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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史可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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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故國依舊秦時月
謝謝邀請。清朝統治中國的時候,實行的以滿治漢政策,即各地最高行政長官均由滿人擔任,如各地總督均由滿人擔任,漢人只能擔任副手,下面的府、縣也同樣如此配置。同時,為了保衛統治權,清朝在全國省會城市、部分大城市及關鍵節點設定滿城,滿城生活著滿人、駐紮著滿人組成的軍隊,滿城不允許漢人生活居住!滿清對蒙古實行的和親政策和大棒政策,透過和親籠絡蒙古各部落,讓蒙古人承認清朝皇帝為共同的汗,忽悠蒙古滿蒙共同治理中國,當然,滿清在蒙古也是有駐軍的,只是人數不多,滿清對蒙古的減丁政策是歷代最高明的,透過讓蒙古人信奉佛教,徹底解決了蒙古人口增長的問題!滿清對西藏採用也是宗教控制政策,在武力攻取後駐紮軍隊,然後利用藏傳佛教統治西藏,也相當成功,後期西藏政教合一,一直比較穩定。綜合起來,滿清統治少數民族的時候,是利用宗教和武力統治的,宗教形式更重一些。統治漢人區域時以滿治漢加愚民政策,也算比較穩定,只不過愚民政策造成清朝農民起義多以宗教形式開展,老百姓比較愚昧而已!
首先要說的是,如何解決在資訊與交通落後的情況下統治廣大的領土這個問題即不是清朝第一個面對的,也不是在清朝才有應對辦法的。清不過是照葫蘆畫瓢罷了。在清朝之前的中華大地上的統治者早已有了應對措施。
在先秦時期,地域雖不如後來廣闊,但也存在交通與資訊溝通不便帶來的國家管理問題。所以採用分封制來管理國家。然而春秋時期的諸候爭霸及戰國時期的兼併戰亂,都充份說明地方政府執撐軍政大權,中央政府不可能對國家做出實質性管理,而這正是郡縣制提出併為後世所採納的根本原因。郡縣制和分封制最根本的不同就是:分封制人財物及軍權在地方政府而不在中央,郡縣制則正好相反;所以自秦開始後續朝代都基本上採用了郡縣制管理,從而在人財物和軍權方面實現了中央集權制。解決了統一管理時中央於地方的權力分配問題。
秦始皇統一六國後,為解決中央和地方之間的資訊溝通、物資運輸和軍隊調配的問題,開始在全國範圍修建直道工程並統一規範了交通車輛的製造規格(車同軌),且設定了專職的驛站。
為能夠保證資訊正確的遠距離溝通、物資的正確調配,而在全國範圍內執行書同文、並統一了計量衡。
為保證全國財政統一管理及更好的保障貨物流通,統一了貨幣。
具體到政體設計上,實行皇帝制、中央政府機構和地方上的郡縣制。
皇帝制~1)皇權至上,大權總攬;2)“家天下”的皇位繼承製;
中央官制~三公九卿制,在軍政財經等國家管理各方面設專職官員來輔助皇帝管理國家;
地方管理~採用郡縣制,設郡、縣、鄉、裡分級管理。
在秦以後諸朝,或略有增補,但都基本延續了這個管理框架來實現對全國的管理和統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