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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長線英語

    寫好英語作文,就是依葫蘆畫瓢,照貓畫虎,千萬別自己靠想象作畫,那八成不會像的。具體到英語作文,有一個原則,就是沒見過的不寫,不要去靠漢語去臆想英語的搭配collocation,八成會是錯的。

    要做到“沒見過的不寫”那你的積累就要非常多,學一百個地道表達,能用出幾個就很不錯了,所以最終就要歸結到大量地積累地道的表達,就是要精讀,甚至熟讀成誦。能把5萬字正常難度的英文文章幾乎能背出,那寫英語作文至少語言不會成為障礙,能熟讀成誦10萬字的正常難度的文章,不敢說下筆如有神,差不多能達到我的寫作水平了,英語寫作從詞彙、語法、搭配、邏輯等不會有什麼問題了。

    英語寫作是最難提高的,非得下苦功,你看那些海龜或英語專業畢業的,有好多寫的英語作文也是不堪入目。很重要的原因是他們根本不背誦文章,所以歸根到底,背誦是寫好英語作文的重中之重,不是多寫多練,在一個水平原地踏步寫再多也不會提高。所以,背誦文章吧。不多說,附上以前寫的一篇關於背誦的文章。如有其它問題,也可以檢視我寫的其它文章。

    英語自學感悟(5): 背誦如果一個人漢語水平足夠好,英文詞彙和句式積累也夠多,但寫作仍然很不好,原因只會有一個——沒有背誦文章,甚至連精讀和複述都沒做過。我知道英語背單詞已經很困難了,背文章肯定難上加難,但背誦是非常有效的學習方法。

    精讀可以給單詞和短語以背景,幫助我們積累地道的搭配,使我們寫作更加準確和地道。背誦肯定不會是一蹴而就的,要從精讀開始,對每一個小詞進行分析。先搞懂文章的每一個單詞和短語,然後把每一句的語法理清楚,然後把句內邏輯、句間邏輯、段間邏輯搞清楚。分析次數多了,你寫的英文作文,不但語法錯誤變少,用詞精準,句子精煉,連邏輯也就清晰了。其實你會發現,透過多次精讀不僅可以記住單詞和短語,還可以記住單詞的使用情境。我們背單詞最後就是要獲得使用情境,那樣才會正確使用。比如,漢語裡很多成語,如果仔細拆分去理解,我們很多情況不一定可以,但我們透過影視劇和日常生活學會成語的使用情境。碰到相同的情境,我們可以用出來就行。比如“五大三粗”,我們可能不知道是指身體哪五塊大,哪五塊粗,但我們知道如果一個比較胖 large built,那用在ta身上肯定沒錯。比如說過比較古人的生活,我一下就會想到霍金的文章裡的三個詞,brutish, nasty, short。

    已故物理學家 Stephen Hawking 的一篇文章的第一段

    英語也是一樣,我們只背單詞沒有出路的,必須還背短語,學搭配 collocation,記住搭配的使用情境。比如以前說過“對...施加影響”,不是 produce influence to, 而是 exert influence on, 那施加巨大影響就是 exert tremendous influence on, 施加正面或負面影響就是 exert positive/negative/adverse influence on...。後面會發現,這是一個非常有用的表達,雖然好像exert再沒有碰到其它再多的用法,但這個短語四處可用,也不虧。“設定障礙”,不是 put up barricade to 或 set barricade for,而是 pose barricade on...。"激發潛能, 釋放潛能",只有 unleash your potentials, 基本沒有其它表達可以代替。從事有意義的工作,可以不用 do a mearningful job, 可以用 perform a meaningful undertaking ...這些一定是反覆精讀過程中,自己慢慢去發現,去總結和積累,最後同化成自己的表達,這些寫出來的文章,才看著準確和地道。

    精讀過程中,反覆分析句子也是學習語法和啟用消極詞彙的過程。比如我看見一個句子, "In his own lifetime Galileo was the centre of violent controversy; but the scientific dust has long since settled, and today we can see even his famous clash with the Inquisition in something like its proper perspective. " 我發現一個問題,要表示“...已經很久了” long的位置是在have/has之後的。後來又看見這個句子,"We are so familiar with the fact that man ages, that people have for years assumed that the process of losing vigour with time, of becoming more likely to die the older we get, was something self-evident, like the cooling of a hot kettle or the wearing-out of a pair of shoes." 我知道如果想具體表示“....已經多少年”,可以把具體數字加上去,比如中國經濟已經連續增長四十年,就可以說China has for forty decades enjoyed a relentless upward growth. 最近我又看到一個句子,"But for me, she would have been long dead." 我發現,如果是"has/have been+adj"的話,long的位置,要在been之後,不是緊跟have之後。

    透過以上三個句子,這個用法,我基本是搞清楚了,也完全記住了。再看詞彙,從第一個句子中,我突然發現我在表達“激烈的爭論”可能之前老用 heated debate,這在口語裡面合適,寫作和翻譯中可以用 violent controversy 代替了。當我看到 "I am always amazed when I hear people saying that sport creates goodwill between the nations, and that if only the common peoples of the world could meet one another at football or cricket, they would have no inclination to meet on the battlefield "時,我就發現自己在虛擬語氣方面有所欠缺,這裡表示和現在事實相反,這個固定模式我記住了。後來碰到其它虛擬語氣的句子,我就多留意,多次分析比較之後我把和過去、現在、未來相反的情況的基本模式都搞清楚了,甚至仔細去分析了 might,would,should的不同,對省略 if 後把were,should,had提前也有足夠的敏感和深入的理解。我也發現我,碰到驚訝第一反應詞是 surprise,以後可以用 amaze。表示“無意做...” 可以用 have no inclination to do, if only 和 only if 的區別也可以琢磨一下,查字典確定一下,甚至 create goodwill 也感覺可以積累下來。

    新概念英語第四冊第6課

    精讀的兩大作用基本說清了,精讀完了做什麼,當然是去複述。看一個句子幾分鐘,然後試著把它說出來,然後去對比自己哪塊錯了,哪塊有遺漏,哪塊顛倒了...搞清楚為什麼,然後再試,直到能一字不差地把句子複述出來。這裡為什麼要強調一字不差,因為是一句句複述的,還沒到兩句兩句或一段一段複述。嚴格要求,就是強迫自己思考每個錯誤的原因,原因搞清楚了,下次不容易錯了啦,為後面多句複述和背誦打下基礎。有人可能問了,那我說完都忘了,我怎麼知道哪錯了。要麼錄音對比,要麼直接默寫。看完一句,然後把它默寫出來,然後對照原文批改,這樣不會丟失錯誤證據了吧,而且還可以練習拼寫。從一句句默寫到兩句兩句默寫,直到最後整段或整篇默寫。這個過程需要足夠耐心,我覺得學外語就是要有耐心。著急不管用,就是不斷髮現錯誤,不斷去修正,最後對正確的東西形成深刻記憶。刻意練習三要素是,focus專注,feedback 反饋,修正 fix。原文就是標準,參照標準就會有反饋,所以一定要留下證據。所以,智商太高的人,其實不適合學英語,他們更喜歡想明白一個定理或公式後可以用它解決很多問題的快感。

    在複述的過程中,我們的審美品位也可以得到極大的提升。很多人不知道什麼是美的中文,更不知什麼是美的英文。簡而言之,就是沒有審美品位,翻譯出來的中文很晦澀很拗口,囉嗦中充斥被訛化的漢語。翻譯的英語,根本不知道去掉單調 monotonous 和囉嗦 wordy 的表達,連簡潔和豐富都做不到,更別說翻譯出漂亮形象的句子了。翻譯過程中的處理技巧也可以透過精讀後去慢慢感受,透過持久的感悟,慢慢形成簡潔的表達和豐富的句式。我還是提倡先積累,不要急著去創新。我前幾天看見,“困在家裡”,人家用的是 people are cooped up indoors,coop本來是指 家禽的籠子,疫情期間人們被困在家裡不能出門,類似於沒有多少自由的籠中之鳥。比如 a relentlessly upward career trajectory 可以理解成“平步青雲”,去查 trajectory 發現它除了 彈道,還有 (事業等的)發展軌跡,起落,以後就可以用了,甚至a relentless upward也可以用來修飾其它東西不斷向上發展。riot有顏色五彩繽紛的意思,查字典碰到“a riot of profusion 萬紫千紅”,讀文章碰到了“petal falls in riotous profusion 落英繽紛”,是不是可以積累下來,以備後用? ream 指 紙張的 一個 單位,也有 很多的 意思,那 “diverse reams of extraordinary materials 卷帙浩繁,浩如煙海”,可以用來形容“書很多”...

    更美的神來之筆,我們只可以欣賞,自己創造還是非常困難的。審美品位先提高,看得出別人的巧思,也就看見美了。余光中說過,因難見巧,因巧見美,知道別人翻譯時的難和巧,反覆琢磨,慢慢就有了自己創造美的可能性。比如把“若合一契” 翻譯成 “A and B are two halves of a deed”。deed 英文裡就有 契約 的意思。古代簽了契約,撕開兩半,簽約人各持一半,日後打官司時相互契合就判定為簽約有效,必須履行合同。中英文在這一瞬間被完美統一了。把“一截送歐,一截遺美,一截環東國” 中崑崙山的一截一截又一截,翻譯成 crest,chest,rest,不僅把崑崙山比作了一個人,頭部 crest 送歐洲,胸腹部 chest 給美洲,剩下的 rest 雙腿留在中國,而且置於句首,形成了押頭韻的效果,讀起來朗朗上口。 “不愛紅裝愛武裝” 翻譯成 “To face the powder and not to powder the face” ( 願面對火藥,不願臉上抹粉)。powder 一語雙關,先理解成火藥,指代武器,武裝,再理解成塗脂抹粉;face 也是一樣,先理解成 面對,再理解成 臉。把 “無邊落木蕭蕭下,不盡長江滾滾來” 翻譯成 The boundless forest sheds its leaves shower by shower; The endless river rolls its waves hour after hour,更是多處押韻,使英文翻譯和中文一樣,具備義美、音美、形美 ... 這些都是可以更加細緻地精讀過程中積累和欣賞的,等欣賞多了,理解了別人創造美的思路和邏輯,自己寫出美的句子也指日可待了。

    複述或默寫做得多了,感覺文章從詞彙、短語、語法、邏輯框架都已經很自然了。就可以背誦,或者整篇默寫了。最開始可以採用回譯的方法,先把英文翻譯成漢語,和參考譯文去對比修改,然後根據自己譯文,去試著翻譯成英文,再回到文章裡去對比修改。後面透過多次回譯,多次朗讀,跟讀音訊材料等方法去加深印象,不斷朝背誦目標去邁進。所以,我一直提倡,英語學習資料一定要有譯文和音訊。說實話,背誦當做目標可以,真的背誦還是很難的。我到現在,也是對精讀過無數遍的文章做到了極其熟悉,看一小時後,背也能背出來,但維持不了太久。如果對中文材料非常熟悉,那肯定不一樣了,如果先把中文背熟,然後就是翻譯的事。只是中文沒多少值得我們背誦的,我最近兩年一直看一本翻譯古代散文的書,羅經國老先生從《古文觀止》選了32篇翻譯成了英文,翻譯水平很高,雖然偶有錯誤,但值得背誦。可以先把古文背熟,再去背翻譯的英文。還有個方法,降低背誦篇目的難度,去選擇比現有水平低一兩個層次的,發現就容易背住了,但還是去主動提高自己水平,讓它超過正常文章的水平更靠譜。

    說了這麼多,背誦有用,非常有用,這是其一。需要從精讀、複述開始,慢慢過渡到背誦,這是其二。最後,想說說材料的選擇,很多人學習了很多套教材,邊學邊扔,就像玉米地的狗熊一樣。其實,以前下過功夫的教材,尤其是已經達到正常難度的英語教材,不要學完就扔了。學完還可以從上面選喜歡的熟讀背誦嘛,學得多而雜真不如學得少而精。我的目標就是把10本以內的教材,精讀到幾乎能背誦的程度。並且,從零開始學一本教材,還是挺辛苦的,好好下過功夫的教材都可以作為精讀教材。比如,我覺得大學期間的教材中的文章,裡面單詞、短語、語法等都很熟了,非常具有精讀的價值。還有之前自學了很多遍新概念第三冊和第四冊,也是非常經典的文章。今天統計了一下,新三60篇文章,總共不到23000詞,新四48篇文章,總共不到19000詞。說句真話,如果你能精讀成誦十萬詞左右的正常難度的文章,我相信,你寫作和翻譯肯定比我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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