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有趣的蛋糕tW

    警方通報說明兩點,第一點都美竹說的基本屬實,而吳籤說的至少有三點是騙人的,1吳籤說沒收手機,事實確實收手機了,2吳籤說沒睡都美竹,警方證實吳籤睡了都美竹,3吳籤說只見過都美竹一面再也沒聯絡實際一直微信聯絡,而網上有39名受害者證實自己被吳籤團隊誘姦但給了封口費,其中有沒有未成年就要警方去查證,不過這個很難了,吳籤團隊很會鑽空子,又給封口費,未成年少女收了錢又為了維護自己的榮譽不會去報案的,所以牙籤吳應該是不用坐牢的

  • 2 # 小多多2633

    從警方通報來看。他的經紀人有拉皮條嫌疑,他和對方確實發生關係,並且付款,從法律意義上說構成嫖娼嫌疑。

    事後他否認認識對方,並且公開發出資訊重申,構成做假證嫌疑。

    他被冤枉?至少在和都小姐的事件上沒有。

  • 3 # 新星世紀

    吳亦凡只是沒有直接證據證明犯罪,不用受到法律的懲罰而已!在道德層面,吳亦凡已是妥妥的劣跡藝人!黨和國家對於娛樂圈劣跡藝人的底線就是封殺!任何人想突破這一底線,都是與黨和國家為敵!任何資本都妄想突破這一底線!

  • 4 # 安徽星點傳媒科技

    根據警方發出的通報,簡單總結下哈

    1、經紀人拉皮條透過選mv女主角把美竹騙到吳籤家選妃是真的

    2、美竹吳籤第一次見面當晚就發生針灸關係是真的

    4、吳籤給美竹打錢封口是真的

    5、美竹初衷想炒作是真的,專業文案是找槍手寫的

    6、工作室跟美竹交涉是假的,其他7個受害者聯盟是假的;

    一名叫劉某的網路無間道選手透過一邊冒充美竹敲詐勒索吳籤,一邊又在吳籤給美竹打錢後冒充律師恐嚇美竹讓美竹退錢,一邊還冒充其他受害者找美竹各種套資訊

    7、綜上所述,倆都不是什麼好人是真的

  • 5 # 星星河山海

    他被冤枉了嗎?

    他的臉被啪啪打的還不夠響嗎?就差自己進牢房了吧。

    只見過一面就睡,那他的這種一面之緣應該不少,鍾情於小蘿莉萌妹子,不對,是濫情!雖然他沒有結婚,但他也是渣渣中的渣渣。睡過之後給錢清購物車,給錢的目的是啥,可以繼續睡。新鮮感過了就玩消失,新人多的是,任君挑選嗎?

    噁心!

    表面立牌坊,想結婚,“我是大碗,你是我的寬面嗎?”背地裡卻在耍流氓。

    周星馳對他的評價一針見血,表面是個純情大男孩,實際卻是一個很聰明的人,表裡不一。

    他的粉絲大多都是十七八歲的小妹妹,作為偶像,私德敗壞到如此地步!

  • 6 # 腹愁者聯盟向飢餓復仇

    冤枉?睡粉絲,第一次見面騙人說試鏡,結果就喝酒睡了,事後給女方三萬二的嫖資,什麼人品呀?道德敗壞!我看哪個品牌能再找這貨代言?是傑士邦還是杜蕾斯?避孕套品牌也是有底線的!

  • 7 # 磨破熱水

    詐騙18萬的經濟犯罪最多判幾年? 我總感覺故事裡有故事, 吳名聲上是徹底臭了,最多法律上不可以不用賠償廣告主門的索賠,但用慘形容,好不為過,都呢? 啥事沒有,這個詐騙犯的出現成功的化解了都的危機,妥妥的雙重受害者,安全了,再看這個詐騙犯,如果是幕後有人授意呢? 全網的各種輿論導向,大v一邊倒鋪天蓋地的文章,熱搜,也許.......巧合?

  • 8 # 黑白陰陽界

    根據目前官方所示,我們可以得到一下結論:雖然中間有第三方進行詐騙!但可以確定的是吳亦凡所犯的罪行已經側面證實其行為屬實!最起碼也是嫖娼罪!!!

    而吳亦凡作為一位公眾人物,其一系列的行為完全是一個非常非常錯誤的行為,典型的反面教材!!!建議直接驅逐出境,終生不得入華夏!!!(反正他是加拿大國籍,又不屬於中華子女)

  • 9 # 創業10年的邪頭

    沒有冤枉,反而實錘了都美竹說的都是真的,吳亦凡就是個人渣!

    受害人雖然不完美,但加害人一定有罪!都美竹和好友自己代寫徐某三個人,對抗吳亦凡專業而強大的公關團隊、幾百萬腦殘粉以及背後強大的資本,揭露當今娛樂圈男明星險惡拉皮條等醜惡現象,讓許多年輕女孩迷途知返,仍然可以稱之為英雄之舉!

  • 10 # 令狐沖楊過韋小寶

    吳亦凡不值得同情,甚至應該被痛恨,如果涉嫌犯罪應該被抓捕。可是這些見第一次面就和別人發生關係的呢,睡了一次就和朋友喜滋滋的說吳亦凡是他男朋友,然後還炫耀吳亦凡幫他清空購物車的呢,你只能說她天真爛漫吧。

  • 11 # 佑佑kawayi

    肯定不冤枉,說明他確實跟都美竹有確切的關係,既然都不是些乾淨人,冤枉就談不上!誰都知道娛樂圈水深,發聲明瞭,但誰也不知道是不是還有其他的事。

  • 12 # 小薇家的味道

    娛樂圈炒作是家常便飯,整個事件是不是被冤枉只有當事人心裡最清楚,公眾知道的大多數是需要你知道的而已。確定是不是被冤枉還太早。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吳某凡家中留宿都某竹以後,又給3.2萬,法律上屬於一夜情還是嫖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