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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教育心理程憶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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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皇家師爺
1、該事件可能是意外事件。化州人,質樸者還是有的,他們雖然文化不高,但【償命】的信念還是很強的——出了事,我承擔不起,就讓我把命賠給你。
導演主演都不會想到會以命相抵,而且是即時匆匆的決定。。。
最費解的話是租客說【我給你害死了,我七點都差不多回去啦,給你搞到一點意思都沒了……我今晚是要回去的】——無法從此話看出有任何惡意。一個自尊心如此強烈的人,沒任何惡意,更無任何殺氣及殺人動機。。。
2、現未發現有任何邪教跡象,有罪推論為時過早。而且走向的不是大海,而更似逃亡再自殺。他們上車衣服不溼,說明他們不下水
(1)從監控影象的面相看,沒惡意;(2)從積極迴應小孩父親的請求,不怕暴露行蹤,說明其心無邪念,沒隱瞞。(3)從有女伴相隨,基本否定目的是性侵。(4)從購買游泳圈看,還是有主動保護意識。(5)而拐賣女童,未價值,也不會隨意暴露自己行程。(6)如果是殉葬,都自殺了,應該死在一起的。
3、與你說話那地方附近的風俗吧——不知道現在還有否。結婚,有人會用腰帶把結婚二人綁在一起送入洞房。這是個很重要的儀式,只是改革開放後,再用這儀式的人少了。
4、同理,如果2人有感情或感情很深又準備一起死,同樣會雙雙綁起來,怎麼綁,並不重要,其中,綁脖子、腰、雙手、雙腳均可。重要的是二人死後不會因簡單的水流或自然物衝擊分開。這說明他們二人生在一起,死在一起,沒其他人可干預拆散甚至打擾。也正因為此,他們選擇陪葬墊背的可能性幾乎是不存在的。
5、他們打車,衣服鞋子沒溼,說明他們未下海。甚至不會游泳。
因此大膽猜測:
1、兩個流浪漂泊好久未回家鄉的男女在某連鎖酒店住了幾天,得小店關愛,然後租住其二樓。
2、為報答恩惠及散心,帶小孩外出遊玩。結果出了意外,覺得無法交待,處理後事後,匆匆惶恐忙離開並雙雙自殺謝罪。以命抵命。
4、是小孩自己一人在海邊玩,失足從礁石掉下海里,他們沒辦法挽救,知道闖下大禍,匆忙把市民卡放在顯眼位置,並打車逃離現場,逃跑後平靜下來,覺得還是無法解脫,相約一起以命抵命。以命償命。
5、也有可能處理好後事(如在沙灘上掩埋)才逃離,但此可能性不大,他們如果沒故意殺人,並且把市民卡放在顯眼位置,目的是提醒人們尋找線索,這樣就不會掩埋什麼。反正他們自己都以命抵命了,沒有什麼比剝奪生命還更高的處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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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秋雲漫月
有可能受有錢的變態老闆委託,出重金讓其拐騙幼女供其玩弄,各地踩點之後,將此女孩騙出來送到幕後老闆處,沒料想作案時女孩意外死亡,自知罪責難逃,雙雙跳海自殺身亡,留下曠世謎團供人猜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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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心語清涼菩提樹
這幾天這個事件的全國民眾關注的熱點。事件的經過大家都知道。這個事件無論是父母還是租客都讓人匪夷所思。
總結一下:
這個父親一家看中了租客有錢,租客又想認一個女兒,然後呢,要麼就是租幾天女兒,要麼是賣女兒;估計是租,孩子都那麼大了。好嘛,4,5,6日3天就5000元,全家都心動了;結果這兩個租客要拖到7.7日鬼節把孩子殉葬,當然不能跟孩子父親這樣講,就一直在拖。父親很生氣,一天就是錢啊,還有孩子的安危,要是賣了怎麼辦?就有了後面的事情,孩子父親不能說實話啊,不然所有人罵啊,有錢不要孩子。
原因如下
0、7月7日,陰曆6月初五,潮汕鬼節,陰間花童,地府夫妻
但之後事情的發展,完全超出了兩位老人的預期。
7月3號中午,兩個租客提出來女孩長得可愛,想請她去上海做花童。兩位老人有些不放心,打電話給天津的章爸爸商量。
章爸爸電話裡就反對,提出就算要去也要爺爺跟著一起去。但老人並沒有意識到有問題。章爸爸不放心,3號當天晚上還給父母打了好幾個電話,不同意女兒單獨和租客出去。
結果到了4號早上,章爸爸得到訊息,女兒還是跟這對租客走了。
租客答應7月6號晚上會將女孩帶回村子。(死無對證)
原因:
1、兩個租客不是為錢,如果賣了小女孩幹嘛的,也不用自己去死啊。
2、女孩應該是沒了
1、租客之前在酒店住,出手闊綽,兩個人不工作哪來的錢?
章子欣家住杭州市淳安縣千島湖鎮清溪村,讀二年級。父親一直在天津工作,母親在其兩歲的時候離家出走了。
孩子跟爺爺、奶奶住在一起。兩位老人以種植、販賣水果為生,為人熱情好客。不久前,廣東人梁某華和謝某芳住進了千島湖一家酒店。因為常來買水果,兩人和老人熟識。兩人說住酒店貴,能不能租老人的房子住這對租客先和孩子爺爺奶奶商量,要租章家的房子。章家是一棟自建的房子,章爸爸曾經想做民宿生意,將家裡改造,幾個房間有空調和衛生間。最終雙方談下來,租金每個月500元,先預付了500元。這對租客還提出大概7月10號左右還有一個朋友過來,再租一個房間,總共每個月1000元。
孩子爺爺一個勁對記者說實在想不通啊,那兩人看起來“很老實很老實呀,樣子很老實的,說話也老實的……”爺爺奶奶水果攤不遠處就是一家7天連鎖酒店。梁某華兩人之前在這個酒店住了十多天。7天連鎖酒店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身份證資訊顯示,兩人都是廣東人,說的也是廣東那邊的方言,穿著打扮都很普通,看不出有什麼異樣。“兩個人要了一個房間,是一個大床房。他們是透過攜程下單的,從6月10日入住一直住到6月28日。”工作人員說,有點奇怪的是,這兩人住店期間不怎麼出去,白天晚上都在房間,偶爾中午時分到大堂坐坐,晚上會出去走走,但外出時間都很短。
無論是酒店人員還是在爺爺奶奶家兩個人都不出門,又不是旅遊,現在什麼工作可以旅遊一個多月呢?看樣子他們兩個也沒什麼錢。也沒有固定的工作。
都是借的,反正人死了,也沒人討要!!倒不如快活幾天
2、女孩爸爸說6日覺得不對勁就站票回家,7號聯絡男租客,8號報警
奇葩,就是奇葩;一直和對方聯絡,知道沒帶自己的女兒去上海,但是沒事啊;他從頭到尾都知道,在欺騙博得全中國的同情!我只想知道真相出來了,會怎麼樣。
直到了6號下午,章爸爸問對方什麼時候能夠送女兒回家。男租客提供了一張火車票訂票資訊,章爸爸發現了一個疑點:這張訂票資訊上有一排小字顯示這張票已經被取消,他開始懷疑,感覺不對勁,打算訂票趕回浙江,但是當天天津到浙江的高鐵票賣完了,章爸爸最終買了Z字頭的火車票,在火車上站了一夜趕回了浙江淳安。
這裡更有問題了,是這個爸爸有問題,你都不懷疑租客沒帶你的女兒去上海,你居然還能注意到這個細節。真有這麼厲害,就不會有後面的事情。
這個父親一家看中了租客有錢,租客又想認一個女兒,然後呢,要麼就是租幾天女兒,要麼是賣女兒;估計是租,孩子都那麼大了。好嘛,4,5,6日3天就5000元,全家都心動了;結果這兩個租客要拖到7.7日鬼節把孩子殉葬,當然不能跟孩子父親這樣講,就一直在拖。父親很生氣,一天就是錢啊,還有孩子的安危,要是賣了怎麼辦?就有了後面的事情,孩子父親不能說實話啊,不然所有人罵啊,有錢不要孩子。
到了7號,章爸爸繼續聯絡男租客。當天中午12點左右,他聽到了女兒失聯之前最後的聲音,當時女兒在電話裡告訴他,自己在象山北(音),後來他回憶,女兒當時的情緒很穩定,並沒有異常。到了7號晚上6點,男租客說充電器壞了,手機快沒電了。章爸爸越來越緊張了,提出自己開車過來接孩子,但被對方拒絕。也提出讓對方打車淳安,車費由他來承擔,男租客說好的,但此後手機關機,再也沒有聯絡上。
3、孩子爸爸和租客的記錄,租客說你害死我了?
聊天記錄
到了7月10號,章爸爸接到了警方的電話,要他到象山,象山松蘭山有線索。
7月10號中午,章爸爸趕到了象山,半路上他接到了警方電話,租客已經自殺。他腦子裡只想著一件事:女兒一定要好好的,不管怎樣,都要找到女兒!
失蹤小女孩情況:章子欣,女,9週歲,杭州市淳安縣人,身高130釐米左右,體態微胖,長髮扎辮子,帶紅框眼鏡。失蹤當天身穿上白下綠連衣裙,灰色涼鞋。
4、兩名租客5-7日可以住在酒店,為什麼要和女孩步行幾公里去海邊?
章爸爸和姐夫一起在8號下午趕到了寧波,入住了火車站附近的一家酒店(不是女孩曾入住的橘子酒店)。
根據淳安警方提供的線索,孩子和租客曾經在6號入住火車南站附近的橘子酒店,7號退房。他最先到酒店找線索,散發了300多份傳單,但並沒有得到有效的線索。能夠確認的是,孩子和這對租客入住時在一個房間。
藍豚水上救援隊長鮑幸丹參與了這次救援,她的本職工作是游泳教練。巧的是,她的一個游泳學生的家長,在象山丹城開服裝店,認出來這對租客帶著女孩曾到她店裡買衣服。時間是7月7日下午,當時印象深刻是小女孩身上衣服很髒,兩個大人問象山港路怎麼走?後來倆人看上一件50元的衣服想給女孩換,女孩還很開心,但最終問了價錢50元卻說不買了,店主很奇怪,這麼便宜也不買。後來這對大人說不是自己小孩,是親戚家的孩子。店主看到新聞後曾反覆比對男租客穿著樣貌,很肯定就是這個租客。
根據警方釋出的資訊,女孩和租客三人最後出現在這條道路上,一家企業的監控記錄下了這幅畫面,也意味著女孩和租客三人曾徒步這條七公里道路
5、自殺為什麼不在海里,還打的去其他地方,居然還和司機討價還價?
根據警方釋出的資訊,女孩和租客三人最後出現在這條道路上,一家企業的監控記錄下了這幅畫面,也意味著女孩和租客三人曾徒步這條七公里道路
1、走著7公里去海邊,然後又打的去自殺的地點
2、是錢只夠一趟的麼?,還是要完成一個"虔誠"的儀式呢?
3、如果僅僅是滅口,不用走那麼多的路,非要問別人去那裡。
4、女孩真的是給他們當"花童"了
5、計程車討價還價,原本是300,非要280;280是一個特殊的數字,對他們來說是一個吉利的日子
7、衣服綁在一起,是結為夫婦的一種儀式,希望兩個人死後一起走;
8、走那麼遠的路,是一種"虔誠的"儀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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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失蹤,牽動著千萬華人的心!每天都去看看事態進展,希望有好訊息傳來!最讓人難以理解的是,帶走孩子的租客自殺了……自殺了……一切都變得撲朔迷離起來。
為什麼自殺??那要看他們為什麼帶走孩子。從開始就撒謊來看,帶走孩子貌似早有所預謀。如果為了拐賣,朝這個年齡的孩子下手的案例還真不多;如果是有組織的行為,那怎麼至今也沒有查出蛛絲馬跡;如果是孩子遭遇不測,兩個人難以交代,他們又不像那麼有責任感的人。
不管怎樣,這兩個人已經生無可戀,面臨著很大的生存壓力,自殺可能和帶走孩子無關。就是活不起了,帶著孩子想散散心,而最終還是了無生趣,放棄了生命。而那個孩子自己跑丟了,就在哪個地方等著被發現……(忽然想哭,願孩子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