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言
文史、理工類本科一批常規志願結束了,祝福小朋友都可以報考到自己喜歡的院校。在隨後的時間內,希望大家都可以關注一下錄取情況,尤其對於那些在成績在本一線附近的同學,需要關注一下各個高校的招收錄取情況,如果徵求志願中有合適的專業,及時報名。當然,對於接下來的本二批次,補錄的成功與否,就是本科和專科的差別,更須謹慎。
原則:投檔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並符合學校調檔要求的考生,是否錄取以及所錄取的專業由高校按招生章程自行確定。
常規志願先錄取,招生計劃未完成有“補錄”
以福建省為例,各招生院校和省教育考試院按照“學校負責、考試院監督”的原則,實施新生錄取工作。
1、先組織實施常規志願錄取。
2、常規志願錄取結束後,須將未完成的招生計劃向社會公佈,組織考生填報第一次徵求志願,並實施第一次徵求志願錄取;
3、如仍有招生計劃未完成,則進行第二次徵求志願。
備註:徵求志願時,所有未確認已被錄取的考生均可填報相關志願。文史、理工類提前批僅一次徵求志願,藝術類提前批無徵求志願。
文史、理工類本科一批和本科二批常規志願按 [ 平行志願投檔模式 ] 投檔前,須先進行模擬投檔,高校根據模擬投檔情況在正式投檔前完成計劃調整。
招生錄取的型別和批次
一、文史、理工類——四個批次
1、本科提前批 設【①常規志願】和 1次【②徵求志願】
①常規志願 設 [ 1個第一志願 ] 和 [ 3個平行且有順序排列的參考志願 ] ,每個志願均為院校志願,每個院校志願均設 [ 6個專業志願 ] 和 [ 是否服從專業調劑 ] 欄目
②徵求志願 設 [ 12個平行且有順序排列的專業志願 ]
備註:一個志願填報某所院校的一個專業
2、本科一批 設【①常規志願】和 2次【②徵求志願】
①常規志願 設 [ 6個平行且有順序排列的院校志願 ] ,每個院校志願均設 [ 6個專業志願 ] 和 [ 是否服從專業調劑 ] 欄目
②徵求志願 設 [ 6個平行且有順序排列的院校志願 ] ,每個院校志願均設 [ 6個專業志願 ] 和 [ 是否服從專業調劑 ] 欄目
3、本科二批 設【①常規志願】和 2次【②徵求志願】
①常規志願 設 [10個平行且有順序排列的院校志願 ] ,每個院校志願均設 [ 6個專業志願 ] 和 [ 是否服從專業調劑 ] 欄目
②徵求志願 設 [10個平行且有順序排列的院校志願 ] ,每個院校志願均設 [ 6個專業志願 ] 和 [ 是否服從專業調劑 ] 欄目
4、高職(專科)批 設【①常規志願】和 2次【②徵求志願】
①常規志願 設 [ 40個平行且有順序排列的專業志願 ]
②徵求志願 設 [ 20個平行且有順序排列的專業志願 ]
二、藝術類——四個批次
1、本科提前批 設【①常規志願】
①常規志願 設 [ 3個平行且有順序排列的院校志願 ] ,每個院校志願均設 [ 6個專業志願 ]
備註:考生不得重複填報同一院校志願,即考生填報的院校志願均須為不同院校
2、本科A批 【①常規志願】和 2次【②徵求志願】
①常規志願 設 [ 12個平行且有順序排列的專業志願 ]
3、本科B批 【①常規志願】和 2次【②徵求志願】
①常規志願 設 [ 16個平行且有順序排列的專業志願 ]
②徵求志願 設 [ 16個平行且有順序排列的專業志願 ]
三、體育類——兩個批次
1、本科批 設【①常規志願】和 2次【②徵求志願】
①常規志願 設 [ 6個平行且有順序排列的院校志願 ],每個院校志願均設 [ 6個專業志願 ] 和 [ 是否服從專業調劑 ] 欄目
②徵求志願 設 [ 6個平行且有順序排列的院校志願 ],每個院校志願均設 [ 6個專業志願 ] 和 [ 是否服從專業調劑 ] 欄目
2、高職(專科)批 設 【①常規志願】和 2次【②徵求志願】
降分錄取政策及辦法
一、文史類和理工類
1、本科一批
①原則上不降分錄取。
②安排在本科提前批錄取的航海類、公安類、司法類、軍隊類的院校(專業),以及省屬本科高校師範生公費教育試點專業,徵求志願錄取後生源仍不足的,經批准,可在本科一批錄取控制線下20分以內(含20分,下同),在徵求志願有填報該院校專業志願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投檔,由高校擇優錄取。
2、本科二批
②航海類、公安類、司法類的院校(專業),以及除涉外合作辦學專案(含涉港澳合作辦學和國際課程專案,下同)、閩臺合作辦學專案外的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其他專業,第二次徵求志願錄取後(本科提前批在徵求志願錄取後)生源仍不足的,經批准,可在本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下20分以內,在第二次徵求志願(本科提前批在徵求志願)有填報該院校專業志願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投檔,由高校擇優錄取。
3、高職(專科)批
①公辦高職(專科)院校不降分錄取,民族班、各類預科班降分政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②省內民辦高職院校第一次徵求志願投檔後生源仍不足的,經批准,可在專科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下20分以內,在第一次徵求志願有填報該校專業志願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投檔,由學校擇優錄取。第二次徵求志願錄取降分政策與第一次徵求志願錄取降分政策相同。
文史、理工類
二、藝術類
本科A批、本科B批和高職(專科)批,所有院校(專業)不降分錄取
三、體育類
各批次第二次徵求志願投檔錄取後,生源仍不足的,經批准,可在第二次徵求志願有填報該院校(專業)志願、省級專業統考成績達到相應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且文考成績在相應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下20分以內的考生中,按綜合分從高分到低分投檔,由學校擇優錄取。
導言
文史、理工類本科一批常規志願結束了,祝福小朋友都可以報考到自己喜歡的院校。在隨後的時間內,希望大家都可以關注一下錄取情況,尤其對於那些在成績在本一線附近的同學,需要關注一下各個高校的招收錄取情況,如果徵求志願中有合適的專業,及時報名。當然,對於接下來的本二批次,補錄的成功與否,就是本科和專科的差別,更須謹慎。
原則:投檔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並符合學校調檔要求的考生,是否錄取以及所錄取的專業由高校按招生章程自行確定。
常規志願先錄取,招生計劃未完成有“補錄”
以福建省為例,各招生院校和省教育考試院按照“學校負責、考試院監督”的原則,實施新生錄取工作。
1、先組織實施常規志願錄取。
2、常規志願錄取結束後,須將未完成的招生計劃向社會公佈,組織考生填報第一次徵求志願,並實施第一次徵求志願錄取;
3、如仍有招生計劃未完成,則進行第二次徵求志願。
備註:徵求志願時,所有未確認已被錄取的考生均可填報相關志願。文史、理工類提前批僅一次徵求志願,藝術類提前批無徵求志願。
文史、理工類本科一批和本科二批常規志願按 [ 平行志願投檔模式 ] 投檔前,須先進行模擬投檔,高校根據模擬投檔情況在正式投檔前完成計劃調整。
招生錄取的型別和批次
一、文史、理工類——四個批次
1、本科提前批 設【①常規志願】和 1次【②徵求志願】
①常規志願 設 [ 1個第一志願 ] 和 [ 3個平行且有順序排列的參考志願 ] ,每個志願均為院校志願,每個院校志願均設 [ 6個專業志願 ] 和 [ 是否服從專業調劑 ] 欄目
②徵求志願 設 [ 12個平行且有順序排列的專業志願 ]
備註:一個志願填報某所院校的一個專業
2、本科一批 設【①常規志願】和 2次【②徵求志願】
①常規志願 設 [ 6個平行且有順序排列的院校志願 ] ,每個院校志願均設 [ 6個專業志願 ] 和 [ 是否服從專業調劑 ] 欄目
②徵求志願 設 [ 6個平行且有順序排列的院校志願 ] ,每個院校志願均設 [ 6個專業志願 ] 和 [ 是否服從專業調劑 ] 欄目
3、本科二批 設【①常規志願】和 2次【②徵求志願】
①常規志願 設 [10個平行且有順序排列的院校志願 ] ,每個院校志願均設 [ 6個專業志願 ] 和 [ 是否服從專業調劑 ] 欄目
②徵求志願 設 [10個平行且有順序排列的院校志願 ] ,每個院校志願均設 [ 6個專業志願 ] 和 [ 是否服從專業調劑 ] 欄目
4、高職(專科)批 設【①常規志願】和 2次【②徵求志願】
①常規志願 設 [ 40個平行且有順序排列的專業志願 ]
②徵求志願 設 [ 20個平行且有順序排列的專業志願 ]
二、藝術類——四個批次
1、本科提前批 設【①常規志願】
①常規志願 設 [ 3個平行且有順序排列的院校志願 ] ,每個院校志願均設 [ 6個專業志願 ]
備註:考生不得重複填報同一院校志願,即考生填報的院校志願均須為不同院校
2、本科A批 【①常規志願】和 2次【②徵求志願】
①常規志願 設 [ 12個平行且有順序排列的專業志願 ]
②徵求志願 設 [ 12個平行且有順序排列的專業志願 ]
3、本科B批 【①常規志願】和 2次【②徵求志願】
①常規志願 設 [ 16個平行且有順序排列的專業志願 ]
②徵求志願 設 [ 16個平行且有順序排列的專業志願 ]
4、高職(專科)批 設【①常規志願】和 2次【②徵求志願】
①常規志願 設 [ 16個平行且有順序排列的專業志願 ]
②徵求志願 設 [ 16個平行且有順序排列的專業志願 ]
三、體育類——兩個批次
1、本科批 設【①常規志願】和 2次【②徵求志願】
①常規志願 設 [ 6個平行且有順序排列的院校志願 ],每個院校志願均設 [ 6個專業志願 ] 和 [ 是否服從專業調劑 ] 欄目
②徵求志願 設 [ 6個平行且有順序排列的院校志願 ],每個院校志願均設 [ 6個專業志願 ] 和 [ 是否服從專業調劑 ] 欄目
2、高職(專科)批 設 【①常規志願】和 2次【②徵求志願】
①常規志願 設 [ 16個平行且有順序排列的專業志願 ]
②徵求志願 設 [ 16個平行且有順序排列的專業志願 ]
降分錄取政策及辦法
一、文史類和理工類
1、本科一批
①原則上不降分錄取。
②安排在本科提前批錄取的航海類、公安類、司法類、軍隊類的院校(專業),以及省屬本科高校師範生公費教育試點專業,徵求志願錄取後生源仍不足的,經批准,可在本科一批錄取控制線下20分以內(含20分,下同),在徵求志願有填報該院校專業志願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投檔,由高校擇優錄取。
2、本科二批
①原則上不降分錄取。
②航海類、公安類、司法類的院校(專業),以及除涉外合作辦學專案(含涉港澳合作辦學和國際課程專案,下同)、閩臺合作辦學專案外的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其他專業,第二次徵求志願錄取後(本科提前批在徵求志願錄取後)生源仍不足的,經批准,可在本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下20分以內,在第二次徵求志願(本科提前批在徵求志願)有填報該院校專業志願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投檔,由高校擇優錄取。
3、高職(專科)批
①公辦高職(專科)院校不降分錄取,民族班、各類預科班降分政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②省內民辦高職院校第一次徵求志願投檔後生源仍不足的,經批准,可在專科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下20分以內,在第一次徵求志願有填報該校專業志願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投檔,由學校擇優錄取。第二次徵求志願錄取降分政策與第一次徵求志願錄取降分政策相同。
文史、理工類
二、藝術類
本科A批、本科B批和高職(專科)批,所有院校(專業)不降分錄取
三、體育類
各批次第二次徵求志願投檔錄取後,生源仍不足的,經批准,可在第二次徵求志願有填報該院校(專業)志願、省級專業統考成績達到相應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且文考成績在相應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下20分以內的考生中,按綜合分從高分到低分投檔,由學校擇優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