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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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無法超越的足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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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龍鳳吉祥74646050
小偷正在偷你家東西,這個時候你開門回家,因為你開門聲音過大,小偷害怕藏到陽臺,結果,失足掉下去死了。你肯定是要負責任的,並且還要賠償。
理由有二。其一,你沒有配合小偷偷盜。如果,你不驚擾他,讓他順利偷盜成功就不會有小偷摔死的結果。所以說小偷的死和你沒有配合偷盜有直接因果關係。其二,你開門聲音過大,嚇到小偷了。因為他害怕所以要藏躲,然後就掉下去死了。所以,小偷的死和你也有直接因果關係。
明白這個道理,就應該明白能不能、該不該把人家陰莖割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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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雲山劍客aaKD
這案件比較模糊,按照常理,強姦犯對付一個女人是很容易的,一個女人在犯罪人突然實施犯罪時,是沒有機會進行機械反擊的,刀子怎麼來的,是隨身攜帶預先準備好的還是…?這就是本案的疑點,女人要割掉男人的生殖器官,必須具備兩個條件,①刀具,②男人光身。另者,可以考慮是熟人,而且不是第一次,如果真的是這樣的話,此察就有點複雜化了,應該肯定的是,女方為了男方不再繼續糾纏她,有可能是早已做好了準備,假若此次已遂而後割器官,說明男人的舉動不屬於強姦而是通姦,男人因此而喪命,女人此次是故意傷害罪,女人如若未及時報警進行救治,應該要負刑事責任附加民事部分賠償作男人的喪葬費。這是猜測,常細處理以法律為準。
強姦是重罪,強姦能成功應該並不容易,如果說女的面對強姦的時候拼命反抗,那麼對方強姦不會成功,當然反抗的後果可能是被打甚至會被進行其他傷害,有可能還會有生命危險,如果不反抗,有可能是被玷汙了以後強姦犯放過自己,或者強姦犯殺人滅口。
女的面對強姦危險,不反抗的原因有兩個,一個是擔心對方會做出傷害自己性命的事情來,還有一個原因就是完全被對方控制住,自己根本無力反抗,如果女的不管對方的威脅,以及還沒有完全被對方控制,那麼做出劇烈反抗,強姦犯在女方反抗的情況下根本無法成功實施強姦。
如果說女的在反抗的過程中,弄傷了對方生殖器,那麼會承擔什麼樣的後果呢,首先犯罪嫌疑人在實施犯罪的過程中,女的為了保護自己而進行自衛反抗,導致對方受傷,正常情況下應該叫做正當防衛,但是正當防衛的標準沒有絕對的,也就是說你認為是正當防衛,但是有些人認為是故意傷害,所以讓人特別的糾結這種事情。
比如說女子在反抗的過程中弄傷對方生殖器,最終導致對方傷勢嚴重不治身亡,那麼問題在於女的弄傷對方的時候,對方是不是在實施犯罪,如果在實施過程中,那麼反抗自衛有可能不用承擔責任,但是問題在於你弄傷對方後,並沒有報警或者叫救護車,自己獨自離開,對嫌疑人受傷的生死不顧,那麼有可能會被一些人認定為過失致人死亡。
或者說女的在反抗被侵犯的過程中撿到利器並割斷了嫌疑人的生殖器,正常來說是正當防衛,但是這個時候不能一走了之,而是應該報警並撥打救護車進行救護,這樣自己的責任就會降低很多,甚至有可能不用承擔責任,如果這個時候你一走了之,那麼造成對方死亡,那麼很有可能就要承擔一部分的責任,如果說對方已經停止了侵犯,你趁對方不注意用刀割了對方生殖器,那麼對方雖然有強姦的罪行,那麼你的行為也就有可能不屬於正當防衛了,需要承擔責任的。
看起來非常不可思議吧,容易讓人非常惱火吧,明明對方在犯罪,自己只是反抗自衛保護自己,怎麼就成為犯罪了呢,很多時候就是這樣,你覺得自己沒有錯,但是在法律上面就不一定這樣認為了,當然說起來容易能夠真正做到的很難,大多數人知道是這樣,只是就算知道了也會有人拿來一些自己都不可能做到的來做標準,你也沒有辦法呀!
曾經看過一個新聞,一名女子被陌生男的強姦,在反抗過程中弄傷嫌疑人的生殖器,最終女的逃脫了魔爪離開,而嫌疑人因為傷勢過重死了,最後女的被以故意傷害起訴並承擔責任,當時很多網友看了這個新聞都憤慨,後來發現其實是假新聞,而相關法律人士解釋到,案件不會這樣判決,但是按照傷害後離開造成死亡的,是需要承擔一部分責任,具體的意思跟上面說的差不多。
還有一個真實的案件並不是假新聞,一名51歲的婦女,被一名60歲出頭的男子強姦,女子因為這個事情內心對嫌疑人充滿了仇恨,於是想辦法報復對方,在對方不久後再次來到她住處的時候,女子給對方下了安眠藥,然後趁著對方睡著了砍斷對方的生殖器造成死亡,最終該女子因故意傷害致人死亡被判刑,理由是事後報復不算正當防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