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麼是性格 在國外的心理學文獻中,性格(character)一詞源於希臘語,意為雕刻的痕跡或戳記的痕跡。這個概念強調個人的典型行為表現和由外部條件決定的行為。中國心理學界傾向於把性格定義為個人對現實的穩定的態度和習慣化了的行為方式。 人在活動的過程中,客觀事物的種種影響,特別是社會環境的種種影響,透過認識、情緒和意志活動在個體的反映機構中儲存下來,固定下來,構成一定的態度體系,並以一定的型式表現在個體的行為之中,構成個人所特有的行為方式。例如,一個人在各種場合總是表現出對同志熱情忠厚、與人為善,對自己虛心謙遜、嚴於律己、遇事堅毅果斷、深謀遠慮;這種種對人對己對事的穩定態度和習慣化的行為方式所表現出來的心理特徵,就是這個人的性格。又如,另一個人在各種場合總是表現出對同志尖酸刻薄、冷嘲熱諷,對自己自高自大,寬於恕己、遇事優柔寡斷、鼠目寸光;這種種對人對己對事的穩定態度和習慣化的行為方式所表現出來的心理特徵,就是另一個人的性格。因此,性格也是個人在活動中與特定的社會環境相互作用的產物。 應當注意,並不是人對現實的任何一種態度都代表他的性格特徵。在有些情況下人對待事物的態度是屬於一時情境性的、偶然的。例如,一個人處理事情通常很果斷,偶爾地表現出優柔寡斷,那麼優柔寡斷就不能看作是此人的性格特性,而果斷則是他的性格特徵。同樣地,也不是任何一種行為方式都可以表明一個人的性格特性,只有習慣化了的行為方式,才能表明其性格特性。例如,一個人在某種特殊情況下,一反機敏之常態,表現的行動呆板,我們就不能把呆板看作是此人的性格特徵。總之,作為性格的態度和行為方式,總是比較穩固的、習慣性的,甚至在不同的場合都會表現出來。 美國心理學界不常用性格一詞,歐洲心理學文獻中性格一詞常等同於人格(personality)。不過,西方心理學文獻中的“人格”概念與中國文獻中“個性”或“個性心理特徵”的概念也不盡相同。大多數西方心理學家的人格概念一般僅指“氣質” 和“性格”而不包含“能力”。 二、性格的生理基礎 同其他心理現象一樣,性格也是腦的機能。早在19世紀中葉,有人就報導過,額葉受傷的病人性格上有明顯的變化。P.蓋奇是一個“有本領而能幹”的工頭,一日被鐵棍扎穿了腦部額區,據給他治療的醫生報告,蓋奇的個性發生了變化:“他動靜無常,無禮的,有時愛說最粗俗的下流話(他以往沒有這種習慣),對夥伴很少尊重,不能容忍約束或勸告,如果這違反他的願望的話,時而極端頑固卻又反覆無常而猶豫不決;他為將來的工作設計許多方案,但由於其他似乎更為切實可行的方案而很快又都放棄了……他的心完全變了,因此他的朋友和熟人說他不再是蓋奇了。”由於性格現象的複雜性以及對它研究的種種困難。關於性格的生理基礎,目前還了解得很少。 巴甫洛夫對性格生理基礎的解釋,具有一定的參考價值。 巴甫洛夫認為,神經型別不僅是氣質的直接生理基礎,而且也是性格的自然基礎之一。但是,神經型別不是性格。神經型別是性格產生的自然前提。性格是在生活實踐中形成的心理特徵。從生理機制上來說,性格是神經型別和後天生活環境所形成的暫時聯絡系統的合金。巴甫洛夫指出:“型別是動物神經活動的一種生來就具有的體質形態——即遺傳型。可是因為動物從出生之日起,就遭受到周圍環境的各種各樣的影響,它必然要以一定的、最後往往在整個一生中被鞏固起來的活動來回答這些影響,所以動物最後具有的神經活動,是各種型別特徵和由外在環境所引起的各種變化的合金一即混合型、或性格。”(《巴甫洛夫選集》,科學出版社1955年版,第196頁。) 神經型別只是性格的體質形態的基礎,它不能預先命定一個人的性格。對這個人的性格來說,後天生活過程中所形成的暫時聯絡系統更具有直接的意義。在巴甫洛夫實驗室中,人們看到,一隻弱型的狗,由於生活在順利的環境中,可以養成沉靜、莊重的姿態,它不怕任何東西;而另一條強型的狗,由於生活在經常捱打的環境中,卻成為具有明顯防禦反射的膽小動物。 後天生活過程中所獲得的暫時聯絡系統,並不是憑空形成的,它總是在一定的先天型別(即神經系統的強度、平衡性和靈活性)的基礎上建立起來的。這種遺傳的體質形態特點,制約著暫時神經聯絡的形成和改造,影響著暫時聯絡系統對現實訊號的處理,而後天形成的暫時聯絡系統,也改造著先天的型別特徵。這就是所謂“合金”的意義。正因為這樣,每個人的性格既顯露出後天生活經歷的明顯印記,同時又帶有某種遺傳的色彩。 三、性格與氣質的關係 性格與氣質都是描述個人典型行為的概念。這兩個概念既有區別,又有密切的聯絡。性格與氣質的區別主要表現在下列三個方面。第一,從起源上看,氣質是先天的,一般產生在個體發生的早期階段,主要體現為神經型別的自然表現。性格是後天的,在個體的生命開始時期並沒有性格,它是人在活動中與社會環境相互作用的產物,反映了人的社會性。第二,從可塑性上看,氣質的變化較慢,可塑性較小;即使可能改變,但較不容易。性格的可塑性較大,環境對性格的塑造作用是明顯的;即使已經形成的性格是穩定的,但改變要容易些。第三,氣質所指的典型行為是它的動力特徵而與行為內容無關,因而氣質無好壞善惡之分。性格主要是指行為的內容,它表現為個體與社會環境的關係,因而性格有好壞善惡之分。 性格與氣質又是密切聯絡、相互制約的。先從氣質對性格形成的影響上來看。首先,氣質會影響個人性格的形成。因為性格特徵直接依賴於教育和社會相互作用的性質和方法。氣質在作為性格形成的一種變數在個體發生的早期階段就表現出來。有些嬰兒喜歡哭或笑,有些嬰兒安靜,另一些嬰兒很好動,這些氣質特徵必然會影響家庭環境,影響父母或其他哺育者的不同行為反應。一個人的性格就是在這種不同性質的教育和社會環境的相互作用的過程中逐漸形成的。其次,氣質可以按照自己的動力方式,渲染性格特徵,從而使性格特徵具有獨特的色彩。例如,同樣是樂於助人的性格特徵,多血質者在幫助別人時,往往動作敏捷,情感明顯表露於外;而粘液質者則可能動作沉著,情感不表露於外。第三,氣質還會影響性格特徵形成或改造的速度。例如,要形成自制力,膽汁質的人往往需要作極大的努力和剋制;而抑鬱質的人則比較容易形成,他用不著特別抑制自己就能辦到。再從性格對氣質的影響上來看,性格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掩蓋或改變氣質,使它服從於生活實踐的要求。例如,偵察兵必須具備冷靜沉著、機智勇敢等性格特徵。在嚴格的軍事訓練的實踐活動中,這些性格特徵的形成有可能掩蓋或改造著膽汁質者易衝動和不可遏止的氣質特徵。 總之,性格和氣質是密切聯絡的。在日常生活中,甚至在心理學文獻中,都很難把性格和氣質這兩類心理特徵嚴格區分開來。這是因為人具有生物社會性。人的發展是生物因素和社會因素相互作用的結果。我們不能排除生物因素來看待性格的形成和發展,也不能排除社會因素來看待人的氣質。不過,為了研究工作的需要,把氣質和性格適當加以區分還是有必要的。
一、什麼是性格 在國外的心理學文獻中,性格(character)一詞源於希臘語,意為雕刻的痕跡或戳記的痕跡。這個概念強調個人的典型行為表現和由外部條件決定的行為。中國心理學界傾向於把性格定義為個人對現實的穩定的態度和習慣化了的行為方式。 人在活動的過程中,客觀事物的種種影響,特別是社會環境的種種影響,透過認識、情緒和意志活動在個體的反映機構中儲存下來,固定下來,構成一定的態度體系,並以一定的型式表現在個體的行為之中,構成個人所特有的行為方式。例如,一個人在各種場合總是表現出對同志熱情忠厚、與人為善,對自己虛心謙遜、嚴於律己、遇事堅毅果斷、深謀遠慮;這種種對人對己對事的穩定態度和習慣化的行為方式所表現出來的心理特徵,就是這個人的性格。又如,另一個人在各種場合總是表現出對同志尖酸刻薄、冷嘲熱諷,對自己自高自大,寬於恕己、遇事優柔寡斷、鼠目寸光;這種種對人對己對事的穩定態度和習慣化的行為方式所表現出來的心理特徵,就是另一個人的性格。因此,性格也是個人在活動中與特定的社會環境相互作用的產物。 應當注意,並不是人對現實的任何一種態度都代表他的性格特徵。在有些情況下人對待事物的態度是屬於一時情境性的、偶然的。例如,一個人處理事情通常很果斷,偶爾地表現出優柔寡斷,那麼優柔寡斷就不能看作是此人的性格特性,而果斷則是他的性格特徵。同樣地,也不是任何一種行為方式都可以表明一個人的性格特性,只有習慣化了的行為方式,才能表明其性格特性。例如,一個人在某種特殊情況下,一反機敏之常態,表現的行動呆板,我們就不能把呆板看作是此人的性格特徵。總之,作為性格的態度和行為方式,總是比較穩固的、習慣性的,甚至在不同的場合都會表現出來。 美國心理學界不常用性格一詞,歐洲心理學文獻中性格一詞常等同於人格(personality)。不過,西方心理學文獻中的“人格”概念與中國文獻中“個性”或“個性心理特徵”的概念也不盡相同。大多數西方心理學家的人格概念一般僅指“氣質” 和“性格”而不包含“能力”。 二、性格的生理基礎 同其他心理現象一樣,性格也是腦的機能。早在19世紀中葉,有人就報導過,額葉受傷的病人性格上有明顯的變化。P.蓋奇是一個“有本領而能幹”的工頭,一日被鐵棍扎穿了腦部額區,據給他治療的醫生報告,蓋奇的個性發生了變化:“他動靜無常,無禮的,有時愛說最粗俗的下流話(他以往沒有這種習慣),對夥伴很少尊重,不能容忍約束或勸告,如果這違反他的願望的話,時而極端頑固卻又反覆無常而猶豫不決;他為將來的工作設計許多方案,但由於其他似乎更為切實可行的方案而很快又都放棄了……他的心完全變了,因此他的朋友和熟人說他不再是蓋奇了。”由於性格現象的複雜性以及對它研究的種種困難。關於性格的生理基礎,目前還了解得很少。 巴甫洛夫對性格生理基礎的解釋,具有一定的參考價值。 巴甫洛夫認為,神經型別不僅是氣質的直接生理基礎,而且也是性格的自然基礎之一。但是,神經型別不是性格。神經型別是性格產生的自然前提。性格是在生活實踐中形成的心理特徵。從生理機制上來說,性格是神經型別和後天生活環境所形成的暫時聯絡系統的合金。巴甫洛夫指出:“型別是動物神經活動的一種生來就具有的體質形態——即遺傳型。可是因為動物從出生之日起,就遭受到周圍環境的各種各樣的影響,它必然要以一定的、最後往往在整個一生中被鞏固起來的活動來回答這些影響,所以動物最後具有的神經活動,是各種型別特徵和由外在環境所引起的各種變化的合金一即混合型、或性格。”(《巴甫洛夫選集》,科學出版社1955年版,第196頁。) 神經型別只是性格的體質形態的基礎,它不能預先命定一個人的性格。對這個人的性格來說,後天生活過程中所形成的暫時聯絡系統更具有直接的意義。在巴甫洛夫實驗室中,人們看到,一隻弱型的狗,由於生活在順利的環境中,可以養成沉靜、莊重的姿態,它不怕任何東西;而另一條強型的狗,由於生活在經常捱打的環境中,卻成為具有明顯防禦反射的膽小動物。 後天生活過程中所獲得的暫時聯絡系統,並不是憑空形成的,它總是在一定的先天型別(即神經系統的強度、平衡性和靈活性)的基礎上建立起來的。這種遺傳的體質形態特點,制約著暫時神經聯絡的形成和改造,影響著暫時聯絡系統對現實訊號的處理,而後天形成的暫時聯絡系統,也改造著先天的型別特徵。這就是所謂“合金”的意義。正因為這樣,每個人的性格既顯露出後天生活經歷的明顯印記,同時又帶有某種遺傳的色彩。 三、性格與氣質的關係 性格與氣質都是描述個人典型行為的概念。這兩個概念既有區別,又有密切的聯絡。性格與氣質的區別主要表現在下列三個方面。第一,從起源上看,氣質是先天的,一般產生在個體發生的早期階段,主要體現為神經型別的自然表現。性格是後天的,在個體的生命開始時期並沒有性格,它是人在活動中與社會環境相互作用的產物,反映了人的社會性。第二,從可塑性上看,氣質的變化較慢,可塑性較小;即使可能改變,但較不容易。性格的可塑性較大,環境對性格的塑造作用是明顯的;即使已經形成的性格是穩定的,但改變要容易些。第三,氣質所指的典型行為是它的動力特徵而與行為內容無關,因而氣質無好壞善惡之分。性格主要是指行為的內容,它表現為個體與社會環境的關係,因而性格有好壞善惡之分。 性格與氣質又是密切聯絡、相互制約的。先從氣質對性格形成的影響上來看。首先,氣質會影響個人性格的形成。因為性格特徵直接依賴於教育和社會相互作用的性質和方法。氣質在作為性格形成的一種變數在個體發生的早期階段就表現出來。有些嬰兒喜歡哭或笑,有些嬰兒安靜,另一些嬰兒很好動,這些氣質特徵必然會影響家庭環境,影響父母或其他哺育者的不同行為反應。一個人的性格就是在這種不同性質的教育和社會環境的相互作用的過程中逐漸形成的。其次,氣質可以按照自己的動力方式,渲染性格特徵,從而使性格特徵具有獨特的色彩。例如,同樣是樂於助人的性格特徵,多血質者在幫助別人時,往往動作敏捷,情感明顯表露於外;而粘液質者則可能動作沉著,情感不表露於外。第三,氣質還會影響性格特徵形成或改造的速度。例如,要形成自制力,膽汁質的人往往需要作極大的努力和剋制;而抑鬱質的人則比較容易形成,他用不著特別抑制自己就能辦到。再從性格對氣質的影響上來看,性格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掩蓋或改變氣質,使它服從於生活實踐的要求。例如,偵察兵必須具備冷靜沉著、機智勇敢等性格特徵。在嚴格的軍事訓練的實踐活動中,這些性格特徵的形成有可能掩蓋或改造著膽汁質者易衝動和不可遏止的氣質特徵。 總之,性格和氣質是密切聯絡的。在日常生活中,甚至在心理學文獻中,都很難把性格和氣質這兩類心理特徵嚴格區分開來。這是因為人具有生物社會性。人的發展是生物因素和社會因素相互作用的結果。我們不能排除生物因素來看待性格的形成和發展,也不能排除社會因素來看待人的氣質。不過,為了研究工作的需要,把氣質和性格適當加以區分還是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