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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渴望如願

    殘疾人護理補貼和低保是兩碼事。互不衝突,護理補貼是真對重度殘疾人,也就是有一,二級殘疾證的殘疾人,他們沒有勞動能力,生活不能自力,完全依靠來人護理。所以政府就從2016年開始給殘疾人發放兩項補貼,即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所以說,殘疾人在稽核低保的時間裡不能領取低保,但是,可以領取護理補貼。

  • 2 # 一道知衡

    殘疾人兩項補貼制度,分為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和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殘疾人護理補貼跟低保沒有任何關係,只要你持有重度一二級的殘疾證就可以享受護理補貼,有些地方已經擴大到三四級。也就是說,不論你是否享受低保,低保是否核銷都不影響護理補貼的申報和享受。但是困難殘疾生活補貼就與低保掛鉤。沒有低保或者是新申請低保沒有審批的時候,是不能領取困難殘疾生活補貼的。你所說的。低保稽核狀態,這分為兩種,一種是你以前沒有低保,先確定低保的時候需要進行稽核,這個狀態下是不能領取。困難生活補貼的。主要稽核過後,你當月享受低保了才可以開始申請困難補貼。如果你以前有低保,只是說按照政策定期進行入戶稽核,並且沒有停止你的低保待遇。這個時候你的困難生活補貼是正常享受的。如果稽核期間你沒有透過,停止了你的低保待遇,同時你的殘疾人困難生活補貼也進行停止制。希望可以幫到你,謝謝。

  • 3 # 水波不興3291

    因在民政部門工作,我簡單回覆一下這個問題。

    首先,殘疾人低保,應該為重度殘疾人按照單人戶方式被納入低保所享受的低保待遇,也就是隻保重度殘疾人這一個人,不涉及家庭其他成員。這類低保的前提是:按家庭人均收入計算,實際上已經超過當地低保標準,但在1.5-2倍之間,本人無業、成年、是重度殘疾人,無法單獨立戶,由家庭供養。這是國家對重度殘疾人朋友的特殊照顧政策。

    其次,所謂的低保稽核,其實就是一年一度的低保提標工作。這是每年定時安排的常規性工作,對所有低保物件的家庭情況重新進行一次調查摸底,以確定是繼續享受低保、還是取消低保,或者新增其他家庭為低保戶。基礎工作完成後,按照低保工作的程式規定,三榜公示,三榜定案,最後由縣級民政部門會議研究決定。重新確定的低保戶的低保類別,按家庭實際經濟情況的變化,可以降低等級,可以提高等級,當然也可以維持不變。但各等級的具體金額每年都在提高。也就是整個過程完成,按新的標準執行,也就同時完成了低保的提標。對於重度殘疾人來說,一般不會有什麼變化。

    再次,關於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的問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是國務院決定設立的殘疾人兩項補貼之一。物件為殘疾等級一、二級且需要長期照護的重度殘疾人長期照護是指因殘疾產生的特殊護理消費品和照護服務支出持續6個月以上時間。補貼主要用於特殊護理消費品(如尿不溼之類)和照護服務支出(如僱人照護),這是設立護理補貼的初衷。但在實際執行上,有嚴格執行政策、減少限制條件、擴大補貼範圍三種情況,具有明顯的地域化特點。另外,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可以單獨使用,即給部分殘疾程度相對較輕的重度殘疾人,只發給護理補貼,不再享受低保金,也符合政策要求

    至於低保稽核與護理補貼的稽核,實際上安排在低保稽核期間一同稽核,一次完成。原因其實很簡單:都由民政部門負責發放,只是專案名稱不同而己。正常情況下,低保稽核時,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也暫停發放,待整個稽核完成,與低保金一樣,按新標準執行即可。如果決定取消,暫行期間的不再補發。這裡有要說明一下:殘疾人兩項補貼的稽核,由民政部門、殘聯兩個單位共同配合完成,並非只由民政部門一家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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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朋友們有興趣瞭解殘疾人補貼的有關情況,我的回答《殘疾人的補貼與年齡有關嗎》一文,對此有詳細的解讀,請參看即可。

  • 4 # 低調的囂張6

    殘疾人低保稽核期間,殘疾人護理補貼能領嗎?

    回答是肯定能領。

    首先,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是指持有《殘疾人證》(一級、二級)的重度殘疾人而言的,根據地方財力不同,各別地方以擴大到精神、智力等類別的三、四級殘疾人。

    其次,《殘疾人證》持有人在低保稽核期間,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申領不發生必然關係,原則上只要你持有《殘疾人證》(二代或三代)是一級、二級的重度殘疾人就可以申領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不分殘疾類別,僅規定是一、二級的重度殘疾人。(可關注我,點選頭像檢視我發表的《殘疾人有哪些補貼》,詳實的介紹了需要的資料及申請地址。)

    最後,低保申請是民政的事兒,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及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是殘聯的事兒,最終彙總在民政局發放補貼金。

    祝福殘疾人幸福、健康、快樂!懷揣夢想,砥礪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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