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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南北拾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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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文史類小茶館
張汶祥刺馬案指的是清末張汶祥刺殺兩江總督馬新貽的歷史事件,此案疑霧重重,廣為流傳,成為晚清的四大奇案之一。馬新貽(字谷山,號燕門,別號鐵舫,回族,山東菏澤東北五十里馬海村人,生於1821年(清道光元年),道光二十七年(1847年)進士,先任安徽建平(今郎溪)縣知縣,再任合肥縣知縣,廬州府知府,升任安徽按察使(俗稱臬臺),再升安徽布政使(俗稱藩臺),後升浙江巡撫(俗稱撫臺),成為一省行政長官。同治六年(1867年)升任閩浙總督(俗稱制臺、制軍),成為節制浙江、福建兩省軍政的方面大員,同治七(1868年)年,改任兩江總督,節制安徽、江蘇、江西三省軍政事務,併兼辦理通商事務大臣(虛銜),官居一品。同治九年七月廿六日(1870年8月22日)在督府側門被張汶祥以利刃刺入右脅,次日隕命。)被刺後,立即有“刺馬案”戲文上演。
太平天國失敗後,人們傳言曾國藩(湘軍,是清朝著名的地方軍閥武裝,清咸豐三年(1853年),曾國藩以吏部侍郎的頭銜回湘辦團練,用“營官自招”方式組建一萬七千人的地方武裝,能征慣戰,與太平天國軍隊惡戰多年,轉戰數省,擴充至十餘萬人,於同治三年(1864年)在曾國藩之弟曾國荃率領下攻破太平天國的天京(今南京),為清廷立下汗馬功勞,成為清末一支舉足輕重的軍事政治力量。曾國藩以軍功連升高官,後任直隸總督、兩江總督,節制浙、贛、蘇、皖四省軍務,官居一品,並封侯爵。曾國藩久在江南,蘇、皖、贛各省大小官員均為曾的部下、門生、故舊,湘軍駐防三省各地,而這三省的賦稅收入佔了清廷年收入的三分之一。這樣一股龐大的地方勢力,已成尾大不掉之勢,清皇室已對此頗為忌憚。)有野心,其實他的部下早就慫恿他謀取帝位。在與太平軍作戰時,清廷不得不依重湘軍,但是,如今太平軍被“蕩平”了,慈禧太后能允許曾國藩在江南坐大嗎?東南臥著一隻虎,她睡覺也不安心。於是她把曾國藩調離江寧,派馬新貽任兩江總督,迅速裁撤湘軍。
江寧是湘軍攻下來的,兩江一直被湘軍視為私地,他們在那裡經營了數年,豈能輕易讓給馬新貽。馬新貽幾十年來一直沒有自己的軍隊,孑然一身來到江寧,如入龍潭虎穴。馬新貽被刺,朝廷心中明白,為了不致激起兵變,動搖清王朝的統治,趕緊調曾國藩回蒞江寧坐鎮。從此,兩江總督寶座長期掌握在湘系手中,其他人不敢問津。
太平天國失敗後,湘軍的劣根性充分暴露出來,他們比土匪還要兇殘,明目張膽地肆疾搶掠。清末施行裁勇改兵制度以後,幾萬湘軍士卒被裁撤,其中不乏將領。(太平天國在南方縱橫十餘年,積累了大量的金銀財寶,大部分囤積在天京。湘軍攻破天京,這些金銀財寶被湘軍搶掠一空,自曾國荃以下,人人發了大財,回鄉買田宅,置產業,華人側目。清政府令時任兩江總督的曾國藩查報太平天國留下的金銀財寶,曾國藩上奏說,破天京時,天王府一場大火燒得片瓦無存,沒有留下什麼財寶。對此清廷心存疑慮,很想查清,又不敢得罪湘軍集團,處於兩難境地。)這些人並不回鄉務農,而是到處遊蕩擄掠。有些人參加了哥老會,有些人本來就是哥老會成員。湘軍裁撤擴大了黑勢力,散兵遊勇又與黑勢力結合,成為社會的一大公害。馬新貽在懲治散兵遊勇時非常嚴厲,尤其是他任命以剽悍著稱的袁保慶為營務處總管,抓到為害百姓、有非法行為的散兵遊勇即就地正法。散兵遊勇和黑勢力對他恨之入骨。
那個曾給孫衣言透過口風的顏士璋頗有心計,他寫了一本《南行日記》,記述了赴寧的全部過程。據他的曾孫顏牧皋說,日記中寫道:“刺馬案與湘軍有關。”“刺馬案背後有大人物主使。”
張汶詳刺殺馬新貽,在警衛森嚴的督署重地一撲而中。馬新貽被刺後,立即有“刺馬案”戲文上演,而且正值鄉試,安徽學政殷兆鏞出試題,竟然寓其譏諷,喬松年也來湊熱鬧,寫了一首歪詩作證,湘軍將領給張汶詳立碑等等。所有這一切都說明刺馬案是一件有計劃、有組織的政治謀殺事件。從案件的實施,到輿論的有力配合,以及對審案的精心策劃和對結案的精明設計,都說明它出自高人之手。
疑案迷霧
同治六年十二月八日,內閣奉上諭:“閩浙總督箸馬新貽補授,等因。欽此。”馬新貽由浙江巡撫升任閩浙總督,按慣例,馬新貽上奏要求進京陛見請訓。同治七年五月廿八日,馬新貽進京陛見,並乞賞假二十日回鄉祭祖。七月十九日,馬新貽回到家鄉菏澤馬海。八月初九日假滿,遵制啟程赴任,十三日到濟寧,邸報載:同治七年七月廿一日,內閣奉上諭:“兩江總督箸馬新貽調補,毋庸來京請訓。欽此。”同時又接兵部火票遞送軍機大臣字寄稱:同治七年八月初五日,內閣奉上諭:“新授兩江總督馬新貽,箸充辦理通商事務大臣。欽此。”馬新貽九月到江寧任兩江總督。
馬新貽是文官出身,不懂軍務,但以做事精明幹練著稱。清廷把曾國藩從兩江總督任上調開,去任直隸總督,遠離他的老窩,換馬新貽任兩江總督,去一方之霸,安排一個忠介文官,這恐怕是老謀深算的慈禧太后的一手高招。慈禧太后用馬新貽為兩江總督,有沒有令其查證曾氏兄弟及湘軍集團之劣跡、追查太平天國金銀財寶下落的密旨呢?對這個問題,縱然沒有找到確切證據,但也有蛛絲馬跡可尋。
其一,馬新貽實授閩浙總督,在進京陛見請訓時,曾先後十餘次被召見,最後一次是慈禧太后在養心殿住處召見。召見後馬新貽退出來,時值六月,馬新貽大汗淋漓,朝服都被浸溼,滿面驚恐。據馬新貽的後人說,慈禧太后授以密旨,要其密查太平天國金銀財寶下落。馬新貽深知此事極為重大,極為兇險,故此失態。按說方面大員第一次進京陛見,理應到處拜見高官、京官,疲於應酬。可是馬新貽在最後一次召見後匆匆離京,回鄉祭祖去了,這是有違常理的,除有重大事務,不會這樣行事。
其二,馬新貽離京回鄉時,清廷尚未發出其改任兩江總督的上諭,馬新貽顯然已經知道他要改任兩江總督的資訊,因為作為閩浙總督是沒辦法查的。據馬新貽的後人說,馬新貽回鄉祭祖假滿啟程前,將其兩位兄長招到秘室,反覆叮囑:“我此行吉凶難料,萬一有不測,你們萬萬不得赴京告狀,忍氣吞聲,方可自保。”兩兄聞言驚恐萬狀,也不敢向家人透露半分。
其三,馬新貽任兩江總督兩年,幹了許多實事。如何查的案,無據可查。其間清廷大裁軍,湘軍被迫裁軍數萬,裁下的湘軍官兵並未回湘,原在湘軍中“哥老會”大行,裁下後就變成了地方上的黑勢力,與湘軍、官府勾結,無惡不作,給社會帶來不穩。馬新貽鎮壓了一批地方黑勢力,打擊了湘軍的“地方別動隊”。
其四,同治九年七月廿六日(1870年8月22日),馬新貽例行閱軍,在督府右箭道檢閱射箭。閱畢,走側門步行回督府。前有數名巡捕開道,後有武弁、兵丁簇擁,而刺客張汶祥從旁邊突然衝出,直撲馬新貽。馬新貽右脅中刀,即倒下,被迅速抬入督府,次日傷重不治。張汶祥刺馬後並未趁亂逃走,即被拿下。張汶祥口中不停地叫喊:“養兵千日,用兵一時。”“有來有去。”“大丈夫一人做事一人當。”“二十年後又是一條好漢。”
其五,馬新貽被刺,幾天後清廷發出上諭:“亟須嚴行訊究,即箸魁玉督同司道各官趕緊嚴訊,務得確情,盡法嚴辦。”江寧將軍魁玉會同藩臺梅啟照等人審訊刺客張汶祥。幾天後,又加派漕運總督張之萬參與審訊。此數人藉口案情重大,拖拉時日,也不對刺客用刑,藉口是:“案情重大,徒事刑求,倘未正典刑而庾死,誰任其咎?”最後魁玉、張之萬上奏說:“張汶祥矢口不移其供,只是因私對馬心懷憤恨,為同夥報仇,為自己洩憤,無另有主使各情,尚屬可信。”並以此擬定罪名結案。
其六,清廷並不相信魁玉、張之萬的“擬定罪名”,即諭令曾國藩火速回任兩江總督,並加派刑部尚書鄭敦謹為欽差大臣,攜帶刑部兩名郎中(即滿人郎中伊勒通阿、漢人郎中顏士璋)即刻赴江寧複審。
其七,曾國藩接旨後堅辭再任兩江總督,並上奏以病體請求開缺養病。清廷不予批准,諭令儘快赴任,但曾國藩遲遲不動,拖延近三個月才到江寧接任。
其八,鄭敦謹是刑部主官,素來有“鐵面無私”的稱號。他受命時正值隆冬季節,大雪阻隔,車馬不能行,鄭即與兩個郎中徒步踏雪而行,趕赴江寧,行程四十一天,大年初一方到江寧,第二天就關門審案。鄭的本意也想查個水落石出,也不枉其“鐵面無私”的稱號。審了幾日,張汶祥並不改口,曾國藩坐在一旁只聽不言。鄭敦謹滿腹疑惑,私下問曾有何看法,曾國藩淡淡地說:“看來只好照魁、張原奏之法奏結此案。”鄭敦謹聽後恍然頓悟,明白此案是不能再深究了。於是即按魁、張原奏之法奏結,仍按原擬罪名定案。參審的江蘇候補道孫衣言、山東候補道袁保慶對此極為不滿,當面質問鄭敦謹,鄭說:“萬一審出是某某人主使,某某軍隊是後臺,此案如何了局?”結案奏章須所有參審人員一一“書諾”(即認可並願意負責),孫衣言、袁保慶堅決不“書諾”。
其九,結案奏章以四百里加急進京,未等聖旨下達,鄭敦謹即攜兩個郎中離開江寧。曾國藩依例奉上“程儀”,鄭分文未取,兩個郎中各受紋銀500兩。行至清江,鄭敦謹打發兩個郎中回京交旨,自己寫奏摺稱病不能任職,請求開缺。清廷不允,給假兩個月養病。鄭敦謹自行棄官回鄉,終生不再為官。
其十,刑部兩個郎中回京後不久就悄然離京,漢郎中顏士璋被放蘭州知府然而並無實缺,貧困潦倒,西北大帥左宗棠出身湘軍,深知其中黑幕,對顏無辜受過十分同情,令其軍中幫辦。滿郎中伊勒通阿“給全俸以養天年”,回老家去了。
其十一,江蘇候補道孫衣言,性情耿直,文筆老辣,山東候補道袁保慶,嫉惡如仇,言辭犀利,兩人候補數年均未得實缺,十分落魄。馬新貽到任後知道了孫、袁二人的才幹,點名保奏要孫、袁到督府任職,成為馬新貽的左右手,號稱馬新貽的一支筆、一張嘴。馬新貽死後,孫衣言應邀為其撰寫《神道碑銘》,慷慨激昂,直書胸臆:“…..賊悍且狡,非酷刑不能得實,而叛逆遺孽,刺殺我大臣,非律所有,宜以經斷,用重典,使天下有所畏懼。而獄已具且結,衣言遂不書諾。嗚呼!衣言之所以奮其愚憨為公力爭,亦豈獨為公一人也哉!”此文一出,震驚朝野,輿論大譁,就連慈禧太后也明白其中大有隱情。然而,清廷不會為了一個死去的人,甘冒激變地方勢力、動搖大清江山的風險。斯人已經做古。就讓他去吧。
從上述十個方面的跡象來看,馬新貽之死,決非如同戲文裡、《清稗類鈔》裡所傳的“桃色案件”,也決非如同當時新聞、邸報裡公佈的“挾私報復”,可能是與查訪曾氏兄弟、湘軍集團的劣跡和太平天國金銀財寶去向有關,這恐怕才是官居一品的方面大員馬新貽被刺殺的真正原因。
從整個事件的過程分析,曾國藩極有可能並非“張汶祥刺殺馬新貽案”的幕後主使,而是其弟------湘軍總督曾國荃,但曾國藩顯然知道是其弟和湘軍集團所為。然而此案關乎曾氏家族和湘軍集團的聲譽、威望,也害怕如若揭穿此案可能會牽連出更多的劣跡、更多的人,引發全面崩潰,因此曾國藩不得不曲為遮掩,並想辦法消除後患。
馬新貽死後,張汶祥被凌遲處死,並掏出心、肝在馬新貽的靈柩前致祭。四月,靈柩運至菏澤馬海,七月,葬入馬氏新塋。清廷對對馬新貽賞加太子太保銜,照總督陣亡例賜卹,入祀“賢良祠”,國史列傳,賜諡號曰:端敏,在江寧、菏澤、廬州、及浙江海塘為馬新貽立祠,馬新貽無子,嗣子馬毓楨加恩賞主事,分派在刑部學習行走。
《投名狀》的故事情節原型為清末四大奇案之一的刺馬案,該案地位與“楊乃武與小白菜”並列。因為牽涉到美女、義氣、背叛諸多戲劇元素,被改編成京劇、電影。電影最出名的當數三十多年前導演張徹為邵氏所拍版本。刺馬案中的張文祥、黃縱皆為草莽中人,與馬新貽不打不相識,並結為異姓兄弟。老二黃縱的妻子米蘭愛慕大哥馬新貽,但馬新貽建立起感情的堅強防線,未被米蘭的愛所衝破。待馬新貽任兩江總督,米蘭對於馬新貽愈加愛慕,而馬新貽為達目的不擇手段,他的道德和感情防線也徹底崩潰,終於佔有了米蘭,殺害了兄弟黃縱。老三張汶祥聞得此事義憤填膺,刺殺了馬新貽,並在刑部公堂之上供認不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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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馬案》、《楊月樓案》、《太原奇案》、《楊乃武與小白菜案》被稱為晚清四大奇案,而其中這《刺馬案》被稱為晚清四大奇案之首。而與其他奇案的曲折離奇、峰迴路轉不同,《刺馬案》的兇手並沒有逃離兇場,且對自己的罪行供認不諱,那為何此案卻被稱為晚清四大奇案之首呢?
首先,該案不是普通的刑事案件,而涉及到晚清的重大政治。朝廷最高級別的封疆大吏,竟死於莫名的刺殺,乃是自大唐宰相武元衡被刺以後,一千餘年之未有之事件。自湘軍平定太平天國之後,清廷對湘軍在江南的勢力而坐立不安。不但沒有兌現“克復金陵者王”的承諾,反而下令裁汰湘軍,並使“調虎離山”之計,將曾國藩調離江南,任命其為直隸總督。
直隸總督雖為疆臣之首,卻在朝廷的眼皮底下,論實際權力,直隸總督遠不能與兩江總督相比,且遠離了曾國藩的勢力根基。同時,清廷以馬新貽為兩江總督,接手兩江地區(肩負裁汰湘軍、追查太平天國國庫等重任)。湘軍流血犧牲才攻取的江南,卻迎來了馬新貽為兩江總督,湘軍顯然是極為不安與憤怒的。
再則,馬新貽被刺經過比較蹊蹺。馬新貽也是靠軍功而步步高昇的,而並非如一般的文臣,其當天參加完閱射回官署時,有負責警衛的督標中軍副將喻吉三、武巡捕葉化龍以及兩三名馬弁跟隨,卻最終死於張文祥的短兵利刃。沒有內部人員的配合,是不可能行刺成功的,且張文祥在行刺的過程中高呼“養兵千日,用兵一時”,將馬新貽刺死之後也無逃生的慾望,都是極為反常的表現。
第三,張文祥的供詞疑點重重。儘管許多相關影視作品及野史記載,馬新貽與張文祥等匪首曾繫結拜兄弟,可馬新貽飛黃騰達之後,不但霸佔拜把兄弟的妻室,還誘殺了拜把兄弟。以致張文祥報仇,刺殺了馬新貽。但是,從張文祥的供詞來分析,張文祥與馬新貽並不相識,張文祥刺殺馬新貽的理由也比較牽強,表明張文祥是受人指使(養兵千日,用兵一時)的。
第四,案件處理也撲朔迷離。慈禧接到馬新貽被刺殺的奏報後,吃驚地表示:“馬新貽此事豈不甚奇?”。卻立即調曾國藩回任兩江總督,並會同刑部尚書鄭敦謹主審此案。鄭敦謹審完此案回京,至清江浦(今淮安),就上疏以病乞罷,卻於十餘年後才死去。表明鄭敦謹已審出真相,但事態太過嚴重,以致其不敢回京述職。而從清廷立調曾國藩回任兩江總督,也表明清廷看出這其中的玄機,故而,對馬新貽被刺之真相也並不能繼續深究下去,而且最是說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