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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木匠1931

    軍方和海關還是遵守了國家法律予以放行,這正是二戰後美國可以吸引大量人才的原因。但是從孟晚舟事件來看,美國現在並沒有延續這個國家信用行為

  • 2 # 松下散人言

    此問謊謬!

    1.什麼叫明明可以永遠留下?是國際法還是國內法?

    2.錢先生回國,是國與國鬥爭、談判、妥協的結果。

    3.錢先生回國,是錢先生個人不屈不撓抗爭的結果!

    向先生致敬!

  • 3 # 薩沙

    美國無法永遠留住錢學森,因為沒有足夠的證據。

    美國是三權分立的國家,即便是五六十年代反共最高峰時期,也不能在沒有足夠證據情況下,隨後惡整社會精英人物,尤其是錢學森這種在學術界已經頗有名氣的人。

    美國政府在1950年,扣押準備回國的錢學森,是找到藉口的。

    當時錢學森將大量行李打包後,經過海關準備先運回中國,然後自己再回國。

    但海關受到情報部門的警告後,對錢學森的行李進行仔細的檢查。

    期間,海關發現行李中有一些檔案,上面標有“機密”或“絕密”的字樣。

    根據美國法律,任何設計美國國家安全的技術秘密檔案,不允許攜帶出境。

    因此,海關不僅僅扣押了錢學森高達8箱的檔案,還控告他違法出口管理法案,同時懷疑他違背中立法案和間諜法案。隨後,移民局發出了對錢學森的逮捕令。

    1950年9月7日,錢學森已處理被捕,送到了移民局監獄關押了15天。

    由於他所在的大學出面交涉,最終錢學森被取保候審。

    這其實是美國政府的一招,因為如果錢學森存在一些被指控的遵命,尤其是違背間諜法,在案件有結論之前,他是不能離境的。

    自然,美國政府也無權關押他,只能不允許他離開洛杉磯而已。

    錢學森被禁止接觸機密專案,而他之前從事的火箭研究基本都是機密。

    所以,錢學森只能去大學教課,而且只能教授一些簡單的基礎學科,不允許教火箭技術。

    期間,錢學森和移民局打起了漫長的官司,直到1954年才有了眉目。

    移民局對於錢學森的指控,除了違背出口管理法案有證據以外,其餘都是沒有證據的。

    而違背出口管理法案,只要情節不太嚴重,一邊都是直接驅逐出境而已。

    錢學森攜帶的檔案,也不是什麼了不起的國家機密,移民局攔了他4年已經是極限了。

    這邊,1954年到1955年在瑞士舉行的中美日內瓦會談。

    雙方達成協議,美國方面釋放所有滯留的中國留學人員,中國則釋放北韓戰爭俘虜的飛行員等戰俘。

    最終,錢學森被允許離境,回到大陸,多名美國飛行員也被交換回國。

    說來說去,錢學森是用美國飛行員交換的,美華人認為自己沒吃虧。

    另外,就法律上來說,美國也無法長期這樣扣留錢學森,樂得做順水人情。

    還有,美華人認為,錢學森知道的機密已經有5年時間,沒有什麼了不起啦。

    而錢學森是一個很牛的科學家,但火箭導彈專案絕對一個科學家可以勝任的。

    所以,釋放錢學森回國,不可能對中國火箭專案有著本質的變化。

    錢學森是無數兩彈一星專家中的一個人而已。

  • 4 # 黑白青蛙

    結合時代背景。

    當時正處於二戰後美蘇冷戰期間,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家極力向全世界宣揚自己的民主形象。

    美國的法治是三權分立,沒有足夠的證據,在當時的大背景下,並不敢冒天下之大不韙,迫害一個在學術界宣告遠播的精英。

    放其歸國美國是不甘心的,只有背地搞搞小動作滯留其歸國的程序。

    於是美國海關收到了指示要對錢老的行李進行徹底檢查,自然的發現了帶有“絕密”“機密”字樣的檔案。後面移民局出面將錢老羈留看管。

    當錢老的學院出面擔保時以過去15天之久。

    之後錢老被美政府以“正當”理由留在美國不得出境,不能從事之前的研究,只能在學院擔任教授,並且不得教授火箭方面的知識。

    這一呆就是5年的時間。

    5年之後中國方面以釋放北韓戰爭中的美兵俘虜來換取在美留學想回國而不能的學子。

    美國政府以為5年過去,錢學森已不復當年的價值,況且以站不住腳的理由不讓外國學子歸國與其一直宣揚的民主,法治,背道而馳,在國際上承受很大的輿論壓力。

    而中國又願意用俘虜的美軍飛行員來交換,這在他們看來是值得的。

    不只錢學森,在當時有許許多多看到新中國成立,馬上放棄優厚的待遇一心想回來報效祖國。

    這些可愛的科學家歸來後,在各個行業取得了輝煌的成就。

    兩彈一星大大加強了中國的國防力量,除了錢老還有許許多多不為大眾熟知的人們為此付出了全部的心血。

    我輩楷模,敬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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