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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發現生活點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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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風森火煉
在趙構的眼中,岳飛該殺。因為岳飛時刻想“直搗黃龍、迎回二聖”。連趙構也肯定納悶,岳飛啊岳飛,我對你不好嗎,你直搗黃龍還罷,你迎回二聖,那我哥跟我爹回來,我去那兒?
在金兀朮眼中,岳飛也該殺。你岳飛在朱仙鎮當了我這麼多年,耗了我大金國多少糧草給樣,死了我大金國多少兒郎,恨不得你早死啊!
在秦檜眼中,這岳飛該不該殺?這秦檜也琢磨,有你岳飛在,我還有價值,沒了你岳飛,我該怎麼辦……
您說,這岳飛該不該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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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羅託魯瓦湖畔的暢想
從漢族民族利益和宋朝大局的角度,顯然不該殺。岳飛是抗金的中流砥柱,用好了不僅可以扭轉宋朝積貧積弱的戰爭局面,搞不好還在宋朝就能收復漢唐在東北和西北的大片領土。這是毋庸置疑的。
但從趙構個人利益出發,該殺。岳飛主張直搗黃龍,迎回二聖,而且從岳飛節節勝利的大好形勢看,完全有可能做到。那迎回二聖之後,二聖當什麼?兩個太上皇?趙構這個皇帝往哪裡擺呢?朝廷大事請示不請示兩位老皇帝?兩位老皇帝有了指示要不要落實?大臣們會不會有人覺得讓二聖當皇帝更合適呢?而且這個岳飛還對立太子的事情說三道四!一個手握重兵的猛將,對立太子的事還有自己的看法,萬一以後擁立某個王子,把趙構或趙構選定的太子趕下來了怎麼辦?
所以自古以來,像岳飛這樣有本事的,一定要懂政治,知道領導心裡所想,該說話時說到位,該做事時做到位,不該說的話半句都不要說。否則,本事越大,當的官越大,越危險。正面例子如郭子儀,曾國藩,負面例子如韓信,年羹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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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一杯紅酒370
1、宋朝是怎麼來的,趙匡胤發動陳橋兵變建立的宋朝,宋朝建立後主題就是以文抑武,文官為軍隊主帥。
2、岳飛所出年代正好是北宋被金國所滅,趙構建立南宋之際,趙構正好見證了北宋的滅亡,內心深處對金國的強大已經留下了深刻的陰影,認為金國不可戰勝,可他又不得不用岳飛,李綱等主張抗金之人,擔心金國一抽風把自己剛建立的南宋在滅了,所以一邊在打一邊又想的和金國和談
3、岳飛抗金口號是迎回二帝,這讓宋高宗趙構怎麼想,我這皇帝屁股還沒坐熱你要是贏回2帝我怎麼辦,難道退位讓出皇位,這對趙構肯定是個不穩定性因素
4、十二道金牌才召回岳飛,給宋高宗趙構想這就是抗旨,不聽皇帝的旨意,並且當時岳飛有10萬軍隊,萬一在來個陳橋兵變怎麼辦。所以趙構心裡怕呀。故岳飛最後是不的不死,死了趙構才能安心,投降派的文人才能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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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流動的酒文化
岳飛之所以被詆譭,因為我們新中國之前的最後一個朝代是清朝,岳飛是他們的仇人,歷史是人寫的,中國歷史是根據當朝記錄的,前朝的史料是後世可以修改的,所以岳飛活著就有百姓建生祠,至今還有嶽王廟,不能直接從神一樣的英雄給說成奸臣,毛主席一生手不釋卷,對歷史遠勝於我們這些粗人,曾手書岳飛滿江紅,對其精忠報國精神尤為稱道,1954年主席曾囑咐身邊人,清明記得替我給嶽王墳送個花圈,岳飛之死是捨生取義,至於應不應該,漢人都不會感覺是應該的,這是一個民族的恥辱,岳飛不死,或許不會有後來的崖山之後再無中國一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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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萌萌媽媽董小華
岳飛不該殺!
因為:岳飛的所做所為全憑一片公心,為國為民之心青天可鑑!如果這樣的人該殺,那麼提問者是否也認為普天之下歷朝歷代的忠烈都該殺?
另外現代嶽黑秦粉所捏造的所謂岳飛之死和“迎回二聖”“干預立儲”“違抗皇命”之類有關的謠言純粹是欺世之言,我已經在另外的文章中予以駁斥。簡單的說一下,嶽黑們為岳飛之死所下的定論沒有任何歷史依據!理由是,秦檜汙陷岳飛,置岳飛於死地的《刑部大理寺狀》所捏造的岳飛罪名沒有一條和現代嶽黑所捏造的相吻合,所以說現代的嶽黑秦粉比秦檜還無恥毒辣!
而秦檜一黨所捏造的《刑部大理寺狀》不僅被後來的南宋歷代皇帝所推翻,而且透過史料分析,得出的結論是《刑部大理寺狀》完全是為製造冤獄而精心設計的騙局!
下面具體分析一下:
一、秦檜捏造的岳飛罪名不成立。
二、岳飛已經賦閒,根本沒有威脅高宗的能力,秦檜假傳聖旨矯旨殺嶽是高宗始料未及的。
三、秦檜最初要剪除的目標是韓世忠不是岳飛,只不過是因為岳飛不屑於到高宗面前哭訴自救而已。
秦檜一黨進行捏造岳飛造反的“證據”過程中,手段十分的卑鄙!
岳飛被請入大理寺時,趙構對秦檜說:“刑之所以止亂,勿妄追證,動搖人心”。對高宗的指示,秦檜直接無視。
王明清《揮麈錄餘話》卷2稱岳飛獄案為“詔獄全案”,其中有兩份原始檔案傳世,一是此書所載的王俊誣告狀,二是李心傳《建炎以來朝野雜記》。
李心傳《建炎以來朝野雜記》乙集卷一二所載的紹興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刑部大理寺狀》(即《判決書》),逐一列舉岳飛等人罪狀,並根據情節輕重,依法判刑。限於篇幅,僅將其部分內容摘錄如下:……岳飛為因探報得金人侵犯淮南,前後十五次乃受親札指揮,令策應措置戰事,而坐觀勝負,逗遛不進。及因董先、張憲問:張俊軍馬如何?言之道:“都敗了回去也。”便乃指斥乘輿。向張憲、董先道:“張家韓家,你只將一萬人,已跎踏”。及因罷兵權後,又令孫革寫書與張憲,令措置別作擘畫,又令看訖焚之,又令張憲虛申報四太子大兵前來侵犯上流。自是之後,張憲商議待反背而據襄襄陽,及把截江岸,兩下令擄官私舟船。又累次令孫革奏————誣告岳飛以書信串通張憲謀反的張俊為此做證詞,然而據《鄂國金陀萃編》卷24《張憲辨》記載:“另有“初八日隨狀陳首”的“小貼子”“契勘張太尉,說岳相公處人來,教救他,俊即不曾見有人來,亦不曾見張太尉使人去相公處。張太尉發此言,故要激怒眾人背叛朝廷。”此為“尚書省敕牒”所載。就是說王俊的告詞中已經說明他並沒有看到有人到張憲軍中給張憲捎來岳飛的信件,由此可知連王俊也否認張憲與岳飛通訊,但是後來的冤獄卻一口咬定兩人通訊謀叛。而這條罪狀的物證全屬子虛烏有,只好編成是王貴和張憲“當時焚燒了當”。
岳飛的老部下王貴為這些證言作證,然而真實的情況卻是王貴是在有把柄被秦檜一黨捏在手裡,他迫於無奈在秦檜一黨擬好的狀詞上按了手押!
因為王貴在郾城之戰時退縮被岳飛責罰,當時秦檜和張俊原以為王貴一定怨恨岳飛,可以引誘上鉤。然而王貴卻說:“相公為大將,寧免以賞罰用人,苟以為怨,將不勝其怨矣!”最後,張俊等人又以王貴家的陰私,進行脅持,王貴為了保全自己的身家性命,被迫屈從 (《宋史》卷368《張憲傳》
《刑部大理寺狀》(即岳飛案判決書),裡面指出南宋朝廷釋出公告,不許岳飛等人申訴,其他人也不得代為申訴,既使有人到官府告狀,官府也不得受理,這等於封閉了為岳飛伸冤的所有通道。南宋朝廷這麼做,證明岳飛案根本經不起推敲,是一樁徹頭徹尾的冤假錯案。
從戰國時法家學派興起後的歷朝歷代,審理案件要求人證物證俱全,審判符合程式經得起推敲,當事人認罪伏法,方能定罪。如果沒有證據,當事人又不認罪,按誣告論處,不以定罪;如果證據不足或審判程式有漏洞經不起推敲,當事人又不認罪,視為疑案,應延期再判;如果證人與當事人有親屬關係或衝突,證人必須迴避,其證言證物不予採信。依照這些基本原則,我們來看看這份判決書存在哪些疑點。
《刑部大理寺狀》確定的岳飛罪名有三項:淮西之戰坐觀成敗逗留不進,屬於公罪,罪輕;指斥乘輿(對皇帝不敬)、寫信讓張憲岳雲謀反,這兩項屬於私罪,罪重,岳飛就死在這兩項罪名上。有的人說罪名是四項,還有一項是妄圖消滅友軍,理由是:岳飛曾給張憲、董先說“張家韓家,你只將一萬人馬去便了,已跎踏”,他們把“跎踏”解釋為“消滅”,意即讓張憲、董先各率一萬人馬去消滅張家軍、韓家軍,明顯是古文水平不過關,翻譯錯誤歪解語意。正確的翻譯應是:“跎踏”即“拖沓”,岳飛這話翻譯過來是:“關於張俊韓世忠,你倆率一萬人馬去救即可,這事耽擱了。”《刑部大理寺狀》把這句話寫進判決書,是認為岳飛自己都說耽擱了,把這作為岳飛淮西之戰坐觀成敗逗留不進的罪證。
《大理寺狀》稱岳飛在淮西戰役中犯了“坐觀勝負,逗遛不進”的罪,與万俟卨等秦檜黨羽彈劾岳飛的口吻完全一致。然而他們在這裡使了個障眼法,故意把高宗和岳飛間來往書信的行程時間給隱瞞了!
岳飛從湖北鄂州發出奏報,最快5天到達杭州臨安府,宋高宗給岳飛下達命令也是如此,這一來一去,最少要10天時間,因此岳飛每次發出奏報,均在10天后採取軍事行動。如果不知道這些,就妄言岳飛進兵遲緩,純粹就是不懂軍事的無腦噴子行徑。
很多人拿高宗二月二十六發給岳飛的御札為證,說這道御札證明岳飛確實存在“逗遛不進”過錯。但這道御札前半段要岳飛“只在舒州聽候朝廷指揮”,後半段又說讓岳飛“聞敵虜又犯濠州……卿星夜趨廬州”,明顯自相矛盾與事實不符,歷代軍事學家、史學家均認為是後來補上去的,因為金人再犯濠州、劉光世潰敗、楊沂中被包圍發生在三月初六,這已經是十天以後的事了,難道宋高宗早在十天前就已經未卜先知,知道劉光世將要潰敗、楊沂中將被圍殲?這不是笑話嘛,這也再一次證明了南宋國史被篡改是確鑿無疑的。
從二月二十三到三月初九,岳飛奉命在舒州呆了十七天,韓世忠則原地待命二十多天,万俟卨彈劾岳飛和《大理寺狀》稱岳飛“坐觀勝負逗遛不進”,指的正是岳飛按朝廷指令在舒州待命這段時間。從史料來看,岳飛停在舒州不進是高宗命令,指責岳飛“坐觀勝負逗遛不進”純粹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的不實之詞。
然而這條罪狀是在岳飛辯駁“甚明”,行師“往來月日”可考,“竟不能紊”的情況下,強行誣陷定案。
第三條指斥乘與本是口說無憑,而董先被迫赴大理寺作旁證,又說岳飛無“比並”太祖的“語言”。
秦檜和万俟卨等卻是在罪名“無驗”的情況下,強行為岳飛定罪!
以上證據詳見《建炎以來朝野雜記》卷12《嶽少保誣證斷案》,《揮麈錄餘話》卷2。
對於岳飛冤獄和秦檜一夥捏造的罪名,《建炎以來朝野雜記》作者李心傳做出明確的結論:“餘嘗得當時行遣省札,考其獄詞所坐,皆一時鍛鍊文致之詞,然猶不過如此,則飛之冤可見矣!”
《 揮麈錄餘話》作者王明清更一針見血的指出:“鍛鍊雖極而不見實情,的見誣罔!孰所為據?而遽皆處極典,覽之拂膺!”
至於岳飛謀反一說,徐夢莘在廣泛收羅資料到來者不拒的《三朝北盟會編》中也抄不下去了,直指其為穢史。
南宋史家呂中的《中興大事記》一書記載:自兀朮有必殺飛而後可和之言,秦檜之心與虜合,而張俊之心又與檜合,媒孽橫生,不置之死地不止。万俟卨以願備鍛鍊,自諫議而得中丞;王俊以希旨誣告,自遙防而得廉車;姚政、龐榮、傅選之徒亦以阿附,並沐累遷之寵。附會其事,無所不至,而「莫須有」三字,韓世忠終以為無以服天下。飛死,世忠罷,中外大權盡歸於檜,於是盡逐君子,盡用小人矣!』
《宋史》上記載:“歲暮,獄不成,檜手書小紙付獄,即報飛死,時年三十九。”其中的“獄不成” 表明罪名根本不成立!
《三朝北盟會編》卷207也記載: “檜以書付獄卒致飛於死”。就是說,秦檜殺嶽是用小紙條指令其獄內死黨來完成的。
綜合分析:
勘定秦檜是殺嶽的主謀的證據鏈如下:
秦檜是金國的內應受金國的指派破壞南宋的軍事力量——權傾朝野架空高宗——金國指令秦檜殺害岳飛——秦檜矯詔殺嶽。
通過歷史文獻的記載,以上四個證據皆具備,而且證據充分詳實,無法顛覆。
有人質疑,如果殺害岳飛的罪魁禍首是秦檜,為什麼趙構在秦檜死後的很長時期裡,仍堅持不肯替岳飛平反?甚至還下詔道:“講和之策,斷自朕志,故相秦檜,但能贊朕而已。近者無知之輩,鼓唱浮言,以惑眾聽,至有偽撰詔命,召用舊臣,抗章公車,妄議邊事,朕甚駭之。內外之臣,成體膚意,如敢肆議,當置典刑。”這不是趙構公開承認自己是向金屈辱投降和殺害岳飛的主要責任者嗎?
這裡要說的是,高宗苟安江南的想法是眾所周知的,這也是他重用秦檜的主要原因。所以他替秦檜辯護,實際上也是在為自己的苟安政策做辯護,還有紹興和議的達成能夠成全他的孝名,所以這並不奇怪。而高宗在這個詔旨裡並沒有提冤殺岳飛之事,因此用這番話來印證高宗對殺嶽持贊成態度的說法是難以服眾的!
為什麼趙構解除岳飛的實際兵權之後半年多,突然決定要殺岳飛?這個決定符合他的個人利益麼?是不是非殺不可?
要知道殺岳飛這個級別的大臣(一品大員)在宋代是嚴重違背政治傳統的。有宋一代搞政治鬥爭一般不搞肉體消滅,對武將也不搞。像謀反的帽子,北宋時期好多大臣都被扣過,不倒黴的被扣了也一樣當官當得很滋潤,最倒黴的也不過流放嶺南,不會真整死人(不要提狄青,狄青最後所謂的被陷害也只是放了個外任地方官,他屬於氣量太小自己把自己嚇死的)。你再擔心岳飛會威脅自己的寶座、會干擾議和政策,強敵猶在的情況下流放或者關押就行了,為什麼一定要殺掉?
當時,所謂張、韓、劉、嶽中興四將之中,惟岳飛歲數最小,官職最低。前面三人,俱有功臣之號,各有三鎮之節。威望影響遠在岳飛之上。秦檜第一個打擊目標並非岳飛,而是韓世忠。動手之前,他曾讓張俊籠絡岳飛。未逞之後,才有岳飛一案。如果高宗要殺岳飛,何必多此一舉?儘管高宗急於議和,卻遠遠沒有糊塗到自毀長城的地步。有大量史料可以證明這一點。況且,岳飛入獄時,和議結果究竟怎樣還很難說,高宗選擇這時殺掉岳飛,豈不是太過愚蠢?岳飛案卷中所謂諭旨賜死之說,其實只有“奉聖旨”三字而已,並無聖旨原文。最後的結案是到岳飛死了半個月後,才由万俟禼等正式向高宗彙報。這也是極不合常理的。高宗必殺岳飛,目的究竟何在?岳飛死後,高宗處處被動,無所作為。如魚得水,不受制約、為所欲為的是秦檜。所以,說高宗是殺岳飛的主謀這種說法,不僅邏輯上講不通,而且事實上缺乏足夠證據。所謂“岳飛必須死”不過危言聳聽而已。在岳飛冤案的過程中,高宗犯下的嚴重錯誤是,沒有動用手中特權,豁免岳飛及時保下岳飛的性命。
如前所述,趙構對岳飛其實根本就沒什麼猜疑。岳飛也沒打算反對議和要反對到死諫的地步,已經回廬山過退休生活去了。
而今人所分析的嶽案高宗是殺嶽主謀的說法沒有歷史依據,僅憑高宗是皇帝,沒有高宗的指示秦檜不敢殺嶽的說辭在史料面前是蒼白無力的!因為誰也無法拿出推翻高宗被秦檜架空導致秦檜矯詔殺嶽的史料,僅憑推測來定論歷史事件是極端不嚴謹和幼稚可笑的行為,試問?曹操殺害楊修,能把責任推到漢獻帝身上嗎?
而岳飛之死,有充分的歷史證據證明是遭秦檜陷害所致。
孝宗為岳飛平反時高宗還活著,沒有高宗的預設,孝宗根本不敢給岳飛評反!孝宗在評反詔書中說“會中原方議於櫜弓,而當路力成於投杼,坐急絳侯之系,莫然內史之灰”,用西漢周勃、周亞夫父子冤獄喻指岳飛之死,雖暗示嶽案是冤案,卻不肯明說。在給岳雲復官的詔書中說岳飛“困於讒誣”被殺,已經暗示責任在秦檜身上。
嘉泰四年,宋寧宗趙擴追封岳飛為鄂王。趙擴下旨論曰:岳飛“雖懷(郭)子儀貫日之忠,曾無其福;卒墮(李)林甫偃月之計,孰拯其冤。”把秦檜比做李林甫,這還不能說明什麼嗎?“ 開禧二年,趙擴下令追奪秦檜的“申王”爵位和“忠獻”諡號,改諡“謬醜”,並指出其罪行:“一日縱敵,遂貽數世之憂;百年為墟,誰任諸人之責?
在理宗寶慶元年,宋廷就岳飛案件頒佈《賜諡告詞》,告詞道出了岳飛的冤情:“夫何權臣,力主和議,未究凌煙之偉績,先罹偃月之陰謀……昔孔明之志興漢室,子儀之光復唐都,雖計效以或殊,在秉心而弗異……(岳飛)英靈如在,茂渥其承,可依前故太師、追封鄂王,特與賜諡忠武。”從中可以看到,權臣指的就是秦檜,岳飛是冤的。假如岳飛謀反是鐵案,豈能被南宋當朝四位皇帝推翻?
以上所說所講,並不是為趙構推卸歷史責任,因為因為做為歷史上第一昏君,他的責任是推卸不掉的!論證秦檜是殺嶽的主謀,目的很明確。所針對的就是目前有些不良學者教師利用黑嶽來顛覆中華民族傳統的價值觀,抹黑家國情懷。黑嶽必須首先為秦檜翻案,把他打造成一個忠君愛國的虛假形象,這種做法令人做嘔!在忍無可忍的情況下,不由得我提起筆來正本清源,鎖定秦檜漢奸賣國賊的歷史形象,為中華民族儲存廉恥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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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應該說是該殺不該殺,只能說結果是必然被殺
原因主要為:
1、宋朝是怎麼來的,趙匡胤發動陳橋兵變建立的宋朝,宋朝建立後主題就是以文抑武,文官為軍隊主帥。
2、岳飛所出年代正好是北宋被金國所滅,趙構建立南宋之際,趙構正好見證了北宋的滅亡,內心深處對金國的強大已經留下了深刻的陰影,認為金國不可戰勝,可他又不得不用岳飛,李綱等主張抗金之人,擔心金國一抽風把自己剛建立的南宋在滅了,所以一邊在打一邊又想的和金國和談
3、岳飛抗金口號是迎回二帝,這讓宋高宗趙構怎麼想,我這皇帝屁股還沒坐熱你要是贏回2帝我怎麼辦,難道退位讓出皇位,這對趙構肯定是個不穩定性因素
4、十二道金牌才召回岳飛,給宋高宗趙構想這就是抗旨,不聽皇帝的旨意,並且當時岳飛有10萬軍隊,萬一在來個陳橋兵變怎麼辦。所以趙構心裡怕呀。故岳飛最後是不的不死,死了趙構才能安心,投降派的文人才能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