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1年,清朝政府一年的財政收入是4000萬兩白銀,經過兩次鴉片戰爭,到了1894年中日甲午戰爭時,政府年財政收入快速提高到8000萬兩白銀,翻了一番。1900年八國聯軍侵佔北京後,清政府的財政收入,更是提高到一億兩白銀,大清王朝滅亡前夕的1911年,清政府每年的財政收入,竟然超過三億兩白銀。
在中國的傳統農業社會中,那個時候,沒有股票可以炒,沒有債券發行,沒有中央銀行“嘩啦嘩啦”地印刷鈔票,政府財政收入的每一個子兒,都是老百姓的血汗,一個政府的財政收入,在短短的幾十年間,收入劇增,只能說明一個問題:這個政府在刮骨敲髓的搜刮人民。
事實就是如此。“厘金”制度,就是大清朝政府發明的一條搜刮民脂民膏的“錦囊妙計”。
厘金制度的施行,貫穿著整個晚清時期,直到民國初期。其本質上就是清政府徵收的商業稅,最初其稅率設定為一釐(1%),故名“厘金”。
厘金分行釐(活釐)和坐釐(板釐)。就是說,某種商品從A地運到B地,政府對於那些從事運輸的經營者,按照一定比例強行抽稅,即,收取運輸過程的稅;所謂坐釐(板釐),就是指在商品的生產地或者銷售地,政府要對那些生產者或銷售者按照一定比例抽稅,即,收取生產或銷售過程的稅。
厘金的徵收範圍,涉及普通老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名目繁多,一切日用所需的物品,無一不在被徵收之列,包括百貨釐、鹽釐、洋藥釐、土藥釐…等等。
大清王朝厘金制度的創立,要歸功於咸豐皇帝。
1853年,因為鎮壓太平天國起義,清政府國庫早已空虛,位於揚州的江北大營,為籌措軍餉,在長江邊上設卡,對來往的船隻實行所謂的“勸捐助餉”。沒有想到的是,收入不菲,白花花的銀子滾滾而來。
正因國庫空虛,到處需要用錢,又求財無門,急得團團轉的咸豐皇帝聽說這個訊息後,心花怒放你,趕緊下旨,將其作為增加政府財政收入的先進經驗,立即推廣到全國。短短几年時間,厘金制度就在全國絕大多數省得到推行。
厘金收入有多少?
1887年,清政府厘金收入1600萬兩白銀,到1911年,已經達到4300萬兩白銀,幾乎敵得過“康乾盛世”期間,清政府一年的全部財政收入。
大清政府的確發了大財,卻害慘了百姓。厘金稅率開始設定為1%,後來在全國推廣中,清朝廷乾脆放權讓地方政府官員自行決定,地方官員層層盤剝,不斷加碼,從而導致厘金最高稅率居然達到20%,而且是產地徵,運輸征,銷售徵,各個省、各個關口都要設卡,層層加碼,大大地抬高了物價,加重了人民的負擔。
要命的是,厘金徵收的範圍之廣,無所不徵,從出生到死亡,吃的、穿的、用的、每一樣東西,政府都要徵稅。例如,當時的廣西,徵釐物品達到1942項,連手帕、荷包、扇袋、都要負擔厘金。
更加可恨的是,在戰場上,打不過洋人,簽訂了許多不平等的條約,根據這些條約,清政府不能向洋人徵收厘金,所以,清政府在厘金 的徵收上,只能是“窩裡橫”,使勁地摧殘自家的百姓和民族資本,反而為洋人提供了更大的獲利空間。
由於厘金徵收由地方督撫自行掌握“酌量抽釐”,從而導致地方軍政大員,自行設定厘金,層層加碼,雁過拔毛,勒索盤剝,並以此設立“自留地”和小金庫。武昌起義爆發之後,各地督撫乘機獨立,厘金成為了這些軍閥賴以生存和發展的經濟基礎。
這一狀況,一直持續到1931年1月1日,國民政府正式下令廢除厘金制度。
除了厘金制度,清政府另外一個大幅度增加的收入,是來自“海關稅收”。鴉片戰爭之前,中國的海關稅收簡直不值一提,第二次鴉片戰爭後,海關稅收收入提高到近800萬兩白銀,到1901年,海關稅收收入達到2300萬兩白銀。
清政府透過厘金制度、海關稅收等手段,使得政府財政收入劇增,僅僅幾十年,清政府的財政收入從4000萬兩白銀,暴漲到三億兩白銀,這種敲骨吸髓的層層盤剝人民,勢必造成國家動盪,百姓揭竿而起。
政府增加的財政收入,鎮壓人民反抗,要錢;支付外國賠款,要錢;各級行政開支,要錢;各級官員貪汙腐敗,要錢;維持社會穩定,要錢;……。再多的錢也是不夠的。
一面是到處都大量的需要錢,一面就必須不擇手段,竭澤而漁地盤剝人民,這種惡性迴圈發展,必然導致政府垮臺,王朝滅亡。這種現象在中國歷史上不是新鮮事。大明王朝的最後幾年,也是大明王朝財政收入的最高峰,北宋,南宋皆是如此。
殺雞取卵,竭澤而漁,終有一天,雞死魚滅,政府失去稅源,國家陷入混亂。
大清王朝自咸豐後,逐步走向衰落,1912年1月1日,中華民國宣佈立國,享國二百七十六年的清王朝滅亡。
1841年,清朝政府一年的財政收入是4000萬兩白銀,經過兩次鴉片戰爭,到了1894年中日甲午戰爭時,政府年財政收入快速提高到8000萬兩白銀,翻了一番。1900年八國聯軍侵佔北京後,清政府的財政收入,更是提高到一億兩白銀,大清王朝滅亡前夕的1911年,清政府每年的財政收入,竟然超過三億兩白銀。
在中國的傳統農業社會中,那個時候,沒有股票可以炒,沒有債券發行,沒有中央銀行“嘩啦嘩啦”地印刷鈔票,政府財政收入的每一個子兒,都是老百姓的血汗,一個政府的財政收入,在短短的幾十年間,收入劇增,只能說明一個問題:這個政府在刮骨敲髓的搜刮人民。
事實就是如此。“厘金”制度,就是大清朝政府發明的一條搜刮民脂民膏的“錦囊妙計”。
厘金制度的施行,貫穿著整個晚清時期,直到民國初期。其本質上就是清政府徵收的商業稅,最初其稅率設定為一釐(1%),故名“厘金”。
厘金分行釐(活釐)和坐釐(板釐)。就是說,某種商品從A地運到B地,政府對於那些從事運輸的經營者,按照一定比例強行抽稅,即,收取運輸過程的稅;所謂坐釐(板釐),就是指在商品的生產地或者銷售地,政府要對那些生產者或銷售者按照一定比例抽稅,即,收取生產或銷售過程的稅。
厘金的徵收範圍,涉及普通老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名目繁多,一切日用所需的物品,無一不在被徵收之列,包括百貨釐、鹽釐、洋藥釐、土藥釐…等等。
大清王朝厘金制度的創立,要歸功於咸豐皇帝。
1853年,因為鎮壓太平天國起義,清政府國庫早已空虛,位於揚州的江北大營,為籌措軍餉,在長江邊上設卡,對來往的船隻實行所謂的“勸捐助餉”。沒有想到的是,收入不菲,白花花的銀子滾滾而來。
正因國庫空虛,到處需要用錢,又求財無門,急得團團轉的咸豐皇帝聽說這個訊息後,心花怒放你,趕緊下旨,將其作為增加政府財政收入的先進經驗,立即推廣到全國。短短几年時間,厘金制度就在全國絕大多數省得到推行。
厘金收入有多少?
1887年,清政府厘金收入1600萬兩白銀,到1911年,已經達到4300萬兩白銀,幾乎敵得過“康乾盛世”期間,清政府一年的全部財政收入。
大清政府的確發了大財,卻害慘了百姓。厘金稅率開始設定為1%,後來在全國推廣中,清朝廷乾脆放權讓地方政府官員自行決定,地方官員層層盤剝,不斷加碼,從而導致厘金最高稅率居然達到20%,而且是產地徵,運輸征,銷售徵,各個省、各個關口都要設卡,層層加碼,大大地抬高了物價,加重了人民的負擔。
要命的是,厘金徵收的範圍之廣,無所不徵,從出生到死亡,吃的、穿的、用的、每一樣東西,政府都要徵稅。例如,當時的廣西,徵釐物品達到1942項,連手帕、荷包、扇袋、都要負擔厘金。
更加可恨的是,在戰場上,打不過洋人,簽訂了許多不平等的條約,根據這些條約,清政府不能向洋人徵收厘金,所以,清政府在厘金 的徵收上,只能是“窩裡橫”,使勁地摧殘自家的百姓和民族資本,反而為洋人提供了更大的獲利空間。
由於厘金徵收由地方督撫自行掌握“酌量抽釐”,從而導致地方軍政大員,自行設定厘金,層層加碼,雁過拔毛,勒索盤剝,並以此設立“自留地”和小金庫。武昌起義爆發之後,各地督撫乘機獨立,厘金成為了這些軍閥賴以生存和發展的經濟基礎。
這一狀況,一直持續到1931年1月1日,國民政府正式下令廢除厘金制度。
除了厘金制度,清政府另外一個大幅度增加的收入,是來自“海關稅收”。鴉片戰爭之前,中國的海關稅收簡直不值一提,第二次鴉片戰爭後,海關稅收收入提高到近800萬兩白銀,到1901年,海關稅收收入達到2300萬兩白銀。
清政府透過厘金制度、海關稅收等手段,使得政府財政收入劇增,僅僅幾十年,清政府的財政收入從4000萬兩白銀,暴漲到三億兩白銀,這種敲骨吸髓的層層盤剝人民,勢必造成國家動盪,百姓揭竿而起。
政府增加的財政收入,鎮壓人民反抗,要錢;支付外國賠款,要錢;各級行政開支,要錢;各級官員貪汙腐敗,要錢;維持社會穩定,要錢;……。再多的錢也是不夠的。
一面是到處都大量的需要錢,一面就必須不擇手段,竭澤而漁地盤剝人民,這種惡性迴圈發展,必然導致政府垮臺,王朝滅亡。這種現象在中國歷史上不是新鮮事。大明王朝的最後幾年,也是大明王朝財政收入的最高峰,北宋,南宋皆是如此。
殺雞取卵,竭澤而漁,終有一天,雞死魚滅,政府失去稅源,國家陷入混亂。
大清王朝自咸豐後,逐步走向衰落,1912年1月1日,中華民國宣佈立國,享國二百七十六年的清王朝滅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