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甘正傳武器:
第一個場景是美國獨立戰爭時期的大陸軍,手上拿的是法國的查爾維爾燧發滑膛槍。查爾維爾是個法國的地名,當年以生產槍械出名,查爾維爾步槍在1717年定型,後來經過數次改進,美國獨立戰爭時期,法華人將大量的1766型送到大陸軍手上打英國龍蝦兵。
第二個場景是南北戰爭時期的北軍,手上沒有拿槍,但腰上的手槍套證明了這是一杆柯爾特1860陸軍型轉輪,這也是北軍當時最流行的武器,火帽擊發,.44口徑,我們可以看到槍管下邊還有一根拉桿,這玩意是用來把鉛丸子從彈輪前方壓入膛內的。
第三個場景是一戰,美國遠征軍,手頭拿的是春田M1903步槍。這款槍大家都挺熟了,美軍在1899年和西班牙打了一場仗,但在古巴聖胡安山攻防戰中,美軍拿著側開裝填的克拉格約根森步槍以及老掉牙的春田活門步槍被西班牙人的毛瑟步槍錘的很慘,打完之後就開始山寨毛瑟造了這款M1903,後來還被德華人告上法庭,然後每年都要向毛瑟公司繳納專利費,不過一戰開打之後美華人就不付了...
第四個場景很熟悉了,二戰,手上拿的是湯姆遜。槍管上的散熱肋紋、拉機柄在機匣頂部以及方形護木的特徵說明這是一支湯姆遜M1928型,但按理說M1928應該有個槍口制退器,但劇中沒有展現。
然後我們按照IMFDB的順序來盤
步槍:
M1加蘭德
劇中這個場景是著名的阿拉巴馬大學擋校門事件,因為當時美國要取消學校種族隔離制度,但該州州長表示自己要維護競選時的承諾,將種族隔離進行到底,因此州長堵在禮堂門口禁止兩名黑人學生進入。
當時出動了國民警衛隊,雖然已經是1963年,M14已經列裝,但國民警衛隊這種地方武裝還拿的是二戰時的M1加蘭德。
M14:
怎麼說呢,M14在美軍制式步槍史上可以留下極為羞恥的一道印記。1957年列裝,內部結構繼承自M1加蘭德,非常沒創意。整把槍的佈局也很傳統,咱們可以看當時的AK採用了機匣蓋式,FAL採用了上下機匣式,都很便於戰場拆卸排障,但M14不行,它得先卸掉扳機,然後把整個護木和槍管槍機元件分離,再一個個把拉機柄、復進簧、活塞之類的拆出來清理,非常麻煩。
它光是自己落後也就算了,還非得帶著7.62x51mm全威力彈把整個北約的輕武器都帶歪,這時候蘇聯人已經開始把AK47推向全世界了。
M16
我們可以看到這支M16的兩個特徵,1是它已經有輔助推機柄,所以它不是老版的M16.另一方面它的消焰器還是開放式的三叉型,因此它也不是M16A1,所以它只能是XM16E1,這是一款帶有輔助推機柄的M16,介於M16和M16A1之間,主要在1965-1967年間裝備。
不過XM16E1槍管沒有鍍鉻,維護工具也沒有隨槍下發,因此在越南依舊暴露出和M16一樣的可靠性問題,讓美軍大頭兵非常頭疼,但等到M16A1下發之後,士兵們的抱怨明顯減少。這裡再說一遍,扔M16撿AK這種事就是段子,不用信。
手槍:
M1911A1
這支槍不用多解釋吧?美軍在越戰時的制式手槍依舊是M1911A1。直到1985年,美軍才用貝瑞塔92取代了M1911,但1911依舊在美軍各部隊中少量服役
(比如四等人有一款M45就是M1911的改型)
柯爾特警官
柯爾特公司自從銷售M1911手槍之後,軍隊就開始淘汰轉輪,但當時警察之類的執法者還是熱衷於更可靠且不需要保險機構的轉輪。因此柯爾特公司在20年代推出了.38口徑的柯爾特警官型,中等尺寸,雙動扳機,6發彈容。
中規中矩的尺寸,優秀的可靠性,還過得去的威力,適中的後坐力,這把轉輪中庸到了極致,但極度的中庸也是一種成功,這種.38轉輪非常成功,銷量超過百萬。
霰彈槍:
伊薩卡37
我不知道IMFDB的人是怎麼看出右上角這支是伊薩卡37的,換做我的話肯定認不出來,就這麼個剪影給出的資訊太少了,或許是伊薩卡37獵鹿人型的準心比較有識別度。
這款槍的設計者很不要臉,在1913年,兩位著名的槍械設計師勃朗寧和佩德森合作設計了一款雷明頓17型泵動霰彈槍,專利申請於1917年。然後伊薩卡公司就在1937年,等雷明頓的專利20年保護期到了之後直接山寨雷明頓17造出了這款伊薩卡37,由於它們價格便宜,質量也過得去,所以奪得了相當一部分霰彈槍市場。
說白了伊薩卡公司也不是第一次幹這事兒,他們自打1880年起家開始就一直等著幾個槍械大廠的專利到期之後直接山寨。
機槍:
M60
M60通用機槍於1957年開始裝備美軍,不過它雖然是個通機,但並不是像當年MG42那樣作為班組機槍裝備,而是下發到排屬武器班中提供火力支援。
雖然是個美國貨,但這機槍的供彈參考了MG42,活塞導氣系統參考了FG42,所以某方面來說可以認為它是個德國兒子。
但美軍明顯不會抄作業,這貨換槍管比MG42麻煩的多,你說是因為導氣式本身就比槍管後坐式不適合換管子吧,那捷克ZB26也是導氣,換管子就比M60方便多了,所以這是美華人自己的問題。
M72 LAW火箭筒
美軍在越戰前的反坦克武器是M20A1超級巴祖卡以及M18、M20這類無後坐力炮,但這兩都非常重,所以在1958年開發了M72 LAW。這種一次性的火箭筒外壁不需要承受膛壓,因此用玻璃鋼就行,這麼一具裝載戰鬥部的M72才2.5公斤重,發射後就直接扔,非常方便。
M79榴彈發射器
這玩意我之前談過好多次了,1961年服役,主要是為了取代早先打不準的槍榴彈,美軍一開始是把這玩意下發到步兵班,每個班都有兩具。但問題是這玩意會佔用掉一個編制,所以後來美軍用搶掛榴彈發射器M203取代了M79.
阿甘正傳武器:
第一個場景是美國獨立戰爭時期的大陸軍,手上拿的是法國的查爾維爾燧發滑膛槍。查爾維爾是個法國的地名,當年以生產槍械出名,查爾維爾步槍在1717年定型,後來經過數次改進,美國獨立戰爭時期,法華人將大量的1766型送到大陸軍手上打英國龍蝦兵。
第二個場景是南北戰爭時期的北軍,手上沒有拿槍,但腰上的手槍套證明了這是一杆柯爾特1860陸軍型轉輪,這也是北軍當時最流行的武器,火帽擊發,.44口徑,我們可以看到槍管下邊還有一根拉桿,這玩意是用來把鉛丸子從彈輪前方壓入膛內的。
第三個場景是一戰,美國遠征軍,手頭拿的是春田M1903步槍。這款槍大家都挺熟了,美軍在1899年和西班牙打了一場仗,但在古巴聖胡安山攻防戰中,美軍拿著側開裝填的克拉格約根森步槍以及老掉牙的春田活門步槍被西班牙人的毛瑟步槍錘的很慘,打完之後就開始山寨毛瑟造了這款M1903,後來還被德華人告上法庭,然後每年都要向毛瑟公司繳納專利費,不過一戰開打之後美華人就不付了...
第四個場景很熟悉了,二戰,手上拿的是湯姆遜。槍管上的散熱肋紋、拉機柄在機匣頂部以及方形護木的特徵說明這是一支湯姆遜M1928型,但按理說M1928應該有個槍口制退器,但劇中沒有展現。
然後我們按照IMFDB的順序來盤
步槍:
M1加蘭德
劇中這個場景是著名的阿拉巴馬大學擋校門事件,因為當時美國要取消學校種族隔離制度,但該州州長表示自己要維護競選時的承諾,將種族隔離進行到底,因此州長堵在禮堂門口禁止兩名黑人學生進入。
當時出動了國民警衛隊,雖然已經是1963年,M14已經列裝,但國民警衛隊這種地方武裝還拿的是二戰時的M1加蘭德。
M14:
怎麼說呢,M14在美軍制式步槍史上可以留下極為羞恥的一道印記。1957年列裝,內部結構繼承自M1加蘭德,非常沒創意。整把槍的佈局也很傳統,咱們可以看當時的AK採用了機匣蓋式,FAL採用了上下機匣式,都很便於戰場拆卸排障,但M14不行,它得先卸掉扳機,然後把整個護木和槍管槍機元件分離,再一個個把拉機柄、復進簧、活塞之類的拆出來清理,非常麻煩。
它光是自己落後也就算了,還非得帶著7.62x51mm全威力彈把整個北約的輕武器都帶歪,這時候蘇聯人已經開始把AK47推向全世界了。
M16
我們可以看到這支M16的兩個特徵,1是它已經有輔助推機柄,所以它不是老版的M16.另一方面它的消焰器還是開放式的三叉型,因此它也不是M16A1,所以它只能是XM16E1,這是一款帶有輔助推機柄的M16,介於M16和M16A1之間,主要在1965-1967年間裝備。
不過XM16E1槍管沒有鍍鉻,維護工具也沒有隨槍下發,因此在越南依舊暴露出和M16一樣的可靠性問題,讓美軍大頭兵非常頭疼,但等到M16A1下發之後,士兵們的抱怨明顯減少。這裡再說一遍,扔M16撿AK這種事就是段子,不用信。
手槍:
M1911A1
這支槍不用多解釋吧?美軍在越戰時的制式手槍依舊是M1911A1。直到1985年,美軍才用貝瑞塔92取代了M1911,但1911依舊在美軍各部隊中少量服役
(比如四等人有一款M45就是M1911的改型)
柯爾特警官
柯爾特公司自從銷售M1911手槍之後,軍隊就開始淘汰轉輪,但當時警察之類的執法者還是熱衷於更可靠且不需要保險機構的轉輪。因此柯爾特公司在20年代推出了.38口徑的柯爾特警官型,中等尺寸,雙動扳機,6發彈容。
中規中矩的尺寸,優秀的可靠性,還過得去的威力,適中的後坐力,這把轉輪中庸到了極致,但極度的中庸也是一種成功,這種.38轉輪非常成功,銷量超過百萬。
霰彈槍:
伊薩卡37
我不知道IMFDB的人是怎麼看出右上角這支是伊薩卡37的,換做我的話肯定認不出來,就這麼個剪影給出的資訊太少了,或許是伊薩卡37獵鹿人型的準心比較有識別度。
這款槍的設計者很不要臉,在1913年,兩位著名的槍械設計師勃朗寧和佩德森合作設計了一款雷明頓17型泵動霰彈槍,專利申請於1917年。然後伊薩卡公司就在1937年,等雷明頓的專利20年保護期到了之後直接山寨雷明頓17造出了這款伊薩卡37,由於它們價格便宜,質量也過得去,所以奪得了相當一部分霰彈槍市場。
說白了伊薩卡公司也不是第一次幹這事兒,他們自打1880年起家開始就一直等著幾個槍械大廠的專利到期之後直接山寨。
機槍:
M60
M60通用機槍於1957年開始裝備美軍,不過它雖然是個通機,但並不是像當年MG42那樣作為班組機槍裝備,而是下發到排屬武器班中提供火力支援。
雖然是個美國貨,但這機槍的供彈參考了MG42,活塞導氣系統參考了FG42,所以某方面來說可以認為它是個德國兒子。
但美軍明顯不會抄作業,這貨換槍管比MG42麻煩的多,你說是因為導氣式本身就比槍管後坐式不適合換管子吧,那捷克ZB26也是導氣,換管子就比M60方便多了,所以這是美華人自己的問題。
M72 LAW火箭筒
美軍在越戰前的反坦克武器是M20A1超級巴祖卡以及M18、M20這類無後坐力炮,但這兩都非常重,所以在1958年開發了M72 LAW。這種一次性的火箭筒外壁不需要承受膛壓,因此用玻璃鋼就行,這麼一具裝載戰鬥部的M72才2.5公斤重,發射後就直接扔,非常方便。
M79榴彈發射器
這玩意我之前談過好多次了,1961年服役,主要是為了取代早先打不準的槍榴彈,美軍一開始是把這玩意下發到步兵班,每個班都有兩具。但問題是這玩意會佔用掉一個編制,所以後來美軍用搶掛榴彈發射器M203取代了M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