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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丅F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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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秋天119911
離就離唄,有啥了不起。離了出去玩70天,玩700天、7000天……而且陪玩的男同事隨便換,試想一下多麼自由、爽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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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還是叫老李吧
請你男同事到家,把你老公痛打一頓,打服那種。
我相信你那男同事是蓋世英雄,為了你什麼都不怕,不怕收監,不怕賠錢…最關鍵的是他能時時刻刻保護你,只要你需要他瞬間就會出現在你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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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緣來久久圓
你的心也真太大了吧!
不知道男女授受不親嗎!
結過婚有家庭的女人,不知道以自己的家庭,以自己的丈夫為中心嗎!
結過婚跟所有其他的異性,都應該保持一定尺度!
不知道你父母是怎麼教肓你的,就是你從小沒有父母,就是沒有父母,也應該看到別人怎麼做的,即便周圍的氛圍不好,現在是網路貫穿的時代,電視上手機上不可能都是負能量的。
我家的那位多少年了,常年不在家的,我是從來不單獨和異性在一起的,從來不吃人家的,從來不拿人家的,從來不想在物質上,佔其他男人的光。
男人嗎就是喜歡給你一點小恩小惠,然後再吃你的豆腐,吃你的人!
我們公司也有過這樣那樣的形形色色的男人女人,男女不正常關係交好的,還有兩個背叛家庭私奔的,這些都是屬於沒有大腦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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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安靜的森林
我非常奇怪的是什麼樣思想和三觀讓你這樣做而不覺得有任何不對。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但是你這種花尾巴三條腿的真沒見過,屬於新物種應該保護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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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悠閒瀛洲人
我該怎麼辦?這叫自作自受,有家不回卻跟男同事出門玩了7天,那位老公能承受得了,誰願意戴這頂現成的綠帽子?即使是男女之間清清白白,總有一種瓜田李下說不清道不明的感覺。我們要學會換位思考,如果是你的老公和他的女同事出去玩了7天,你又是如何感覺?你同樣會作天作地吵翻天啊!結了婚的女人要以家庭為主,更要守婦道,不能隨心所欲自以為是。現在老公提出離婚有兩種解決方法:一是主動認錯以求得老公的諒解;如果是老公執意要離婚那也是隻有自嘗苦果,即使是湊合著過下去,你在老公中的陰影也無法使其磨滅。對你來說也是一個深刻的教訓,在人生旅途中付出的沉重代價。今後做任何事情都要學會三思而行,不能意氣用事自以為是,教訓深刻!代價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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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心如止水寧靜淡泊
與男同事玩了7天?備孕的時間都綽綽有餘了,你老公如果還穩坐釣魚臺,那豈不是要把呼倫貝爾大草原都帶回家?
都說男女有別,不光是說男女生理結構不同,性格不同,更指男女之間應樹立一道無形的籬笆。古云:“男女坐不同席,食不同器”,不但不能坐在一起,還不能使用一個碗、碟、盤。當然,現代社會不是禁止男女同餐,而是說,不是夫妻的人,一定要要保持最起碼的距離。
有句話叫做日久生情,你與你的男同事一同旅遊7天,咱不說已經“生情”,但旅遊過程中難免吃吃喝喝,難免為秀麗景色心潮起伏。都是年輕人,荷爾蒙激素都處在高點,喝點酒,一激動,難免突破那道門檻,幹出不能幹的事來。
你老公不傻,你跟你同事有一腿,雖然不能損失一塊肉,但對人心理產生的衝擊,還是蠻大的。你老公要與你離婚,是個男人都會這樣做,如果換成你,願不願意每天在吃飯時(夫妻生活時),嘴裡含著幾隻蒼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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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小陽春v
這個問題其實很好辦,你要想自己變被動為主動,你得先想明白一些問題。
首先,你既然能不顧家庭不顧老公的感受和同事外出玩了7天,那證明你在心裡已經不愛你老公了,而且你肯定對你這個同事非常喜歡,甚至是愛上他的。
據我所知,男人可以無愛而有性,而女人基本上是心裡接受了這個男人,才會跟他有性。既然你心裡已經愛上了這個同事,那你回家肯定就很難接受你的老公了,最起碼在情緒上或者在性上是不怎麼接受了。
其次,你既然能說服自己放棄道德和家庭去跟同事外出遊玩,那證明你是有一個顆大心臟的,說明外界的聲音你完全可以不聽不顧,社會和親友之間的壓力對你來說也可以置之不理。既然這樣,離不離婚對你來說,都無所謂。
因此,老公要求離婚,你完全可以假裝很透過,無法接受。如果實在不想離,那你可以從這幾個方面去處理。
一、把你的閨密帶來陪她吃喝玩樂,說不定他們能擦出點火花,那個時候,你就佔上風了。
二、提供機會給他在外面拈花惹草,那樣他心理就平衡了。
三、沒有不偷腥的貓,花錢請個漂亮女人主動勾引他,然後你收集好證據,那樣他就不敢提離婚了,再提的話,淨身出戶的人就應該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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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東邊出太陽啦
一個字:離!二個字:離婚!三個字:只能離!
先說“離”字,為什麼你可以公然和所謂的男同事出門玩七天,而不顧丈夫、夫家親友的感受?這隻能說明丈夫在你眼裡無足輕重!當你每天和你瞧不起的人生活在一起時,既委屈了自己也折磨了對方。分道揚鑣是必然的後果,只是早一天或晚一天的事,只看是你或他先提出來。
再說離婚:一般情況下人們都勸和不勸離,在下為何在你徬徨無助時勸你離婚呢?因為事關你的生命安全!自古“姦情出人命”,這樣的例子不勝列舉。你或許說你和男同事在離家七天的玩樂中冰清玉潔!但問題是你老公如果相信這話他還會提離婚嗎?他既然已經對你心懷怨毒,那麼無論對你在感情上、還是態度上,都會發生翻天覆地的變化!實話實說,配偶之間的吸引力基本在於性!他一旦對你產生了“性厭惡”,你們的婚姻就大體死亡了,離婚只能是最終選擇。在註定會解體的婚姻中,早離早解脫,早離早安全。
最後說“只能離”:事到如今,無論你認為老公提出離婚這件事有多麼費解、你認為自己有多麼無辜,但婚姻是兩個人的事,相向而行才能走到一起。或許在過往的生活中,你老公把你寵上了天!這才造成了你對事實的誤判,或許你老公真的很懦弱無能,習慣於被你輕視,這才造成你的行為與良家婦女相悖(一個已婚女人和丈夫以外的男性單獨相處七天)。問題是他現在翻臉了、憤怒了、逆轉了!他或許從此由一個對你百依百順的人,蛻變成一個處處針對你、時時挑剔你的人。由一個關懷愛護你、仰視畏懼你的人,變成了欺凌虐待你、鄙視汙辱你的人,即使你有委屈求全決心,恐怕也沒那個忍辱負重的耐性!所以,要麼不走叉路要麼不怕叉路上的荊棘紮腳。老話說得好:男人沒主意一輩子受窮,女人沒主意一肚子臭㞞。凡事必須提前想好利害關係,一旦把事做完了,就只能接受其帶來的後果。
我們任何人都不是這個世界主人,無非只是匆匆過客。世上的人都必須尊從社會的公序良俗!所有幻想著自己是天之嬌子可以例外的人,最後都被社會無情地教育了。且行且珍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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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C小貓咪
一個正常的人應該回避這類似活動,就算是夫妻感情再好,在這些問題上丈夫是不情願的,若是單位組織集體活動,那另當別論。試想為了一時的遊玩之感,丟下老公去和別的男人玩耍,若是一個正常的男人,是絕對不能容忍,除非彼此之間已經鬧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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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是自作自受,老公因為你的做法要離婚是情有可原,過錯方是你自己。
這也是忒任性了,一個有夫之婦不好好的同老公過日子,卻跟一個男同事瘋跑了7天,這擱在哪位男人都是不可忍受的,除非他天生就喜歡自己的帽子是綠色的。
事到如今,只能是“死馬當做活馬醫”吧,誠懇的甚至於是痛哭流涕的向老公承認錯誤,保證下不為例,看看老公能否鬆口原諒你這一次,如果他還是頑固地堅持自己做法,說明他已經鐵了心將與你離婚的事兒進行到底,男人只要是到了這般田地,就是九匹馬也難以把他拉回來的,沒辦法呀,自釀的苦酒,即使是含淚也要一飲而盡。
順便再說一句,你的這位老公真的是一位天下難尋的好人,竟然是沒把你打的滿地找牙,只是和平的提出分手,確實是很少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