“生態文學”。“生態文學”的關鍵是“生態”。這個限定詞的主要含義並不僅僅是指描寫生態或描寫自然,不是這麼簡單;而是指這類文學是“生態的”——具備生態思想和生態視角的。在對數千年生態思想和數十年生態文學進行全面考察之後,可以得出這樣一種判斷:生態思想的核心是生態系統觀、整體觀和聯絡觀,生態思想以生態系統的平衡、穩定和整體利益為出發點和終極標準,而不是以人類或任何一個物種、任何一個區域性的利益為價值判斷的最高標準。據此我們可以得出生態文學最基本的特質——生態文學是以生態系統的整體利益為最高價值的文學,而不是以人類中心主義為理論基礎、以人類的利益為價值判斷之終極尺度的文學。生態文學以生態整體主義或生態整體觀作為指導考察自然與人的關係,它對人類所有與自然有關的思想、態度和行為的判斷標準是:是否有利於生態系統的整體利益,即生態系統和諧、穩定和持續地自然存在。不把人類作為自然界的中心、不把人類的利益作為價值判斷的終極尺度,並不意味著生態文學蔑視人類或者反人類;恰恰相反,生態災難的惡果和生態危機的現實使生態文學家認識到,只有把生態系統的整體利益作為根本前提和最高價值,人類才有可能真正有效地消除生態危機,而凡是有利於生態系統整體利益的,最終也一定有利於人類的長遠利益或根本利益。傳統的描寫自然的文學大都把人以外的自然物僅僅當作工具、途徑、手段、符號、對應物等等,來抒發、表現、比喻、對應、暗示、象徵人的內心世界和人格特徵。“感時花濺淚,恨別鳥驚心”裡的花和鳥本身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它們可以用作工具表達詩人的情感。這種寫法是人類中心主義在文學裡的一種典型表現。生態文學家非常反對人類純功利地、純工具化地對待自然。生態文學的核心特徵決定了它必須將所有以工具化的態度和工具化的方法對待自然的文學排除在外。這一核心特徵使我們能夠在生態文學作品與非生態的描寫自然的作品之間劃出了一條清晰的界限。“環境文學”一術語的最大問題在於隱藏在它下面的思想。它的邏輯起點不是生態整體主義、而是人類中心主義的自然觀。著名的生態文學研究者格羅特費爾蒂教授說得好,“‘環境’是一個人類中心的和二元論的術語。它意味著我們人類在中心,周圍由所有非人的物質環繞,那就是環境。與之相對,‘生態’則意味著相互依存的共同體、整體化的系統和系統內各部分之間的密切聯絡。”因此,如果將生態整體主義而不是人類中心主義作為生態文學的思想基礎,就不應當使用“環境文學”這個透露出人的自大和驕妄的術語。同理,也應當以“生態保護”取代“環境保護”。生態思想要求人類對一系列舊有概念、話語進行調整。生態文學是考察和表現自然與人的關係的文學。生態責任是生態文學的突出特點。生態文學對自然與人的關係的考察和表現主要包括:自然對人的影響(物質的和精神的兩個方面)、人類在自然界的地位,自然整體以及自然萬物與人類的關係,人對自然的征服、控制、改造、掠奪和摧殘,人對自然的保護和對生態平衡的恢復與重建,人對自然的讚美和審美,人類重返和重建與自然的和諧等。在表現自然與人的關係時,生態文學特別重視人對自然的責任與義務,急切地呼籲保護自然萬物和維護生態平衡,熱情地讚美為生態整體利益而做出的自我犧牲。生態文學把人類對自然的責任作為文字的主要倫理取向。生態文學是探尋生態危機的社會根源的文學。文明批判是許多生態文學作品的突出特點。生態文學表現的是自然與人的關係,而落點卻在人類的思想、文化、經濟、科技、生活方式、社會發展模式上。生態文學家要探索的核心問題是:人類的文明和發展究竟出了什麼問題、犯了什麼大錯,才導致如此之嚴重、危及整個地球和所有生命的生態危機?人類到底應當怎樣對待自然?人類究竟應當做些什麼、改變些什麼,才能有效地緩解直至最終消除生態危機,才能保證生態的持續存在和包括人類在內的所有生命的持續生存?生態文學研究者喬納森·萊文說得好:“我們的社會文化的所有方面,共同決定了我們在這個世界上生存的獨一無二的方式。不研究這些,我們便無法深刻認識人與自然環境的關係,而只能表達一些膚淺的憂慮。……因此,我們必須花更多的精力分析所有決定著人類對待自然的態度和生存於自然環境裡的行為的社會文化因素,並將這種分析與文學研究結合起來,……歷史地揭示文化是如何影響地球生態的。”探尋和揭示造成生態災難的社會根源,使得生態文學具有了顯著的文明批判的特點。許多作家對人類中心主義、二元論、征服和統治自然觀、慾望動力觀、發展至上論、物質主義、消費主義等思想觀念,對破壞生態平衡的自然改造、竭澤而漁地榨取自然資源的經濟發展、違反自然規律和干擾自然程序的科技創造、嚴重汙染自然的工業化和農業現代化、大規模殺傷武器的研製和使用等許許多多的思想、文化、社會現象提出了嚴厲的批判。正因為這一特徵,在判斷具體作品是否屬於生態文學時,可以不把直接描寫自然作為必要條件。一部完全沒有直接描寫自然的作品,只要揭示了生態危機的思想文化根源,也堪稱生態文學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