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檢查方法 要採取"一看(資料)、二查(現場)、三提(問題)、四反饋"的檢查方法。 首先,要檢查安全管理資料,主要檢查施工組織設計、安全技術交底、安全測試、安全驗收、安全檢查等記錄,要檢查這些資料有無責任單位、責任人的簽字蓋章。 其次,檢查施工現場安全防護的實施情況,重點檢查腳手架等7項內容(詳見檢查重點)。 在檢查的過程中要對陪檢的人員進行安全防護和安全知識的提問,一是落實現場安全防護措施的真實性,二是檢查有關人員對安全防護措施的掌握情況。 最後,要將檢查的結果進行現場反饋,對存在的隱患下達安全事故隱患通知書,隱患嚴重的要下達責令停工整改通知書。各檢查組、各有關單位,在檢查中遇到技術性較強的問題,難以判定的,要立即上報。這次檢查要針對汛期的特點,重點檢查監控鄰近山體、坡地、低窪及沿海一線的在建、新建和停建工程,嚴格落實安全防範措施,嚴防因風暴潮引起的倒塌、山體滑坡及水淹等事故。 二、 檢查重點 本次檢查的重點,主要是指腳手架及大模板工程、基坑開挖、塔吊及起重吊裝作業、臨建設施、圍擋牆(包括停工的工程)、建築裝飾裝修工程、施工臨時用電等7項主要內容: (一) 腳手架及大型模板工程 1、 腳手架立杆基礎 是否做到基礎平整、堅固,排水通暢(設排水溝); 2、 腳手架與建築物的拉結是否牢固可靠,數量是否符合要求; 3、 安裝使用整體提升式腳手架有無備案證(市建管局備案); 4、 懸挑腳手架懸挑梁是否採用型鋼(工字鋼等); 5、 搭設的接料平臺是否有獨立支撐系統,嚴禁與腳手架相連,嚴禁在腳手架上懸掛水桶等重物; 6、 模板支撐系統要有受力分析、計算和經施工、監理單位的技術負責人審批,確保基礎穩固、支撐可靠; 7、是否嚴格執行模板安裝、拆除前的審批制度,大型模板立放時是否有固定堆放架,並有穩定的支撐和防傾倒措施(審批報告)。 (二)基坑開挖 1、 基坑開挖前有無對現場周邊環境進行安全評估並按規定實施防護(開工前的安全評估報告); 2、 基坑開挖前有無專項施工組織設計並經施工、監理及建設單位的三方審批蓋章。深度超過 5米或雖不超過5米但是周邊環境複雜的基坑,必須經甲級資質的設計單位設計支撐防護方案(有關單位的技術負責人和單位章); 3、 基坑開挖後對邊坡、臨邊等,有無及時實施階段性的防護並有責任人簽字的驗收、觀測記錄(驗收記錄表); 4、 基坑開挖工程有無指定專人負責、專人監護,有無邊坡及毗鄰建築物、構築物的變化情況記錄(監控記錄表)。 (三)塔吊及起重吊裝作業 1、 拆裝塔吊的隊伍是否具備相應的資格,塔吊司機、指揮人員是否持證上崗(影印件加蓋公章); 2、 塔吊拆裝、驗收、使用等相關方案的手續是否健全並嚴格執行; 3、 塔吊在安裝、修理中,是否違章採用其它代用件及代用材料,是否使用自行改裝塔吊(查維修記錄); 4、 塔吊各類保險裝置是否齊全有效;基礎是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說明書的要求施工,基礎資料齊全,排水措施有效;防雷裝置是否齊全、可靠(檢查塔吊基礎資料,避雷裝置)。 (四)圍擋牆 1、 磚砌圍牆有無按規範的規定和市建委的要求制定設計和施工技術方案; 2、 磚砌圍牆是否安全、美觀,做到基礎、牆體砌築牢固可靠,有無使用粘土、雜土砌築,有無砌築空心牆; 3、 圍牆內外無依牆堆放建築材料、建築垃圾;建築垃圾是否及時清運; 4、 磚砌圍牆 有無出現裂縫、傾斜、塌陷的情況,達不到要求的必須立即拆除重砌(嚴格實施); 5、 專案經理、總監及安全監管人員是否對圍擋牆定時進行檢查、驗收,填寫驗收紀錄; 6、有無防範風暴潮的制度和實施的措施(上檣)。 (五)臨建設施 1、 臨建設施砌築使用的磚、石、砂漿及屋樑等是否符合要求,嚴禁幹砌; 2、 屋面是否使用紅瓦,不得采用石棉瓦,嚴禁使用菱苦土板房; 3、 專案經理、總監及安全監管人員是否對臨建設施進行定時檢查、驗收,填寫驗收紀錄; 4、有無防範風暴潮的制度和實施的措施(上牆)。 (六)建築裝飾裝修 1、 現場有無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消防安全的各項管理制度,配備消防裝置,電箱、倉庫等部位配備乾粉滅火器,設定安全通道。 2、 對易燃易爆、有毒化學物品的購買、運輸、保管、發放、使用等環節有無嚴格的管理措施;對電氣焊等動火作業有無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和監控(動火監護人,審批表); 3、 臨時用電有無執行"三級配電、兩極保護"、"三相五線制"的規定。 (七)施工臨時用電 1、 變(配)電室有無可靠的防雨措施; 2、 施工現場在大雨天氣是否停止供電作業,雨後有無對所有用電設施和線路進行檢查並做記錄; 3、 有無嚴格執行"三級配電、兩極保護","三相五線制"的規定,接零保護是否可靠。
一、 檢查方法 要採取"一看(資料)、二查(現場)、三提(問題)、四反饋"的檢查方法。 首先,要檢查安全管理資料,主要檢查施工組織設計、安全技術交底、安全測試、安全驗收、安全檢查等記錄,要檢查這些資料有無責任單位、責任人的簽字蓋章。 其次,檢查施工現場安全防護的實施情況,重點檢查腳手架等7項內容(詳見檢查重點)。 在檢查的過程中要對陪檢的人員進行安全防護和安全知識的提問,一是落實現場安全防護措施的真實性,二是檢查有關人員對安全防護措施的掌握情況。 最後,要將檢查的結果進行現場反饋,對存在的隱患下達安全事故隱患通知書,隱患嚴重的要下達責令停工整改通知書。各檢查組、各有關單位,在檢查中遇到技術性較強的問題,難以判定的,要立即上報。這次檢查要針對汛期的特點,重點檢查監控鄰近山體、坡地、低窪及沿海一線的在建、新建和停建工程,嚴格落實安全防範措施,嚴防因風暴潮引起的倒塌、山體滑坡及水淹等事故。 二、 檢查重點 本次檢查的重點,主要是指腳手架及大模板工程、基坑開挖、塔吊及起重吊裝作業、臨建設施、圍擋牆(包括停工的工程)、建築裝飾裝修工程、施工臨時用電等7項主要內容: (一) 腳手架及大型模板工程 1、 腳手架立杆基礎 是否做到基礎平整、堅固,排水通暢(設排水溝); 2、 腳手架與建築物的拉結是否牢固可靠,數量是否符合要求; 3、 安裝使用整體提升式腳手架有無備案證(市建管局備案); 4、 懸挑腳手架懸挑梁是否採用型鋼(工字鋼等); 5、 搭設的接料平臺是否有獨立支撐系統,嚴禁與腳手架相連,嚴禁在腳手架上懸掛水桶等重物; 6、 模板支撐系統要有受力分析、計算和經施工、監理單位的技術負責人審批,確保基礎穩固、支撐可靠; 7、是否嚴格執行模板安裝、拆除前的審批制度,大型模板立放時是否有固定堆放架,並有穩定的支撐和防傾倒措施(審批報告)。 (二)基坑開挖 1、 基坑開挖前有無對現場周邊環境進行安全評估並按規定實施防護(開工前的安全評估報告); 2、 基坑開挖前有無專項施工組織設計並經施工、監理及建設單位的三方審批蓋章。深度超過 5米或雖不超過5米但是周邊環境複雜的基坑,必須經甲級資質的設計單位設計支撐防護方案(有關單位的技術負責人和單位章); 3、 基坑開挖後對邊坡、臨邊等,有無及時實施階段性的防護並有責任人簽字的驗收、觀測記錄(驗收記錄表); 4、 基坑開挖工程有無指定專人負責、專人監護,有無邊坡及毗鄰建築物、構築物的變化情況記錄(監控記錄表)。 (三)塔吊及起重吊裝作業 1、 拆裝塔吊的隊伍是否具備相應的資格,塔吊司機、指揮人員是否持證上崗(影印件加蓋公章); 2、 塔吊拆裝、驗收、使用等相關方案的手續是否健全並嚴格執行; 3、 塔吊在安裝、修理中,是否違章採用其它代用件及代用材料,是否使用自行改裝塔吊(查維修記錄); 4、 塔吊各類保險裝置是否齊全有效;基礎是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說明書的要求施工,基礎資料齊全,排水措施有效;防雷裝置是否齊全、可靠(檢查塔吊基礎資料,避雷裝置)。 (四)圍擋牆 1、 磚砌圍牆有無按規範的規定和市建委的要求制定設計和施工技術方案; 2、 磚砌圍牆是否安全、美觀,做到基礎、牆體砌築牢固可靠,有無使用粘土、雜土砌築,有無砌築空心牆; 3、 圍牆內外無依牆堆放建築材料、建築垃圾;建築垃圾是否及時清運; 4、 磚砌圍牆 有無出現裂縫、傾斜、塌陷的情況,達不到要求的必須立即拆除重砌(嚴格實施); 5、 專案經理、總監及安全監管人員是否對圍擋牆定時進行檢查、驗收,填寫驗收紀錄; 6、有無防範風暴潮的制度和實施的措施(上檣)。 (五)臨建設施 1、 臨建設施砌築使用的磚、石、砂漿及屋樑等是否符合要求,嚴禁幹砌; 2、 屋面是否使用紅瓦,不得采用石棉瓦,嚴禁使用菱苦土板房; 3、 專案經理、總監及安全監管人員是否對臨建設施進行定時檢查、驗收,填寫驗收紀錄; 4、有無防範風暴潮的制度和實施的措施(上牆)。 (六)建築裝飾裝修 1、 現場有無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消防安全的各項管理制度,配備消防裝置,電箱、倉庫等部位配備乾粉滅火器,設定安全通道。 2、 對易燃易爆、有毒化學物品的購買、運輸、保管、發放、使用等環節有無嚴格的管理措施;對電氣焊等動火作業有無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和監控(動火監護人,審批表); 3、 臨時用電有無執行"三級配電、兩極保護"、"三相五線制"的規定。 (七)施工臨時用電 1、 變(配)電室有無可靠的防雨措施; 2、 施工現場在大雨天氣是否停止供電作業,雨後有無對所有用電設施和線路進行檢查並做記錄; 3、 有無嚴格執行"三級配電、兩極保護","三相五線制"的規定,接零保護是否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