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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我這的一國企工作,07年進入,簽了三次合同,第一次一年,第二次兩年,第三次簽了八年,今年八月到期,但是三次籤合同廠裡都沒有給我那一份合同,而且養老保險是09年五月才開始交,工齡也只從交養老保險時開始計算,企業這樣合法嗎,我又該怎樣維權,如果要求離職能否得到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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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廣東佛山刀哥

    一、這種你已經在勞動合同上簽字,只是公司以需要蓋章和稽核為由,收回去不給你的情況,你自己以此為由離職要經濟補償,現實中基本上無任何希望。一旦付諸公堂,他馬上拿出你自己親筆簽名的勞動合同來!

    二、前面幾年沒買社保,而從2012起又給你買社保了,至今已經連續給你買6年,你現在想以6年前沒買社保為由自己離職要經濟補償,現實中也是沒有勝訴的案例!因為社保補繳不屬勞動仲裁和勞動訴訟範圍,他們不受理。只能去社保局去投訴,而社保局目前普遍做法,只要違法行為已經改正超過兩年,就不會再追究企業了。而現在企業已經為了買了6年社保了,你想透過社保局去追繳,法律上有依據,但現實中卻很難!

    三、綜合上面兩點,你現在主動離職,無論是想主張經濟補償金,還是要補繳社保,都是非常困難的!因此,人力專家、職場反黑第一人朱光兵給你的建議,繼續工作下去!當企業主動提出與你解釋勞動關係時,你可主張賠償!因為你工作年限達十年以上,賠償與年限掛鉤,年限越長賠償越多,所以你屆時得到的賠償等於一年多工資收入。

    請你三思!

  • 2 # 寧靜致遠

    2008年中國《勞動合同法》開始實施,你自2008年開始,已經與企業訂立了兩次勞動合同,那麼在你第二份勞動合同2018年8月到期後,你可以要求企業與你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一、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三款規定: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即你沒有違反用人單位管理制度、沒有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沒有受到刑事處罰等情況,你再次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籤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二、如果上面的條件你不符合,那麼因你在用人單位已經工作十年以上,你在續訂勞動合同時,可以要求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一款規定: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你從進廠工作到現在,已經在企業連續工作了十年以上,符合條件。

    三、企業繳納你的養老保險和計算工齡的起始時間是錯誤的,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

    四、你如果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可以與企業協商處理,也可要求當地工會組織出面協調,如果沒有作用,直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五、打官司講究的是證據,所以你對於你所說的基本事實,應該提交相關的證據,比如證人證言等,也可要求企業出示相關的工資冊,企業職工花名冊,考勤表,因為這些證據是由企業掌控的,如果企業因出示後對其不利而不出示,按照現行證據規則,企業將承擔不利的法律後果。如果企業不承認與你簽訂了勞動合同,而你的證據證明了你在企業工作了十一年,那麼你可以主張與企業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並支付十一個月的雙倍工資,因為勞動合同法的立法完結就是要求企業與勞動者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如果企業不出示,則為事實勞動關係,對企業更不利。

    限於時間,上述回答不知能否幫助你

  • 3 # 老闆分享

    如果公司沒有按時給你發足額工資,那麼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別管合同在誰手裡,只要合同上籤了你的名字,你肯定能得到補償。

    如果是公司沒有給你繳納社保養老金,那麼從簽訂合同的時間開始算起,到最後幫你交這段時間,實際上公司是違法操作,你也可以告,那麼你可以向勞動仲裁申請讓公司補交這部分,同時申請相應的賠償。

    那麼你問如果離職能否得到補償,答案是可以得到補償,但是這部分補償僅限公司未給你及時繳納養老金這部分,跟有沒有給你合同沒有關係。因為勞動合同在實際應用中,特別是在勞動仲裁的證據鏈條中,並不是唯一的取證材料,要證明你在這家公司工作,有很多方法,比如工資卡銀行流水,考勤記錄,錄音材料等。

  • 4 # 唐林江

    公司不給你合同,你可以去勞動局告。因為你在公司上班,人事部門他也不敢與你說,公司沒有與你籤合同。如果沒有籤合同企業就是違法的。可以要求他付你雙倍工資。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都說潑辣修圖是專業修圖軟體,跟snapseed相比哪個更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