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平淡人生一帆風順

    頂流名星吳亦凡,7月31日因涉嫌強姦罪,被北京朝陽警方刑事拘留。這個前幾天還信誓旦旦稱自己不會強姦,否則我自己會走進去的花花公子,徹徹底底地被打臉了。有人問,吳亦凡一共侵害了多少女生?目前警方尚未公佈,還在調查核實當中。

    俗話說得好:煙有煙癮,酒有酒癮,人有愛好,切莫上癮。吳亦凡仗著名聲和財富,披著外籍人士的畫皮,好色成癮。數年來,打著應聘的幌子,將年輕漂亮的姑娘誘騙到家中,採用先灌酒喝醉,後留宿扶房,再趁機強姦。事後一方面假裝戀愛,再上幾次,把乘虛而入的強奸罪行洗白變成自願,另一方面抓住女孩們貪慕金錢的心理,用重金封口,息事寧人。

    雙管齊下,屢試屢爽。目前,吳亦凡事件愈演愈烈。已有超20多位女孩出面發聲。不但有都美竹、劉美麗同學、小怡同學、林西婭、於佳怡、象韻潔、女團成員張丹三、秦牛正威,還有W1XXX、LemσnBrandyyy、Anastasia、一甜Eiaine、呱唧怪Y,更有魏雨欣、小陳看書、小柔不乖、不熬夜的小悅、阿舍的朋友、你又不是小章、小呂同學和她的閨蜜……我的乖乖呀,大有雨後春筍,層出不窮的氣勢,更有牆倒眾人推,樹倒猢猻散的現實局面。

    有話調侃說,這世上只有錢玩錢和人玩人有味。吳亦凡這個花花公子就把這兩件事發揮到頂端,演繹得淋漓盡致。殊不知多行不義必自斃,夜路走多終遇鬼,欲使其滅亡,先使其瘋狂。最後自己把自己作進了牢房,從此聲敗名裂,威風掃地。該!活該!活該該!

  • 2 # 蝸牛與孔雀魚

    他自己可能都記不過來了,這樣的事想讓當事人都出來指認也有點困難。對這樣的人不能手軟,殺一儆百,為了避免以後有人再做這種事。雖然不能杜絕,,起碼有威懾作用

  • 3 # 浪跡天涯客

    好像有二十幾個吧?其實這種事情大家都心知肚明的那種,就是各取所需(一個要玩一個要錢),要是不被那個都女子公佈,相信這件事永遠也不會被人知道,而是發生的也會越來越多人。只能說貴圈真亂吧!這種事情見怪不怪的,也敢肯定不止這麼個吳亦凡,更會有多個什麼的亦凡,希望大力整治這些不良現象,還社會一道靚麗風景線。

  • 4 # 壟上草

    這個問題恐怕連吳亦凡自己也難以說得清楚。

    這些年,吳亦凡靠著他那張粉臉和娘炮的功夫,一邊玩金錢,一邊玩女人,享盡了人間的富貴和快樂,令許許多多年輕異性們崇拜、追崇和迷戀,甚至心甘情願的以身相許。也有的女孩子因涉世不深,是非不明,被壞人佔了便宜,後悔之晚矣。

    吳亦凡到底侵害了多少女生?侵害是否等同於強姦?

    我認為侵害和強姦在法律意義上說是不完全相同的,應該分為不法侵害和合法侵害。當然,這兩種侵害有的時候也不太好區分和鑑別。一些女孩子為了滿足自己的某種慾望,在金錢和美色的引誘下,做出了不是很情願的傻事來,也應該屬於侵害,但在某種意義上說,屬於默許的心理狀態,另一方並不能構成強姦犯罪。在吳亦凡的惡行中,這種情況也許佔有很大的比例。

    因此,作為公安機關,要釐清這個問題也不是很容易的事。會有幾種情況無法認定:

    一、吳亦凡交代的案例

    對於吳亦凡自己交代的強姦事實,受害者能否認可?若是顧及名聲而不認可,不承認,那麼公安機關又如何認定?

    二、受害者證據不足或受時限影響

    受害者在受害時,因某種顧慮,未能(或未敢)及時報警,如今再向公安機關申訴,是否受到時限的影響,或者存在證明不足的問題,而無法受理?

    三、吳亦凡拒不交代,受害者又不主動報案,從而無法給吳亦凡確切定罪,豈不便宜了他?

    等等。

    當然,從現在公安機關掌握的情況看,吳亦凡犯強姦罪已有充足的證據,有的受害人也向公安機關主動提供了罪證,吳亦凡犯強姦罪基本可以定性。但這些只是吳亦凡犯罪的一部分,其他未知的罪證也許根本就無法澄清。

  • 5 # 磐石礪成的砥柱

    張丹三

    都美竹

    明星吳亦凡,為害眾女生。

    或問知多少?數字尚未清。

    爆料二十九,有道三十名。

    既有未成年,大多女學生。

    吳某非善輩,類似西門慶

    禍及小姑娘,天生一奸佞。

    一晚會兩女,徹夜不絕聲。

    荒悖如商紂,流惡彌天庭。

    小G娜

    林西婭

    網紅都美竹,當年尚少女;

    偶遇吳亦凡,隨即被荼毒。

    先以酒灌醉,續而起狂舞;

    春夢醒來時,已非原始女。

    佳麗張丹三,初見吳亦凡;

    吳某施妙術,襲胸帶啃臉。

    斯時張丹三,好在有經驗;

    一怒奪門出,吳某嘆遺憾。

    魏雨欣

    琳琳

    寧波黃愷嘉,又名小G娜;

    初識吳亦凡,續而成佳話。

    吳某連嗟呀,娜妹稱上佳;

    飛燕小蠻腰,讓人忘不下。

    歌手林西婭,樂壇一枝花。

    遙想相當年,流言卷天下

    緣起吳亦凡,手段好可怕。

    此情恍如昨,絕非甚虛話。

    金尤美

    李書曼

    曾幸、金尤美,一甜、秦正威。

    名花一朵朵,被誰辣手摧。

    琳琳、李書曼,秦桑、魏雨欣。

    美女一個個,借問可失身?

    哀嘆眾美女,一群可憐人。

    因迷吳亦凡,喪格失靈魂。

    可悲吳明星,可恨吳聞人。

    情場玩烈火,終究遭火焚。

  • 6 # 愛尚V動漫

    其實我看到這個問題很想笑,為什麼會有人在乎這個問題?為什麼某些網友不把焦點放在其他事情上面,比如說奧運,等一些正能量的事情上面。浪費網路資源。

  • 7 # 熊泡泡走娛樂

    作為一個公眾人物吳亦凡已經是淪落了過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場面,從我分析來看他在南韓的時候應該就是一個道德敗壞的人渣了,估計是在南韓混不下去了又回來撈金了,不過他可能到死也不會有道德這種認知。家庭方面也有很大的關係,一個母親的放縱溺愛,認為一個男孩子在外面沾花惹草是有能力的表現,這種是典型的封建社會的認知,應該讓他的母親回到中國來譴責她。

    現在他已經不光是道德敗壞的事情了,透過他也肯定會牽扯出很多的頂流明星,飯圈太亂了,導致很多無知的小姑娘上當受騙,這種人就應該判他個無期徒刑,限制減刑,讓他生不如死,並限制他的目前探望他,這樣才能讓華人解恨,到現在竟然還有那麼多的無知姑娘還在挺他,醒醒吧姑娘們,不知道以後你們的老公作何感想?

  • 8 # 東平李西功

    吳謙Y凡事件引起社會各界的高度關注,廣泛熱議,其行為嚴重破壞行業風氣,引發惡劣的社會影響。遵守法律法規,遵循公序良俗,是一個人最基本的道德底線。明星作為社會公眾人物,承擔著引領社會風尚的責任,更應對法律法規和道德倫理心存敬畏,行有所止,在倡導良好道德風範上做出積極表率。明星的光環絕不是遮羞布和保護傘,無論是誰,一旦觸碰法律和道德底線,都必將受到法律的制裁和社會的懲戒。德不配位的明星如同空中泡沫,飛得再高,膨脹再大,也終會破滅。需要國家出手重拳打擊了,淨化社會空氣。

  • 9 # qzuser251325957

    目前警方還沒公佈,一個外華人(加拿大籍)在中國一邊掙了大把的錢,一邊禍害著華人,我覺得是國家國教育和華人對下一代教育的缺失,希望年輕的下一代不要盲目的追星,你們應該追的是為國家做出貢獻的人,還有你的父母

  • 10 # 洗過的白襯衣

    在朝陽警方沒有向社會公佈案情之前,所有的數字都是猜測。其實我覺得,就是吳亦凡自己也說不準具體數字。只有所有受害女性全部向警方報案的情況下,才能確認具體數字。但有一部分受害者為了名聲,羞於向警方提供線索,就更增加偵測的難度,數字的統計也就越難準確。

    不管怎麼說,只要這些數字一旦落實,等待吳亦凡的就是中國法律的嚴懲。即使外籍人士,也要受中國法律治裁。中國土地上不存在治外法權!

  • 11 # 東東科普

    得饒人處且饒人,我們看到的只是事情的表面,孰對孰錯對於吳已經不重要了,流量的犧牲品。沒有辦法。劫數已到,難逃於天。

  • 12 # 辛卯老歌

    抓緊審訊調查,一經核實,立即向社會公開!

  • 13 # 梵梵檯球

    我個人覺得這個問題讓“話題的主人公”去講的話,他應該也會掰著手指頭腳趾頭的數不清。大家覺得呢

  • 14 # 周春華60

    現的明星,缺乏男子漢氣概,少了陽剛之氣,看著太娘了,但是乾的事不敢恭維,俗話說無風不起浪,這樣肯不簡單。

  • 15 # bq76號

    這個只有他本人清楚,具體是侵害還是女子自願都是未知數!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吳亦凡律師宣告”影響到整個律師行業,當事律師是否應該擔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