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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看盡江南陌上花

    你噴撒農藥,就是預知有人會來偷黃瓜,已經屬於故意犯罪。屬於事前知曉,故意投毒。人沒死還好,賠償幾千塊把事情了結算了。

  • 2 # 朗月清風雪

    怎麼辦,賠啊!要多少賠多少。

    賠付多少錢,先放一邊。算算你多少歲,你兒子可以活多少歲,你孫子可以活多少歲。一根黃瓜可以結多少種子,算清楚到你孫子時候應該可以結多少黃瓜賣多少錢。

    你賠他看病錢,他賠你的三代黃瓜錢。

  • 3 # 看罰單

    首先你得知道自己的黃瓜是不是有毒,打藥分量是否和理,如果計量過高真有毒,你是有責任的,不管是誰吃,有毒是法律不潤許的

  • 4 # 小星星會眨眼

    看了幾個評論,只能說,都是法盲。要知道農藥怎麼用,雖然說這麼多年我們農民一直在用農藥,但是卻都一直存在一個空白,那就是使用後的一個安全問題。不要抬槓,只要她在醫院經過化驗,是吃了你的黃瓜中毒了,那麼不好意思,你要賠償一部分,有人說他偷黃瓜,如果說很少量,或者是就一個,不好意思,你就是告到我們開國領袖那,不算偷。

    我現在告訴你們我們這麼多年的一個空白,那就是農藥使用後一個安全提示問題。我記得是在二十年前的農民文摘上看到的一個案例,一位農民在自家果園噴灑農藥,結果路人的牛吃了,主人起訴賠償,結果法院麼沒有支援。原因就是,園主在路邊樹立了警示牌,已噴灑劇毒農藥。

    如果你噴灑農藥的地方不是封閉或可限制出入的場所,不要怕費事,哪怕自己簡單做一個,都是必要的 。不要說我自己家地我想打什麼藥就打什麼,我打藥還不行這樣抬槓的話。更嚴重的問題是,如果你是用了國家明令禁止的農藥,你就是樹立成千上萬的牌子,都沒有用。

    在那說不用賠償的,好好學習一些國家對農藥監管的知識吧。

  • 5 # 追風賢子

    他說吃的是你家黃瓜就是你家的,拿來證據啊。人證物證俱在才行。按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他是不是先證明黃瓜是你家的。讓他去給黃瓜驗個DNA再說。

    據我所知黃瓜打的最多的藥無非就是治療枯葉病的藥。之前我家種地的時候,第一天下午摘完可以摘的瓜,就開打。第二天就又可以摘了。那個藥殘留不大。他要第二天找你你直接摘一個吃給他看,看看會不會鬧肚子。

    如果說是因為吃了你的黃瓜出現的問題,說的是如果。那麼從頭縷縷這事兒,首先黃瓜不是自己跑到他孩子嘴裡的,也不是你送的,是他偷的。那麼首先是他自己的行為,孩子如果小,那麼父母沒有盡到看管義務。責任在父母和小孩。再算一下你的損失,因為他的不文明採摘造成了黃瓜地的損害,一顆黃瓜大概可以產20斤左右的瓜。一畝地的瓜都因為一顆瓜影響了整體生長,他不得賠個萬把塊錢給你嗎?

  • 6 # 阿華三農

    鄰居偷吃我家地裡的黃瓜,中毒花了幾千,現在要求賠償,怎麼辦?

    按照題主的說法,你要承擔責任的,黃瓜開花結果後對農藥的使用以低毒高效農藥為主,只吃幾條黃瓜就出現中毒現象,說明你使用了劇毒農藥。

    為什麼說要你承擔責任呢?主要有以下三點

    1、黃瓜是一種連續開花結果的蔬菜,按道理來說不會使用劇毒農藥來防治害蟲。畢竟黃瓜從開始採摘第一批黃瓜後,其採摘間隔期較短,結瓜初期,每隔2-3天採收一次,結瓜盛期每天可以採收一次。你使用農藥過了藥效安全期嗎?如果上市銷售,更多人中毒,可能還會去吃現成的飯菜。

    2、黃瓜噴灑農藥與水果噴灑農藥不同,水果在開花結果期噴灑農藥防治病蟲害,需要經過較長的時間才能成熟,過了農藥衰退期,且水果成熟的時間相對來說是統一的。只要在水果採摘前15天噴灑農藥,基本上沒有藥物殘留。食用是安全的,不會出現中毒現象。

    3、那麼只有一種情況是你家的黃瓜被鄰居偷吃過,你故意在黃瓜瓜條上噴灑農藥,使鄰居中毒,這種情況你要承擔相應的責任的。如果你在菜園地豎立牌子告知黃瓜因病蟲害防治的需要以打農藥,則責任相對來說要小一點。具體的要看執法機關對證據處理方式,如果認為黃瓜地病蟲害確有防治需要噴灑農藥。你就沒有責任,但是水果錢還是要你出點的哈。完全沒有責任是不可能的哈。

    此次事情只有題主你自己清楚,是故意還是無辜的,做人心安理得就行。

  • 7 # 雪球獨行俠

    賠他。這肯定賠啊,但是要這樣做。

    1、要鄰居出示醫院證明,中了什麼樣的毒,毒源是哪裡。

    2、要鄰居去居委會或者村裡開證明,是吃了你家的黃瓜中的毒。

    3、要鄰居簽訂說明書,你沒有讓他吃你家的黃瓜,是他自己吃的。

    4、廣而告之,你家的黃瓜不能吃,不然鄰居中毒就是例子。

    惡人自有惡人磨,我就是這樣的惡人。

  • 8 # 愛生活的青山d

    首先,你要她證明是偷了你家的黃瓜,而不是別人的,第二要她證明你往黃瓜上打毒藥了。三要她證明中毒是吃你家黃瓜的原因。等他證明完了,你就可以去告他敲詐了

  • 9 # 後悔來遲

    你只能,你家地裡黃瓜沒有被偷,,,你鄰居要證明偷了你家地裡黃瓜,只要你鄰居能證明偷了你家地裡黃瓜,你就報警你家地裡黃瓜被偷!反正事先你不能知道黃瓜被偷了,,,,,,,

  • 10 # 藍色老水手

    這個首先就是要抓緊時間去地裡面掛上“已噴農藥,禁止食用,後果自負”的牌子,位置稍微偏那麼一丟丟,別讓人一眼就看出來後掛的。

    第一個讓他證明他是吃了你家的黃瓜中的毒,需要書面材料,而且必須得簽字按手印那種。

    第二個就是要醫學證明,證明了他中的毒就是你家地裡面一樣的毒。

    第三個就是拿到這些證明以後,立馬起訴他偷你家東西。因為這個不是你讓他吃的。而是他偷得。因為有了告示牌,你不用承擔任何責任。還要追繳他偷東西的事情。

  • 11 # 鄉關何處7

    這個最好讓鄰居透過訴訟解決,這樣一了百了。

    如果鄰居因吃了你的黃瓜中毒是禁止使用的藥品那你責任是免不了的。按照責任比例法院會判決雙方各自責任。按此責任對損失乘以百分比就是你的賠償數額。

    如果你在黃瓜上噴灑的不是禁止藥品而是正常使用的農藥,大機率法院會判決駁回鄰居的訴訟請求。

  • 12 # wu吳金泉

    偷東西顯然有錯在先。但你家地裡黃瓜若打了農藥,有毒應該是可以預見到的。你就應短時圍欄起來並寫出告示己打農藥。成人見狀就應該不會去偷你家的黃瓜。但孩子則可能不懂事,其根本不可能預知農藥的毒害。我覺得孩子一旦誤吃你家打了農藥的黃瓜多少也與你家有點因果關係。故適當賠償些也在情理之中。但成年人偷吃中毒就應另當別論。

  • 13 # 張開笑臉a

    先說這樣一個案例。

    2020年臘月,我們這邊家家戶戶都有買豬肉灌香腸的習慣,趙某買了300元的豬肉灌了幾掛香腸,曬在院子裡,回家晚了些,發現香腸被偷了。

    沒有辦法啊,他只有再買再灌,同樣買了300多元的肉,灌好香腸,曬在院子裡面,他還說早點回家晚上收香腸呢!那知道有人約他喝酒,這樣回家天就黑了,開燈一看,哪裡還有香腸。這次除了罵他八輩子祖宗外,還準備教訓小偷一番。

    這次,他在香腸裡面放了毒鼠強,專門等小偷來取,晚上做工回家,香腸肯定沒有了。他把這件事也沒有放在心上。

    過了半個月,聽到本村一家無賴死在家中,臨死前,他說是偷吃了趙某家香腸所致。警察很快找到趙某,關了起來。

    此事是什麼性質呢?

    有這樣幾種看法:

    投毒。謀殺。過失殺人。

    目前此案還在審查中。

    回頭再說偷黃瓜中毒的事。

    黃瓜噴藥是正常情況,不是為了防偷,與上面香腸放毒藥不同。

    農村中,農民在菜園子噴灑農藥,是正常情況,為了殺蟲子嘛!他打農藥的目的,不是為了防偷,而是怕禾苗被蟲子吃了。

    而上面案例中,主人在香腸反覆被偷的情況下,心裡惱怒,對小偷痛恨萬分,他明明知道小偷還會來偷,所以產生報復心理,目的就是讓小偷沒有好下場。只不過預見性不足,他就是想讓小偷拉肚子,住幾天院,花一筆錢,讓偷盜者賠了金錢又住院。

    我們村以前有一家放鴨子的,他家鴨子經常把別人剛剛栽的秧苗踏壞,其中有一人就在他家稻田裡撒上拌毒藥的稻子,結果鴨子死了不少,最後賠了死鴨一半的錢,雙方都有錯嘛!

    鄰居摘別人黃瓜是小偷小摸行為,偶爾也是有的。

    而農民家家戶戶都是有菜園子的,誰家種得好,菜就多,就看你是否勤快了。

    而有些家庭的人好吃懶做,自己不種,又不願意買,靠摘別人菜過生活。

    打農藥的人不知道他要來偷菜呀!

    所以,從這方面說,給菜打農藥後,偷盜者生病住院,花再多的錢,與主人沒有關係。

    如果死人了,從人道精神出發,多少要賠一些錢。如果是敞開的菜園,為了免責,應該樹個警示牌。農村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都沒有這樣做,是因為沒有出現這樣的情況。如果是圍了籬笆,可以不樹警示牌,籬笆就是警示嘛!

    現在鄰居要求賠償,應該怎麼辦?

    講道理。

    一是與鄰居講道理,說明是他自己主動去你家菜園子偷菜,不是你送他的菜。

    二是你打農藥不知道他要來偷,沒有害他的目的。

    請村幹部協調。

    村裡有治安調解委員會,一些村民之間的糾紛,都是由他們出面處理的。

    警察局或法院處理。

    以上兩種方法都不行,就讓警察局來處理,或者讓法官來斷案,自然分一個清清楚楚。

    為了和解,你去看望一下病人,表示歉意,畢竟事情因你而起,今後鄰里關係還要相處,慰問一下沒有錯,平息他的心態嘛!也以防他今後報復自己,冤家宜解不宜結!

  • 14 # 不老的酒

    根據你所續,你家地裡種有黃瓜,為了防蟲腐蝕青菜,打了農藥,鄰居偷盜吃了中毒,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為什麼這樣認識呢?首先你打農藥後,應在地頭栽個牌子,上面提示,此黃瓜地打過農藥,誰要採摘中毒後果自負字樣,這樣不論誰偷盜中毒,哪是自討苦吃,你不負任何責任,關健是你沒有提醒標誌,鄰居故認為偷摘幾個黃瓜享用,不料中毒花了3000仟多元,他盜竊負主要責任,你沒盡告知義務,負次要責任,按百分比例他自負百分之八十五,你負十五,叄仟元的醫治費,你應負擔肄佰伍拾元,鄰里鄰居,償點臉面有個臺階下,此事可結案完畢,低頭不見抬頭見,鄰居關係是最重要,不要因小失大,留下後遺症,得不償失。

  • 15 # 冰聆

    鄰居之間何必這樣那,都有不對的地方,我家也種,我報著一種態度地是國家的,是你負出了漢汗水,但你要打藥最好有個提示,這是中毒,要是有人命那。你的心不受譴責嗎?偷吃黃瓜的人也不對,我家的也經常丟,我心裡也不得勁,畢竟我們負出了汗水,和日曬,你偷吃人家的難受不,未不如管人家要也不能偷啊,這是中毒,要是搭一條命,那多那少。你怎麼教育子女,這也是給“他她”一個教訓,我家種的果我都給鄰居,還有物業,誰也不能為了種菜不買菜了吧。關於補償藥費,都得看對方的良心,我覺得多看看河南,讓我看這些事哎,不想說太多了。

  • 16 # 馬徵

    你需要賠償。

    我知道這句話說出去的後果,這句話一說出去必定會引來一頓板磚,但是,先聽我把話講完,如果覺得我的理由站不住腳,大家再拍不遲。

    鄰居偷吃了你家地裡的黃瓜中毒了,結果他要你賠償。

    這個問題已經牽扯到法律層面上去了,我需要從法律角度來說出我的理由。

    法律上有這麼兩個術語:故意過失

    我認為,你沒有用故意在黃瓜上投毒的方式來報復鄰居偷黃瓜的行為。

    但是,你應當預見這樣一個問題:那就是黃瓜有可能會被別人偷吃,而你在黃瓜上噴灑了有毒農藥,有毒農藥會讓偷吃者中毒。

    這是一個你應當預見卻沒有預見的問題,那就是你的過失。

    過失,也要負法律責任的。

    在蔬菜上噴灑農藥是天經地義無可厚非的事,但是,為了預防農藥對人畜的誤傷,你應當採取一些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

    比如,在醒目的位置豎一塊寫著“已噴灑農藥,嚴禁採摘”的牌子,或者把地圈起來,這樣你就可以撇清關係了,鄰居明知你家黃瓜上噴灑了農藥,但是他仍舊去偷吃,吃好吃壞那是他的責任,跟你無關了。

    因為,你已經設定了安全提醒標誌,你已經盡到責任了,他實在要偷吃,你把黃瓜鎖到保險櫃裡他也會去動心思,所以說,在你豎了警示標誌的情況下,你一分錢都不用給,他想告就讓他告好了,他想在人前頭評理,你也不會輸理。

    去年,我們這邊發生了這樣一起糾紛。有一家人,承包了幾十畝土地種了苜蓿草,結果有個放羊的不自覺,經常趁人不注意的時候把羊群放到苜蓿地裡讓羊啃食。

    苜蓿的主人發現後跟放羊的爭吵了幾次,放羊的一直油鹽不進,仍然是我行我素,照樣在苜蓿地裡放羊。

    後來,種苜蓿的實在咽不下這口氣,就給苜蓿草噴灑上了殺蟲農藥,然後又在地邊上豎了一塊“有毒農藥已噴灑,看護好牛羊,誤食概不負責”的牌子。

    而那個放羊的一如既往地把羊趕到山坡上後,自顧自的躺在草地上曬太陽,吃慣了苜蓿草的羊群習慣性的全跑進苜蓿地裡大快朵頤去了,最後被毒死十六隻。

    放羊的把種地的告到了法庭上,最終法庭裁決羊倌敗訴,並承擔了訴訟費。

    羊倌敗訴的原因是人家種苜蓿的在醒目的位置設定了警示標誌,盡到了提醒的責任,不用擔責。

    如果你在地頭設定了安全提醒標誌,你就沒有賠償責任。

    如果什麼安全提示標誌都沒有,你有可能會承擔一部分的醫藥費,至於承擔多少,你們先可以透過協商的辦法來解決。

    雙方協商不下去的話可以找村委會調解。

    村委會也調解不了,那隻能走法律程式,他起訴你應訴,賠或者不賠,賠多或者賠少,就看你的運氣,能遇到什麼樣的法官。

  • 17 # 庸者了了

    來來來,上乾貨!不說不知道,一說嚇一跳……如果,你噴灑了農藥,又沒有設定警示警告標誌,賠償是免不了的,但肯定不用全賠。有這麼一個判例:村民張三為消殺病蟲害,在桃子上噴灑了甲胺磷。鄰居李四在不被人注意的情況下,偷偷進入桃園,摘了幾個桃子拿回家,然後與家人共享,致李四一家人中毒治療!看看法院怎麼說:甲胺磷屬於劇毒農藥,根據有關規定,這種劇毒農藥是不能直接噴灑於瓜果和蔬菜上的,張三違反了相關規定。在噴灑了劇毒農藥之後,張三也沒有說明或設定警告標誌。這就使偷食桃子的村民一家,在不知情的情況下中毒,健康受到了嚴重損害,因此桃園主人張三應該對自己錯用農藥及警告不力承擔法律責任。而偷食桃子的李四在沒有經過張三同意的情況下,擅自摘桃,也應承擔相應責任。律師認為,根據責任的大小,偷食桃子的村民自己應負主要責任,而園主孫某應承擔次要責任。據此法院判決:桃園主人張三對偷食桃子村民李四一家的損失,承擔40%的賠償責任。而餘下的60%責任,由李四自行承擔。看了麼,如果你噴灑了不適宜噴灑的劇毒農藥,且沒有設定明顯的警示標誌,比如“桃有農藥,禁止偷食”等內容,你的賠償是免不了的。但也不用全部承擔,可以按責任分擔!當然,這僅僅是中毒住院,花點小錢!如果偷桃人吃了你的噴灑劇毒農藥的桃子致殘或死亡,你就有可能面臨“過失致人重傷或死亡”三年左右的牢獄之災。

  • 18 # 同喜同貴

    這和我們老家前些日子發生的“採別人家的紅薯葉中毒”有點相似,但又有跟本的區別!

    前些天,老家有人在別人紅薯地裡採紅薯葉,拿回家當菜來吃,結果這夫妻兩個吃後中毒,到鎮醫院輸液一個星期,新農合報銷後,自己花錢三千多塊錢。

    兩人出院後,找到村委會,要求往紅薯葉上打農藥的農戶賠償這三千多元錢。當村委會找到改農戶時,他大呼不能接受。村幹部動之以情,曉之以理:(1)農村人歷年來都沒有向紅薯葉上噴灑農藥的習慣 ,因採摘紅薯葉有利於控旺長,不影響紅薯的生長,村民無論採任何一家的紅薯葉一般不會告訴主人家,不存在偷採行為;(2)你家向紅薯葉上打農藥沒有任何提示別人不能採摘,屬於考慮不周,存在過錯。

    基於以上兩點,讓打農藥的農戶給中毒者賠了兩千元醫藥費,這個問題基本上算是圓滿解決了。

    我認為偷吃黃瓜中毒,和採紅薯葉中毒的性質有點不同,紅薯葉誰都可以採摘,但瓜果卻不一樣,它的成長離不開農藥,偷吃如同偷盜,不勞而獲,享受別人的勞動成果是不道德的,賠不賠都可以。若念起都是一個村的人,抬頭不見低頭見,黃瓜地的主人適當買點禮品去看望一下就可以了,但不能賠錢,因為這樣會助長歪風邪氣!

  • 19 # 離家小兔

    我很好奇,他是怎麼證明吃了你家的黃瓜的呢?既然是偷,摘的時候也沒人看到啊。

    記得小時候,鄰村有個女人就很好偷,比較有名,附近幾個村都被她偷到了,南瓜冬瓜見到什麼偷什麼,冬瓜抱不動,就切一半偷回去。總之,除了不偷人,什麼都偷。

    後來,她女兒長大了,相親認識一個男孩,打算結婚了。她居然從別的村偷了一個鐘,送給她女婿家了。

    然後,被偷的那家也不知道是怎麼知道鍾是被她偷了,也知道她送人了,大概還有確鑿的證據,竟找到她家裡索要。

    她沒有辦法,又到她女婿家裡把鍾要來,還給別人。

    這件事很多年都被人提出來當笑話聊。

    看來你的鄰居也是個臉皮很厚的人,本來偷就很難為情,還中毒了,還要人賠償,那他賠償黃瓜嗎?就要以這種方式成名了。

    農村很多農作物都要施農藥,也不立告示牌,他也不注意。

    碰到這樣的人真麻煩。

  • 20 # 高大姐6

    怎麼證明他偷吃了你家的瓜?堅決不承認他這樣的正人君子竟然會偷人家的瓜。另外自家的瓜經常被偷,損失十幾萬,是不是他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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