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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楊寶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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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為你引路的明燈
領了證你就已經結婚了,要分手只能離婚,跟有沒有同居有沒有婚禮沒關係,你離婚了你就從未婚變成離異了,再婚也是二婚,所以婚禮可以亂辦,證不能亂領,有錢每天和不同的人辦婚禮都沒人管你,同時辦了兩張結婚證那就是重婚罪,你丈夫若是不同意離婚即使你以後有了新物件你也不叫自由戀愛,而叫背叛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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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良木日記
婚姻無小事,慎重考慮一下。如果覺得兩個人還可能就繼續下去辦個婚禮正式結婚,如果感覺兩個人真的合不來,那就好聚好散,不過領過結婚證就不是分手了,是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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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風尾松
你概念模糊。領證了就是已婚即結了婚了,沒辦婚禮沒同居就縱然你仍然是處女也是已婚,不應該已不能再“結婚”的了,除韭你離了婚才“還應該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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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王富貴生活大揭秘
既然已經正式上崗,那就要認真對待自己的工作,履行自己的職責,做好自己的本分,這樣才能對得起自己和團隊。
婚禮只是一個儀式,領證才是結婚合法化,同時也受法律保護,而同居生孩子過日子這些都是結婚後的生活,這便是婚姻。
或許你不愛他,但我覺得你可能是有些不太想接受現實的變化。比如結婚這件事兒,好像並不是你想象的那樣,但這些也是生活本身,這個社會沒有一帆風順的,生活日子就像我們的心電圖,總是起起落落才正常。
以前有句話是這樣講的,生活有時候就像強姦,當我們無法反抗時,或許只能學會接受,直到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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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大小王帶四個二
是因為什麼原因呢?這個首先,你領證,不管辦沒辦婚禮,只有離婚的說法,如果真心不想結的話及時止損也是一種不錯的選擇,最關鍵的是要看你確認了沒有,再者,還是要看具體原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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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書旗丨煙雨輕風
領證就叫結婚,婚禮只是一個形式,實際上一點卵用都沒有代表,現在反悔那叫離婚,不叫分手!
現在雖然有了夫妻之名,也有了夫妻之實(結婚證),但是婚姻畢竟是一輩子的事情,更是一種責任的體現。如果做不到相互理解,相互支援,能為彼此考慮,不在以自我為中心,那就分吧!省得最後害人害己,更何況現在的婚姻就跟過家家似的,結婚和離婚只不過頭腦一熱而已。
很多人可能會說,既然已經木已成舟,那就嘗試和努力去相處好,說不定你相處後才發現這短婚姻還不錯。但萬一最後不歡而散呢?萬一又整點其他事出來呢?所以還是趁未陷太深,及早抽身,原因很簡單叻,一開始就覺得不好的東西,最後只會覺得更不好,人性!
俗話說:易求無價寶,難得有情人,難、難、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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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雨鶴資訊科技
樓主這個問題,沒有闡述的太詳細,您是作為男生還是女生問的呢?那我就您是男生和女生,兩個角度分別闡述一下吧!
如果題主您是女生:那麼領證了,沒辦婚禮,也沒同居,不想結婚了,想分手。如果是這樣,我猜測有可能您的家人應該是提前收了男方的彩禮什麼的。而您並不是很愛他,或者說您對這個男的不太感興趣。至於提前領結婚證,那也是家人的意思,算是“媒妁之言,唯命是從”。如果是這樣的話,那不妨遵從自己的內心,不要結婚了,把彩禮也退給男方吧。
如果題主是男生:那麼領證了,沒辦婚禮,也沒同居,不想結婚了,想分手。我覺得作為一個男人,跟誰結婚都差不多,您愛不愛她,那很重要嗎?談戀愛那是找找經驗,但是結婚那就是門當戶對,或者人家只要是一個普普通通的女人,那也是可以的。沒必要糾結愛不愛她,只要能在一起過日子就可以了。作為一個男人,沒必要猶豫不決。
我談一下我的堂妹吧,她曾經在家裡相親了一個男生。我堂妹不太喜歡他,但是我堂叔他們很看中這個男生。所以,就同意了這門親事。讓男生拿了20萬的彩禮,老家縣城買了一套40多萬的房子,還買了一輛車。這些準備工作做完以後,突然有一天,我堂妹不願意了。問她為什麼,她說跟這個男的不來電,沒感覺。但是人家男的不願意,男的說,既然收了彩禮了,還買了房子,車子,說不願意就不願意了嗎?說要堂妹補償5萬元的反悔費。說實話,當時看了以後,我也是納悶,婚姻太兒戲了吧。就憑那個所謂的“第六感”,就不願意了?人家男孩看起來比較老實,可能不太擅長跟女孩子交流溝通,所以就看不上這個男生。但我想說的是,只要能過日子,老實點有老實的好處,他知道疼人。
至於題主說要分手,我想說的是,只要雙方沒有啥接受不了的缺點,那就踏踏實實過日子,它不香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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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白飛飛小白
我堂弟領了結婚證以後,沒辦婚禮,老婆就和他離婚了,因為我嬸子本來說好的領了結婚證要買房子的,結果領了結婚證遲遲不肯買房子,女方就一怒離婚了…
我嬸子自作聰明,那時候我們老家快要拆遷了,嬸子就讓兒子和兒媳婦提前領證,說領了結婚證可以多領一個人的拆遷款,還承諾拆遷款一到立馬就給兒子兒媳婦買房辦婚禮…
堂弟和老婆領證以後,大概有三個多月真的拆遷了,領過拆遷款以後,我嬸子並不想買房,因為在市區買房要很多錢,光拆遷款那一點根本就不夠…
我嬸子家拆遷的是叔叔嬸子結婚的時候的老房子,我堂弟10來歲的時候,叔叔嬸子給堂弟造了一套兩層的小樓房,就在老房子不遠處,拆遷以後,兒媳婦的孃家人來商量辦婚禮買房子…
我嬸子說先把婚禮辦了再買房子,說有地方住,先住著,孃家人一聽就不願意了,覺得我嬸子是因為兒子已經領了結婚證,想出爾反爾,僵持不下了一段時間,我嬸子還是不想買房子…
孃家人一怒之下,讓女兒和我堂弟離了婚…
我堂弟都成了我們方圓左右鄰里鄰居的笑柄了,剛結婚,就離婚了…所以千萬別委屈自己,有可能當時的忍一下會變成一輩子,遇人不淑就要及時止損! -
10 # 梓心and生活永珍
其實對方人品可以不討厭就好了,到最後你會明白跟誰過都是一樣,如果你執意要離開,這不叫分手,而是叫離婚以後你就是二婚了。
在這特別的日子裡520,還是希望你們以後都好好的過好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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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暫緩辦婚禮和同居,再認真思考一段時間吧,實在不行也沒必要忤逆自己的內心。以後的路長著呢,一直委屈自己那得多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