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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飛鴻吟

    真的犯罪,在法律面前請佛祖都不行!

    律師的所謂辯護,僅是窮盡程序正義,完整證據無瑕,熟展量刑情節,無縫衍接當前正義等!

    如果沒有司法和執法者的懈怠,任何罪犯必將完整的受到法律制裁!

  • 2 # 時光是光

    他這個案子得把張益達找來,本來可能要判五年,在張律師的極力辯護之下,法官決定重審啦,有期徒刑全免啦,最後只判處凣凣靜脈注射

  • 3 # QD菠蘿柚子

    想多了吧?如果一個人可以凌駕於法律之上,那法律還談什麼公平公正,法律的權威是不容抹殺的,自古就有“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當今這個文明先進的社會怎麼可能讓一個罪犯逃脫法律的制裁,請律師是每個人的權利,但無論什麼樣的律師都無法改變法律判決的事實,更改變不了犯罪的事實,一個有職業道德和道德觀念的律師也不會接這種案子,為一個姦淫少女的公眾人物去辯護,但凡一個成熟的人都會首先想到對自己會造成什麼嚴重的後果,如果會被全華人民千夫所指,那麼他以後的律師道路就難以為繼,誰會願意去走一條死路呢,所以我認為有名的律師不會接這個案子,想接這個案子的律師會具備以下幾個特點:

    1,沒名氣,想要靠一個有社會影響力的大案來提升自己的名氣;

    2,沒有什麼道德價值觀念。吳籤這個案件屬於極度喪失道德的案件,姦淫未成年人在全球任何一個國家都是屬於罪大惡極的,所以,能夠為這種罪犯辯護的律師本身也是沒有道德觀念的。

    3,利益至上。有的律師雖然有名氣也有些道德觀念,但金錢利益是佔據他的頭頂最高點的,所以什麼道德影響的先往邊上扒拉扒拉,錢是最重要,所以這樣的律師會先跟你談錢,會把價錢談的很高。

    只有具備上面幾點的律師才會為吳籤辯護,但是無論怎麼去辯護,結果都不會更改,也就是說“銬,吳語了,亦定會去吃牢凡了。”

  • 4 # 餘生更想一個人走

    剛剛看完羅翔老師講強姦罪的影片就刷到這裡來了。

    那麼根據羅翔老師影片裡對強姦罪的講解,吳籤同學至少七年以上,因為還沒有通報是否有跟未成年發生關係。接下來給各位講解一下羅翔老師關於強姦罪的幾個重要知識點。(結合本案)

    1.在女性醉酒情況下與女性發生性關係的,定強姦罪,因為女性在醉酒情況下不能明確的表達願意還是不願意。故視作不願意。

    2.根據第一條,先強姦後戀愛的依然視作強姦罪。因為第一次的強姦應當看作獨立犯罪,與後面戀愛關係沒有直接聯絡。

  • 5 # 永不相見猶如初見

    來。給你們普級國家政策。現在什麼時候。國家想整頓這些所謂誤國戲子。正在找下手的。國家想滅你。你就是請聯合國律師都沒用。安心伏法吧。也許還能多活幾年。還想洗,還以為資本能左右。想多了。監獄每年都有可意外死亡人數。不差這一個。

  • 6 # 延慶不姓段

    羅翔會提醒法官、檢察官根據行為無價值論某某某構成共同犯罪,走根據結果無價值論,某某某數罪併罰。本來十年,經過張三的觀點展示變成無期,還不能減刑。。。。。。此案例加入法考案例彙編,成為主觀題考試內容。。。。。

  • 7 # 簡單愛4681

    首先是犯罪了!犯罪就要判刑!這是因果關係!你種個瓜,難道結個果出來?這就違背自然規律了!就算請羅屎或佛祖!也大不過法律!

  • 8 # 有一個人前來買瓜

    記得羅翔老師說過 律師的職責是保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 不合法的他不會管 吳籤兒還不如找幾個不要職業道德的訴棍

  • 9 # 海闊天高雲淡1

    只要犯罪事實確鑿,找哪個大律師都改變不了結局。如果不倡樹正確的價值導向,這種事情以後還會出現,慶幸的是國家已經重視了

  • 10 # 朱遠峰律師

    只要是事實存在,證據充分,別說是羅翔,羅翔他爹來辯護,怕也是於事無補。

    普通人對於律師有誤解,總認為律師一定可以把一個有罪的嫌疑人辯護為無罪的,這種想法是錯誤的。如果警察調查的證據非常充足,所謂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的,律師也無能為力。在很多關注度比較高的案件中,律師介入辯護,大家總認為去為其開拓罪行了!其實沒有想象的那麼簡單。

    律師介入辯護,能夠無罪辯護之外還有其他重要的作用,比如爭取減輕刑罰 ,幫助取保候審,去看守所會見,幫助家屬分析案情,幫助或者協助家屬與受害人和解等各種工作,監督辦案機關合法辦案,防止存在程式違法。

    羅翔是個大學教授,雖然大學教師可以做兼職律師,比如比較著名的吳法天。但是羅翔好像並不是兼職律師,現在公民代理案件基本不會被允許,所以羅翔可能無法為吳籤當辯護律師。

    大學教授可能法學理論儲備確實很厲害,但是實踐經驗遠遠不如律師,所以未必一定會能夠更好的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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