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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金額大,找不到被告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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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十方印鑑

    這種情況我也遇到過,說實話,真的是沒有什麼辦法可以解決。我一個朋友借了我100多萬,已經十年了,到現在還沒有找到他。起訴也是沒有用的,但是必須要起訴。律師費起訴費總共花了幾萬塊錢,但是確實找不到人。

    唯一的辦法就是找他的親戚朋友,或者是他的家人,讓他們給你欠債人的聯絡方式,估計他們也不會給你。但是要曉之以情動之以理,儘量的說服他們給你的聯絡方式。

    我當時用過很多方法,但是沒有找到他。用了這些方法也花了很多錢,這方法你懂的。他一直都沒有使用他的身份證。如果他住賓館,酒店或是有登記資訊都可以查到他,但是,好像世界上沒有這個人,一直沒有查到他,轉眼間已經十多年過去啦。到現在為止,還是沒有找到他的蹤跡。

    你可以先找律師諮詢一下,然後到法院去起訴,看他有什麼財產先保全再說。起訴之後,法院會在規定的時間給他傳票,如果找不到人,只有登報尋人,到了法定期限就可以開庭,如果他應付,那就會判他敗訴。到了一定的期限就會讓法警執行,那時就可以追查他的銀行賬號等一系列的行動。如果能查到最好,如果查不到也是沒辦法的事。

    同時要和他們的家人保持著一定的聯絡,經常去問她的地址或者他的聯絡方式。好好的共同爭取能找他的電話,如果有了他的電話還欠著人好好的溝通,讓他給你一個還款計劃,或者是日期。儘量的答應他的請求,在想辦法套出他的一些資訊。把這些資訊再交給法警,讓他們用這些資訊去調查他的蹤跡。

    其實,他如果不應訴或者是不還款。都會被加入老賴的名單,那時他坐飛機就會受限,會給他的出行帶來很多的不便。可是既然他想躲你,即使是找到他,他不還錢也沒有辦法。

    無論如何,先起訴再說。

  • 2 # 希聲若訥

    題主,現在有好有壞,能不能要回債務,50%靠運氣,50%靠你本人作為了。

    1.你已經起訴了,如果傳票他拒收或者收到傳票後拒絕出庭,不會影響法院開庭審理你的債務糾紛案件,如果他直接缺席,那對你就是利好,你在法庭上提的證據和訴訟請求,90%的機率法庭會直接採納,80%的機率法庭會當場判決,這樣就能大大縮減你司法成本。

    2.不好的是既然他拒絕出庭或者拒收傳票,那麼他就打定主意不想還你錢了,那麼恭喜你,你碰到老賴了,老賴一向是中國司法執行的難題。那麼你只能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由法院派出專門的執行隊伍幫你要債。如果運氣好的話,法院會查封他名下的房產、車輛、股權等動產和不動產。最壞的情況是他已經提前轉移完了自己名下的所有財產,目前正躲在某個地方偷著樂。

    3.對付最壞的情況誰都很頭痛,但也不是沒別的辦法。不過需要你主動出擊了,看你要債的決心大不大,決心大的話自費乾糧,主動出擊,尋找他轉移財產的證據,這個是比較辛苦的過程,一旦要到證據,題主可以分兩步走

    4.一是以隱匿財產罪向公安機關報案,舉報他用多種方式隱匿財產,拒不履行生效的判決文書,透過公安的努力可能會把正在某地偷著樂的債務人抓到;二是向法院提起撤銷權訴訟,將債務人和低價或無償取得他財產的第三任共同列為被告,請求法院撤銷債務人之前轉讓財產的行為。

    5.最後一種方式,我是不怎麼贊成的,但是聊備一說:就是聯絡taozhai公司,一般會分掉你20%到30%的債務,去向他討債,這個方法成功率比較高,但容易觸及法律底線,引火燒身,因此我本人不太贊成你使用這個方法。

  • 3 # 金融天天看

    民間借貸,即使找不到債務人,也要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會以公告形式送達,做出缺席判決並對其財產做出處理,以償還債權人債務。作為債權人,你起訴時可以申請財產保全,即便找不到被告,你也要積極主動:

    1:查詢債務人個人資產

    2;查詢夫妻共同財產,例如房子,車子,儲蓄存款等,如果是夫妻共同債務,可以向其配偶主張債權,要求其償還。

    3;查詢擔保人資產,向擔保人主張債權。

    債務人找不到,一定都是為了躲避債務,如果有資產可能也事先做了財產轉移,所以要想方設法找到債務人隱匿的資產,然後提交證據申請法院執行。

    如果找不到人,又沒有資產可以執行,那可就真難辦了,法院也沒用辦法。

    放貸需謹慎,一定要有抵押和擔保。

  • 4 # 歲月靜好145340066

    1.審查財產是否是夫妻共同財產

    被告人的財產是否是夫妻共同財產,關係到債權人是否有權向被告人的配偶主張債權。根據中國法律規定: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對外所負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除非夫妻雙方對該債務有約定,並且債權人知道該約定。如果該債務是夫妻共同債務,債權人有權向被告人的配偶主張債權。

    2.債務上設保證人的,向保證人主張債權

    借貸關係中為了保障債權人的權益會設有保證人,如果到期債務無法清償或不可能清償,由保證人向債權人清償債務。保證人清償債務之後可以向債務人追償。

    3.向法院提起訴訟

    雖然被告找不到了,無法當面送達開庭通知,但法院會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公告時間一到,不論被告是否看到該公告,都視為公告已經送達。

    庭審中進行缺席審判,經法院對債權人提出的債權證明進行審查,然後判決。在判決生效後,如果無法獲得清償,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 5 # 看金庫的老喬

    這個真的沒有很好的辦法,你可試試找他的家人

    這個問題其實在銀行業是很常見的一個事情,貸款人跑路,家裡留下老父、老母,這種人你別說催債了,你就是請他吃飯,他也不會露面的,面對這種情況,銀行也償試過很多辦法,其中效果最好的,就是將傳票交給他的家人、擔保人等,由其進行轉交。 老賴都是沒人性的,拋下老婆孩子、捨棄老父老母,沒養老人,不管妻兒,只知道跑路,不敢承擔自己的責任,這種人就是槍斃也不多。

    所以,如果你實在找不到被告,你可以參考銀行的這種辦法,打聽好被告的家人貪住處,聯絡好法院的辦案人員,可以將傳票送到他家人的家裡,由其家人代接,只要你留好相關證據,比如拍照、摁手印等等,這也算傳票已經送達,法院也就可以開庭審理此案了,即然他來都沒來,那麼自然的他也就直接敗訴,你的債權就可以保住啦!!至於你以後如何跟他要錢就是另一回事啦!

  • 6 # 雅志居士

    唯一可做的是起訴,使借貸關係定格於法律認可的存在!

    找不到人暫不必心急也不要先耗精力去找,即影響正常工作生活也會效果不佳.要相信國家正在完善的"誠信體係"細則會讓借款人無任何"可逃躲遁"的政策會盡早出臺.如透過身份證資訊的移動來限製不誠信人的消費和各種限製以及觸涉有法院判決後的直接扣款等辦法.解決這幾十年形成的債權債物癜疾是需要從大環境層面來解決的,更是靠"法懲"來根除的!

    借貸關係的產生是同經濟的發展復繁有著直接因果互為狀況.雖為正常但"守則按約"確是一個人基本的行為準則."存在,解釋,回復,承諾"是債物人起碼應有的態度."迴避逃逸,消逝失蹤"不能擔當的人是"活"不出人生"春天"和"東山再起"的可能!誰敢再信你?

    吾曰:別人的錢即是辛勞而得願幫你應知恩,努力加勤奮擺脫困境掙來償還是應當!

  • 7 # 春風佛面SWC

    公告送達和缺席判決

    被告下落不明的情況下,法院會透過公告送達的方式向被告送達應訴通知書,同時告知答辯期間、舉證期間等,具備開庭條件的會一併確定開庭時間並公告送達開庭傳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內視為送達。然後法院會如期開庭,被告未到庭並不影響開庭審理,只要原告方提供的借貸關係的證據確實充分,法院可以依法缺席判決被告在一定期限內履行義務並承擔合理的利息,自己承擔超期履行期間的雙倍利息。

    查詢被告財產線索申請訴訟保全

    在案件審計過程中,抓緊時間瞭解和被告方名下財產線索,比如不動產、銀行存款以及夫妻共同財產的線索,申請法院查詢和進行保全。如果經法院查詢確有財產的,可以提供自己的財產為擔保,申請法院查封、扣押、凍結。如果之前借款時,對方有說借款用途的,也可以瞭解和掌握一下借款資金的去向,以便於提供線索供法院查詢和保全。涉及大額借款,難保對方還有其他債權人。如果被告有財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先採取保全的法院在執行過程中就掌握了處置的主動權,一般而言,如果被保全財產上為設定有效受償權的話,對債權人再說可以是按照保全順序受償的,就是說最早保全的越有可能先得到償還。

    法院判決生效後及時申請強制執行

    一審法院判決後,如果當事人不服,可以提起上訴。如果不上訴,上訴期滿判決就生效了。或者上訴後,二審法院終審判決,送達各方當事人後生效。在判決確定的履行義務期限屆滿,被告方為履行義務的,原告方可以及時向一審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這個過程中,可能由於被告下落不明,還會涉及到公告送達強制執行通知及相關法律文書的情況,也需要等待一些時間。但此過程中,申請人還是可以繼續提供被執行人的財產線索供法院查詢並採取保全措施。法院也會依職權查詢被執行人財產,並且可以對被執行人採取限制消費、出境、乘坐高鐵動車飛機等措施,公佈失信被執行人資訊等,讓失信被執行人"寸步難行"以及開展其他生產經營活動和一些高消費生活以及涉及誠信的活動,促使被執行人履行義務。如果之前保全和執行中保全有財產的話,也可以透過變賣拍賣等方式執行給申請人。

    總之,法律對債權人合法權益的保護還是比較全面的,法院也會依法全力保護債權人合法權益。透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才是正途。

    最後提示,借貸有風險,借貸需謹慎。大額借貸,請詳細瞭解借款方信用情況及償還能力。

    (圖片源於網路,侵刪。)

  • 8 # 守望者7785

    民間借貸糾紛案件,找不到被告分幾種情況:

    一、訴訟階段,如找不到被告,無法送達開庭傳票等法律文書,則應採取公告送達方式,同時對判決書也同樣的採取公告送達,以此走完案件的審判程式。

    二、執行階段,如找不到被執行人,該採取的措施還是要採取,並不影響執行措施的採取,該查控財產該查控財產,該納入失信該納入失信,甚至有些地方可以透過公安查詢被執行人下落。

  • 9 # 使用者93814037336

    無論多少數額的借貸訴訟,如果找不到人的話的確是比較麻煩的。現實中法院會要求原告提供被告不在戶籍所在地的證明,然後在法院指點的媒體上公告送達,公告送達期滿以後可以缺席審理。判決出來以後等生效後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至於最終能不能找到,一方面看法院如何工作,一方面也看原告方運氣。如果實在無法找到人,那誰也沒有辦法。

  • 10 # 伊人夕岸lala

    兩種方法:1.起訴,寄希望於國家機器,等法院強制執行。

    2.找厲害點的私人偵探,所有資料交給他們,花點錢讓他們幫你找人。

    以上方法都沒用的時候,只能自認倒黴了。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如今的聯盟主打小球時代,讓姚明、塔科·法爾這樣的巨無霸還有用武之地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