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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馬琪朵Hel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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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海邊蓋房子5
頭婚年頭結的年底離。我是男方,女方耳朵軟,我們夫妻幹啥事都聽她爸的。兩人一起累的荒,三個月就分居了,年底辦了手續。四年後遇到了現在的老婆,結婚生孩子我們雖然也有爭鬧,但是我們相互商量,相互理解,相互安慰,這才是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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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行走的小青松
對於大多數離婚的人來說,離婚不是一件愉快的事情,但是,是必須接受的事實。因為,離了,那就是離了。離婚是結果。
所以說,我理解的“離婚帶來的最大收穫”是指,得到離婚這個結果以後從中得到的收穫。屬於無心插柳柳成蔭。
好吧,說說我的“收穫”。
一、變成了自詡的婚戀專家
我的離婚是前夫提的,肯定是因為他對我不滿意,但我也並不認為自己是過錯方。分析起來就複雜了不展開說了,結果就是離婚了。
我和前任都是挺好的人,可為什麼兩個好人卻不能過在一起?我必須解開這個疑惑。
要說對方的“錯誤”,應該也有一大堆,不過,找他的問題,對我的未來是沒有用的,我還是把精力放在了自我改造上吧。
我是離婚以後才開始大量閱讀心理學、自我成長的書籍,參加培訓,也考了心理諮詢師資格證書。其實以前也有所涉獵,但是,離婚以後再閱讀,體會不一樣,得出的結論也不一樣。
我感覺自我改造得還可以,反正我得出的結論是,離婚以後,要先透過對前一段婚姻的總結,透過學習得到了如何經營婚姻和如何處理親密關係的智慧以後,才可以進入新的親密關係。
二、找到了新的生活
經過十年的“修煉”,我進入了新的親密關係,生活也發生了非常大的轉變。
第二次婚姻已經12年。目前來看,應該是隻要我不放棄,兩個人是要白頭到老了----因為我倆也已經老了,都不想折騰了。我也告訴自己,並且直接告訴我先生,我不打算再離婚,所以,如果我們之間有問題,不要指望著用離婚來解決。哈哈,這也算是我離婚後的收穫:“真知”。
三、實踐得“真知”
這些年來一直在婚戀和親密關係中學習和思考,悟出了一些“真知”,我把這算作離婚的“收穫”。
比如,我告誡自己,正告我先生的,如果夫妻之間出現問題,要在婚姻內解決,而不是指望著用離婚來解決。
這也算是自詡為婚戀專家的我送出的忠告吧。
除了黃賭毒出軌暴力這樣的婚姻,正常的夫妻,兩個人都要建立一個原則,即,不把“離婚”作為解決婚姻中出現的問題的選項。婚姻中出現的問題,在婚姻內解決。
就好像,如果要解開一道數學題,只能是動腦子認真想辦法,一氣之下把作業本撕了扔了絕不是真正解決問題的辦法。
因為現在離婚不再是非常艱難的選擇,很多人在婚姻出現問題的時候,把“離婚”作為一個解決辦法,以為離婚了問題也就解決了。
這樣想的結果是兩個人不再做窮盡努力,也失去了發現和總結的機會,以及自我成長的機會。
定下“婚姻中問題都只能在婚姻內解決”的原則,婚姻中的很多問題反倒可能就解決了。
婚姻中的問題,是人的問題。婚姻出現問題,說明其中一人或者兩個人,某一個方面需要成長。所以,先讓自己成長,才能找到方案。
我現在的先生有很多讓我不滿意的地方,他的很多地方其實跟我的前夫很像。如果我還是20年前的我,那我可能不會跟我現在的先生結婚,即使結了婚我可能也經營不好。
如果說我現在把婚姻經營得還算可以的話,那主要是因為我自己明白了很多道理。如果我在二十年前就明白這些道理,當初也不至於兩個人離了婚。可是,如果當初沒有離婚,我也不太可能明白這些道理。這真是一件很遺憾的事情。
總之,真正變的,是我變了,而不是結婚物件“變”了。
婚姻需要兩個人共同經營。但是,遇到問題的時候,告誡自己,關注於自己是不是做的有不足的地方,而不是認為“都是TA的錯”。
婚姻的確是一場修行,修的是自己,自我成長,自我改善。
做自己應該做的,而不是指望另一方的進步。這樣,解決婚姻問題的鑰匙就在自己手裡,即使最終結果仍然是離婚,離婚也能得到收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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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綠如藍80
但凡日子能湊合著過下去,我想是沒有一對夫妻願意離婚的。離婚是前夫瞞著家裡套信用卡,第一次是網路博彩,輸掉了結婚時候的婚房;幾年以後又一次套信用卡炒幣,又輸掉幾十萬。遇上一個不負責的男人,婚姻就是一場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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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有離婚,但我可以談談結婚給我帶來最大的收穫—獨立。
結婚之前,我在家裡是個備受父母寵愛的女孩,我覺得我離“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生活只剩一步之遙,但是父親也經常告誡我:“女生一定要獨立。”
這個思想,從我小的時候就被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腦海裡。
正由於父親對我諄諄教導,我在和先生結婚以後,我一直保持著經濟獨立,思想獨立。
我花錢經常是花在我的能力範圍之內,不夠用,我就努力掙;
我也不會因為其他人對我的看法而影響我自己的判斷。
總之,獨立的女性,無論是在什麼處境之下,都能活出自己的模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