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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毛毛是一隻狗

    沒過一兩天,斯特里克蘭夫人給我捎來一張便條,問我晚餐後能否去看她。我發現她獨自在家。她穿著黑色禮服,非常樸素,就彷彿喪失了親人。我那時年少天真,感到非常驚訝:儘管她傷心至極,著裝卻依然遵循禮儀。

    “你說過,要是我有事,你願意幫忙。”她說。

    “一點兒不錯。”

    “那你願意去巴黎找查理嗎?”

    “我?”

    我嚇了一跳。我想我只見過斯特里克蘭一面,不明白她讓我去幹什麼。

    “費雷德要去。”費雷德就是麥克安德魯上校。“但我覺得他不合適。他只會把事情搞砸。真不知道該請誰去。”

    她的聲音有些顫抖,我覺得要是再不答應,就太殘忍了。

    “可我和你丈夫說過的話,連十句都不到。我們不熟。很有可能,他不理我,說,見鬼去吧。”

    “那又傷不了你。”斯特里克蘭夫人說著,笑了。

    “你讓我去,做些什麼?”

    她沒有搭話。

    “我覺著,他和你不熟,反而更好。你知道,他很不喜歡費雷德。他覺得費雷德是個笨蛋,不吃軍人那一套。費雷德會勃然大怒,他們會吵上一架,事情不但辦不好,反而更糟。但如果你說,你是代表我去的,他不會拒絕和你談談。”

    “我和你們剛認識不久,”我回答說,“除非知道整個情況,不然很難辦。我不好打聽和自己無關的事。為什麼你不自己去找他呢?”

    “你忘了,他不是一個人。”

    我沒說話。我彷彿看見,自己去拜訪查爾斯·斯特里克蘭,遞上我的名片;他走進房間,用大拇指和食指捏著它——

    “請問,有何貴幹?”

    “我來和你談談,你夫人的事。”

    “是吧。如果你年紀再大點兒,肯定會懂得,不該多管閒事。如果你把頭稍稍向左轉,就會看到,那邊有一扇門。再見!”

    可以想見,走出來時,我是多麼不體面。真希望晚回倫敦幾天,等到斯特里克蘭夫人處理好這事兒再回。我瞥她一眼。她正陷入沉思,很快,又把頭抬起來,嘆口氣,笑了下。

    “真是意想不到,”她說,“我們結婚十七年了。做夢也想不到,查理居然這樣,會迷上別的女人。我們感情一直很好。當然,我有許多興趣愛好,他沒有。”

    “你知道是誰嗎?”——我不知道該怎麼講——“那個人是誰,和他一起走的?”

    “沒有。好像誰都不是。太奇怪了。一般來說,男人如果愛上什麼人,總會被發現,出去吃飯什麼的。而妻子的朋友,總會把這些話告訴她。沒有人提醒我——什麼也沒有。他的信,彷彿晴天霹靂。我還以為,他和我一直過得很好呢。”

    她哭了起來。可憐的人兒,我真為她難過。不一會兒,她又平靜下來。

    “不該讓人家笑話我,”她擦了擦眼睛,說,“唯一要做的,是儘快決定怎麼辦。”

    她繼續說著,有些語無倫次;一會兒說剛發生不久的事,一會兒又說他們的初戀和婚姻。不過,這樣一來,他們的生活,在我腦海裡逐漸形成了一幅清晰的畫面。

    原來,我過去的猜測,並沒有錯。斯特里克蘭夫人,是一位印度文官的女兒;她的父親退休後,在偏僻的英國鄉下定居,每年八月會帶全家到伊斯特本換換空氣;就是在那裡,她認識了查爾斯·斯特里克蘭。那年她二十歲,斯特里克蘭二十三歲。他們一起出遊,一起在海邊散步,一起聽黑人流浪歌手唱歌;在他正式求婚前的一個星期,她已決定要嫁給他。在倫敦,他們定居下來,剛開始住在漢普斯蒂德,後來生活好了,便搬到城裡,生了兩個孩子。

    “他好像很喜歡他們。即使對我厭倦了,但怎麼能忍心拋棄孩子。真是不可思議。到現在我都不敢相信,這是真的。”

    後來,她把他的信拿給我看。本來我很好奇,想知道,可一直不好意思問。

    親愛的艾米:

    我想你會發現,家中一切,都安排好了。你吩咐安妮的事,我已轉告,等你和孩子回到家,晚飯會為你們準備好。我不能接你們了。我已決定離開你,明早就去巴黎。這封信,我到了之後會寄出。我不會再回來了。去意已決。不容更改。

    你永遠的,

    查爾斯·斯特里克蘭

    “沒一句解釋,沒一絲愧疚。這還是人嗎?”

    “這樣來看,確實很奇怪。”我回答。

    “只有一種解釋,他真的變了。我不知道,是哪個女人控制了他,卻把他變成了另一個人。很明顯,已經很長時間了。”

    “為什麼這麼說?”

    “費雷德發現的。我丈夫總是說,每星期他去俱樂部打三四個晚上的橋牌。費雷德認識那個俱樂部的一個會員,有一次,和他說起查爾斯打牌的事。這個人非常驚訝,他說,他從未在那兒見過查爾斯。很明顯,我以為他在俱樂部,其實,他是在和那個女人鬼混。”

    我沉默良久。又想起他們的孩子。

    “這事很難向羅伯特解釋。”我說。

    “哦,我對他們隻字未提。你知道,我們返程的第二天他們就回學校了。我還算沉著,告訴他們父親出差了。”

    心裡藏著如此意外的秘密,卻能裝作漫不經心,若無其事,很不容易;還得集中精力,打點孩子們上學,真是煞費苦心。斯特里克蘭夫人又哽咽了。

    “他們以後可怎麼辦啊,可憐的寶貝?我們怎麼活啊?”

    她盡力控制自己,我看到她的手一會兒緊攥,一會兒鬆開,這種痛苦太可怕了。

    “如果你覺得我能辦妥,我可以去巴黎,但你要告訴我,讓我去幹什麼。”

    “我想讓他回來。”

    “我聽麥克安德魯上校說,你決定和他離婚。”

    “我永遠也不會和他離婚,”她突然惡狠狠地說,“把我的話告訴他,他永遠也別想和那個女人結婚。我和他一樣,非常固執,我永遠也不和他離婚。我要為孩子著想。”

    我想,她最後說的,是為了向我表明她的態度,但我認為,這是出於嫉妒,而非母愛。

    “你還愛他嗎?”

    “不知道。我要他回來。如果回來,可以既往不咎。畢竟,我們做了十七年的夫妻。我是一個寬宏大量的女人。不會介意他做了什麼,只要我不知道。他應該清楚,這種迷戀長不了。如果他現在就回來,一切都可以敷衍過去,誰也不會知道。”

    斯特里克蘭夫人對流言蜚語這般在意,讓我有些心寒,因為,當時我還不明白,他人的意見,對女人的生活,關係如此重大。我認為這種態度,會在她們深切的情感上,投下不真誠的陰影。

    斯特里克蘭住的地方,家裡人知道。他的合夥人曾透過斯特里克蘭存款的銀行,給他寫過一封措辭嚴厲的信,責罵他銷聲匿跡;斯特里克蘭在回信中冷嘲熱諷,說在哪兒可以找到他。他顯然住在一家旅館。

    “我沒聽說過這地方,”斯特里克蘭夫人說,“但費雷德非常熟悉。他說,這家很貴。”

    她的臉漲得通紅。我猜,她彷彿看見丈夫住在豪華的房間裡,在一家高檔的餐廳吃飯。她想象他過著花天酒地的生活,天天去賭馬,夜夜逛劇場。

    “像他這樣的年齡,不能老這樣,”她說,“畢竟,四十歲的人了。如果是一個年輕人,倒可以理解,可這年紀,就太可怕了,孩子都快長大了。再說,他的身體也吃不消。”

    憤怒與痛苦,在她胸中搏鬥。

    “告訴他,他的家在召喚他。家裡什麼都沒變,但也都變了。沒有他,我活不下去。我寧願自殺。和他談談從前,談談我們的往事。如果孩子們問起,我該對他們怎麼說?他的房間還跟他走之前一模一樣。他的房間在等他。我們都在等他。”

    我去巴黎說什麼,她都教我了。甚至,他可能問什麼,我應該答什麼,她也一一說了。

    “你會為我盡力辦好這件事,對吧?”她可憐兮兮地說,“告訴他,我現在的狀況。”

    看得出,她希望我施出渾身解數,博取他的同情。她哭個不停。我難過極了。斯特里克蘭的冷酷、殘忍,讓我非常氣憤;我答應一定盡我所能,帶他回來;再過一天我就起程,不把事情辦妥,決不回來。

    這時,天色已晚,我們說得激動,都已筋疲力盡。

    我起身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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