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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葉葉的美食

    1、首先,後悔領證是很正常的,大多數已婚人士都會覺得後悔,因為被生活的雞毛蒜皮折騰得無法忍受。和另外一個人在一起親密無間的生活總會有各種各樣的矛盾。

    2、其次,要具體分析矛盾的性質,如果只是因為生活習慣生活方式不一樣產生的矛盾,那就可以好好溝通互相理解互相包容,因為就算換了另外一個人這些矛盾也並不能消除。如果是人品、責任、觀念等原因並且無法溝通也沒有可以改進的地方(改變別人非常困難,也不容易實現,所以建議不要對這方面期待太多,改變別人不如改變自己來得容易),那就建議分開,沒有一個人可以自己支撐起婚姻這張網,婚姻必須兩個人共同努力才能走得長遠。

    3、再次,揹著父母領證,個人認為這樣不夠坦誠,不論出於什麼原因。父母是我們最親的人,雖然他們天生對我們就有無限的寬容,但是我們坦誠相待才能無後顧之憂,才能勇敢面對生活一切的困難,而且得到父母的祝福不是更好嗎?所以告訴他們吧,讓他們知道你的想法,得到他們的支援。

    4、最後,讓自己幸福最重要,對自己負責。

  • 2 # 諾清言

    領證後悔,這個要看是真後悔,還是假後悔?

    如果是真後悔,就直接領離婚證就可以了。現在社會,離婚應該不是那麼難的事情了。

    你這說的應該是剛領證,又不牽扯孩子,也不牽扯財產。

    真的後悔,離婚就是最好的快刀斬亂麻。

    當然,如果你的後悔,是假的。怎麼個假法呢?

    首先,我說的假就是,並不是因為後悔領證。不試後悔嫁個這個男的。

    而是,你覺得不甘心。覺得不滿意。

    你認為,如果不是偷偷領了證,對方應該怎樣怎樣對你好。

    如果不領證,對方家庭應該怎樣對你好。

    如果不領證,你可以在結婚方面,有更優越的選擇條件。

    那麼你就是假後悔,你是還想和這個男人過。只是心裡有些遺憾。

    那這種後悔,你就大可不必了。

    婚前可以千挑萬選,婚後就要夫妻同心,共同經營。一方不努力,一方見勢不妙就逃跑了。那麼這婚結的真的有些悲哀了。

    當你揹著你爸媽的時候,應該是“非君不嫁”的決心。

    當你後悔的時候,是不是絕不回頭的決絕呢。

    如果是,那麼就馬不停蹄地奔向民政局。從此橋歸橋,路歸路。

    如果不是,就放下心中的小不滿。努力生活吧。

    很多人的生活都是一地雞毛,但總有些人能讓雞毛飛上天。

    想清楚,再做決定,離婚很簡單,過下去需要時間。

    但一定不要湊活,儘早想明白。

  • 3 # 小何同志9v2A

    借個樓,發表一下意見,現在離婚率逐年增高,就是因為現在的人,太沖動了。

    首先要明白,領證結婚不是談戀愛,結婚是一輩子的事情,談戀愛想分手就分手,想換人就換人,結婚不可以,不能把領證結婚看的那麼隨便,因為一旦領證,牽扯的東西就多了,不是那麼隨意就解決的。戀愛-訂婚-結婚-懷孕,最好不要去打破這個順序,戀愛的時候,考慮兩個人三觀合不合,生活習慣一不一樣,能不能忍受一些缺點和不好的地方,然後再去考慮見家長。切不可被愛情衝昏了頭腦,因為,結婚,是一輩子的事情,在心裡先問問自己,眼前這個人,我能和他過一輩子嗎。同樣,領證結婚是三個家庭的事情,不能擅自做主,父母的意見不一定都是對的,但結婚最好還是要得到父母的支援。父母都是希望子女更好,不會害你。同樣也要去考慮對方的家庭,相處情況,社會關係等等。你們能不能在一起,考慮的事情很多。

    所以,領證結婚,不能衝動,不能盲目,要得到雙方父母的支援與理解,要考量雙方是否合適。

    既然你和你男朋友已經領證了,如果他人品可以,對你不錯,家庭也還好,就不要想太多。試著接受。畢竟這是你自己做出的選擇。

  • 4 # 家有毛孩子豆豆

    把你領證的真實情況告訴你的爸媽,如果是真的後悔了,給自己和男朋友一個冷靜期,確認一下,你們領證你是否真的後悔了,不要著急作出決定,但是也不要將就,一旦後悔那就是要去辦離婚手續了,對你和你男朋友而言有點虧了,再結婚可就是二婚了。

  • 5 # 長民之子

    看到這個問題真是很有感慨啊!是後悔沒有給父母賺到彩禮錢?還是父母沒有給嫁妝呢?

    時代的發展,社會的進步。又輪迴到了婚姻嫁娶要用金錢來打點的地步啦!

    二十一世紀的如今,人們來到了沒有彩禮不能結婚!沒有嫁妝不能結婚!沒有婚房不能結婚!沒有汽車不能結婚!甚至婚前沒有懷上孕都是不能結婚的境遇!

    我和老婆結婚登記的時候,岳父岳母就是在不知道的情況下領證的。而且我們還是閃婚,就是剛剛確定戀愛關係僅僅不到三個月,我們就辦理了結婚證。

    我的老婆是我的校友小師妹,比我小兩屆。她畢業後就是為了離家近,做個輕鬆的會計工作而選擇了她父親所在的國企。

    那時我已經在這家國企工作2年了。因為當初企業的政策是大學生結婚登記就給分配房子,而且我作為一個帥哥、前途似錦的大學生、一個緊俏的資源,吸引力強大。各路男女媒公媒婆我接見的應接不暇。

    冥冥之中自有天意,老婆大學畢業後,她的初中同學說有個傢伙不錯,我給你搭咕搭咕,這是老婆後來同我說的原話。

    那是1990年正月期間的事情,我們當時打破了正月期間不介紹物件,不看物件的悠久歷史厚重感的傳統。在公園的一個小亭子裡我們進行了第一次見面。

    老婆一見到我,眼睛瞪的大大的,你不是某某學院84級的學生嗎?那時候老婆把她的同學拉到一邊竊竊私語了一番,後來才知道她對同學說我這個傢伙是我的學長,我在學校聽說過不好對付啊!

    第一次見面後,我就把她領回了家裡,去見我的父母。而且是沒有到下班時間,就騎著腳踏車走了大約40分鐘的路程。

    而她的家,我是過了大約半個月才第一次去認門!

    由於當時我的工作比較忙,還要兼顧去工友們家裡打牌、野外釣魚、飯店喝酒、同事家庭聚餐等等業餘活動,其實,陪她的時間真是不多。

    一次附近農村開了一家狗肉館,我和段長等一行人,騎著腳踏車準備去那裡吃狗肉,走到路口我的老婆和岳母就把我攔了回來,她們以為我去打麻將呢!岳母對打麻將的行為深惡痛絕!

    老婆是家中的唯一的女兒,深得岳父岳母的寵愛,真正的掌上明珠一般的溺愛。

    1990年五一過後,月初單位開會宣佈總廠檔案,每年一次的福利分房開始了。會議結束後,我去老婆的單位找她。

    問她,你要房子不?要的話就結婚登記。

    此時,岳父岳母正在北戴河療養,那時候通訊不發達,沒法聯絡徵求岳父岳母的意見。

    我們就去她家取了戶口本,回到我家向我媽要了我的戶口本,就去街道辦理登記了。

    去了街道才知道,還需要工廠的介紹信,還需要一寸相片。

    當時感覺麻煩的就是相片啊!老婆特意去髮廊作了髮型,並化妝,記憶中女孩子看中的就是怎麼把自己拍照拍的漂亮些。

    而我呢,就是用水捋捋頭髮,連鬍子都沒有刮,我平時刮鬍子都是在單位洗澡的時候用一個同事的刮鬍刀。

    去照相前,街道負責辦理結婚證的阿姨,告訴我們相片是一寸相片,也可以是兩寸的。

    特意坐車到一個大型的照相館,攝影師問我們照幾寸的相片,要黑白的還是彩照?我回答照2寸彩照。就這樣我們辦理加急照相,並每個人各自照了一張2寸照片。其實兩寸是應該合照。當時,攝影師問拍2寸彩照是要出國嗎?我感覺他話多就沒有回答他,草率了。

    由於結婚證是有時限要求上交參與分房子的,等3天后取加急相片時,才發現老婆的相片照壞了,再補照來不及了,一激動就退款不照了。

    所以現在我們的結婚證的照片,是我老婆中學初一時候的相片,而我的是高一時候的相片。

    而且,我的照片還是從工會會員證和科技證上面扣下來的相片。

    時至今日,老婆唯一的遺憾就是結婚登記的時候,沒有拍婚紗照,而結婚證上的照片是像十二、三歲的少年一樣,那時候的美少女就是這樣!

    岳父療養回來後,對我很不滿,說我沒有尊重他老人家,在他不知情的情況下,我就把他老人家的寶貝女兒給這麼輕鬆的娶走了。憤怒之餘找我的父親算賬,並在酒足飯飽之後給了我們一個裝有5000元人民幣的信封,而我家也同時送出5000元人民幣給我的老婆……,瞬間我們就成了那個年代的萬元戶,邁入了人生的巔峰!

    從此,我們就過上了無法描述的幸福生活!

    最後說明一下,結婚證還是辦理晚了,參與當年分房子的結婚登記截止日期是上一年的12月份!

    編輯

  • 6 # 聰明求索

    我的回答是:一是理直氣壯離婚。揹著爸媽和男朋友領證了,現在後悔,就光明正大與他離婚。只要領證,法律承認是夫妻關係。如今反悔了,就與男朋友到民政部門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手續。沒有什麼不好意思之說,類似事情肯定有,屬正常現象。二是重新開始生活。離婚後,絕大多數人不知道此事,你還是姑娘身。建議你投入到火熱的工作之中,做同事認同,領導首肯的員工。不需較長時間,就有眾多追求者。在勞動中產生的愛情,純潔永久,終身幸福,彼此值得託付終身。三是汲取教訓。建立了戀愛關係,一定要告知父母。透過一段時間接觸,父母會給你一些合理化建議,有益無害。不是臨近婚期,不能同居,潔身自愛,更擁有尊嚴,更嬴得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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