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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牽住夕陽的手

    老公去世,但公婆有幾個兒女,我有義務照顧公婆嗎?

    從法律角度說,你沒有義務照顧公婆,公婆百年後,你也沒有權利分公婆的遺產。但是從情理上說,公婆畢竟是你老公的父母,如今你老公去世了,你代替老公照顧公婆無可厚非,如果照顧得好了,將來公婆把遺產給你,也是無可厚非的,因為你盡到了贍養老人的主要義務,應該得到老人的遺產,這和老人子女多少無關。

    法律節目中有這樣一個案例:某地一對夫妻,養育了三兒一女。夫妻倆一直跟小兒子一起生活。

    小兒子因病去世後,兒媳婦和孫子依然跟老人生活在一起,照顧著老人的飲食起居。小兒媳在老公去世後,帶著兒子照顧公婆十六年,沒有一句怨言。

    公婆在世時,留下一份遺囑,將老人名下的一套房產和老人餘下的積蓄給小兒媳婦一人繼承。

    兩個老人都過世後,老人的其他兩個兒子想爭房產,同時也要老人名下的存款。小兒媳不答應給,所以,被兩個大伯哥聯手告上了法庭。

    理由很簡單,說老人的遺產沒有給兩個健在的兒子,沒有給女兒,也沒有給失去爸爸的孫子,只給了小兒媳婦,這是小兒媳婦在騙老人的遺產。

    諮詢者告訴律師,老公去世後,她一個人照顧二位老人十六年,那時候兒子還小,既要照顧兒子,又要照顧兩位老人,孩子的兩個大伯不幫忙,孩子的姑姑也不幫忙,一切她都人過來了,所以,公婆給她立了一份遺囑,並且還做了公證。

    律師告訴諮詢者,有老人的公證遺囑,大伯哥的官司贏不了,不用擔心。律師對主持人說,老人把遺產都給了兒媳婦,孫子都沒有給,其實老人心裡很明白,兒子不在了,媳婦對他們還那麼好,遺產給了媳婦,以後就是孫子的,能心疼公婆的媳婦,不會不心疼自己的兒子。

    現實生活中失去兒子,兒媳婦照顧公婆的事情不是沒有。兒女再多,有一個能靠得住就足夠了。

    某地宣傳的好媳婦老公去世,婆婆去世,為了生存,帶著癱瘓的老公公改嫁,在新的婆家,既照顧婆婆,又照顧前任老公公,竟然用架子車拉著老公公去看病,給老公公治療得生活能自理了。

    總之,老公去世,作為媳婦,不想照顧公婆,也沒人會說你啥,但是照顧了公婆,一定會有回報的,這個回報不一定就是財產,也許是你眼睛看不到的東西。

    所以,不要問有沒有義務,想照顧就好好照顧吧,不想照顧就隨便,畢竟公婆還有其他子女。

  • 2 # 陽光真誠之人

    公婆以往對你母子好,有能力就去照顧吧,如果受到委屈,就不要為難自已。法律也規定,兒媳沒有照顧公婆的義務。至於有人說,照顧公婆得好,公婆分遣產給你,就別期望過高了,有那麼多好事,輪不到兒媳的事,況且他們那麼多子女在那看著。看自已的心情去做就是了。

  • 3 # 悠閒比上不足比下有餘

    你沒有法律義務照顧公婆,但我個人認為,你老公有沒有得到爹孃的財產?如果有的話,你繼承了老公的財產,你代替老公盡孝吧

  • 4 # 京都老客41118

    你如果帶子女依然跟著公婆居住,你依然應該照顧公婆,你是家裡一口人,在一個鍋裡吃飯嗎。但因為你有再嫁的權利,如果你再婚了自然不用管原先的公婆了。所以,法律是最後的原則,不是一上來就依據法律。一般而言,你老公去世,只要你和大家還在一起,公婆依然視你為家裡一口人,你見了公婆不至於置之不理吧。

    此外,如果你要再嫁,你還有繼承一半你老公財產的權利。所以,你在再嫁之前,與原生家庭分割一下財產拿走自己的,以及從老公那裡繼承他的這兩部分財產,還是應得的。再然後自己帶上自己的財產再嫁就會好一點。因為你離開這個家庭後,當下不說財產,一般人都會認為你放棄了自己的財產權。你如果過了一兩年再回來追索,就有點困難了。

  • 5 # 你我想走進你們的世界

    18年老公在照顧了婆婆三個月後,突發心梗離開了我們。09年開始,婆婆已經癱瘓在床了。我們兄弟四個輪流照顧婆婆。時間分配都是根據各家的情況,比如說大哥家媳婦生孩子,婆婆就在其它兄弟家住,在誰家多住一個月,少住幾天都沒事的。不管在哪一家,婆婆都是被照顧的乾乾淨淨清清爽爽的。老公不在後,我給兒子說,雖然爸爸不在了,照顧奶奶的任務我們必須承擔,兒子非常支援。

    老公喪事結束後,兄弟姐妹坐在一起聊天,我提出了照顧婆婆的事情,大哥說,照顧婆婆的事早商量好了,你現在一個人,重點是把孩子們看好,老媽都不讓你管了。聽了之後我眼淚都出來了,心裡都是溫暖。

    我在縣城打工,只要休息我都會回去看婆婆,給婆婆買日用品,營養品,藥。幫助嫂子給婆婆洗澡,洗衣服。不管貧富,我感覺是這個充滿著愛的大家庭的一份子我是幸福的,是值得驕傲的。

    今年5月31,88歲的婆婆無疾而終,壽終正寢。辦完婆婆的喪事後,我們兄弟姐妹們一起去舅舅家謝了孝,之後又去看了婆婆的妹妹,老公的小姨。

    婆婆喪事之後還有3萬的結餘,大哥的意思是大家平分,因為姐姐妹妹也輪流照顧了婆婆,她們也在份。姐姐妹妹堅決不要。後來商量,把錢分給三個孫子,我也堅決不同意要,因為老公走後我沒有輪流照顧過婆婆,我感覺我不應該要這個錢,但是大哥說就這樣決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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