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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芭蕉葉16

    通姦雖然違反社會公德,家庭倫理,影響夫妻和睦,有一定的社會危害性,但相對強姦、賣淫嫖娼、聚眾淫亂等來說社會危害性比較小,不需要用刑法來調整,用道德規範調整即可,通姦情節嚴重的給予組織處理或者紀律處分就行。所以不用設通姦罪。

  • 2 # 醒石愛清風

    賣淫嫖娼違法,通姦就更違法,後者不光有肉體和經濟的背叛,更有情感的背叛。破壞軍婚的通姦有罪,其它的通姦行為也應該有罪,可以比軍婚輕一些,但不能一免了之,至少在配偶追究的前提下,不能不以為然,這也是對法律婚姻忠貞的呼應。

  • 3 # 吾雲吾好

    自古都有通姦,古代男女之防那麼嚴也避免不了,現代自由社會更不可能防,通姦不是一個罪名就能防止的,除非社會又回到以前才能儘可以防止。

  • 4 # 白雲3498

    為什麼沒有通姦罪?

    國家立法為人民大眾的切身利益為本,從人性化的角度去考慮的。

    沒有通姦罪,就少了甚止絕跡了強姦罪。這是天理不容相爭,不容辯解的實事。

    沒有通姦罪,社會有了更多溫暖。所有情侶,遍佈市井,那些鐘點房就是為其提供放便的。

    人性是活沃的,絕對不能凝固。

    如果不是這樣,那些硬是吃槍子,受牢獄的人為什麼踏進雷池。

    人性活沃了,人們社會活動也積極向上(當然那些違犯社會公德人除外)。

    當代社會人性化非常優越,人性交往是大愛大美,一般不去幹涉私隱。

    醫院去做人流,醫生保護其隱私聲譽,相對洩露是犯罪行為。

    如果強行對私情約束,以同奸定罪,國家與社會倒有不和諧因素。那些情沉浮無比沉重的災難。

    天下人沒有私情的人在那裡,那個又是真人君子?恐怕十有八九都不可能,也絕對不可能。

    過度的私因,也是小三滋生。當然小三笑在花叢中,哭著進鬼門。

    通姦無罪,更不能定罪。

  • 5 # F高山松

    之所以沒有通姦罪,通姦沒有被列入刑法,無疑是因為使法律的人性化的一面得到充分的體現,無疑是為了使立法的主要目的是為了懲治刑事犯罪得到充分體現,是為了更好地打擊犯罪。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有一句話叫:水清無魚,人察無徒。法律都是人制定的,不是機械機器制定的。既然是人制定的,那一定帶有人性化,一定有點人性。

    在古代,在世界上,有的人還有三妻四妾,有三宮六院,有一夫多妻制。而且,婚姻也是自願的,法律也允許離婚。離婚的也很多。今天願意做某人的老婆,明天如果不願意了呢?

    通姦也叫和姦。“和”也有“和諧”“和睦”的意思,家和萬事興。穩定不是壓倒一切的麼?每個國家不都在維護世界和平麼?社會安定是發展經濟的必要保障。

    只要社會安定,世界和平,又何必對人與人的關係窮追猛打呢?打擊刑事犯罪,打黑除惡,實現祖國統一不比盯梢誰的老婆與誰的老公通姦更有意義麼?

    有人性的法律才更能懲治犯罪。朋友多了路好走啊?

  • 6 # 15l8899淙淙溪水

    萬惡淫為首,強姦可惡,通姦可恥,可狠,更可惡。可為什麼沒有通姦罪?著實令人想不通。無論新舊社會,無論你是封建守舊或是時尚前衛,通姦都是苟蠅齷齪之事,即傷風敗俗又違揹人倫法理,有悖公序良俗,害人害己,影響惡劣。人們痛狠這種沒道德底線的不齒行為不無道理,因為通姦行為給受害人及家庭帶來痛苦,創傷,甚至是災難並引起事端,俗稱十場人命九場奸。所以在農耕社會,通姦行為是為人們所不齒的,不能容忍的。沉豬籠是對通姦男女最大的懲罰,俗定約成全體透過的。至於為什麼不定通姦罪,想必是新形勢的法制考量吧,確實會引發許多社會問題,故民間傳聞,強姦犯法通姦無罪不無道理!

  • 7 # 張開笑臉a

    關於性方面的的犯罪,中國刑法是這樣規定的:強姦罪、聚眾淫亂罪、破壞軍婚罪,以前還有流氓罪,治安管理條例還有嫖娼賣淫。

    什麼是強姦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這樣定義的,以暴力、脅迫或其他手段違背婦女意志強迫發生性關係的行為。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賤淫不滿十四周歲幼女的,以強姦罪論處,從重處罰。

    聚眾淫亂罪,以前也叫流氓罪,它是指三人以上人員,不分男女聚集在一起集體淫亂活動的行為,參與者都是自甘情願,自發參與。它違背公序良俗的原則,是一種下不顧隱私、不知廉恥的下流行為。

    對首要分子或多次參與者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拘留。

    破壞軍婚罪是指與軍人妻子發生性關係的行為,這是為了保護軍人及家屬保護法規,如涉及強姦從重處罰。

    為什麼沒有通姦罪?

    1.通姦是男女雙方自願行為,不存在一方強迫另一方,這樣的人思想開放,行為放縱,或者對自己家庭失去信心,對愛人不滿不忠,所以會與別人私通。

    2.通姦危害性小。通姦不會影響兩人的身體和心理上損害,一般會造成家庭分離,間接傷害他人的感情。

    3.通姦是個人隱私。儘管通姦違背了公序良俗,發生淫亂行為,從隱私的角度考慮不易公開,如果把它作為一種罪名,必然公之於眾,人人皆知。

    從一些社會實踐中,發生類似情況,也不作處理,如賓館旅社抓住通姦者,只是批評教育。而對嫖娼賣淫則要罰款或拘留,兩者是有區別的。也就是說,通姦比嫖娼賣淫處理還輕,實踐中幾乎不管。

    我們周圍也有通姦例子,幾年前,一干部與別人妻子通姦被抓現行,被男人告到單位,沒有多大處分,也沒有撤職,就記過了。男人不服,打了通姦者,結果派出所把他抓了,拘留7天。

    而古代對兩者處理恰好相反,對娼妓是允許,有“笑貧不笑娼”的說法,對破壞家庭的通姦者要從軍發配,重者採用酷刑沉水。

    通姦雖然沒有納入罪刑,但不等於不違法,只是比較輕微,不作處理罷了。他們這樣行為影響很壞,破壞家庭安定,有時也會出現糾紛或人員傷害,所以政府要管理制止。

  • 8 # 我有話說89191076

    婚姻做本質是雙方透過契約關係保證親密關係的存在合法。現實婚姻因生存發展的差別和各人知識需求不同,變得複雜。當一方在親密生活中無法和諧和滿足,很容易出現婚外情,這現象產生不能簡單認為全是出軌一方的錯,這種現象是自然不可避免發生的,靠法律入罪只能是問題更加複雜,更會引發矛盾激化。因此,所謂的通姦,只能靠道德來約束。

  • 9 # 韻嘯

    因為開放了,男情女愛,結離婚自由,沒有律定終身,通姦只是在結婚證下的說辭,去除是極簡單事,這通姦罪怎麼定,等你還沒有進入法律程式,他她離婚了,又解除,沒有法律郊果!

  • 10 # 靜語文言a

    為什麼沒有通姦罪?

    中國《刑法》中並沒有對通姦定罪,現代通姦雖然不是犯法,但是違背道德底線,破壞家庭,給社會造成了不良影響。

    那什麼是通姦?

    男女雙方只要其中一位是已婚人士,與配偶以外的異性發生關係,就被認定為通姦,但是在古代通姦是犯法的,《史記·始皇本紀》就有記載“禁止淫佚”否則就處以殺頭的極刑,由此可以看出在秦朝時期,通姦是很嚴重的,犯有通姦罪的人會受到嚴重的懲罰。

    《尚書》中也有記載,男女通姦會被宮刑,宮刑是指男子害勢,女人幽閉,犯有通姦罪的男女會影響一輩子的婚姻幸福,而且還會惹來殺身之禍,同時被宮刑後的男女一輩子都無法過夫妻正常生活,後果非常嚴重。

    在古代人們的道德觀非常強烈,特別是對於女性更加嚴厲,女子嫁人之後要從一而終,不得做出對不起丈夫的事情,就算是丈夫死了,也要一輩子守寡來證明女子的忠楨清白。

    而現代通姦為什麼不算犯法,只是對通姦的人以罰款拘留的方式給予處分,這到底是為什麼呢?

    自從中國新中國成立以來,就沒有出現“通姦罪”這個詞,但是有一個相似的罪名叫“流氓罪”,這條罪名是在1979年中國刑法中規定的,但是流氓罪的範圍很廣,導致很多相關的罪名都定義為“流氓罪”,所以在1997年的刑法又廢除了流氓罪。

    1、通姦雖然影響家庭破裂,但是對社會造成的影響相對較低,比起那些人身安全,財產損失,各大案件等,相對來說通姦的危害要小一些,公安部門要把更多的心思去處理危害社會性較大的犯罪事件,而且通姦沒有違背婦女意願,是在雙方自願的情況,也沒有危害到人身安全,財產損失等。

    2、通姦屬於道德行為,是私人作風問題,華人講究義廉恥,但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素養,還有道德底線,通姦是屬於個人對婚姻的態度,對婚姻的不忠誠,雖然破壞家庭,影響幸福,但不構成犯罪。

    雖然法律沒有通姦罪一說,但也不能代表對婚姻就可以不嚴謹,作出傷害配偶的事情,比如存在以下四種行為,就構成了犯罪

    重婚行為

    構成重婚罪的要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會被判定為是重婚罪,領取了兩張結婚證書,另一種行為是已經已婚了,還和其他異性同居,以夫妻的名義共同生活,甚至養育兒女,這也是犯了重婚罪。

    私自偽造債務,變賣夫妻共同財產

    婚姻本質應該坦誠相待,但無法避免有一些不良之人想利用婚姻來給自己減輕負擔,偽造債務讓另一方損失利益,不經過配偶的同意,私自變賣共同財產,造成嚴重後果,也屬於犯罪。

    婚內出現家庭暴力和遺棄行為

    婚姻法明確規定,不能遺棄一方,就比如說夫妻雙方,其中有一方因為疾病或者意外造成殘疾,是不能提出離婚的,同時家庭中存在暴力行為,造成一方受到身體和心理上的傷害,也是犯法的。

    破壞軍婚的

    明知道對方的配偶是現役軍人,還去破壞別人的家庭,與其同居或者是結婚的,造成家庭矛盾,影響夫妻感情,最少要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是利用職權從屬關係,逼迫現役軍人的妻子發生關係,會以強姦罪定罪。

    在婚內出現以上四種行為都是要受刑事責任的,雖然現在沒有通姦罪這個說法,但婚姻也需要受到保護,配偶不忠在婚內出軌都是要承擔責任的,而且自2021年1月1日《民法典》實施後,對婚內出軌加大了處罰。

    如果婚內出軌,無過錯方會得到更多的利益,可以要求賠償,在離婚的時候可以分割到更多的財產,如果掌握了充足的證據,可以利益最大化。

    結語

    婚姻的穩定有利於社會的和諧,也能提高家庭的幸福指數,婚姻是一種責任,既然選擇兩個人在一起,就應該忠誠,不要做一些破壞家庭的事情,雖然現在的人生活壓力非常大。外面的誘惑也很多,但是要用行為道德來約束自己,剋制自己不要犯錯,才能擁有幸福美滿的婚姻。

    在古代通姦是犯法的,而且會受到嚴重的處罰,浸豬籠、遊街、判死刑等,雖然現在通婚只是給予警告、罰款、拘留等,處理的方式更加文明,但還是要靠自己的意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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