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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老去的80後小趙

    古代太極拳經典王宗嶽拳論中有這樣一段話:“偏沉則隨,雙重則滯;每見數年純功不能運化者率皆自為人制,雙重之病未悟耳。”因此,凡學習過這段經典論述的太極拳習練者都知道“雙重”是學練太極拳必須絕對避免和克服的大忌。但“雙重”是什麼?所有的古代太極拳經典拳譜都沒有具體明白的解釋清楚,王宗嶽拳論只是在上述這一段話之後又說“欲避此病,須知陰陽”。 這“雙重”很顯然是一種技術行為,而世界上任何事物都屬於抽象的“陰陽”,“陰陽”也可以作為任何事物的代詞,因此很顯然“欲避此病,須知陰陽”這句話中的“陰陽”是表示之所以造成“雙重”的一些技術因素的代詞,不是指《周易》中泛義的、抽象的、沒有具體所指的所謂“有名無形”的哲理。“須知陰陽”顯然就是“必須知道造成雙重之原因”的意思。現代太極拳界有的人有意無意地、牽強附會地用《周易》上泛義的“陰陽”解釋“欲避此病,須知陰陽”這句話中的“陰陽”,弄得這句話越被解釋越令人糊塗。而對於“雙重”究竟是什麼?現代太極拳界的解釋也是五花八門的,主要的有三種:①將“雙重”一詞中的“雙”理解為敵我雙方的“雙”,將“重”理解為有力;認為“雙重”即“人重我亦重”,或者說就是人有力我也有力,從而雙方發生了力的頂抗。②將雙重一詞中的“雙”理解為自己雙腳的“雙”,將“重” 理解為所承擔的自己的體重;認為“雙重”就是兩腳平均承擔了自己的體重,那就是兩腳不分虛實。③將雙重一詞中的“雙”理解為自己同側的手和腳,將“重”也理解為了“實”,這個“實”既可指有力,也指承重等;認為同側的手和腳都為實,或者說同側的手和腳不是一虛一實,那就是“雙重”。這三種解釋廣泛存在於不同的太極拳師承鍛鍊人群和文章中,似乎各有其理,然而細細分析推敲,又都令人質疑,分析如下:

    一、第一種解釋的意思為“雙重”即以力“頂抗”。武術中的相互以力“頂抗”主要可以分為三種情況:①彼力大,我力小。這種情況下,雙方相抗必然我敗彼勝。②彼我之力相等。這種情況下,雙方相抗大多形成僵局,雙方都不勝不敗。③彼力小,我力大。這種情況下,雙方相抗必然彼敗我勝。由此看來,雙方相互以力“頂抗”,必敗也就是“率皆自為人制”的機率只有三分之一,並不是必然會發生“率皆自為人制”的。對方處於背勢的用力頂抗實際上也可以看作是彼力小,我力大的相互以力“頂抗”, 應當還是我方用力攻擊的最佳時機,因為攻擊力量的落實其實也是雙方相互“頂抗”的一種表現。所以楊氏拳訣《十三字用功訣》說:“見實不上得攻手,何日功夫是體全”,《虛實訣》說:“虛守實發掌中訣,中實不發藝難精”,《十八在訣》說:“虛在當守,實在必衝”。從這樣的分析可知王宗嶽拳論所說的“雙重”不可能是指雙方相互的用力“頂抗”。換言之,將“雙重”解釋為“雙方都用力”或“雙方互頂”是錯誤的。

    二、第二種解釋的意思為“雙重”即“兩腳平均承擔體重”。無須質疑,太極拳套路中存在著的這種“兩腳平均承擔體重”的拳式,如“起勢”、“十字手”,而所有兩腳著地的拳式在身軀移動過程中也都是會發生一次“兩腳平均承擔體重”的。由於到了“懂勁”階段和是“神明”階段,拳式還是一樣的,那麼,“兩腳平均承擔體重”自然也是仍然存在的;此外在太極拳的所有推手、散手、實戰中,兩腳著地的身軀移動過程中也都是會發生“兩腳平均承擔體重”的。那麼,照“雙重”即“兩腳平均承擔體重”的解釋,太極拳學練一開始,“雙重”就是在練習之列;之後即使到了“神明”階段,“雙重”也是無法避免、仍然會“數年純功不能運化者率皆自為人制”的。然而,王宗嶽拳論卻又說對於“雙重”可以“避此病”,並且還說“懂勁後……漸至從心所欲”。所謂“從心所欲”當然反映了不會“率皆自為人制”,就是說太極拳鍛鍊到了“懂勁”之後就能漸漸避免“雙重”了。這樣分析,“兩腳平均承擔體重”是不能當作“雙重”的。武術實際也明白反映“兩腳平均承擔體重”與“數年純功不能運化者率皆自為人制”是沒有必然關係的,只要步幅不大,“兩腳平均承擔體重”對沾粘連隨所需要的步法靈活毫無妨礙,對勁力根於腳的發勁也毫無妨礙,而且“兩腳平均承擔體重”也是沾粘連隨與發勁的一種下盤形式。《楊氏老譜》說“雙沉不為病,自爾騰虛,與重不易也。”意思就是“雙沉不屬於拳病,因為雙沉能夠兩腳各自靈活地提起移動,所以雙沉與雙重不是一回事。”這“雙沉”無疑就包括了“兩腳平均承擔體重”。由此可見,王宗嶽拳論所說的“雙重”不可能是指“兩腳平均承擔體重”。況且,近代楊澄甫先生等太極拳家也從來沒有說過“雙重”就是“兩腳平均承擔體重”;李雅軒、馬嶽梁等先生還在他們的著作中明確指出將“雙重”說成“兩腳平均承擔體重”那是很錯誤的。所以,“雙重”不能解釋為“兩腳平均承擔體重”,將“雙重”解釋為“兩腳平均承擔體重”也是錯誤的。

    三、第三種解釋的意思為“雙重”即同側的手和腳為“同虛”或“同實”,不是“一虛一實”。這種解釋首先在表述上很模糊,因為“虛實”與“陰陽”一樣都是屬於“有名無形”的,是沒有固定所指的,從不同的角度去理解,同一事物的“虛實”屬性就可能是不同的。比如靈活與固定對於“虛實”而言,一般認為靈活為“虛”、固定為“實”;而力量較大的與力量較小的對於“虛實”而言,一般認為力量較大為“實”、力量較小的為“虛”;這樣,對於既活動又力量較大的肢體而言,各從“活動”的角度和“力量”的角度出發去分析,這一肢體的“虛實”正好相反。不過一般而言,對於手臂,往往是以“力量”和“攻擊”來確定其“虛實”的。而對於腳何為虛何為實,近代卻是有不同確定標準的。一種是以腳靠近身軀的為“實”、另一腳為“虛”。比如很多人認為弓步的前弓腿為“實”、後蹬腿為“虛”;另一種是以實際的主要承重與用勁的一腳為“實”、另一腳為“虛”。比如董英傑先生在《太極拳釋義》中就指出弓步的前弓腿為“虛”、後蹬腿為“實”;陳鑫先生在《陳氏太極拳圖說》中也指出左偏馬步較弓的左腿為“虛”、右腿為“實”。楊式太極拳與陳式太極拳在當前的太極拳流派中具有典型的代表性,下面就以不同的“虛實”標準對這兩個拳種套路里的拳式作一分析如下:

    (一)以弓步的前弓腿為“實”、虛步的後腳為“實”、主要攻擊的手為“實”分析楊式太極拳,那麼,可以發覺同側手腳明顯均為“實”或“虛”的拳式有:攬雀尾掤、單鞭、白鶴亮翅、肘底捶、斜飛式、海底針、扇通背、高探馬、Mustang分鬃、退步跨虎等。而同側手腳明顯為“一虛一實”的拳式有:攬雀尾擠、提手上勢、摟膝拗步、手揮琵琶、搬攔捶、倒攆猴、玉女穿梭、指襠捶等。

    (二)以弓步的後蹬腿為“實”、虛步的後腳為“實”、主要攻擊的手為“實”分析楊式太極拳,那麼,可以發覺同側手腳明顯均為“實”或“虛”的拳式有:攬雀尾擠、白鶴亮翅、摟膝拗步、肘底捶、搬攔捶、海底針、高探馬、玉女穿梭、退步跨虎、指襠捶等。而同側手腳明顯為“一虛一實”的拳式有:攬雀尾掤、單鞭、提手上勢、手揮琵琶、斜飛式、倒攆猴、Mustang分鬃等。

    (三)以偏馬步的較弓腿為“實”、虛步的後腳為“實”、主要攻擊的手為“實”分析陳式太極拳,那麼,可以發覺同側手腳明顯均為“實”或“虛”的拳式有:懶扎衣、單鞭、斜行拗步、背折靠、高探馬、Mustang分鬃、裹鞭炮、當頭炮等。而同側手腳明顯為“一虛一實”的拳式有:掩手肱捶、連珠炮、閃通背、指襠捶、前招、後招、退步壓肘、擊地捶等。

    (四)以偏馬步的較弓腿為“虛”、虛步的後腳為“實”、主要攻擊的手為“實”分析陳式太極拳,那麼,可以發覺同側手腳明顯均為“實”或“虛”的拳式有:斜行拗步、掩手肱捶、高探馬、閃通背、指襠捶、擊地捶等。而同側手腳明顯為“一虛一實”的拳式有:懶扎衣、單鞭、背折靠、Mustang分鬃、連珠炮、前招、後招、裹鞭炮、退步壓肘、當頭炮等。

    由以上分析可知:不論如何分析,楊式太極拳與陳式太極拳套路中都既有同側手腳均為“實”或“虛”的拳式,也有同側手腳為“一虛一實”的拳式。也就是說按照同側手腳不是“一虛一實”的就是“雙重”的說法,那麼,太極拳學練一開始就在練習“雙重”,到了“神明”階段,太極拳套路中仍然是存在著“雙重”拳式的。顯然這種說法是不能成立的。因此,不能認為同側手腳不是“一虛一實”的就是“雙重”。或者說,認為同側手腳不是“一虛一實”的就是“雙重”的說法也是錯誤的。

    關於“雙重”的解釋還有其它的說法。比如雙手虛實不分、用力相同就是“雙重”、 雙手攻擊方向相同就是“雙重”等等。這些說法無一經得起推敲,都是無法成立的。因為雙手分虛實不等於用力不同。許多拳式如果兩手用力相差懸殊,往往會會造成站立平衡也會受到破壞。而任何拳術,“虎撲”這一類雙手向同一個方向攻擊都是主要的攻擊形式;這些拳式與“數年純功不能運化者率皆自為人制”是沒有必然聯絡的。所以,這些“雙重”的解釋也都是錯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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