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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y L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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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蘭馨2450
有這種行為的人,哪有資格當明星?這樣的人根本不配被人喜歡。現在的娛樂圈魚龍混雜,那些所謂的小明星,選秀出道,靠著整容和化妝魅惑了一大幫不諳世事的傻姑娘,自己在臺上裝傻賣萌,割韭菜割得不亦樂乎,背地裡招貓逗狗玩弄感情。沒有素質沒有道德沒有文化,哪一樣值得人追?至於隨地吐痰、當街小便的,建議送去印度,那裡比較適合他們生存。
先聊點題外話——
評項按顏值,能力,經濟條件,氣質,學識與修養五大類綜合得分。
將出現如下結果:
你配偶的分數﹥你情人的分數;問題來了~你配偶那麼好,你為什麼要找情人?
你配偶的分數<你情人的分數;問題來了~你為什麼不和情人結婚,要和配偶過日子?
你的分數>你情人配偶的分數;問題來了~你情人為什麼不和你結婚?
你的分數﹤你情人配偶的分數;問題來了~你的情人為什麼還答應做你的情人?
大家心中早有答案!
我的答案是:喜歡了只要一點就行。
再來聊聊追星這點事——
能稱謂“星”的(歌壇的,影壇的,體壇的……),他們自身已具有一個耀眼的光斑。
年少的追星者,其行為有些狂熱。始於喜歡,終於崇拜,甚至模仿。因為他們是活力四射的年紀。
成年的追星者,其行為成熟穩重。始於喜歡,終於欣賞或敬仰。因為他們是理性中人。
事實上,年少也好,成年也罷,他們追星的目光始終聚焦於一點——星們的光斑。其它的視而不見。你提示了也沒用,他們沒心思管哪些。
也是,正像我們與他人的交往,集中在一個交集點上。很難成為一條交集線。更難成為一個交集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