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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大叔看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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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鶯鶯燕燕春春
如果如你所說是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罪,那麼我認為你可以這樣做:
首先,可以請一名律師介入,因為只有律師才能會見你弟弟,其他人是不能會見的,當然律師會為你弟弟提供法律幫助。其次,你弟弟要如實交待自己的犯罪行為,最好在公安機關認罪,這樣量刑的時候可能會更輕。第三,如果你弟弟有非法獲利,要把非法獲利退掉,爭取最大限度從寬處理。
那麼這個案件會怎麼判呢?
根據中國刑法規定,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資訊網路實施犯罪,而為他人犯罪提供網際網路接入、伺服器託管、網路儲存、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援,或者是為他人犯罪提供廣告的推廣、支付的結算等幫助,而且要情節嚴重的行為。從你描述你弟弟的情況來看,構成該犯罪是應該沒有問題,如果是構成上述犯罪,法律規定的是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你弟弟是從犯,那麼對於從犯是應當比照主犯從輕或減輕處罰。當然判處緩刑的可能也有。當然具體判多少,還要結合案件的具體情況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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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刑辯視角
首先,案件的發展問題。
這是家屬需要了解的,瞭解案件的每個階段,不僅能夠做到心裡有底,把控案件的進展,而且在每個案件進展中都能主動應對。另外是瞭解案件的情況,瞭解案件情況不僅僅是涉嫌什麼罪名,好像做了什麼事情這麼簡單,只瞭解這些也不會主動地去應對。如果案件的進展以及案件情況都不知道的話,只能定期去給犯罪嫌疑人寄送衣物、寫信了。
其次是有沒有必要委託律師的問題站在律師的角度肯定是建議委託律師了,不僅僅是因為職業原因,而是透過大量的案件來看,請律師做工作的案件還是有好處的。另外提一下,不知道為什麼大家對於律師的印象就是委託了也沒用,對於輕判的結果就會覺得法官判錯了,甚至覺得有人,或者法官有問題等,就是不會將輕判的結果與律師的努力聯絡在一起。但還是建議委託律師,只有委託的人才知道是好是壞,旁人只是插句嘴,又和他們無關,估計嘴上說律師沒有用的人出事以後,首先想到的還是律師。
最後,就是本案具體情況既然是涉嫌這個罪名,至少是有透過網路資訊與其他同案人建立聯絡的,因此是涉嫌犯罪。但是具體你弟弟清不清楚自己的行為,同案人的行為,是不是犯罪,是犯罪的話,在裡面是哪一環,作用大不大,團伙金額300萬的流向是什麼怎麼的,4人分的3萬是分贓還是自己的勞動報酬等等都要分析做出判斷。有罪或無罪,即使有罪,是輕罪還是重罪,等等都需要本劇案情全面分析。
因此,只有目前的資訊就問怎麼判,準確的判斷是給不得,大概的範圍不用問律師,自己網上就可以搜。如果是問有沒有必要委託律師,我個人認為還是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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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黃文滔律師
如果對家屬負責,如果想幫助自己的親人,只要一但涉嫌犯罪,任何刑事案件,委託專業刑事律師是必須的也是首要的,而且越早越好,沒有什麼有沒有必要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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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龍哥哥看世界
你弟弟可能涉嫌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罪,我來幫助你分析如何並如何應對:
一、是否為從犯
你說你弟弟是從犯是不對的,因為這個罪名是刑九新規定的一個罪名,叫做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罪,顧名思義,就是為他人實施網路犯罪而提供網路接入、技術支援、遠端控制、域外結算等等行為,屬於將幫助犯正犯化,所以你弟弟雖然表面上是對他人提供幫助,屬於從犯,但實際上他對幫助他人網路犯罪活動罪這個罪名來說,他就是主犯,也是直接正犯,按照刑法規定,你弟弟將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強制措施
你說你弟弟被公安局抓了,我認為應該是被刑事拘留了,而後將會被逮捕,應該不會出現萬一。有的人會說,怎麼這麼輕的犯罪,還需要逮捕,因為這個犯罪除了他自己之外,還有其他的共犯,如果不採取刑事強制措施,很有可能出現串供或者毀滅證據的情形,而且根據以往的實踐,是必然出現此種情形的,所以逮捕是肯定的。
三、聘請辯護人
既然這個案子已經立案偵查了,那偵查機關在第一次訊問時必然會告知你弟弟有聘請辯護人的權利,你弟弟估計會委託近親屬聘請,也許拒絕聘請,北大弒母那個就拒絕聘請辯護人。這樣,你可以與公安機關保持聯絡,為你弟弟聘請一個辯護人。價錢應該不會太高,刑事案件都是按照件來收費的。注意,千萬要聘請有資質的辯護人,不要被一些所謂和某些檢察官、法官認識的,讓你出高價,這就是一個坑,無底洞,等你們簽了合同,他就會不斷讓你出錢,結果什麼問題都解決不了。
四、注意認罪態度
既然已經涉嫌犯罪了,後悔犯罪那是必然的,如何總結人生那是將來的事情,現在要做的也是唯一能夠做的就是配合公安機關把問題交代清楚,爭取一個好的態度,千萬不要有絲毫僥倖心理,覺得自己還能無罪釋放。你們可以看一下,出現冤假錯案基本上都是幾十年前,近幾年基本上沒有冤假錯案,就是現在科技更發達,理論更先進,辦案人員素質更高,所以被無罪釋放的可能基本上沒有,只有配合好公安機關,才能爭取從寬處罰。
五、認罪認罰
在公安機關第一次訊問你弟弟時,就會告知自願認罪認罰的法律後果,這是法定的從寬處罰情節。所以,對你弟弟來說,一定要認罪認罰,本身案子沒有什麼爭議,也沒有錯捕錯判的可能,還是要在積極配合、如實供述的基礎上,自願認罪認罰,爭取一個好的判決結果,也有可能判處緩刑哦。
六、變更強制措施
我剛才講了,你弟弟很有可能被逮捕,我又講了認罪認罰,如果你覺得你弟弟還有不適宜羈押的情形,比如身體健康問題等等,在認罪認罰具結簽署完畢後,可以向辦案機關提出變更強制措施,但不會批准的可能性很大,你不妨試一試,萬一被批准了呢,就不用在看守所裡面遭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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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急急急檸檬理
這種事情我比較有發言權,這個看你自身家庭經濟情況,如果不太差的話,一定要請律師,裡面的人都會很焦慮,即便是傳話也會好很多,最主要的是瞭解清楚案件本身!另外,幫信罪初犯基本都是緩刑,但是涉案金額特別巨大,而獲利金額很少,這種一般實刑也就幾個月完事,幫信罪是比較輕的罪,不用過於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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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兔子嘆人生
最佳活動時間一週內,趕緊找律師對接,問明案情,如果案情較輕,就可以辦理取保候審,如果超過30天還沒能取保候審,那基本就要被檢察院起訴逮捕。
幫助資訊網路罪,也就是網路資訊詐騙罪,根據涉案金額,主犯從犯等情況,判定最終結果。
現在有幾個必要環節:
1.儘快找律師對接,但是有一點需要注意,大律所律師經驗豐富,更有利於案情的把握,當然也不是說小律所就沒有好的律師。理論上來說,大律師更加靠譜一點。
2.大律所從第一次見面,到辦理取保候審費用在20萬,而小律所價格在3-5萬之間。價Grand SantaFe高,機會越大,考慮的不僅僅是律師能力,還有社會關係等等。
3.如果是跨區域逮捕,取保候審的機率很小,不是說沒有,綜合多個方面考慮,失敗可能性比較大。
如果經濟條件允許,還是想辦法花大價錢把人弄出來,畢竟還年輕,進去待一段時間性質就變了,汙點是去不了了,但是人還是要能救就救。
出來後要改過自新,好好做人。觸犯法律的事情一定不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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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楊慶彬法律人
根據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二的規定,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以“情節嚴重”為入罪門檻。根據司法實踐的具體情況,《解釋》第十二條第一款明確了“情節嚴重”的認定標準。具體而言,明知他人利用資訊網路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幫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二第一款規定的“情節嚴重”:(1)為三個以上物件提供幫助的;(2)支付結算金額二十萬元以上的;(3)以投放廣告等方式提供資金五萬元以上的;(4)違法所得一萬元以上的;(5)二年內曾因非法利用資訊網路、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危害計算機資訊系統安全受過行政處罰,又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的;(6)被幫助物件實施的犯罪造成嚴重後果的;(7)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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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喜歡慢跑的楊律師
要第一時間請律師!要第一時間請律師!要第一時間請律師!重要的話說三遍。
聽說過“黃金37天”這個詞吧?就是從被採取強制措施到批准逮捕,最長時間為37天,這37天內律師能夠發揮的作用是最大的。
千萬不要聽公安機關說沒什麼大事,你們就不當回事。公安機關辦的案件太多了,只要不是殺人放火,在他們眼裡都是小案子。但對於當事人來說,那就不一樣了,被判個三年五載,家庭和個人前途就全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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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蘆柑魚
1,在公安是否有熟人可以通融一下的,儘量爭取辦理取保候審,取保後再進去關的可能性就會比較小了。
2,老實交代,爭取坦白從寬,抗拒從嚴,跟公安申請說不是主犯且主動交代案件情況,在寫起訴書或者逮捕報告書時能不能加入主動交代的情況。
幫助網路資訊犯罪活動罪我也不知道是什麼時候開始的,但是因為現在詐騙的案件太多了,有的地方會下關於詐騙的任務數,就是說要求每個派出所要完成多少關於詐騙的任務數,於是乎就把幫信也算是詐騙類的,有的地方公安只為了任務數,並不是一定要求嫌疑人要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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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鄒律師微觀
嫌疑人被羈押後,只有律師才可以會見。作為家屬應抓緊時間委託律師,律師及時去會見嫌疑人,瞭解案情,併為其提供法律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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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劉永強律師
作為一名前檢察院公訴人,現上海律師,還是比較扎心的告訴你。首先,幫信罪定罪很寬泛,基本上把一些大學剛畢業的打工仔也牽連進去,套上共犯的帽子,辯護能做的也是圍繞主觀不知情,但這樣的也會存在很多變數,一般這種多人犯罪,控方往往會從言辭證據來突破,多人都說你知情,你自己說不知情,依然能稀裡糊塗定罪。其次,剛被抓進去的話,即使現在聘請了律師,仍然看不到案卷證據,只能聽你弟弟自己說,距離審查起訴大概還有一兩個月,這段時間律師能做的工作很有限的。最後,請不請律師現階段都改變不了什麼,頂多去見一下你弟弟,瞭解下訊息,向檢察院遞交一下羈押必要性審查。同時,律師真正發揮作用的在下一個階段,就是審查起訴,那時候能看到證據,會了解對方底牌,會好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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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多才多藝柳葉G
一般7個月左右吧!我今年也是的,朋友問我借了2張銀行卡,他刷了1800萬流水,他收了72張別人的卡,判了9個月,我被判了6個月,你弟才300萬流水,幾個月的小官司,看守所吃的好,每天,紅燒肉,牛排,魚排,牛肉水果,比老百姓吃的好多了,每個月700零花錢可以買牛肉,雞肉小吃30多種,我在上海第四看守所6個月吃胖了11斤,進去每天看電視,下棋,看小說,8個人一個房間,空調24小時免費開放,醫生一天3次給你免費看病,進去就當體驗生活吧!座標上海市第4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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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啊哈哈哈哈哈真好笑
看幫信多少錢金額,以及情節,自己分析網上查一下,不多的話可以找律師取保,多的話請了也是西逼一樣的,三十七天逮捕了就幾乎沒希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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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陌路276729351
這個罪有些時候就是糊塗罪,提供銀行卡而已就可能關幾個月最後。花錢取得被害人諒解可以減少幾年。在就積極的不要至死不說。自己瞭解一下相關法律看看案例基本就知道會判多少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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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籃球童學
既然被抓了肯定是有犯罪事實的,所以認罪態度肯定是最重要的要主動跟警方坦白,坦白交代自己在案件當中的處境,不要妄想欺騙,積極配合到時候也會酌情處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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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豈乏明時
讓他老實配合警察開展工作,老老實實交代自己知道的事情,警察會根據實際情況給他的事情做出定性。如果真的牽扯進去,配合警察也許還能得到立功的機會早點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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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湘江聽潮
在公安階段
1,積極退贓
2,認罪認罰
3,檢舉立功
4,勁全力在公安取保候審。
效果截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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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山中雲
即然是被抓了,那就是違法了。網路不是法外之地,利用網路犯罪是要受到同樣懲罰的。你問怎麼辦?接受法律的懲罰是唯一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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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張全民
你弟弟屬於幫助資訊網路犯罪,屬刑事案件,應該及時找律師,主動承認自己的違法犯罪事實問題,退回應得金額,爭取司法機關從寬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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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犯看一下他是不是最後一個被起訴的,如果最後一個,爭取取保一下,團伙很難不起訴,無罪不可能。最好結果是免刑,其次為緩,不瞭解案情只能說這些,多走動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