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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sunjin6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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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北門猿
這兩個名稱來自於曹操。準確地說,是袁紹【宣稱】曹操設立了這兩個官職。
話說當年袁紹和曹操開戰前,讓陳琳寫了一道檄文。中心思想就是揭露曹操的各種罪惡,以表明我方是正義之師。檄文中羅列曹操罪名,其中有一條是:
又梁孝王,先帝母弟,墳陵尊顯,松柏桑梓,猶宜恭肅,而操率將校吏士親臨發掘,破棺裸屍,略取金寶,至令聖朝流涕,士民傷懷。又署發丘中郎將、摸金校尉,所過墮突,無骸不露。就是說曹操方軍紀敗壞,靠盜墓來蒐羅金銀財寶。不僅如此,為了提高效率,曹操還特意設立了“發丘中郎將”、“摸金校尉”兩個職位,把大軍經過的墳墓發掘一空,屍骨暴露在外,可謂慘無人道了。
中郎將和校尉,都是當時的武職。加上“發丘”、“摸金”的字首,顯然是表明這兩個官位的職責。所謂“發丘”,就是挖墳。“摸金”,就是斂財。
當然,這是敵人的攻擊,不一定就是事實。但後代人相信的也很多,主要是因為曹操手下至少部分軍隊確實有軍紀不整的劣跡,而且當時正當亂世,想法蒐羅軍餉是必然事件。
所以曹操做出這種事來也是有可能的。
不過讓這兩個名詞火起來,還是因為盜墓小說的鼻祖《鬼吹燈》。
在鬼吹燈中,盜墓賊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有傳承,有手段的;另一類是沒有傳承的“野路子”。對於有傳承的盜墓賊,可以分為四大流派,分別是:摸金、發丘、搬山、卸嶺。
摸金校尉:
因為摸金符而得名。摸金符是用穿山甲的爪子做成,隨身攜帶。摸金校尉是盜墓賊中的技術流,透過風水之術判斷墓葬的位置。
摸金校尉對於盜墓有自己的一套規矩,比如進入墓室後點一支蠟燭,蠟燭熄滅即退出。再比如說一座古墓中只取一件隨葬品。這些規矩也有實際用途。比如說蠟燭熄滅,可能是古墓中空氣不好,那麼必須及時退出。只取一件陪葬品,則是為了不把事情做絕,給後人留下發財餘地。
發丘天官:
是摸金校尉的進階版。發丘天官和摸金校尉的手段幾乎完全一樣,只是多了一枚銅印,印上刻有天官賜福、百無禁忌八個字,不過此印在明代永樂年間已經毀掉了。在《巫峽棺山》中,作者設定,“摸金之首領為發丘天官。”
我懷疑可能是中郎將比校尉官大,所以作者把發丘天官設定成摸金校尉的高階版。
搬山道人:
摸金校尉盜墓,是用旋風鏟打盜洞進入墓室。而搬山一脈則是用外力破壞墓葬,所以有“搬山”之名。這一脈經常裝扮成道門中人行走天下,又擅長各種方術,因此被稱作道人。
卸嶺力士:
這一脈始自漢末農民軍盜發帝陵,尊項羽為祖師爺。卸嶺力士不走技術路線,靠人多勢眾,以力破巧,搞大規模發掘。所以叫“力士”。
——當然了,這些都是天下霸唱編的。
作者自己在《鬼吹燈》的後序中說:
關於名詞和術語,有必解釋一下,《鬼吹燈》中稱盜墓為“倒鬥”,和稱陪葬品為“冥器”一樣,這些特殊的行業名詞是現實中確實存在的;而稱古墓中的屍體為“粽子”,則完全是我個人原創虛構的,以前從沒有這種說法。再舉一個例子:書中描寫摸金校尉要配戴摸金符,才可以從事盜墓活動。摸金校尉這個名詞是三國時期就有的,但並沒有作為傳統行業流傳下來,僅存在 了幾十年,一切關於摸金校尉的傳統行規,包括在東南角點蠟燭,以及雞鳴燈滅不摸金的鐵律,都是我個人編造虛構的,不屬事實,世界上也從來不曾有過摸金符這 種東西,原型也沒有,希望讀者朋友們明覽,不要被我的故事誤導了。類似的例子在《鬼吹燈》這部書中數不勝數,每座古墓和冒險地點的歷史背景、各種神秘動植物的原型和風水玄學、民俗地理等等,都有真有假,更多的是虛實混合,而且內容會根據故事情節的需要調整,如果要全部說明,絕不是三五天能講清楚的,在此就不多做講解了。 -
3 # 密探零零發
近些年,《鬼吹燈》等盜墓題材的小說大火,因此也帶出了“發丘中郎將、摸金校尉”兩個古代特殊的軍隊官職。發丘中郎將,通俗地說,就是盜墓辦公室主任,專門發掘墳墓盜取財物以充軍餉。很多人都認為這兩個官職是盜墓界的大佬曹操設立的,但專家經過研究發現,這兩個官職可能不是曹操設立,而是另有其人。今天,我們就一起通過歷史的蛛絲馬跡,瞭解事情的真相。
發丘中郎將、摸金校尉兩個官職最早出自於袁紹攻伐曹操時釋出的檄文中的說法:“特置發丘中郎將、摸金校尉,所過隳突,無骸不露。”並且在曹操取得官渡之戰勝利後,俘獲檄文的撰寫者陳琳,當時曹操對陳琳此文中對於他祖上行為的揭露表示不滿,對盜掘陵墓的批評卻似乎取預設態度。由此可知曹操公開盜墓絕非空穴來風,確實真實存在的,但關於有沒有設立“發丘中郎將、摸金校尉”呢?
實際上,在正史並沒有記載曹操設立“發丘中郎將、摸金校尉”這個兩個官職的記載。後來一些專家經過研究認為:“睿智如曹操,不可能設定這麼一個違反中國倫理道德傳統的官職。曹操之所以有此惡名,是因為當年其父曹嵩被陶謙部下所殺,曹操大局興師問罪,曹操默許軍隊一路上大肆屠殺,發人丘墓,即你殺我父親,我毀你先人墳墓,因此曹操有此惡名,後來袁紹的釋出的檄文中也出現了““發丘中郎將、摸金校尉”。實際上,三國期間盜墓最厲害的是董卓,他把洛陽地區的帝王陵墓挖了一遍。
反而正史只記載在南朝宋前廢帝劉子業時設立過發丘中郎將一職,並且由建安王休仁擔任。《南史卷二·宋本紀中第二》記載:“帝少好讀書,頗識古事,粗有文才,自造《孝武帝誄》及雜篇章,往往有辭 採。以魏武有發丘中郎將、摸金校尉,乃置此二官,以建安王休仁、山陽王休祐 領之,其餘事蹟,分見諸列傳。”劉子業到底有沒有真正盜過墓,就不好說了,但可以確定他真的設立了發丘中郎將、摸金校尉這兩個官職。
總之,可以確定的是曹操確實幹過盜墓的勾當,但發丘中郎將、摸金校尉這兩個官職可以確定的是南朝宋前廢帝劉子業時設立的。各位,你們對此有什麼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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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有書博物館
這個問題讓有書君來試一下咯。簡單說,發丘中郎將、摸金校尉都是古代官方設定的專門從事盜墓工作的官職。最早起源於三國時期的曹操。
一、中郎將、校尉都是古代軍職。中郎將始於戰國時期秦國所設的中郎,至西漢分五官、左、右三中郎將,秩“比二千石”(參照二千石官員的俸祿),統領皇帝的侍衛,比將軍低一級,隸屬於光祿勳。
東漢以後,中郎將的名號被廣泛用於武將,成為了一個大致介於將軍和校尉之間的軍階,其職位、品秩、權力差異很大,和雜號將軍的道理一樣。
校尉是中國歷史上重要的武官官職之一,始設於戰國。按秦漢軍制,每營五千,設都尉,二營為軍,設校尉。
所以,校尉在理論上是掌管一校兵力(1萬人)的軍事長官,大致相當於現在的師長。
但這個定位不絕對,有的校尉權力很大,如司隸校尉(最初掌管首都的監察,後來兼掌行政,相當於現在的北京市長),護烏桓校尉、護羌校尉(分掌烏桓、羌族事務,必要時可持節徵發周邊郡縣兵力),都是比二千石的地方大員。二、發丘中郎將、摸金校尉據史書推論(注意是“推論”),這兩個官職都是曹操所設。東漢末年天下大亂,軍閥混戰,俗話說“打仗打錢”,曹操解決錢的問題就是設發丘中郎將、摸金校尉,發丘,即挖掘丘陵、墳墓,也就是通常所說的盜墓,摸金也是一樣的道理。
漢代葬俗為厚葬、墓上起丘(地面修築山丘一樣的建築),墓好找,盜墓收益大。這兩個官職都出自“建安七子”的陳琳為袁紹所作的討伐曹操的檄文《為袁紹檄豫州文》,其中提到“又梁孝王,先帝母昆,墳陵尊顯;桑梓松柏,猶宜肅恭。
而操帥將吏士,親臨發掘,破棺裸屍,掠取金寶。操又特置發丘中郎將、摸金校尉,所過隳突,無骸不露”。
意思是曹操率軍隊挖了梁孝王的墓,盜取墳墓中的金寶(清代楊守敬所著《水經注疏》說:“操引兵入碭,發梁孝王冢,破棺,收金寶數萬斤。”),然後又設定發丘中郎將、摸金校尉,軍隊所到之處,專門負責盜墓發死人財。
歷史上對於曹操大規模組織盜墓這件事大多認定為屬實,但這兩個官職是否真的設定了倒是值得懷疑,因為《三國志》等官方史書並無相關記載,考慮到袁紹和曹操的敵對立場,陳琳這樣寫也有可能是政治汙衊。
正史記載設立發丘中郎將、摸金校尉是在《南史卷二•宋本紀中•第二》,南朝宋前廢帝劉子業喜歡搞惡作劇,以魏武有發丘中郎將、摸金校尉,乃置此二官,以建安王劉休仁、山陽王劉休祐擔任,至於這兩位諸侯王是否真的盜墓,就不知道了。
前幾年《鬼吹燈》《盜墓筆記》等盜墓小說興起,作者以這兩個官職為基礎,虛構了盜墓的四大派別摸金校尉、發丘將軍、搬山道人、卸嶺力士,其手段各異,但都是以盜墓為生。這兩個官職也因此而意外走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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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漢末年,三國亂世,群雄並起,軍閥割據,你爭我奪,百姓處在水深火熱之中。因為亂世,沒有了國法家規,群雄紛紛,各自為政,隨心所欲。為了各自勢力的不斷鞏固和壯大,爭財爭物,無所不用其極,殺人放火,盜墓掘墳,什麼事都能幹出來。曹操初成勢力,為了維護自身利益,擴大軍力人力物力,凡是徵兵籌糧籌款有功者,均給以物質官位獎勵,對那些盜墓掘墳籌到錢財者,曹操不視為違法,反獎其有功,但具體給以什麼官名呢?曹操最後靈機一動,依錢財來源賜以官稱。於是什麼摸金校尉,什麼掘墓中郎將等官職便應運而生了。以後曹操成了氣候,當了漢丞相,挾天子以令諸侯,就不屑於此了。隨口所發,歡迎批評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