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記憶的勳章

    1.律師老婆和律師爭論,老婆基本是享受碾壓的感覺。

    2.當事人和律師爭論,個人認為其實沒有什麼必要,除非需要辨清事實。至於律師就案件作出的分析意見,如果當事人認為不滿意,可以更換律師。爭論有何意義呢?

  • 2 # 梅律的微言法語

    這是個很有趣的問題,雖然年代久遠,也沒人關注,我來談談自己作為律師的感受。

    1、如果對方是家人,我通常會注意控制自己的職業病,家裡絕不是一直巴拉巴拉講道理的地方,太冷太強勢不好!所以,我一般不會無休止地爭論,說不下去保持沉默是最好的辦法。

    2、如果對方是當事人,在我專業範疇內,他確實不能和我達成一致意見,沒有必要爭論不休,我表達了我的意見,不採納也沒辦法,當事人堅持己見可以,但由此產生的法律後果自行承擔。如果不是我的專業範疇,那麼就多聽少說,“隔行如隔山”這個道理我懂。

    3、如果對方是朋友,可能根據親疏關係有所區別,親密的反而最可能發生爭論,有時讓朋友有點無語,但這樣的朋友往往是交往很多年的,知道我的德行,也知道我是個好心較真的人,比較包容我;而對點頭之交就比較客套,輕易不會發生爭論,有時候還會說點善意的謊言,讓別人聽著高興就行了,反正交集不多,能不得罪就不得罪。

    4、如果對方是同事、司法工作人員等法律人,就案件分析、法律適用等和本職工作有關的內容,大家該爭論還得爭論,最好的結果是達成共識,沒達成也不要緊,因為這是工作交流的一種方式,也是儘快提升執業技能的途徑之一。

    4、如果對方不是上述任何一種人,多半就是陌生人或者熟悉的陌生人,能搭話的時間都少,有什麼爭論的?有價值的話題可以互相探討一下;沒價值的閒扯,那就看我心情和此人在我心中的印象如何,想搭理就搭理,不想搭理的,我的時間不會為此浪費一分鐘。

  • 3 # 律師張晨陽

    要看你是以什麼身份和律師爭論。

    如果你是對方當事人,開庭時有的律師會睜著眼說瞎話,對你的所有證據他會一律不認可,明明對他的當事人不利的法律規定,這位律師也解釋為對他的當事人有利。

    如果不涉及自己的利益(己方當事人的利益也關係律師利益),律師都會從證據證明的事實、法律規定來發表意見,律師爭論時會更注意自己講話的邏輯性。

    雖然我會解答家人、朋友的一些法律問題,但我和他們爭論從來不會說法律如何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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