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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在古代既是動詞,也是名詞。書法,即書寫漢字的法則。書寫的物件說到底也是漢字,而不是書法。寫得相當好的,叫“法書”、“法帖”,民間也有“某某某字寫得好”或者“某某的書法不錯”的說法,我不理解的是“寫書法”是從什麼時候才有的說法,按語法、按含義都有些不倫不類。望大家討論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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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明之書苑

    “書法”這個詞最早出現在《左傳》中,但當時還不是指寫的書法,只是後人借用過來,於是有了現在的含義。

    寫字和畫畫本來是日常生活中的一項基本活動,但由於歷代先賢不斷努力,使得寫字和畫畫漸漸出現了各種技法以及審美指向,這時,經過專業訓練的人所寫的字和所畫的畫,已經和一般人分開了,裡面蘊含了很多的東西。一旦區分開了,就會出現相應的名詞來指代。

    不只是普通寫字和書法有區別,畫畫也是一樣的。比如素描,大街上一些人賣的幾十塊錢的素描,雖然構圖很逼真,但由於沒有光線,塊面等處理,不能算作藝術品,價格也就上不去。

    現在到處能見到寫書法的人,但真正能寫進去的,真的不多。充其量也就是寫字。根本不具備書法藝術上的一些要求。有一些人認認真真臨唐楷,倒是能寫的有模有樣,但根本沒有任何行氣,章法可言。行草書更是不得其門而入了。寫字因為是每個有文化的人都必須從事的,涉及面太廣,所以漸漸有了專門的藝術稱呼——“書法”,以區別於一般寫字。

  • 2 # 巢勇1

    謝謝邀請!首先要糾正的是,沒有“寫書法”一說。要麼說“寫字”,要麼說“書法創作”。因為書法是指書寫的法度。可以是某副書寫作品的代稱或者所有書寫作品的統稱:書法作品;還可以是一種藝術類別:書法藝術。另外,古人的“書”與“寫”不是一個意思,“書”是指寫的過程,是動詞。“寫”是指畫國畫的過程,也是動詞,故有很多國畫的落款都是某某寫於某時或某地。

  • 3 # 小義武術教練

    漢字和書法的關係就像皮和毛的關係,皮之不存,毛之焉附,如果要是沒有漢字,也就是沒有書法。

    我們所說的書法,是以漢字作為載體的,書法和寫字在最本質上的區別就是所體現的功能性上的區別。書法不僅僅是寫毛筆字它更是一個表達,一個傾述,是一個傳遞我們審美的感覺。而寫字則更多的是記錄資訊的體現,我們日常的寫筆記,寫日記以及做文案等都可以稱為寫字。寫字的目的是為了讓觀者瞭解你要表達的意思。 書法的魅力和寫字還不一樣,他們互相之間血肉相連,沒有漢字,沒有毛筆字,就沒有書法。但反過來講,如果我們把寫字寫出了美,寫出了章法,寫出了輕重緩急,寫出了爭讓避就,依然也是書法,也體現了它的藝術美。

    畫畫就是畫“畫”是什麼意思呢。古人說,書畫不分家,這裡面的“書”和“畫”都是指藝術審美上的體現。透過對客觀事物的描繪,提煉,取捨來表達藝術家的心情。所以說藝術家會透過一個線條,一個明暗,一個留白等,就會表達自己內心的感受,而並非像寫“字”那樣,傳遞給別人一些資訊,這就是和書法有異曲同工之妙了,所以古代就有書畫同源。

    所以說,寫字就是寫“字”,這個字就是我們的資訊,我們要傳遞的意思。而畫“畫”,就是觀者所描繪出的一個場景,一種心情,一副意境,就是提現作者的一個畫面。而寫“書法”,則是更注重法度,更傾向於美感。

  • 4 # 媒時空

    書法從本義上講它是書寫漢字的法則,從最初的基本實用逐漸發展成為一種以漢字為載體的藝術。如果要說是寫“書法”這是不存在的一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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