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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山石看世間

    成年後是獨立的民事主體,有獨立的民事行為能力,能夠獨立的承擔民事責任,其債務行為產生的後果也由其自己獨立承擔,與父母無關。

    在現實生活中,依然會有很多父母會為子女償還債務,在法律的角度,父母為子女償還債務是一種贈予或債務承擔的行為。父母未直接向債權人表達債務承擔的意思表示的情形下,債權人無權向債務人的父母主張債權。

    另外,一般情形下,父債子不償,除非孩子繼承了父親的遺產,在遺產的限額內,債權人可以向繼承人主張債權,超過繼承的遺產額度的,則不受法律支援。

  • 2 # 風吹不倒的秋草

    兒子結沒結婚與債務沒有關係,只要你的兒子年滿18歲成人了,父母就沒義務幫兒女抵還債務的責任了。如果看著兒子被人追著討債,處於情份幫助兒子還債,那就是你自願的,沒人阻擋,沒有錢幫兒子還債,你也不用擔心,這不是你欠下的債務,是兒子欠的你可以不管。謝邀請!

  • 3 # 彈指笑東風77931103

    首先感謝悟空問答的邀請,既然已經結婚了就是說明他已經能夠獨立不在父母的庇護之下了有獨當一面的能力了那麼他在外面發生的一切債務就和父母沒有什麼關係了,所以父母不需要替他償還債務,如果有證據證明他為了躲債把錢或財產轉讓到父母那裡的法院和檢查部門就會依據證據沒收你轉移的錢或財產的!

  • 4 # 高工

    兒子結婚了,已經是成年人,自己應該負有獨立的民事責任,而且如果他神經沒有問題,不是傻子的話,更應該償還債務。

    如果是兒子不在世的情況下,那麼他的債務償還也是在繼承他遺產的數額內償還,放棄繼承的,可以不予償還債務。

    現在許多父母為了兒子,和兒子住在一起,把家裡的所有東西都給了他,即使他結婚了,在外面有了債務,也要為他償還,其實這樣從情理是可以理解,也是父母一廂情願的,不給他償還財務也是可以的,法律支援的。奉勸各位父母,既然已經把兒子養大成人,而且已經結婚,撫養孩子的義務已經盡完了,自己可以攢錢養老,享受天倫之樂。不要再為孩子的生活,操心過多,更不要把他的債務讓自己來償還。

  • 5 # 唐先明75443043

    兒子結婚後在的一切債務究竟與父母有沒有關係呢?如果用華人古老的傳統說法:‘’子債父還,父債子還’‘,似乎兒子婚後的債應該父還。

    但是,根據中國現行法律:成年子女在外債務與父母無關,父母勿需擔責。

    中國現行《民法總則》第十八條和十九條規定:十八週歲的自然人為成年人,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上述規定告訴我們十六或十八週歲的正常男子法律上講己是有權獨立進行完全民事行為並相一致地完全承擔由此產生的完全的民事法律責任。

    再看本案當事人已經結婚,而根據《婚姻法》的規定:男子須年滿二十二週歲方才符合結婚的年齡。…既然債務系在年滿二十二週歲後所形成,早已超過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和責任能力年齡,且從始至終未發現其父母為其在外的民事行為(借錢)提供過什麼擔保,所以,兒子婚後之債與父母無關,父母不應為兒債擔任何責任。

  • 6 # 騎馬看太陽

    在中國,一切都是以人情為重點的(不要罵我,這是真的!)

    雖然,孩子結婚一個有自己的獨立的生活!但在父母眼中孩子就是孩子!如果真的出現債務問的話!我覺得中國的父母應該會承擔,但外國父母就不一定了!

  • 7 # 媖麒

    兒子成年後就是獨立的人了,他做的一切當然就得自己負責了。債務肯定跟父母沒任何關係的,他要是還想著讓父母幫著還,我只能說這孩子真不是個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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