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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9506503564573

    忽必烈即位詔寫得很誠懇很儒家,開頭指出:“惟祖宗肇造區宇,奄有四方,武功迭興,文治多缺,五十餘年與此矣。…先皇帝即位之初,風飛雷厲,將大有為,憂國憂民之心雖切於己,尊賢使能之道未得其人。”結尾宣佈:“愛當臨御之始,宜新弘遠之規。祖述變通,正在今日,務施實德,不尚虛文”雲。

    忽必烈即位後先後用過年號中統、至元兩個年號。儒家是中道,為中華道統。忽必烈建中統年號,又有自居“中原正統”之意。至元取《易經》“至哉坤元”之義。1264年12月18日忽必烈將國號由“大蒙古國”改為“大元”,成為元朝首任皇帝,這個大元,取《易經》“大哉乾元”之義。從年號和國號,都可見忽必烈對儒家的尊崇。

    忽必烈即位伊始,“採取故老諸儒之言,考求前代之典,立朝廷而建官府。”主要參考並且沿襲了宋金制度。同時詔立國史翰林院招攬儒學人才;詔十路宣撫使舉文學才識、可以從政及茂材異等列名上聞;詔立諸路學校提舉官,擢用博學老儒;重用姚樞、許衡、竇默諸大儒,民本原則得到一定程度貫徹。經濟得到恢復,民眾生活改善。江南偶有反元鬥爭,但都是小規模的。

    總之,忽必烈的儒化,有相當的真誠度和深廣度,從意識形態、制度設定、學校教育到官員隊伍建設,可謂全方位多層次。

    以儒立國,這是對儒學的最高尊重。黃宗羲之子百家為《宋元學案》之《靜修學案》按語說:“魯齋(許衡)、靜修(劉因),蓋元之所藉以立國者也。二子之中魯齋之功甚大,數十牟彬彬號稱名卿材大夫者,皆其門人,於是華人始知有聖賢之學。”認為許衡和劉因二儒是“元之所藉以立國者”,立國是立制度,更是立文化。

    或以為元朝設立“儒戶”是對儒家的貶低,“無視儒本身只是一種信仰和文化”雲,外行話也。諸色戶計中也有僧道等戶。佛道兩教是元朝最盛行的宗教,僧人道士數量眾多且地位很高。成吉思汗西征時曾封全真教主丘處機為國師,忽必烈登基後以儒治國,輔以佛道,佛道兩家中又更傾向佛教。

    屠城是各蒙古汗國一大惡習暴行。但忽必烈一反蒙古帝國和蒙古貴族的故態,總是諄諄勉勵將士莫妄殺人。其伐宋的《興師徵南詔》,特別告誡“將士毋得妄加殺掠”。又專門當面戒諭伯顏,要他向 “不殺一人”取江南的宋朝曹彬學習:“古之善取江南者唯曹彬一人。汝能不殺,是吾曹彬也。”(《元史》)

    《元史》載:“丙戌,伯顏下令禁軍士入城,違者以軍法從事。遣呂文煥齎黃榜安諭臨安中外軍民,俾按堵如故。時宋三司衛兵白晝殺人,張世傑部曲尤橫閭里,小民乘時剽殺。令下,民大悅。”《明太祖實錄》載:“伯顏之有祠堂,因其初入臨安,市不易肆,有德於民,故廟食焉。”

    佔據臨安後,忽必烈釋出《歸附安民詔》,詔諭江南一帶新附府州司縣官吏士民軍卒人等,相當寬大仁民:“爾等各守職業,其勿妄生疑畏。凡歸附前犯罪,悉從原免;公私逋欠,不得徵理。一應抗拒王師及逃亡嘯聚者,並赦其罪。…鰥寡孤獨不能自存之人,量加贍給。”雲

    平定南宋不久,忽必烈下令從南方士人中選拔官員。在恢復科舉制之前,以儒戶為官員後備隊。

    儒家沒有殺戒。在以直報怨、誅一夫、復仇、革命的時候,在義刑義殺義戰的時候,往往不能不殺,不得不以殺止殺,或者以殺體現世法、自然法和天理良知的公道。但是,儒家最怕誤殺,最忌濫殺,特別慎殺。忽必烈在這方面頗受儒家影響。

    任何戰爭和王朝的建立都難免殺戮流血。夏啟應天順人而建國,也不得不“與有虞氏大戰於甘”;湯武弔民伐罪而革命,書亦云流血漂杵,以致孟子有盡信書不如無書之嘆。漢武唐宗宋祖明祖無不“雙手沾滿鮮血”。元世祖一再告誡“將士毋得妄加殺掠”,以“不殺一人”的曹斌為榜樣,此番用心已是難得。

    朱元璋還是吳國公的時候,曾召見儒生唐仲實詢問漢高帝、漢光武、唐太宗、宋太祖、元世祖平定天下之道。對曰:“此數君者,皆以不嗜殺人故能定天下於一。” 唐仲實是元末明初名儒,被時人譽為“東南學者之師”。可見朱元璋對忽必烈的推崇始終一貫,在造元朝之反時也一樣。

    對忽必烈來說,“驅口”問題堪稱“歷史遺留問題”。“驅口”意為“被俘獲驅使之人”。蒙古統治北方之初和滅金過程中,“以俘為奴”現象非常嚴重,主人還可任意殺害驅口。忽必烈登基後“禁止掠奪人口為奴”(北師大版歷史教科書),對“驅口”作了一定的法律保護。

    北師大版歷史教科書寫道:“忽必烈推行重農政策,即位之初就下令…把許多牧場重新恢復為農田,禁止掠奪人口為奴;設立專門管理農業的機構“司農司”,規定以“戶口增”“田野闢”“賦役平”作為衡量官吏政績好壞的標準;詔令司農司編寫《農桑輯要》,刊行四方”雲,頗為實事求是。當然,我們不能奢望忽必烈像林肯一樣解放奴隸。

  • 2 # 使用者9955321543057

    忽必烈即位詔寫得很誠懇很儒家,開頭指出:“惟祖宗肇造區宇,奄有四方,武功迭興,文治多缺,五十餘年與此矣。…先皇帝即位之初,風飛雷厲,將大有為,憂國憂民之心雖切於己,尊賢使能之道未得其人。”結尾宣佈:“愛當臨御之始,宜新弘遠之規。祖述變通,正在今日,務施實德,不尚虛文”雲。   忽必烈即位後先後用過年號中統、至元兩個年號。儒家是中道,為中華道統。忽必烈建中統年號,又有自居“中原正統”之意。至元取《易經》“至哉坤元”之義。1264年12月18日忽必烈將國號由“大蒙古國”改為“大元”,成為元朝首任皇帝,這個大元,取《易經》“大哉乾元”之義。從年號和國號,都可見忽必烈對儒家的尊崇。   忽必烈即位伊始,“採取故老諸儒之言,考求前代之典,立朝廷而建官府。”主要參考並且沿襲了宋金制度。同時詔立國史翰林院招攬儒學人才;詔十路宣撫使舉文學才識、可以從政及茂材異等列名上聞;詔立諸路學校提舉官,擢用博學老儒;重用姚樞、許衡、竇默諸大儒,民本原則得到一定程度貫徹。經濟得到恢復,民眾生活改善。江南偶有反元鬥爭,但都是小規模的。   總之,忽必烈的儒化,有相當的真誠度和深廣度,從意識形態、制度設定、學校教育到官員隊伍建設,可謂全方位多層次。   以儒立國,這是對儒學的最高尊重。黃宗羲之子百家為《宋元學案》之《靜修學案》按語說:“魯齋(許衡)、靜修(劉因),蓋元之所藉以立國者也。二子之中魯齋之功甚大,數十牟彬彬號稱名卿材大夫者,皆其門人,於是華人始知有聖賢之學。”認為許衡和劉因二儒是“元之所藉以立國者”,立國是立制度,更是立文化。   或以為元朝設立“儒戶”是對儒家的貶低,“無視儒本身只是一種信仰和文化”雲,外行話也。諸色戶計中也有僧道等戶。佛道兩教是元朝最盛行的宗教,僧人道士數量眾多且地位很高。成吉思汗西征時曾封全真教主丘處機為國師,忽必烈登基後以儒治國,輔以佛道,佛道兩家中又更傾向佛教。   屠城是各蒙古汗國一大惡習暴行。但忽必烈一反蒙古帝國和蒙古貴族的故態,總是諄諄勉勵將士莫妄殺人。其伐宋的《興師徵南詔》,特別告誡“將士毋得妄加殺掠”。又專門當面戒諭伯顏,要他向 “不殺一人”取江南的宋朝曹彬學習:“古之善取江南者唯曹彬一人。汝能不殺,是吾曹彬也。”(《元史》)   《元史》載:“丙戌,伯顏下令禁軍士入城,違者以軍法從事。遣呂文煥齎黃榜安諭臨安中外軍民,俾按堵如故。時宋三司衛兵白晝殺人,張世傑部曲尤橫閭里,小民乘時剽殺。令下,民大悅。”《明太祖實錄》載:“伯顏之有祠堂,因其初入臨安,市不易肆,有德於民,故廟食焉。”   佔據臨安後,忽必烈釋出《歸附安民詔》,詔諭江南一帶新附府州司縣官吏士民軍卒人等,相當寬大仁民:“爾等各守職業,其勿妄生疑畏。凡歸附前犯罪,悉從原免;公私逋欠,不得徵理。一應抗拒王師及逃亡嘯聚者,並赦其罪。…鰥寡孤獨不能自存之人,量加贍給。”雲   平定南宋不久,忽必烈下令從南方士人中選拔官員。在恢復科舉制之前,以儒戶為官員後備隊。   儒家沒有殺戒。在以直報怨、誅一夫、復仇、革命的時候,在義刑義殺義戰的時候,往往不能不殺,不得不以殺止殺,或者以殺體現世法、自然法和天理良知的公道。但是,儒家最怕誤殺,最忌濫殺,特別慎殺。忽必烈在這方面頗受儒家影響。   任何戰爭和王朝的建立都難免殺戮流血。夏啟應天順人而建國,也不得不“與有虞氏大戰於甘”;湯武弔民伐罪而革命,書亦云流血漂杵,以致孟子有盡信書不如無書之嘆。漢武唐宗宋祖明祖無不“雙手沾滿鮮血”。元世祖一再告誡“將士毋得妄加殺掠”,以“不殺一人”的曹斌為榜樣,此番用心已是難得。   朱元璋還是吳國公的時候,曾召見儒生唐仲實詢問漢高帝、漢光武、唐太宗、宋太祖、元世祖平定天下之道。對曰:“此數君者,皆以不嗜殺人故能定天下於一。” 唐仲實是元末明初名儒,被時人譽為“東南學者之師”。可見朱元璋對忽必烈的推崇始終一貫,在造元朝之反時也一樣。   對忽必烈來說,“驅口”問題堪稱“歷史遺留問題”。“驅口”意為“被俘獲驅使之人”。蒙古統治北方之初和滅金過程中,“以俘為奴”現象非常嚴重,主人還可任意殺害驅口。忽必烈登基後“禁止掠奪人口為奴”(北師大版歷史教科書),對“驅口”作了一定的法律保護。   北師大版歷史教科書寫道:“忽必烈推行重農政策,即位之初就下令…把許多牧場重新恢復為農田,禁止掠奪人口為奴;設立專門管理農業的機構“司農司”,規定以“戶口增”“田野闢”“賦役平”作為衡量官吏政績好壞的標準;詔令司農司編寫《農桑輯要》,刊行四方”雲,頗為實事求是。當然,我們不能奢望忽必烈像林肯一樣解放奴隸。   說忽必烈重開政治新局面並非過譽。成吉思汗和蒙古帝國屠城無數,重刑惡法,草菅人命,可謂惡業深重。是忽必烈不顧蒙古諸王的反對,尊孔尊儒,獨挽狂瀾。元朝賦輕稅低政治寬鬆,言論信仰自由度相當高,對此朱元璋和宋濂等《元史》編著者都一致承認。   忽必烈一系列儒家化措施和文明化努力,遭到眾多蒙古貴族的激烈反對,包括成吉思汗兒子帖木格的玄孫乃顏和還有忽必烈親兄弟阿里不哥。蒙古諸王反對忽必烈的要因之一就是反對“行漢法”。各個汗國紛紛脫離,各自為政,大多戰亂不斷,迅速衰弱分裂和滅亡,唯元朝最為文明和強大,穩定最久,一枝獨秀。可謂功不唐捐,儒不白尊。

  • 3 # 老書蟲999

    忽必烈即位詔寫得很誠懇很儒家,開頭指出:“惟祖宗肇造區宇,奄有四方,武功迭興,文治多缺,五十餘年與此矣。…先皇帝即位之初,風飛雷厲,將大有為,憂國憂民之心雖切於己,尊賢使能之道未得其人。”結尾宣佈:“愛當臨御之始,宜新弘遠之規。祖述變通,正在今日,務施實德,不尚虛文”雲。

      忽必烈即位後先後用過年號中統、至元兩個年號。儒家是中道,為中華道統。忽必烈建中統年號,又有自居“中原正統”之意。至元取《易經》“至哉坤元”之義。1264年12月18日忽必烈將國號由“大蒙古國”改為“大元”,成為元朝首任皇帝,這個大元,取《易經》“大哉乾元”之義。從年號和國號,都可見忽必烈對儒家的尊崇。

      忽必烈即位伊始,“採取故老諸儒之言,考求前代之典,立朝廷而建官府。”主要參考並且沿襲了宋金制度。同時詔立國史翰林院招攬儒學人才;詔十路宣撫使舉文學才識、可以從政及茂材異等列名上聞;詔立諸路學校提舉官,擢用博學老儒;重用姚樞、許衡、竇默諸大儒,民本原則得到一定程度貫徹。經濟得到恢復,民眾生活改善。江南偶有反元鬥爭,但都是小規模的。

      總之,忽必烈的儒化,有相當的真誠度和深廣度,從意識形態、制度設定、學校教育到官員隊伍建設,可謂全方位多層次。

      以儒立國,這是對儒學的最高尊重。黃宗羲之子百家為《宋元學案》之《靜修學案》按語說:“魯齋(許衡)、靜修(劉因),蓋元之所藉以立國者也。二子之中魯齋之功甚大,數十牟彬彬號稱名卿材大夫者,皆其門人,於是華人始知有聖賢之學。”認為許衡和劉因二儒是“元之所藉以立國者”,立國是立制度,更是立文化。

      或以為元朝設立“儒戶”是對儒家的貶低,“無視儒本身只是一種信仰和文化”雲,外行話也。諸色戶計中也有僧道等戶。佛道兩教是元朝最盛行的宗教,僧人道士數量眾多且地位很高。成吉思汗西征時曾封全真教主丘處機為國師,忽必烈登基後以儒治國,輔以佛道,佛道兩家中又更傾向佛教。

      屠城是各蒙古汗國一大惡習暴行。但忽必烈一反蒙古帝國和蒙古貴族的故態,總是諄諄勉勵將士莫妄殺人。其伐宋的《興師徵南詔》,特別告誡“將士毋得妄加殺掠”。又專門當面戒諭伯顏,要他向 “不殺一人”取江南的宋朝曹彬學習:“古之善取江南者唯曹彬一人。汝能不殺,是吾曹彬也。”(《元史》)

      《元史》載:“丙戌,伯顏下令禁軍士入城,違者以軍法從事。遣呂文煥齎黃榜安諭臨安中外軍民,俾按堵如故。時宋三司衛兵白晝殺人,張世傑部曲尤橫閭里,小民乘時剽殺。令下,民大悅。”《明太祖實錄》載:“伯顏之有祠堂,因其初入臨安,市不易肆,有德於民,故廟食焉。”

      佔據臨安後,忽必烈釋出《歸附安民詔》,詔諭江南一帶新附府州司縣官吏士民軍卒人等,相當寬大仁民:“爾等各守職業,其勿妄生疑畏。凡歸附前犯罪,悉從原免;公私逋欠,不得徵理。一應抗拒王師及逃亡嘯聚者,並赦其罪。…鰥寡孤獨不能自存之人,量加贍給。”雲

      平定南宋不久,忽必烈下令從南方士人中選拔官員。在恢復科舉制之前,以儒戶為官員後備隊。

      儒家沒有殺戒。在以直報怨、誅一夫、復仇、革命的時候,在義刑義殺義戰的時候,往往不能不殺,不得不以殺止殺,或者以殺體現世法、自然法和天理良知的公道。但是,儒家最怕誤殺,最忌濫殺,特別慎殺。忽必烈在這方面頗受儒家影響。

      任何戰爭和王朝的建立都難免殺戮流血。夏啟應天順人而建國,也不得不“與有虞氏大戰於甘”;湯武弔民伐罪而革命,書亦云流血漂杵,以致孟子有盡信書不如無書之嘆。漢武唐宗宋祖明祖無不“雙手沾滿鮮血”。元世祖一再告誡“將士毋得妄加殺掠”,以“不殺一人”的曹斌為榜樣,此番用心已是難得。

      朱元璋還是吳國公的時候,曾召見儒生唐仲實詢問漢高帝、漢光武、唐太宗、宋太祖、元世祖平定天下之道。對曰:“此數君者,皆以不嗜殺人故能定天下於一。” 唐仲實是元末明初名儒,被時人譽為“東南學者之師”。可見朱元璋對忽必烈的推崇始終一貫,在造元朝之反時也一樣。

      對忽必烈來說,“驅口”問題堪稱“歷史遺留問題”。“驅口”意為“被俘獲驅使之人”。蒙古統治北方之初和滅金過程中,“以俘為奴”現象非常嚴重,主人還可任意殺害驅口。忽必烈登基後“禁止掠奪人口為奴”(北師大版歷史教科書),對“驅口”作了一定的法律保護。

      北師大版歷史教科書寫道:“忽必烈推行重農政策,即位之初就下令…把許多牧場重新恢復為農田,禁止掠奪人口為奴;設立專門管理農業的機構“司農司”,規定以“戶口增”“田野闢”“賦役平”作為衡量官吏政績好壞的標準;詔令司農司編寫《農桑輯要》,刊行四方”雲,頗為實事求是。當然,我們不能奢望忽必烈像林肯一樣解放奴隸。

      說忽必烈重開政治新局面並非過譽。成吉思汗和蒙古帝國屠城無數,重刑惡法,草菅人命,可謂惡業深重。是忽必烈不顧蒙古諸王的反對,尊孔尊儒,獨挽狂瀾。元朝賦輕稅低政治寬鬆,言論信仰自由度相當高,對此朱元璋和宋濂等《元史》編著者都一致承認。

      忽必烈一系列儒家化措施和文明化努力,遭到眾多蒙古貴族的激烈反對,包括成吉思汗兒子帖木格的玄孫乃顏和還有忽必烈親兄弟阿里不哥。蒙古諸王反對忽必烈的要因之一就是反對“行漢法”。各個汗國紛紛脫離,各自為政,大多戰亂不斷,迅速衰弱分裂和滅亡,唯元朝最為文明和強大,穩定最久,一枝獨秀。可謂功不唐捐,儒不白尊。

  • 4 # 更改名字123564321

    元朝的“儒家化”從忽必烈時期開始大規模拓展,像定國號、太子制、科舉制等逐步定型。但是因為忽必烈篤信佛教,以及國內四種文明之間的較量,造成忽必烈既是儒家文化推行的最大動力也是最大阻力。例如佛教與儒家的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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