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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滿天星LQ

    一個律師,沒有法律原則,沒有是非觀念,善惡不分,黑白顛倒,那就是為虎作倀,就是褻瀆法律。如果為有罪之人做無罪辯護,同時誣陷冤枉好人,那就是犯罪。律師不是法外之人,做了違法犯罪的事情,都必須從重懲處!

  • 2 # 甜甜65869166

    作為一個律師。如果給強姦犯在那辯護,導致強姦犯逃避法律責任,還把告發強姦犯的貧窮農村小夥給害的賠個3萬多塊錢,這還叫律師嗎?這就不叫人了,應該開除,吊銷律師執業資格。

  • 3 # 使用者d古道西風

    這要看他有沒有錯誤,或誤導,不管是對原告或被告。比如讓被告承擔全部訴訟費,是錯誤的話,該律師應取消律師資格

  • 4 # FDA27102749

    二戰時期的甲級戰犯都有辯護權更何況是一個普通刑事罪犯?就算沒有律師給吳亦凡代理,法庭也會指定律師為其辯護!律師的職業道德是維護代理人利益,而不是主持正義!

  • 5 # 中華大智慧

    吳亦凡的律師不是影響律師行業而是律師行業的真實反映。現在幾乎所有的律師,都不是以法律為準繩,以事實為依據,而是以利益為追求,以金錢為嚮導,完全背離了律師懲惡揚善,維護正義的本意。吳亦凡的律師更是被資本所驅使,所以不要期待律師行業的良心發現了。

    曾仕強教授的父親告訴曾教授,兩個職業不能做:一是醫生,二就是律師。因為醫生會把病人好多器官給當成壞的切掉,病人還矇在鼓裡。律師則會吃完原告吃被告,有罪的人辯護成無罪,無罪的人沒有能力辯護成無罪開釋。到了老年,只能在那裡敲木魚懺悔。曾仕強教授從事了教育事業,成就了一代宗師。感謝曾仕強教授的父親

  • 6 # 率真厚德仁

    一個律師,要有敬畏之心!要一身正氣,善惡要分明,為有罪的人辯護,那就是為虎作倀,就是褻瀆法律。如果為有罪之人做無罪辯護,就是犯罪!誣陷冤枉好人,那就是罪上加罪!違背良心為罪犯辯護,就要承擔責任!

  • 7 # 平安吉祥1646

    一個律師為了錢,枉顧事實,為罪犯隱瞞犯罪證據,將無罪之人扣上罪帽,這樣顛倒黑白,將罪犯成為更大的罪犯,這不是犯罪嗎?

  • 8 # 海蝕天堂

    我想說,律師堅守委託人的意願,為委託人的利益,是律師的職業操守。說律師沒有法律原則,沒有是非觀念,善惡不分,黑白顛倒,是喝五兩的胡言。只講道德,無視法律,不對;道德綁架法律更不對。你以為你站在道德的至高點,就可以忽視被告人的權益?國家有大法,誰都不能只講道德不講法條,給別人亂貼標籤。現在調查剛剛開始,還沒到檢察院法院,吃瓜群眾等就好了,不要被帶節奏。法律在,此時誰敢踐踏!

  • 9 # 聖人智慧

    加拿大人吳亦凡,涉嫌強姦進公安,

    都美竹曝被醉奸,沒想連結一片天。

    本想針對是吳籤,結果捅破娛樂圈,

    網上炮轟吳亦凡,哪知要跌一大串。

    有的鐵粉在反擊,竟然踩踏法律線,

    引得央媒說重點,飯圈文化有極端。

    有的脫粉全都刪,看清形勢要避險,

    德藝雙馨老戲骨,居然沒人敢發言。

    也有明星律師函,雷霆萬鈞很震撼,

    法不責眾要抱團,嚇退對手是上算。

    明星敢發律師函,就知責任扛在肩,

    是否重蹈吳亦凡,撲朔迷離靠公安。

    有的律師天大膽,只看利益為了錢,

    不知法律雙刃劍,白紙黑字證據添。

    記下各位律師函,是否清白等時間,

    網上群雄擦亮眼,防止有人國外竄。

    社會進步在發展,體魄需要更康健,

    西方月兒不再圓,做好自己是關鍵!

  • 10 # UN317

    律師並不是為聲張正義而存在的,能顛倒黑白混淆是非,能把明顯的犯罪辯成無罪,就是“大律師”了,這可以理解,都是看在錢的份上嘛。不過,倘若把犯罪辯成無罪還不過癮,還要把揭露犯罪的人辯成有罪,就嚴重有違基本職業道德了。這種情況,即使一時成功,事後,事實證明揭露者揭露的事實確鑿,律師是應該承擔幫兇責任的。

  • 11 # 瘋狂說

    成立一個反 無恥律師聯盟怎樣? 對於只認錢,無是非觀,無下線的律師,光譴責是沒有用的,必須給他們點顏色看看!必須懲罰他們!讓他們再次無底線掙違背良心錢的時候,心生敬畏!

  • 12 # 潘龍江悔恨寫紅塵情歌

    律師不用擔責的,因為律師無所謂公平和正義,他們就是收人錢財替人消災。公證的應該是坐在臺上那個人,如果那個人不公正的話,老百姓只能竇娥冤了。

  • 13 # 頑石點頭32

    訟棍、幫兇朱曉磊,只有利益,沒有正義,助紂為虐、為虎作倀,敗壞社會風氣,助長歪風邪氣。這樣無良的律師,必須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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