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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深圳黃太太

    按流程,按規則按規定辦事。沒有規則不成方圓,有規則不遵從,那也是擺設。

    對於企業,嚴格落實工作事項,責任到人,分工明細,清晰職責;

    對個人,按工作範圍工作要求落實個人職責,落實個人責任,該查則嚴查,不可寬鬆不一;

    不管從上往下,還是從下往上,都應一視同仁審視稽核,特殊情況除外。

  • 2 # 職向青雲

    看到這個題目,真是太開放了,獅子大開口呀,呵呵。

    嚴查嚴到什麼程度?企業和個人遇到什麼難題呢?只有把這個弄清楚我們才能談到如何解決的問題。

    既然題主的問題很寬泛,那我就從普遍性上著眼,我們一起分析看。

    1、為什麼要嚴查現場履職?通常現場履職嚴查採取什麼方式?

    2、嚴查後企業容易遇到什麼難題及如何解決?

    3、嚴查後個人容易遇到什麼難題及如何解決?

    4、拓展篇:新時代現場履職需不需要嚴查?

    為什麼要嚴查現場履職?現場履職怎麼嚴查?

    職場中,一般比較大型或者稍微正規點的企業,每個崗位都是有崗位職責的,這種崗位職責基本確立了我們的工作內容,也就是隻要圍繞這個崗位職責開展工作就可以了,目的性、範圍性很直白,照做就可以。

    比如:理事會倉管員崗位職責 1、出入庫與賬目管理; 2、物料報檢、保管與防損; 3、庫存檔點; 4、異常物料跟蹤處理;5、交辦的其他事宜。

    通常情況下,倉管員只要按照這個崗位職責完成就行了。

    實際上真的如此麼?我們仔細分析內容就知道了。

    第一、三項工作內容,出入庫與賬目管理和庫存檔點,這個一般把出入庫物品、庫存登記造冊,做好及時登記就可以了。有的公司可能更細緻一些,規定個時間等,很容易量化。總之這項履職彈性不大,基本是沒有什麼可以“偷工減料”的。

    第二、四、五項工作內容,都是具有很大彈性的。如物料報檢、保管與防損,異常物料跟蹤處理,很難量化管理,而且有的內容實際上也是在探討中。物料防損怎麼算正常履職?不同物料有不同的防損方式,如果只是停留在防損表面很容易操作,跑冒滴漏很好控制,但是一旦涉及到深層次的防損,實際是需要更多人力,或者是更多專業知識的。實際工作中,我們很少有企業會投入大量人力和高技術人才來管理倉庫。這就是崗位職責的外延大、彈性大,很多倉管員無法企及的,其他崗位亦如此。

    存在無法量化、具化的崗位職責內容,很容易出現履職上的偏差。

    如上例中出現防損措施不合理,導致物料損毀,造成經濟損失,增大成本等現象。

    涉及到經濟損失了,公司自然要嚴查履職,相對於其他方面,這個是最直接的突破口。

    我們看看一般公司嚴查都採取什麼方式?

    1、檢查。這個是很多用到的,業務主管部門或是聯合幾個部門檢查。大家經常能看到的。

    2、調查。一般出現後果較嚴重,會採取的方式。這個需要企業人力資源部門、紀律檢查部門、業務指導部門等共同開展的,如果涉及後果非常嚴重,有時候還會由社會中公、檢、法等部門介入。

    3、通報。對於工作責任很容易界定的,經過簡單調查核實,公司直接通報處理。

    4、工作組。在出問題較多的崗位現有派駐工作組的情形,工作組直接對公司領導負責,這個比較少見,近幾年有的公司偶有采用。

    嚴查後企業遇到什麼難題,如何解決?

    1、責任方牴觸。嚴查一般都具有目的性,掌握一定的證據,需要核實、豐富證據的做法。這時候就很容易遭到疑似“責任方”的牴觸,不配合。有時候只涉及崗位自身,有時候甚至牽涉到業務主管等。

    解決方案:首先是做當事人的思想工作,有錯誤就要承擔責任,這是任何領域的共識,讓責任方認識到錯誤,願意配合。這是雙方都願意接受的結果。如果思想工作失敗,那麼只有採取強制措施,如調離崗位或者是尋求其他部門支援。

    2、公司自身缺陷。比如人員配備不足、人員任用有缺陷,規章制度不全面,規章制度不具有可操作性等,導致履職失誤或犯錯誤。

    解決方案:查到自身缺陷,就要及時補充漏洞,透過多次調查摸底,徵詢本崗位人員建議,以及主管部門甚至是社會上類似企業有關的管理模式,試行並最終確定彌補漏洞。

    嚴查後個人遇到什麼難題,如何解決?

    1、沒有可遵守的、全面的崗位職責。基於崗位的不同屬性,實際上有些很難制定出非常全面的崗位職責,有時候即使制定出來了,也不具有量化考核的操作性,個人崗位履職就像盲人摸象,顯得無所適從。

    解決方案:制定崗位職責儘量利於量化考核,能夠具體些為宜。如果實在不能量化,那麼就用公序良俗,道德標準,職業操守來衡量。

    2、被扣帽子。這種情況不常見,但是職場中確實存在的,通常情況我們習慣稱之為“背鍋俠”,有的時候出現後果尤其是較重大後果。個人履職肯定是有責任的,但是還有其

    他因素在裡面,相對於企業或單位,職場的具體崗位人實際是弱勢存在,被扣帽子有時是一種無奈。

    解決方案:因人因事而已。有的人就默默承受了,有的人據理力爭。我更推崇後者,對待自己的錯誤責無旁貸,不是自己的錯誤不能稀裡糊塗的就承擔後果。這是職場人應該謹記的。否則,這頂大帽子會壓的您日後喘不過氣來。

    3、調崗或下崗。因為在某件事上的失誤,一般公司或企業,認定為個人不具有繼續在這個崗位的能力,採取調崗或下崗的方式。

    解決方案:面臨調崗,要認真總結“摔跟頭”的教訓,再新崗位上杜絕。面臨下崗,沒有別的辦法,尋求再就業唄。

    拓展篇:現場履職需不需要嚴查?

    我更側重於不需要。

    這個問題實際上與“單位需不需要嚴格考勤”有著異曲同工之處。

    查和被查,在企業中實際上是兩個對立面。一旦形成了這個局面,實際上這個企業的凝聚力肯定受損。每個員工在戰戰僅僅的履職中,不可能全力以赴做好本職工作,因為他要分一部分精力審視自己是不是在犯錯!

    企業建立初期,每個員工都是創業者,大家都激情滿滿,心往一塊想,勁往一塊使,那時候沒有嚴查,企業發展也壯大了。隨著企業的壯大,反而有的管理者把心思放在嚴查現場履職上來,實際上我覺得有些本末倒置。如果把職工假想為對立面,那麼管理者就是在倒退。是新形勢下對企業發展階段管理思維的滯後。

    那麼作為管理者如何不透過“嚴查”,實現員工自覺履職,企業繼續做大做強?

    1、共同目標,各取所需,達到共贏。

    企業的目標是發展、做大做強,盈利。員工的目標是透過平臺實現價值,獲得相對公平待遇,工作環境優異,無後顧之憂。

    實際上,這兩個目標最終就是一個目標,只要企業目標實現了,員工的目標很好實現,就看企業管理層的魄力了。比如現在的華為公司,格力集團,阿里巴巴,公司強大有目共睹,而他們的員工待遇呀,價值呀,等等保障很好,員工無後顧之憂,心無旁騖,有的只是輕裝上陣,不出成績都很難。

    企業有各種手段來實現。招聘的時候,只招聘與本企業有共同理念的人,志同道合與之謀,反之不招聘進來就可以了,偌大的求職市場,找點志同道合的應該不是難事。進入企業思想教育不可少,思想落伍,跟不上隊伍,那就容易出現步調不一致的情況。至於員工目標實現這一塊,完全是管理層能不能捨得投資的問題。如果想實現企業目標,那麼員工的目標就一定需要滿足,否則是不長久的。共贏才會更久。

    2、多學習,多交流,培養垂直人才。

    培養垂直人才,需要多學習,多交流,同事間學習,企業間學習,甚至是國外學習,在企業能承擔的範圍內,人才培養應該作為重要投資一項,只有抓住人才這一根本,才能達到目標。還是華為的例子,為什麼任正非同志硬氣?人家手裡有硬貨!看看華為的經費研發預算佔了多大比重!老百姓有句話----要想馬兒跑,就給馬兒草,通俗易懂,企業只有在這方面能承受範圍內,加大力度培養人才,必然會受到好的結果。

    3、內容滿滿,激發潛力,專心履職。

    沒有後顧之憂的員工,除了工作,他真的沒有其他事情要做了,什麼個人愛好之類的絕對佔用不了多少時間。

    企業在每個職位上,工作內容要“滿”,這個滿設計需要科學、合理,能夠引起員工共鳴,沒有共鳴設計也是白設計,這是考量領導層的問題。崗位職責、崗位內容很寬泛,很具有可操作性,員工容易參與其中。不自覺的就達到了領導們想要的狀態。反之,內容空泛,僅僅“半個膀子就能幹完”,那“另半個膀子”自然要做點別的。

    總結:嚴查現場履職,能夠出現企業和職工的難題,解決方案基本也很直白。但是我個人覺得,從長遠看現場履職真的不需要嚴查這一環節,從小了說這個嚴查是在“搞內耗”,往大了說,實際是領導層沒有適應新時期的管理方法。拋開現場履職嚴查的慣用手段,企業一樣能做大做強。跳出管用的手法,真的還有更多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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