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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陳豪俊律師

    現在網路成為全民偵探的聚集地,這種現象要一分為二的看待,好處是網路確實有大神,能夠提供非常有用的線索和思路。杭州殺妻碎屍案就是靠著廣大網友的智慧找出了各種疑點,最終幫助警方順利破案。

    當然,也有壞處,網友容易被帶風向,網友一旦帶著有罪思維先入為主的去看待一個案件,也容易產生錯誤的判斷。

    在林生斌這個事情上,警方從未把他當做過犯罪嫌疑人,但是已經有不少網友已經直接把他認定為殘忍殺害老婆孩子的禽獸。我並不擔心這件事對他有多折磨,畢竟他是渣男的事實我是認可的,所以我倒不關心他的個人感受問題。

    我憂慮的是這種未審先判的思維,在警方還沒有立案,沒有進入法律程式的情況下,網友就宣佈某個人是殺人犯了!這是不是法治的倒退?

    至於說,認定林是殺妻害子的網友對了林是否構成誹謗?這裡有一個主觀的問題,誹謗罪的主觀構成要件必須是故意,即行為人必須明知自己散佈的是足以損害他人名譽的虛假事實,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損害他人名譽的危害結果,並且希望這種結果的發生。行為人的目的在於敗壞他人名譽。如果行為人將虛假事實誤認為是真實事實加以擴散,或者把某種虛假事實進行擴散但無損害他人名譽的目的,則不構成誹謗罪。大部分的網友現在就是真的認為林是殺人犯,而不是明知這是虛假的故意誹謗林,所以不構成誹謗。

    至於林的名譽問題,其實他已經名聲掃地了,所以多一個“殺人犯”的帽子對他到底有多大的傷害?我覺得傷害肯定有,但是不大!至少現在他活的好好的。他對於名譽早就無所謂了。

    對於林生斌的事件,我的看法是目前並沒有證據證明他殺害了妻兒,但是網友的言論是自由的,推測案件並不違法。理是越辯越明的,所以,我並不反對有更多的聲音。

  • 2 # 滄海一粟62750

    這就是誹謗,當事人可以澄清自己,去起訴啊!從新再查一遍,還林先生一個清白,也給眾多網友一個真相,省的大家每天吃飯工作之餘,都拿著手機關注這了,孩子都不怎麼管了

  • 3 # 二胎媽媽懶懶

    如果他真的覺得誹謗,那他應該用法律來維護!正面來對待這個問題,不是一味在網上來解釋所有問題和迴避問題!全國網民支援案件重審,還他公道,讓死者安息!

  • 4 # 球球網212

    說不定某些網友有可靠的證據呢,否則某些人也不會那麼堅定的說林生斌一定會坐牢。只是還沒到時候,我們拭目以待。

    事情也說回來,林生斌如果心不虛,看見網上這麼多網友誹謗他,質疑他,汙衊他,他自己可以勇敢的站出來要求當年的(杭州保姆縱火案)重審,還自己清白。然後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反告那些誹謗,汙衊,冤枉他的人呀。問題是他林生斌心虛不敢呀,做縮頭烏龜,而且還下架他所有的商品。為人不做虧心事,半夜鬼敲門又怕什麼呢。

  • 5 # 鈺燕

    誹謗他出來澄清才對,為何不像他的風格,老婆孩子剛走都開始演講把他置頂,現在微博都置頂他一個月了,來解釋誹謗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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