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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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財智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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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小何雜貨鋪
哎,估計大部分人第一反應就是不還
又不是我的錯,是機器問題,然後就是各種聲討銀行。
但是咱們平心而論,對銀行而言,錢是一種商品,你多拿了不屬於你自己的商品,或許你覺得沾沾自喜,但是這種行為算是什麼呢?
你去鞋店買鞋,買了一雙然後又拿了一雙,您覺得合適嗎?錢對銀行而言就是鞋,所以,大家別激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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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大黃蜂167756448
這個肯定是要還的!自己清點了,發現多了,那麼你做到了當面清點這個程式。按照契約,多出來的你是必須還回去的,否則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毋容置疑,肯定是會對你不利的,何況,銀行已經發現了這個問題,在找你要回了。所以,大家別固執,更別意氣用事,不還是對你沒有任何好處的…
當然,不還了。
本人這麼丰神如玉,玉樹臨風,風度翩翩,提款機看了都心儀不已,送上百元大鈔作為贈品。
送出去的東西,怎麼能還呢。
再者說了,任何事情都要有證據。
雖說現在自動取款機有了記錄鈔票冠字號的功能,到了清點的日子透過核對冠字號和存取款金額有可能查到哪筆業務出錯,直至找到多拿到百元大鈔的幸運兒。
但是,起碼也得找到再說。
沒找到之前,先在錢包裡面待幾天也是好的。
雖然這張百元大鈔不會生小的,不會增加利息,但是能佔到銀行的一點點便宜,想想就開心啊。
如果去聽場郭德綱的相聲,這一百塊錢還真買不了一張票。
即使加錢買了票,聽完最多樂呵一天,細算的話,這一百塊錢連樂呵半天都不夠。
如果從錢包隨便拿出一張百元大鈔來,看著就樂,估計有人會當我神經病。
但是我拿著這銀行取款機贈送的一百,可是看到就能樂呵半天,想想就開心啊。
好吧,幾天後銀行確實找到咱了,畢竟卡號都對應著手機號。
咱也是說理的人,以德服人還要以理服人。
只要你能拿出證據來,證明確實是咱多賺了一百元。
證明這一百確實是銀行的機器腦子抽了,是出錯多給的,不是贈品。
那麼,咱還就是了。
畢竟一百塊錢也樂呵夠了,就不用麻煩警察叔叔了。
再說他們也挺忙的,不夠1000元跑一趟也不值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