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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名字三七二十壹

    作鑑定去醫院廁所扣嗓子。見了醫生。時不時來個乾嘔。來個答非所問。思維混亂。醫生就會在鑑定書上寫疑似腦幹損傷。這個厲害要死人的。基本上會要求馬上住院觀察。警局不會放入立馬關起來。之後就協商金額了。

  • 2 # 知農舍老喬

    一、被人打了,作為被害人,首先第一步就是保留證據,比如打人者影片,或者相關的人證,保護好第一現場,用事實說話,然後就是趕緊報警,讓警察第一時間介入,調查取證,人證物證皆在,對方會束手就擒,啞口無言。

    二、報警後24小時內警方會出據傷情鑑定委託書,你根據上面指定的地點去做傷情鑑定,這個鑑定機構應該都是就近原則。注意,這個傷情鑑定非常重要,關係整個案件的後期走向及對傷人者的處罰。

    三、如果鑑定為輕微傷,對方就會被拘留罰款,會被留下案底,影響三代,這個是對打人者最好的懲罰,終身留下汙點,這時候公安機關會組織雙方調解,當然對方一看惹禍了,可能想取得你的諒解,那麼這個時候就得付出一定的賠償金,這個諒解金可多可少,法律上沒有規定,可以是五位數,也可以是六位數,具體看對方的的支付能力,這個完全合情合法,對方只有取得你的諒解,才會從輕處罰,如果對方骨頭很硬,不同意調解及出點錢,那麼就讓公安機關拘留他幾天,然後再罰款,留下案底,那樣他就“舒服”了,即便是這樣依然可以起訴他讓他進行相關的民事賠償,誤工費、交通費、醫療費、精神損失費,都可以羅列在內,讓他既受牢獄之災,賠償還一分都不少。

    四、如果鑑定為輕微傷以上或者輕傷,那麼他就涉及到刑事犯罪了,會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然後你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賠償,當然開庭宣判前他也得取得你的諒解才能從輕處罰,這個時候的重點又來了,“諒解金”必不可少,既然你敢動手傷人,就是要付出沉甸甸的代價的,要讓他終身難忘。

    這個諒解金數額沒有具體數值,可多可少,你就揀能讓你解氣解恨的數值來要,五位數六位數或者七位數,即便是支付了諒解金取得了諒解,該坐牢的還是得坐,只不過時間長短的事。

    看你這個傷情,應該是輕傷以上,對方刑事犯罪妥妥的,你一定要審時度勢,爭取把對方治的服服帖帖,而且賠償金還得讓你滿意,治惡人嘛,就是為民除害,不要有心理顧忌,畏手畏腳,大膽放心的去告他!

  • 3 # Andy209388286

    既然打到頭了,就必須得狠狠的給他點教訓,頭暈,噁心,當著醫生吐,(網路上有教程),先讓醫生慌了,事情就好辦了

  • 4 # 只看不說一說就多

    沒還手就是單純受害者,這一點非常好,首先報警,然後找法醫鑑定傷情,鑑定前做一件事非常重要,如果你下得去手。自己動手把傷口擴大到8釐米,這樣就是輕傷一級,剩下的你就躺在床上等著數錢吧

  • 5 # 夜幕007

    額頭被人砸了個兩釐米的口子,如果只有這個口子,沒有其他傷害,根據中國刑罰中《人體輕傷鑑定標準》,恐怕構不成輕傷認定。所以想要打人者承擔刑事責任幾乎不太可能。雖然我們不能讓打人者承擔刑事責任,但是治安處罰以及民事賠償我們是可以爭取的。

    我們被人打了,第一就是要固定證據,包括人證、物證等,鎖定肇事者,然後馬上報警,報警後要求公安機關出具受案回執,然後公安機關會讓你先去醫院處理傷口,醫院裡的所有報告、票據我們都要保留好,以後可以作為我們索要經濟賠償的依據。

    第二,我們要馬上向公安機關申請傷情鑑定,當然,在傷情確實不嚴重的情況下,公安機關可能不會批覆申請,那麼我們就要考慮是否需要自行申請司法鑑定了,因為這個需要自己墊付費用的。如果確實很難鑑定成輕傷,我就不建議個人申請司法鑑定了,鑑定了也沒啥用。

    第三,如果構不成輕傷,那麼公安機關會組織當事人雙方進行調解,調解就是讓雙方討價還價最後達成一個經濟賠償,具體數額需要視情況而定,一般在幾千到幾萬不等。主要看打人者的經濟能力,如果打人者覺得你要求他賠償的經濟數額過大,他肯定就寧願被治安處罰,然後讓你去法院起訴,法院一般會根據你的實際遭受損失來判斷:比如你的醫療費用、誤工費、精神損失費等。

    第四,調解。因此,我們在調解的時候就要考慮,我們是想多一點經濟賠償還是讓對方受到治安處罰(治安處罰包括拘留以及罰款),我們在提出經濟賠償數額的時候要自行判斷一下對方的賠償能力,以及假如訴諸法院時,法官會支援我索要多少賠償。剛開始的時候,我們可以儘量多地提出賠償數額,然後再視情況討價還價。總之,我們肯定不能接受低於自己實際遭受的損失。

    最後我想補充一點,治安處罰是不會影響後代的!治安處罰是不會影響後代入學、參軍、考公務員的!但是會對自己的政治生涯產生一定的影響。

  • 6 # 蔥頭不好吃啊

    別信那些說腦幹傷的,越嚴重的病情診斷越會謹慎的去寫,外行能隨便就糊弄過內行?太天真。病歷也只是參考,後面還有法醫鑑定,法律的空子是隨便就能鑽的?除非這兩道手續你有高人幫忙。才2釐米的口子啥用也沒有,最多要點醫藥費。不過人言可畏,對方要是公職或者正經工作的話,可以去單位投訴,發動群眾的力量,他求著給你錢你都不要正面答應,耗著,外面該怎麼鬧怎麼鬧,不過也別太過分,見好就收,小心魚死網破。

  • 7 # 海闊憑魚躍_

    第一時間報警之後去醫院就看你的演技了!頭暈!噁心!間歇性失憶!眼神呆滯!醫生問你話你就一會清晰一會糊塗!千萬別一問你你就說都好著。醫生寫了疑似某病歷後,交給派出所剩下的就是對方找你調解,就看你是想換車了還是想換房了不同意那就公事公辦!等著判刑吧!民事和刑事一起搞!讓他判刑還賠錢

  • 8 # 職場取經閣

    作為1名基層民警,我必須指出這個問題的核心,涉及兩個方面:一是額頭傷痕,屬於面部傷情還是頭部傷情的問題。二是輕傷類案件,可不可以撤案的問題。

    一、解決您的訴求問題

    由於您提問,如何維權越嚴重越好。我可以理解為兩方面:一是如何爭取最大的經濟賠償。二是如何爭取對方受到人身的處罰。

    其實,所有案件的處罰,無非就是財產罰或者人身罰(涉及剝奪某些權利的處罰除外)。在這兩個方面中,如何獲得最大利益,由以下兩種途徑:

    一是獲得財產賠償。簡單來說,就是案件處理的時候,以追求經濟賠償為目的。正常來說,走調解程式,獲得的經濟賠償相對較高。

    二是獲得人身處罰。簡單來說,就是受害人不圖錢,就想把對方拘留或者刑事處罰了。這種途徑是最容易實現的,正常走法律程式即可。當然,前提是傷情比較嚴重。

    綜上,如何利益最大化,取決於案件的處理程式。

    二、解決案件性質的問題

    案件性質決定了案件的處理方向。對於人身傷害案件,治安案件一般以罰款或者拘留為主要處理手段;刑事案件則按照刑事手段處理,處罰比較嚴重。

    額頭被砸了2釐米的口子,到底屬於治安案件,還是刑事案件了?

    我們都知道,對於人身傷害類案件的定性,主要取決於傷情鑑定。而有效的傷情鑑定必須由司法機關出具,其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出具的無效。

    根據《人體損傷程度鑑定標準》,頭部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8釐米,面部單個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4.5釐米以上,一般傷情會達到輕傷。當然,司法鑑定專業機構有一套自己完整的鑑定標準,這個只能作為我們初步的一個判斷。

    很明顯,頭部傷情達到輕傷程度標準更高,面部相對較低。那麼,本案中,額頭受傷算頭部還是面部了?

    在長期執法實踐中,我們一般把額頭算作面部傷情,單個傷口達到3.6釐米就初步判斷為輕傷,按照刑事案件立案處理。當然,最終以司法鑑定結論為準,後期還是可以轉化為治安案件的。

    三、解決經濟賠償還是人身處罰的問題

    在您的提問中,您把自己置於受害者的位置。這點,我暫且按受害者回答。因為雖然您未還手,但背後的事情我們不知道,而這些都有可能引發案件性質轉變,比如您本身就在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等。

    根據鑑定結論,如果您達不到輕傷,那肯定是治安案件處理。如果您追求經濟利益最大化,只能是調解時,與對方打成調解協議,你要錢對方同意給錢。如果您追求人身處罰,則不接受調解,按正常程式處理。請注意:這類治安案件,一定是有調解程式的。

    根據鑑定結論,如果您達到輕傷,案件變成了刑事案件。這裡需要特別注意,很多人立案後,為了經濟利益,私底下收了對方的賠償,然後準備撤案。這點是不可行的,對方作出經濟賠償,只能是在處罰時從輕處罰,因為撤案必須由公安機關決定,您自己無權做主。

    按照法律規定,輕傷一、二級案件同樣適用調解程式,調解成功可撤案處理。然而,現實是基層民警其實很少走調解程式的,因為稽核案件的時候,責任壓在了辦案民警身上。

    所以,民警一般跳過調解程式,直接移交司法機關。這句話的意思是,如果您追求經濟利益,就需要走調解程式;如果您追求人身處罰,就正常走法律程式。請細品這一段。

    最後,補充一點,因為您這個傷情真實存在,您也自認為是受害者,您該住院住院,該鑑定鑑定,反正這錢都不需要您承擔。這句話,請您細品。

    總之,法律在處罰時,其實有明顯的經濟賠償傾向和人身處罰傾向,具體如何處理,您是有發言權的。

  • 9 # 嘻皮笑臉

    這個都是看人下菜吧。跟金額沒多大關係,要是馬雲把我打成輕傷,我要1個億也沒問題吧,唯一問題是可能要少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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