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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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HarLu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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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可可629683
蠻煩的,很可能賴了不會給你。七年都沒有給。不會給了。除非盯著要。看到他就要。否則要不到。數字大上法院,上法院要證據沒有證據法院判不了。數字少的算了,但心裡會很不舒服。我也借錢給親友,至今都沒有還的意思。真是熱包子打狗有去無回。自認到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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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雪911
我覺得沒有借條的,或者沒寫日期的有次看法制節目是借貸之類的話題,好像是要儲存聊天記錄什麼的,然後沒寫日期還款時間的在法律上能靈活變通的,我不借別人錢,我是不借給別人錢了,傷了太多,給自己徒增煩惱!生氣上火的錢到時候肉包子打狗大家懂的……數額大些的還是找律師諮詢起訴的起訴吧,誰的錢也不是大風颳來的,不爭饅頭爭口氣,他有那一霎那不還你想賴賬的想法跟苗頭那就別把他當朋友了撕破臉沒得做朋友就沒了,不稀罕跟這種人有任何瓜葛,別讓人以為自己傻,背後覺得這麼對你就是應該的,背後還罵你嘲笑你,索性讓他也倒倒胃口,煩惱一下吧
只能呵呵了。你才七年,我借給一個發小6100元說借七天,十三年了分文未還,不但不記我的好,還有跟我講三十年河西,三十年河西。
典型的狼心狗肺的東西。
兄弟記住了:不是知根知底,非病非災,別往外借錢,那是花錢買仇人!除非你真的已經想好這個錢就是免費給的,不要還!
下面是我的真實經歷:
說到借錢的事情。個人建議:不到萬不得已(病,災除外), 不要向別人借錢,也不要借錢給別人。我還記著的往外借的幾筆錢,分享給大家。
任*鋒,男,上虞人,電焊技師,我隔壁村的一個小學同班同學。1989年當時我讀小學五年級,任*峰向我借了2元錢(我印象很深的是1989年我老爸做木匠的工資是5元錢每天,當時一學期的學費是55元。對農村的窮孩子來說,當時的2元錢是很大的一筆錢,如果按現在的物價來對比,應該遠遠超過100元),後面我向他討了多次他不還給我,我氣急了跟他打架,打不過他,反正一直不還。具體細節因為年代太久記不準確了,對方估計也老早忘記了。
丁*,男,上虞人,製冷行業技師,高中同學。1999年下半年說工資遲發生活費接不牢了,陸續向我借了1000元(我當時大學剛畢業,實習工資400元每月,2000年轉正後為800元每月,我同學當時是他們廠的生產技術領班,工資1500元,我這個錢是分批次送上門借給他的),說好下個月工資發了還我,結果過了兩個多月仍不還我,我去向他討了好多次都沒有,最後一次我實在忍不住了,他騙我說工資還沒發,結果他的同事看我來討了幾次沒要到就悄悄告訴我,工資老早發了,用都快用光了,但是1000元肯定還有。我就直接跟他明說,他看騙不過去了,就只好從口袋裡拿出1000元(我看了下還我後還剩有400多,生活費用夠了)還給我,這個也是我唯一借出去並要回來的一筆。從此不再與他有經濟來往,也看清此人。
車*燕,女,上虞人,小學教師,朋友。2003年向我借1500元,說好借一個月,下個月工資發了還我。1500元借給她後,過了兩個禮拜又要來借5000元,我不肯借給她。結果到今天為止,分文未還,人也聯絡不上了。
馬*,男,上虞人,玉石雕刻工作,我同村小時候真正光屁股玩的發小。2005年10月開始近一年時間內陸續向我借了6100元,說好借七天,到今天為止,分文不還。問題關鍵是他有錢在2010年買價格兩萬五的玉石,在2013年買五千的手機和玉石送女朋友,真沒錢?!我在2006年我母親癌症和2009年自己買房子,結婚週轉實在困難,2011年我失業期間因為女兒連續三天發高燒送醫院治療急用錢等情況下,提前半年跟他說讓他還我2000元急用,理由和藉口找了一大堆,或者答應的很好,但是次次食言。正宗千年不賴,萬年不還。並且一副我有錢不還我有理,你來要債就是不夠朋友的腔調。在他眼裡:你娘生癌症治療還是死關他屁事;你買房子房貸週轉困難關他屁事;你女兒連續三天發高燒住院經濟困難關他屁事。他下個月抽菸的錢都還沒著落,憑什麼還你錢,說借七天,十三年不還又怎麼了。你老是催他還錢就不是人,而他是聖人。你免費無息借6100元錢給他13年分文不還不但不見你的好,還要跟你講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我去討要過的次數肯定不下一百次,箇中滋味,沒經歷過的肯定不會知道。
太*龍,男,北韓族七臺河市勃利縣人,韓語翻譯,原同事。2008年向我借了500元,說下月工資發了或手上的發票報銷有錢了還我。當時過了三個月沒還我錢,我委婉的跟他說。他竟然跟我說早還我了,肯定早還我了。我問他是什麼時候還我的,什麼方式還的,現金嗎?他解釋不了。只是一個勁的說"還了還了,肯定早還了"並且不再理我,管自己玩電腦了。500元看明白一個人,真他媽值!目前該人早已經離職(當年他要離職的時候,我跟他說我請客一起吃個飯,拍照合個影做個紀念,他不知道出於什麼目的堅決不肯一起合影),現在人也聯絡不上了。微信qq跟他打招呼(不是向他要債),也不來理你。
孫*鍾,男,上虞人,技術出身做外貿小股份老闆,原同事。2016年9月8日晚上9點多給我打電話,說碰到緊急事情要用錢,非常非常著急,向我借3500元。我看他說的急,而且前面來向我借過一次要5000元沒借給他有點不好意思。也是做好要不回來的打算就借給他了,並把我借錢給同學馬*說借七天,實際十二年不還的事情詳細告訴他。約定借三個月,預計當年年底還我,到今天為止,分文沒還。什麼時候還?不知道。承諾還款的時間到了也不吭一聲,不打個招呼。
其他幾十元,百來元的更是多了去了。有些也估計是真忘了,倒也無所謂,不過名字列一下,任*苗,高**,陶*娟等等。另外,自己的直系親屬和曾經的女友有涉及借款就不寫上去了,畢竟不是純借款,有親情,有共同的利益關係。以上都是我的真實經歷,各位做個參考意見。
我總結的經驗是:非病非災借錢給別人(特別是某些狼心狗肺的東西),等於花錢買仇人!各位謹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