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南京萬劍律師

    對於嫌疑人而言,公安機關是否立案、何時立案,這些資訊確實無法知道,否則將嚴重影響公安機關的偵查工作。

    當然,如果公安機關對嫌疑人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時,比如刑事拘留、監視居住,會以書面形式告知嫌疑人。此時,公安機關的措施就表明對嫌疑人已經立案偵查。

  • 2 # 金炎

    這個世界,只有你想不到,沒有辦不到的!

    只要你有錢,敢花敢做,是沒有的辦不到的!

  • 3 # 雲南王國棟

    按照正規的法律流程來講,除非公安機關的工作人員明確告知犯罪嫌疑人已經立案,否則的犯罪嫌疑人不可能得知具體的情況。

    一、日常發生的安全事故,或者是一般違法犯罪行為,即使當事人或受害人報了警,公安機關也不見得會立案。那隻能認定為接警受理。

    二、公安機關接到報警或者是違法犯罪的舉報線索以後,向相關的當事人或證人調查瞭解案件事實,有必要可以拘傳犯罪嫌疑人或者是抓捕犯罪嫌疑人調查核實,有了初步的犯罪事實認定和相關的基礎證據就可以正式立案,對全案進行偵查。偵查完結以後,在規定的時間內將案件移送公訴機關審查起訴。

    三、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是否立案,有這麼幾種情形可以確認。公安機關已經發布了協查通報和通緝令,可以證實案件已經正式立案偵查;公安機關已經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刑事拘留措施,可以認定案件已經立案偵查。但是在公安機關剛剛接到報警,或者是違法犯罪活動的舉報線索初期,是否立案外界不得而知。

  • 4 # 天亮了470

    公安機關立案嫌疑人有多種途徑可以知道,公安機關是否立案對於一般的案件算不上是秘密,一些需要秘密偵查的案件除外。

    首先看看公安機關案件的來源。公安機關案件的來源:一是接受報案,二是舉報,三是工作中發現,四是其他單位移送。被害人或家屬報案以及其他單位移送的案件,大多是明面上的案件,嫌疑人知道公安局立案很正常。公安機關工作中發現和群眾舉報的案件,一般情況下都會保密,但是公安機關在秘密調查時被調查的證人容易洩密,如果這方面不存在那就是內部人故意洩密了。

    總之,嫌疑人知道公安機關立案的途徑很多,因此公安機關對一些特殊案件都會採取嚴格的保密措施,公安機關內部知道情況的人數也會嚴格控制。但是案件只要開展查,那就沒有不透風的牆,有些案件立案資訊還是需要被嫌疑人“竊取“的,打草才能驚蛇啊。

  • 5 # 政商觀察者

    問題解析:

    中國法律並沒有規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在立案後必須通知嫌疑人。但是,法律規定,公安機關在受案後,無論是否立案都必須告知控告人。

    法律依據: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第一百七十八條規定, 公安機關接受案件後,經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且屬於自己管轄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予以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情形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不予立案。

    對有控告人的案件,決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機關應當製作不予立案通知書,並在三日以內送達控告人。

    決定不予立案後又發現新的事實或者證據,或者發現原認定事實錯誤,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及時立案處理。

    問題解答:

    那麼嫌疑人怎麼知道公安機關是否立案了呢?

    這個問題沒有固定答案,但是如果出現以下情形,那麼公安機關肯定已經立案:

    1,如果嫌疑人沒有歸案的,那麼公安機關會對其下發通緝令,如果有通緝令肯定已經立案。

    2,如果嫌疑人已經到案,那麼如果公安機關對其採取刑事拘留,取保候審,監視居住刑事強制措施的,說明案件已經處於公安機關的立案偵查階段。

    總結:

    公安機關對刑事案件是否立案,沒有提前告知嫌疑人的義務。如果嫌疑人已經知道的情況下,不是在逃被通緝,就是已經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其實很簡單,如果公安機關提前告知了嫌疑人,那麼很容易造成嫌疑人逃脫。畢竟,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的最終目的,就是抓捕嫌疑人,並對其採取刑事處罰,何必提前告知呢?即便履行告知義務,也得是在不影響案件偵辦的前提下。

  • 6 # 臨風聽雨

    嫌疑人知道自己被立案,有下面幾種渠道。1.當公安機關傳喚你後被刑事拘留讓你簽字時你就知道被立案了;2.公安機關公開通緝你時,想必你會提前知道自己犯大案了;3.有公安機關工作的親朋從內網看到網上追逃你的追逃令後告知你,動員你自首或讓你託關係取消或化解;無論如何,做人都要守住自己的底線,比如,你今天偷了一個億,然後揮霍,但被抓到追繳、罰款判刑後,等待你的是粗茶淡飯和漫長失去自由的歲月,當你回想起自由時半夜在地攤上擼串喝小酒的時光,那已是你人生中可望而不可即的奢侈品。而且,也是你來人世上的一大恥辱,同樣對你家人也是如此,如果有輪迴,犯罪分子肯定會在輪迴中成為最低等的賤民階層,甚至株連到你全家人和親人,男人做僕役,女人有姿色的進妓院,沒姿色的幹那繁重的無窮盡的體力活,所以,所有的因果都是有迴圈的。

  • 7 # 深漂搬磚人

    公安機關接到群眾舉報或者被害人報案後會核對是否有犯罪事實發生,是否具有管轄權。上述兩個條件都滿足後,公安機關便會立案開展偵查,蒐集跟固定證據。公安機關會製作傳喚證,來傳喚嫌疑人接受調查。如果客觀證據確鑿,公安機關便直接開具刑拘證,對未到案的嫌疑人辦理網上追逃。

    回到本題,嫌疑人怎麼知道警察局是否立案,一種是公安機關主動聯絡你或者上門找到你,一種是你有親朋好友是公安系統人員,告知你去投案自首,配合調查。

  • 8 # 吳世柱律師

    公安機關是否立案,屬於刑事偵查工作。刑事偵查工作開始之前是有保密要求的,否則,會影響偵查的順利進行,所以,嫌疑人是不可能知道警察局立案的。

    但是,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在特殊的情形下嫌疑人是有可能知道已經被立案的。特殊的情形是:某人被傳喚,就有關事情進行調查核實,如果公安人員告知,就會知道所涉的事情以及人員是否被立案處理。在此情形下,作為嫌疑人應當根據自身的情況抓住機會,因為在此情況下,自己主動、如實交待相關事實的,極有可能被認定為自首,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除以上特殊情形外,嫌疑人獲知是否立案的途徑只能是被採取強制措施時,由偵查機關告知。例如拘留、逮捕、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等情形,都需要嫌疑人在相關法律文書上簽字確認。

  • 9 # 包容88888888

    公安機關一般在接報案後,會對案件先行受理,經過初步調查,對於確有犯罪事實發生,依據刑法規定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且犯罪事實在追訴有效期內,公安機關應當立案偵查。

    公安機關應當向立案。的情況書面通知報案人。

    而對於犯罪嫌疑人,公安機關是不會將立案情況犯罪嫌疑人的,這方面沒有法律規定。

    有一些犯罪嫌疑人,在作案後會想方設法瞭解公安機關是否發現他們的犯罪行為,公安機關是否立案 ,因此犯罪分子會想方設法打探公安機關的資訊,如果公安人員將立案資訊透露給犯罪嫌疑人,這會涉及違法犯罪。

    犯罪嫌疑人犯罪後,最好的辦法就是投案自首,這樣還可以減輕自己的罪行,要不然整日膽戰心驚,惶惶不可終日,吃不好飯,睡不好覺,生活中不能看到警察和警車,看到有可疑的人員,就想馬上逃跑。

    世界上人犯了罪,就應當受到法律的嚴懲,當直行過刑法以後,這個人就算是完成了救贖,就可以重新做人 ,開始自己的嶄新生活,不然只要有一天自己的罪行沒有受到法律的追究,這個事情就會在心裡,在頭上懸著,就像斯巴達克之劍,永遠懸於他的頭頂上方,隨時會衝下來傷及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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