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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珍域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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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無寅的旅途
導遊強制要求購物消費,而且還要消費2萬元!這個事情前些天可以說是直接把桂林的這個導遊推上了輿論的風口浪尖,而之後桂林相關部門直接叫停旅行社組織旅行團去景區商店購物的行為,並且對這類現象進行全面整頓。 其實旅行社導遊在旅途中,透過各種手段強制要求遊客購物消費的情況近幾年,年年都有相關的新聞爆出,然後有關部門也出臺了各種整治手段,但是也如咱們問題提到的,這類現象依舊是屢禁不止,而且這些旅行社也是屢教不改,甚至更有甚者出現了強制消費2萬元的情況。 為什麼會屢屢出現這樣的強制消費?首先不得不說一下,大部分出現強制消費的情況都是出現在那種低價購物團裡的。例如明明同一個行程正常7日遊的費用是5999元的,另一家旅行社卻初家999塊甚至更低,而唯一的區別就在於,這個低價團的協議行程裡一般會明確有購物行程安排。幾千塊的差價,相信很有一部分人會去選擇那個便宜的,即使他知道有購物行程,畢竟正常人都會覺得我就看看不買東西,確實過意不去大不了我就買個便宜東西意思下,那也比多花幾千塊錢划得來。可是說句實在的,這個世界上哪有那麼多便宜讓我們佔,他們旅行社又不是做慈善的,這邊給你便宜了,其他地方絕對會找回來的,要不然他們不得虧死。 咱們作為遊客,要想避免遇見強制消費的情況,在選擇旅行團時,儘量不要去選那種明顯價格過低的團,常言道便宜沒好貨,一分錢一分貨,這個道理大家也是明白的。當然有人會說,有些正常價位的旅行團說不定也有強制購物消費,這個確實我也不敢說沒有。所以下面我說下如何去應對這類強制消費的情況。 那萬一自己遇見這種情況我們該如何處理呢?首先我們要學會及時取證,就如這次的事件,遊客有錄影影片為證。其次取得證據之後,我們不要直接跟導遊及旅行社發生正面衝突,保證自身安全才是第一位。另外取證後,可以先協商,協商無果,咱們可以選擇向相關監管部門投訴舉報,另外也可以尋求媒體的幫助。 總之我覺得如果大家都拒絕低價陷阱誘惑,對於那些強制消費的行為積極進行舉報投訴,我相信在有關部門的監管和整頓下,一定能把這類現象出現的機率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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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郭廣西
關於導遊強制購物為何屢禁不止,主要有以下幾點原因:
1.低價團的盛行,各大旅行社打著低價出遊的幌子,冠冕堂皇的加入購物這個環節,作為低價團的一個標配。
2.遊客的縱容也導致了購物的盛行。遊客因為低價的緣故而選擇接受旅行社的這一做法。
3.監管部門關於旅行途中購物的環節監管難,操作複雜,暫時還沒有好的解決辦法。
強制購物的解決辦法:
1.遊客出行時注意所報的旅遊路線是否有購物這個環節,提前避免入坑。
2.發現購物被宰時注意保護好自己的前提下向有關部門舉報。
出門在外,注意安全和遊玩的體驗感。被迫消費,忍氣吞聲都不是好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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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Ukola瞭望哨
“強制購物,套路遊”是個全社會普遍關注而又久治不愈的頑疾了,雖然很多地方也下了猛藥,但收效甚微。這已經成為旅遊發展的瓶頸。任何問題若不抓住病根,只做些行政上的一些處罰和激勵也只是治表不治裡的,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那麼這些問題產生的根源在哪裡呢?如何解決這些問題呢?
一、當前線上旅遊OTA發展現狀分析
目前中國線上旅遊平臺有數十家,國際上有Airbnb、皇包車等知名平臺。這些平臺都是對接旅遊市場需求的垂直平臺,所交易的都是旅遊市場的機票、酒店及旅遊線路的預覽產品,對旅客所需要的休閒體驗、人文交流及交友互動等線下落地服務很難落實。而線下體驗恰恰是旅遊改革的重點,也是遊客最為不滿意的環節。從這一角度來講,OTA不能算作真正意義上的“線上旅遊”。
旅遊體驗不是線上能夠實現的,遊客不可能將擁有機票、住上酒店等前端體驗視為旅遊的全程體驗。事實上,OTA中的“A(Agent)”就是“代理”的意思,這在概念設定上就將其功能場景限定為旅遊全程中某一功能的代理,沒有規劃去完成旅遊的全程體驗。所以,“線上旅遊”對旅遊來說是一個不夠準確的命題。嚴格地講,當前的OTA只能是“滿足遊客訂機票、酒店及旅遊線路產品預覽等部分需求”的電子商務和資訊釋出平臺,其主要作用在於向社會提供了初步需求資訊聚集埠和一個尚沒有細分、不夠精準的客源市場視窗。這些欠缺和痛點是今後“網際網路+旅遊”發展中要重點解決的問題。
二、旅行社模式改革發展的瓶頸
這裡說的瓶頸主要是指旅行社現在運營的模式在盈利上面臨的壓力,現對旅行社線上線下市場渠道進行分析。
OTA目前是旅行社的主要市場渠道。OTA的盈利模式中重要一條是來自於票務交易的佣金,以前是吃航空公司和遊客兩頭,現因國家的相關規定及航空公司自建銷售平臺,就只能吃遊客一頭了。在價格透明的形勢中利潤空間被嚴重擠壓,OTA只能將這個損失在旅遊線路產品網上預售上進行彌補,然後將壓力傳遞給地接的旅行社。旅行社面對這樣的“雞肋”就感到“亞歷山大”:接了沒錢可賺,不接就無活可幹。
旅行社本是利潤豐厚的自主經營主體,但時至今日已經成為吃殘羹的OTA承接代理商。旅遊利潤猶如一條波拍兩岸的大河,上游層層截流,到了旅行社就成了幾近乾涸的小溪了。按照現行管理體制,無論哪來的客源,只能由旅行社來承接,其他行業承接就屬非法。而旅行社因自身模式上所形成的成本壓力,在旅遊產品無利可圖的情況下,只能把眼光盯向下遊的供應商上。事實上,“購物返點”是目前旅行社和導遊重要的利潤來源。出現“一小時消費20000元、導遊強制購物”等旅遊亂象也就不奇怪了。
不解決體制和模式上的問題,只要求旅行社提高服務質量,對旅行社來講無疑是“賠本賺吆喝”,整治力度再大效果也恐難如人意,遊客也不買賬。業內人士經常在感嘆“旅行社模式的改革發展似乎已經觸到天花板了”。所以,得在體制和模式上進行創新,迭代旅行社現有的模式,破解當前旅遊業所面臨的難題。
三、體制、模式上創新,以分享經濟模式啟用社會全要素,讓更多資源進入旅遊市場,實現旅遊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新突破
全域旅遊是旅遊業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主要方向。全域旅遊所倡導的“全區域規劃、全季節營銷、全產業融合、全民參與”(全景、全業、全時、全民)理念是落實改革的最有效的措施。“四全”中“全景、全時”是基礎,如何讓“全業、全民”與旅遊進行深度融合、讓各行各業的資源和更多人才人力參與到旅遊中是關鍵,這就需要行業管理體制有突破,不能讓旅行社在落實遊客落地體驗中唱獨角戲。
“滴滴打車”模式的有效實踐,給我們在旅遊領域探索分享經濟新模式提供了可借鑑的經驗。在“滴滴”誕生之前,“黑車”也被屢次“滅而不絕”治理過,同樣在旅遊市場裡也一直存在著“黑導、黑社、黑車”。與其費力氣來“堵”不如有效去“疏”和大力挖掘。現在社會上有房、車、人力、時間等閒置資源,這是數萬億海量的存量資源。讓這些沉睡或使用效率不高的資源有序進入旅遊市場,使其實現新舊動能轉化,化存量為增量,將給旅遊業發展帶來巨大的活力。
旅遊業法律法規的目的就是要夯實“生態、和諧、誠信、安全”的發展基石,這也是旅遊業健康、可持續發展的保障。其中“和諧、誠信”是需要人與人之間的互動溝通和誠信積澱,這是純線上的電子商務和無社交基礎的中介代理無法實現的,須透過“020+C2C”模式來實現。這就是OTA雖然高速發展、旅行社極力改善服務水平,遊客仍難有高滿意度的原因。
所以,破解這難題,旅遊企業就需要具備這幾個條件:
1、遊客和接待方有充分的溝通交流,雙方積澱了一定的信任基礎,產品和價格透明且雙方認可。
2、須有類似“滴滴”的平臺,將雙方需求進行平臺化聚集、精準化匹配,依照行業標準進行考核、擔保、安全等常態化管理,並便於行業管理平臺監督企業平臺日常運營。
3、要切斷旅行社與供應商之間的利益臍帶,幫助遊客在採購商品和特產中避免任何欺詐。
4、須有低投入、高收益的運營模式,企業實現以上目標才能夠從容、持久。
以“網際網路+分享經濟+旅遊”就能實現這些目標。這種方式的創新之處在於:網際網路精準營銷,對遊客和接待方進行社群化管理;平臺賦能於閒置資源,消費者以閒置資源為經營成本轉化為消費商進入旅遊市場,大大降低運營成本;以當地人私人護理式、私家車接送、幫購式直供誠信無欺詐,平臺在政府行業管理之後進行二級細化常態化考核管理,全方位提高遊客的滿意度;閒置資源透過有償短期分享使用權增加居民收入,實現精準脫貧致富。透過對模式創新這一短板準確發力,加快旅遊行業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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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主要的原因是旅行社不掙錢,所以一些人就開始為非作歹!人們貪圖便宜想要很低的價格去玩,人們這邊想要低價那邊有不想購物,導致前些年旅遊市場發生各種問題的,最近這種現象幾乎沒有了,出現這種問題就是一些小旅行社頂風作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