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使用者晨曦陽光

    根據提問與“長篇大論”的提示,實質上你所說的內容就是八個字——你的小姨婚姻難續。【1】說過很多次“戀愛可以隨意,同居務必不可”,因為婚前不確定因素的機率很大。同時不難看出,你小姨的家庭不是一個正經的家庭!一是哪有做父母的因兒子分手而不要孫子的?二是哪有做公公的總在兒媳身上說三道四的。三是哪有做兒子打父母的?男方的“婚前玩同居、婚後不歸宿”足以證明是一個既無擔當又缺德的人渣!難怪你的小姨要求分手。【2】至於分手後的小孩怎麼辦?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孩子兩週歲以下隨母生活。兩週歲以上的根據父母條件擇優撫養。十週歲以上的根據孩子意願選擇撫養。那當然,離婚女人若再婚,還是不帶孩子好!①因孩子扯不清與前任的關係,勢必影響再婚夫妻感情。②任何一個再婚男人不會願意為你的錯誤婚姻所生的孩子付出代價。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今年40歲了,不想上班,有沒有在家一天掙個一二百的職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