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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無咎

    一般生活中應該知道如下法律規定和原則:

    1.憲法是國家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效力,是總章程。

    2.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成年子女對年老體弱父母有贍養照顧責任。

    3.未成年人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4.婚姻自由。包括結婚自由,離婚自由。

    4.公平交易,童叟無欺。

    5.誠實守信,遵守公序良俗。

    6.法不禁止即為可以。

    7.勞動是成年公民權利和義務。同樣,勞動者也有休息的權利。

    8.公民有保家衛國,服兵役義務。

    9.出門有遵守交通規則,安全第一。

    10.公民人身權利,財產權利受法律保護,不得侵害,否則要負法律責任。

    11.打官司,刑事案件採取無罪推定原則。民事案件,用的是誰主張誰舉證規則。

    12.保護環境人人有責。植樹造林是公民義務。

    13.加強食品衛生,安全教育。嚴懲黑心無良奸商。

    14.男女平等,尊老愛幼。弘揚傳統美德。

    15.行使權利,必須是以不得損害國家,社會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權益為前提!

  • 2 # 無能的力量mj

    1、遇到事情不要慌。

    2、在搞清楚來龍去脈前儘量不要暴露對自己有利的證據,否則會被對方知道逐條想法廢除。

    3、連夜收集證據,包括收據,收條,簽字的檔案以及這些證據的副本拷貝,以及你拿著這些證據的相片進行保留,該上傳到網盤的上網盤,該發信的發信。

    4、做好面對一切的準備,思考一切你能聯絡的並能幫到你的人脈。

    5、被問詢時儘量搞清對方為什麼這麼問你,他想要得到的答案,以及你該如何去會答,你可以讓時間停止永遠記得這條。

    6、回想所有問詢的過程,並記錄下來,有可能把問詢過程進行錄音保留。

    7、就發生的法律問題進行二次取證,將能給你作證的人員進行書面記錄,並簽字,該錄音的錄音。

    8、儘量避免跟你法律對立體單獨接觸,包括電話,律師接觸,就算接觸也要謹慎言行,對方拿出的任何檔案都不必籤,但可以拍照取證。

    9、仔細研究法律跟你相關的那條責任劃分,懲罰力度,成罪原因。

    10、找熟人儘快搞清辦案過程,相應的步驟程式,以及辦案時間。

    11、辦案過程違規、違法的地方要熟記細節,拿證據。

    12、避免對方給你下的套,比如他們寫好的口供證詞讓你簽字,按手印。避免鉛筆簽字。

    13、分階段出示有利證據,爭取打對方措手不及。

    14、想好並提前準備好家人的處理,你不在的日子該怎麼生活,貸款如何處理,孩子老人怎麼照顧處理。

    15、所有已知的降低和免予處罰的條例得記清,法律過後的生活工作計劃怎麼做,以及如何反擊。

    最後:相信別人不如相信自己,實話和善良只會讓你變成狼和狗的食物,你需要的是有力的行動,和靈活強大的策略。如果你丟失人性和良知你將無法逃脫最終的懲罰。

  • 3 # 法律微言

    1.一般犯罪,必須滿16週歲才能構成,嚴重犯罪必須滿14週歲才有可能構成犯罪,不滿14週歲,雖然也可能被勞教,但是不做當罪犯處理;

    2.過失也有可能構成犯罪,最為典型的就是過失致人死亡罪、交通肇事罪;

    3.精神病人只有在不能辨認或者無法控制自己的時候犯罪,才有可能逃脫處罰,其他精神正常時候的犯罪,都必須接受處罰;

    4.又聾又啞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單是聾子或者啞巴犯罪,不能從輕;

    5.對待暴力犯罪的正當防衛,可以是無限防衛。也就是說,你可以採取一切手段防衛,包括殺死行凶人,而不用承擔刑事責任;

    7.被判管制(3個月以下)的罪犯,如果參加勞動,必須同工同酬;

    8.犯罪時,不滿18週歲或者懷孕的婦女,無論犯罪的手段多麼殘忍,多麼罪大惡極,都不能適用死刑;

    9.死緩並不是緩期執行死刑,而是緩期兩年,如果表現良好,死刑就不執行了,所以本質上,死緩和無期徒刑沒有太大的差別;

    10.剝奪政治權利,是附加刑,簡單說就是附帶的刑罰,其懲罰就是在罪犯執行完實刑之後,在一定時間不享有選舉投票權和被選舉權(毫無存在感的權利);

    12.無論什麼犯罪,只要沒立案,沒確定嫌疑人網逃,只要過了20年,即使抓住了真凶,也無法對其再處罰了,除非報最高檢批准;

    13.交通肇事罪本來是輕罪(3年以下的刑罰),但是如果在肇事後逃逸,立刻升級為7年以上刑罰;

    14.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是一個很重要的刑法原則,意思是說,只要法律規定了哪些行為是犯罪,這些行為你不可以做,其他沒寫到法條的行為,都不是犯罪;

    15.罪刑相適應,也是一個十分重要的刑罰原則。也平常容易被忽視和誤解。以眼還眼以牙還牙,是最為樸素的對等報復正義。也就是說,你打傷我一個眼,你也只能得到和我傷一個眼對等的懲罰,不能過度報復。

  • 4 # 北京紫乾律師事務所

    法律常識有很多,這裡簡單給大家列舉幾個,知道一些跟生活相關的法律,大家就可以在自己權益受侵犯的時候用法律來維護它。

    1.只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才有組織強制拆除建築物的權力,其他行政機關只能通過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拆除。

    2.不要勸酒。勸酒後被勸酒人發生人身傷亡,勸酒人承擔民事責任。

    3.一定要分清定金和定金。定金受擔保法約束,主合同成立前,給付定金方拒絕訂立主合同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取定金方拒絕訂立主合同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而訂金沒有雙倍返還。

    4.房產證有你的名字,離婚未必是你的。

    5.請記住,無論任何時刻任何情況,遭遇家暴,立即報警。報警並不一定是找回公道警示施暴者,而是通過出警記錄以及筆錄留下證據。一是警告施暴者已經留黨請管好自己的手腳。二是不得已走到離婚這一步留有餘地佔據主動。如果有明顯傷痕,記得拍照並驗傷。有時一個巴掌就可以造成軟組織損傷,輕微傷喔。

    6.要在一切你覺得可能出問題的時候保留證據,太重要了。

    7.銀行是可以破產的,所以有錢的情況下買點兒投資金條未嘗不可。

    8.信用卡不需要設定密碼。只需要簽名即可。當被盜刷時,由商家承擔主要責任。因為商家有義務稽核簽名。但是實踐中大部分收銀員根本不看簽名。如果設定了密碼被盜刷個人就需要承擔相應責任,因為有保管好密碼的義務。

    9.離婚的法定理由是什麼?

    11.最高法院14年時已明確“自帶酒水”、“最低消費”屬霸王條款,消費者可向消協投訴或請求人民法院確認 “霸王條款”無效。

    12.在辦理比較重大的法律事務時,注意留存書面證據,有備而無患。

    13.罰款一般不得當場收取,只能由違法行為人前往指定地點繳納。但是20元以下罰款或者治安處罰50元以下且當事人無異議情況下可以當場收繳。當場收繳的必須出具省級財政部門統一制定的罰款收據,否則可以直接拒絕接受罰款。

    14.4S店試乘中發生事故造成試乘人員人身損害的,由試乘服務提供者承擔責任,但是試乘人有過錯的應當減輕提供試乘服務者的責任。

    15.籤合同時一定要閱讀並理解合同,包括其中的小字註解等一切資訊,對合同中不確定或者持不同意見的條款應提出商榷,如不能達成一致可以拒絕簽字。合同一旦簽字,就具有法律效力,後來有了麻煩,“簽字的時候沒看合同”在任何情況下不能作為抗辯的理由。

  • 5 # 法律人馮女俠

    1.老媽和女朋友一起掉水裡,先救你媽,那是法定責任;女朋友是道義責任;結婚後不分先後。還能不能結婚不好說了

    2.醉酒:喝的不醒人事鬧事,一樣要承擔責任,所以沒事不要往死裡喝,喝了不要跟人玩命,沒準醒來發現在派出所了。理論上叫“原因自由行為”。

    3.沒事在大街上少打架,人少可能被捅死,人多可能叫“尋釁滋事”,認定尋釁滋事最高可以判五年;

    4.借錢五條

    給人:

    (1)借錢給人,想要回來要有借條;想要利息要明確寫明;

    (2)借給別人錢,時不時用能留證據的形式要一要,別等三年不問,訴訟時效過去了;

    (3)民間借貸以給錢視為生效,給錢這個過程,能不用現金就不用現金,容易扯皮說沒收到;

    借別人錢:

    (1)還錢後要把借條要回來

    (2)不管你願不願意高不高,24%的年利息受法律保護,36%以上的不受保護,中間的隨便你,不給她告你法院不支援,給了想要回來也不支援;

    5.給別人擔保,他還不上你要還,不要僥倖好面子;

    6.買身份證給別人犯法;給騙子共犯;

    7.撿了信用卡不小心試了試能用,千萬別用,信用卡詐騙罪在等你;

    8.銀行卡不要賣給別人賺那100塊錢,小心不小心成了電信詐騙背鍋俠;

    9.想知道政府資訊上網查,查不到的可以要求:政府資訊公開為原則

    10.信用卡還不上了扔掉沒有用,債還是你的;

    11.父母不在了,成年子女有撫養二胎妹妹弟弟的義務,否則涉嫌遺棄罪;

  • 6 # 法曰

    1、寫合同或讓他人打欠條,務必在對方落款名字後面讓TA寫上身份證號碼;

    2、所有私人之間的交易都通過銀行轉帳進行,不要用現金,最好不要用票據,銀行轉帳可以留下確切的憑證;

    3、借人高息的,借條上一定要寫上利息,月息2分及以下都是可以支援的;如果不寫,對方法庭上不認可有利息,法院很有可能無證據不支援利息;

    1、事故發生後,務必記得拍一張對方交強險以及商業險的保單,否則萬一雙方協商不好,你需要到處查詢或影印,比較麻煩;

    2、在事故發生後,保留好一切票據,包括交通費發票、醫藥費發票、自己在小藥店買藥等等一切;

    3、如果務工地在發達地區,只是在老家發生的交通事故,可以按照務工地城鎮標準向法院起訴殘疾賠償金;

    1、上下班途中遇到傷害可算工傷,但需要滿足工傷保險條例,“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軌道交通、客運渡輪、火車事故傷害的。”

    2、如果員工申訴未簽訂勞動合同,必須儘可能保留足夠多的證據證明你供職於此公司,如:工資條、工作證、考勤表、打卡記錄、辦公聊天記錄或郵件等;

    3、單位合法解除勞動合同則支付經濟補償金N,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支付賠償金2N;

    1、婚前個人財產不會因為婚姻的形式變化轉化為共同財產;

    2、在懷孕期、分娩後一年內或流產半年內,男方不得起訴離婚,但女方可以起訴;

    1、消費者投訴舉報電話:12315,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投訴舉報電話:12331,質量監督管理投訴舉報電話:12365,快遞投訴舉報電話:12305,保險投訴舉報電話:12378;

    2、【假一賠十】屬於雙方自願平等訂立合同,有效;

    3、餐飲業“禁止自帶酒水”的單方強制規定,劃定為“內容無效”的違法行為;

    1、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或者擴建發生的費用,由承租人負擔;

    2、私有房屋在租賃期內,因買賣、贈與或者繼承發生房屋產權轉移的,原租賃合同對承租人和新房主繼續有效。(可以要求房屋受讓人繼續履行原租賃合同繼續租除了抵押和查封,也可以要求賠償。)

  • 7 # 減本

    法律所涉及太廣泛,只舉例一些常識中的常識。

    1、犯罪嫌疑人被羈押後,父母、親人見不到,只有委託律師或法律工作者才能見到。

    2、籤合同時請看清楚主體、合同金額、支付條件。

    3、普通人蔘與庭審,請不要喊「法官大人」,直接喊某法官即可。

    4、大額錢財借貸,建議通過網上轉賬,不建議給現金。

    5、物業費一般是賴不掉的,不過可以打折。

    6、身份證不要輕易借給別人。

    7、不要輕易給別人擔保,被騙會很慘。

    8、單位招員工,要籤書面勞動合同並繳納五險一金。

    9、如果你違約,定金一般是要不回來的。

    10、現在已經沒有事實婚姻了,婚姻關係的證明只看你的結婚證。

    11、法律上沒有騙婚的概念,別再嚷嚷著別人欺騙了你的感情了。

    12、未成年人犯罪不代表不判刑,慫恿未成年人犯罪者同樣。

    13、出軌不會導致淨身出戶,不要拿著“出軌”當離婚要全部財產的尚方寶劍。

    14、分手、離婚中沒有青春損失費的概念,當然,對方自願給的除外。

    15、不是有了借條、欠條就能起訴要到錢,還需要輔助付款憑證。

    以上回答由江蘇天豪律師事務所張翔律師提供。

  • 8 # 鬧心

    目錄

    債權債務

    2.在書寫借條時必須要寫上歸還日期嗎?借條的訴訟時效日期怎麼計算?

    3.借條與欠條是一回事嗎?有什麼不同?

    4.校園借貸面向的物件大都是學生,雙方簽署借貸合同是否合法有效?

    婚姻房產

    5.彩禮在法律上是什麼性質?要不要還?怎麼還?

    6..借用別人的名字購買房產,購房合同是否有效?房子歸誰所有?

    7.結婚後,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房屋,是不是夫妻共同財產呢?

    8.買房交了首付,貸款卻沒有審批成功,可以不買了嗎?如何避免風險?

    9.購買二手房,應該注意些什麼呢,具體流程是怎樣的?

    10.農村自建房有沒有房產證呢?能進行買賣?能作為遺產留給指定繼承人?

    11.夫妻一方婚前買的房子,婚後雙方共同還貸,離婚時,房子歸誰?

    12.駕駛人有過錯,酒駕出車禍,保險公司能否免除賠償責任?

    13.把車借給朋友,出車禍了,車主要承擔什麼責任?

    14.和朋友一起吃飯喝酒,喝醉出事了怎麼辦?怎麼減少風險?

    15.坐朋友的順風便車,在法律上屬於什麼?出事故了責任怎麼劃分?

    16.因為第三人的原因,被飼養的寵物咬傷了,是找主人還是第三人賠償?

    17.代駕中,事前雙方簽了代駕協議,明確發生交通事故的賠償責任,是否有效?

    18.請親朋好友來幫忙開車,與有償代駕不同嗎?若發生交通事故,責任如何?

    個人維權

    19.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算正式員工嗎?有什麼補償?辭職要支付違約金嗎?

    20.網購的電腦,簽收後才發現有問題,怎麼辦?

    21.消費者如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什麼情況下可以要求“退一賠三”?

    22.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在手機店鋪買到了被偷的手機,怎麼辦?

    24.工作時間遭受交通意外,受害者能同時要求工傷賠償和人身損害賠償嗎?

    25.租房時,如何警惕“二房東”?怎麼去避免此類情況的發生呢?

  • 9 # a夢美兒

    法律是一種社會規則,由國家制定認可,並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以規定當事人權利義務為內容,具有普遍約束力的一種特殊行為規範。法律是維護人民權利的工具。需要制度來落實。現在生活中,法律正在影響每個人的日常生活,與整個社會。我們應當熟知一些法律常識的。下面說一些人們需要熟知的法律常識。

    1.未成年的孩子將人誤傷,其監護人必須承擔醫療費用。

    2.繼承權是男女平等,嫁出去的女兒別忘了,父母的遺產中有你的一份。

    3.人在上下班途中發生的交通事故,有權向所在單位要求工傷待遇。

    4.如果對行政機關的罰款、吊銷執照、行政拘留等行為不服,可以申請行政複議。

    5.如果被公安機關傳喚或者拘傳,時間不能超過12小時,特殊情況下不能超越24小時。

    6.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在學校或者精神病院受到傷害,這些部位應當給於適當賠償。

    7.如果他人借你錢,須他人出借據,數額大寫。

    8.想保護自己的家與財產時不能私設電網,或者下毒,否則就是觸犯危害公共安全罪。

    9.如果你成為被告,經濟困難沒有委託律師,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擔法律援助義務的律師為你提供法律幫助。

    10.如果你想寫遺囑,一定註明日期,並親自簽名,若讓人代書須有兩個以上證人在場。

    11.公民在贍養、工傷、刑事訴訟、請求國家賠償和請求依法發給撫卹金等方面,需要獲得律師幫助又無力支付費用的,可以按照國家規定獲得法律援助。

    12.撫卹金和生活補助費,是在死者死亡後,國家發給死者親屬的費用,不屬於遺產,一般不能作為繼承。

    13.雙方不登記結婚,視為同居關係,這關係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14.民間借貸屬於高風險事件,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15.請律師打官司,要注意幾個方面,要與律師事務所簽定委託代理合同,律師代理權要清楚,將律師代理費交給律師事務所,對律師講實情,對律師的許諾或暗示要有正確的認識,對律師的專業分工要做到了如指掌。

    我們的國家是以法治國,任何違法的人與事都不能姑息遷就。所以人們還是必須要懂得一些法律常識的,以便能更好的保護自己的合法權利,不受他人侵害。

  • 10 # 法妞問答

    只有法官和律師才瞭解的法律常識

    1、法官庭審上對你特別客氣,你說廢話也不打斷讓你說完,絕對不是什麼好事,多數是你要輸了。

    2、輕易不要試圖通過提管轄異議,延期開庭之類來拖延時間。相信我,法官看到這類東西罵孃的程度不比對方輕。

    3、如果對方和你說他已經拖了關係或者搞定了法官,那一定是沒搞定,真搞定了才不會和你說

    4、搞定法官是很貴的,一般民事爭議對方出不起的,幾乎沒有,有也不會讓你知道。(所以不要瞎猜,要相信法官是公正的!)

    5、就算搞定了法官,也最多在可進可出的範圍內做文章,不會公然違法的。不然自己內部都能用這個鬥死。(司法在Sunny下了,別瞎說)

    6、不同的法律間隔行如隔山,別指望你的法官親戚能給你解答婚姻勞動經濟房產刑事各類問題,尤其是義務諮詢。

    7、和你拍胸脯保證案子能贏的律師都是垃圾。(沒有這麼絕對的!)

    8、不要以為書記員十指翻飛是真的打字快記錄能力強,大多數情況下是他類似的庭開多了,你剛開口他就大致知道你後面要說什麼了。

    9、同第8條原理,一個資深法官在察言觀色識別謊言上都會有一定造詣,你遇到的事可能這輩子就這麼一次,他可能已經處理過五百次了。你可以撒謊,但千萬別把法官當傻逼騙。

    10、別看法官經常把律師當狗訓,律師還要一臉恭謙。大家把收入晒出來看看,就知道誰是狗了。(分工不同,不要總是用金錢來衡量,幸福感來自多方面!)

    11、起碼一半律師做自己不擅長領域的法律水平,還不如法院門口拉生意的黑代理高。

    12、黑代理一般是不能出庭的,也不能強制收費,你可以把他們當作免費諮詢的志願者利用。

    13、常規案件二審不會改判,特殊案件一審會事先和二審溝通,輕易也不會改判。所以珍惜一審的機會。(側面反映其實一審的水平不比二審水平差!)

    14、少部分所謂的底層老百姓在利益面前卑劣起來超乎一般人的想象。

    15、會鬧的孩子也不是那麼好當的,尤其是律師。

  • 11 # 嘉泉說法—張律師

    現在的社會比不上十年、二十年前,法律已經滲透到生活的方方面面,不論你多大年齡、什麼職業,生活中總能找到法律的影子。但一般民眾畢竟不是專業人士,況且人的精力有限,不可能面面俱到。但作為一個現代人,懂一些必要的法律常識,關鍵時刻還是可以保護自身利益的,因為專業人士不可能隨時伴你左右。就像自己懂點急救常識,醫生到來之前至少可以自救,與時間搶生命!

    比如瞭解公安人員基本的辦案程式,有時就不會盲從非法辦案人員 的瞎指揮、恐嚇等;

    瞭解人身傷害的基本法律規定,可以在自己遇到突發事件時冷靜處理,最大限度保護自身利益;

    瞭解醫療糾紛處理法律規定,在就醫時你就會不自覺的保留相關單據,以備不時之需;

    有車的朋友懂點交通事故處理流程,真出事故了,也會第一時間保護現場,為後續處理帶來方便;

    總之,作為生活在現代化社會 的現代公民,懂一些必要法律常識,也不會牽涉你多大經歷,就像平時讀小說閒書的就行,關鍵時刻會幫你大忙,就是你將來聘請律師介入,你當初第一手取得的證據材料,有時會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

  • 12 # 北京公司律師錢媛

    1.籤檔案處分自己的權利,自己一定要看明白。

    2.任何交易中對方的承諾,不要輕信,落實在紙面上。

    以上檔案最好留底(最好有一份原件,實在不行拍個照也行)

    如果做到這兩點,不能說絕大多數糾紛都可以避免,但應該可以說可以避免絕大多“我有理,但是沒證據”的情況。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領導的講話稿為什麼有些是單面列印?有什麼講究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