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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找個好朋友10377198

    所謂龍紋,也分很多種,五爪龍紋是皇帝使用的,但是也分時期,中國古代很長時期內,並不是皇帝專屬,而且寺廟可以使用,所以說五爪龍紋並不是皇帝專屬,但是如果從個人來說,一定意義上,大量使用龍紋,屬於一種僭越,是要殺頭的

  • 2 # 孝陵衛小校

    應該叫皇族吧,太子和王爺都可以用,他們將來都有可能成為皇帝。

    以明朝為例。

    冕服

    皇太子

    袞冕九章,為明朝皇太子陪祀天地、宗廟及正旦、冬至、聖節、朝會時穿用,從祭祀社稷及受冊、加元服、納妃也穿冕服。

    龍在兩肩

    親王

    袞冕九章,親王在助祭、謁廟及正旦、冬至、聖節、朝賀時穿用,受冊、加元服、納妃也穿冕服。

    龍在兩肩

    皇太子、親王常服

    皇太子、親王、君王常服款式與皇帝基本相同。

    胸、背及兩肩處各飾蟠龍一。

    親王保和冠服

    嘉靖七年賜宗親

    胸、背用龍紋方補各一,郡王補子用彩妝,郡王長子為織金。

    皇太子、親王道袍

    道袍是較為常用的男子便服款式,明代諸王日常也多穿著,與一般道袍形制相同。

    胸、背及兩肩各用團龍補子一。

    蟒服

    另外,明代皇帝賜予有功的文武大臣及屬國國王、部落首領的賜福,以衣身飾蟒紋而稱為蟒袍、蟒衣。蟒紋與龍紋相似,區別在於龍為五爪,蟒為四爪。

    另外,皇帝、皇太子、親王、郡王都有皮弁服,但沒有龍紋。

    皇帝的冠服、常服與親王的形制基本相同,差異最大的為袞服,也就是我們經常在影視劇中見到的金燦燦的衣服。明朝皇帝的畫像中,自英宗開始,所穿圓領都由四團龍變為十二團龍袍,並加入原來只用于冕服中的十二章玟。

    黃色為主也用紅色,袍前後各用團龍三,兩肩團龍二,兩側雙擺各團龍二(雙擺這兒是四團)。

    另外,大明的官員和百姓特別牛逼,他們會經常僭越服制,所以他們穿著龍紋服(或者高仿的蟒服)出門招搖過市,你也不能逮住他問問是不是能這麼穿,更別說他們回了家以後過各種癮了。

  • 3 # 揚眉劍舞

    如果單就“龍紋是否是皇帝專屬的圖案?王爺和太子能不能用龍紋?”這個問題來說,答案很簡單,龍紋確實不是皇帝專屬。

    比如在明代,皇帝、皇太子、親王、郡王等皇族服飾中都可以會出現龍紋。比如《大明會典》皇太子常服:“永樂三年定,袍赤色,盤領窄袖。前後及兩肩、各金織蟠龍一”。山東明代魯荒王墓中也出土了多件五爪二角龍紋袍服,就是標準的皇室龍紋常服。

    明初魯荒王的五爪龍紋常服袍

    不過,如果擴大範圍,就“龍紋是不是皇族專屬圖案”這個問題,還需要分歷史階段情況來看。

    龍作為帝王象徵由來已久,《廣雅·釋詁》“龍,君也”;《史記》以祖龍喻秦始皇,“祖,始也,龍,人君象,謂始皇也”;又傳漢高祖劉邦為其母與龍所生,稱其面貌“龍顏”。龍紋出現在帝王服飾中的歷史更悠久,是帝王袞冕服十二章紋之一。但一直到隋唐很長一段時間來,也僅限於大禮服袞服,並且龍紋只是其中一種紋樣,不是皇室獨享的禁用紋飾。

    隋唐皇帝平時多穿圓領常服,當時制度並未對皇帝常服紋樣做具體規定,龍紋依然並非皇帝獨享,武周時曾製作繡袍賞賜文武官員,其中諸王便飾以盤龍和鹿;後唐《曹議金迴向疏》中記錄有“紫盤龍綾襖子壹領”;日本正倉院所儲存的奈良時代樂工所用綠綾大歌袍,是仿唐大歌樂表演服,使用的便是雙龍聯珠紋綾。類似的唐代龍紋綾在新疆阿斯塔那唐墓、青海唐墓等非帝王墓葬、以及日本正倉院、法隆寺、美國大都會博物館都有不少發現。說明龍紋面料在當時各種身份都可以使用。

    各地出土、傳世的唐代龍紋綾面料

    隨著龍作為皇族象徵的觀念越來越深,團龍紋也成為帝王貴族常用的袍服紋飾,著名例子如敦煌莫高窟第409窟回鶻王,前後身各有一排四大團龍,兩側肩袖也各有四團龍。黑水城出土西夏繪畫中,有一副打扮似漢裝的貴族像,頭戴漢式巾帽,所穿袍服也飾有十團龍。倫敦私人收藏的一件遼代黃羅地蹙金繡團龍袍,是迄今為止發現的最早一例金繡團龍袍,全身有11蹙金繡團龍,前身內外襟各有兩大團升降龍,後身則上一下二三大團龍,肩袖裝飾四小團龍。類似的例項在遼代服飾文物中還可以看到多件,或許是遼帝王貴族所用窄袍。

    遼黃羅地蹙金繡團龍袍,全身有11蹙金繡團龍,是已發現最早的一件金繡團龍紋袍。

    與此同時,也是從遼金開始,龍紋成為普通士庶禁用的皇族專用紋樣,《遼史》記載“禁士庶服用錦綺日月山龍之文”,《金史》也有“禁私家用純黃帳幕陳設,若曾經宣賜鸞輿服御,日月雲肩龍文黃服、五個鞘眼之鞍皆須更改。 ”但更多指的是日月山龍的組合式紋樣。

    類似龍紋的服裝依然在當時民間流行,於是在元代正式頒佈詳細的服色條例,禁止民間織造龍紋衣料,《元典章》《通制條格》裡反覆出現對於龍紋的禁斷,比如至元七年、十年,中書省禁止生產和銷售“各種御用日月龍鳳肩花並緞匹紗羅綢緞”,“不得織造日月龍鳳緞匹”,元貞元年又再次禁斷。“不得用赭黃龍鳳紋”,大德元年“禁織大龍段子”。反覆強調龍紋為帝王獨享的服飾紋樣。至元二十四年服色制度“惟不許服龍鳳紋”,並且明確限定圖案範圍,“龍謂五爪二角者”,少一爪的四爪龍,被視為允許使用的紋樣,但纏身大龍必須禁止。大德元年三月十二日,中書省奏:“街市賣的段子,似上位穿的御用大龍,則少一個爪兒,四個爪兒的織著賣有。奏呵,暗都剌右丞相、道興尚書兩箇欽奉聖旨:胸背龍兒的段子織呵,不礙事,教織者。似咱每穿的段子織纏身大龍的,完澤根底說了,隨處遍行文書禁約,休教織者。”

    五爪龍紋正式成為皇族專用的紋樣。

    元代四爪龍紋緙絲,很可能是民間織造的面料。

    到了明代,制定新的服飾制度,皇帝、皇太子、親王、郡王常服均使用織金龍紋。同時也依然禁止普通人使用龍紋,洪武二十六年“令官吏及軍民僧道人等,衣服帳幔並不許用玄黃紫三色、並織繡龍鳳文。”

    不過越是禁止的,就越引起無窮的僭越慾望,明代人想了很多辦法來使用龍紋或者“類龍紋”,比如之前便有的四爪蟒,比如龍形的鬥牛、麒麟、飛魚,“殊類龍形”,不仔細分辨幾乎看不出區別。於是明代政府又頒佈了一些補充禁令,普通人類龍紋也禁止使用,“天順二年,令官民人等,衣服不得用蟒龍、飛魚、鬥牛……”“嘉靖六年令在京在外官民人等,不許濫服五彩妝花織造違禁顏色及將蟒龍造為女衣。”但僭用類龍紋的情況依然屢禁不止,“積習相沿,不能止也”。

    明代的四爪牛角鬥牛補

    明代四爪魚尾飛魚補

    明代蹄足龍形麒麟刺繡

    清代對於皇族使用龍紋做了更明確的限定,也明確擴充套件到后妃。皇帝、皇后、皇太后、皇貴妃、妃、嬪、皇太子、太子妃都可以穿龍紋袍服,可直接稱為“龍袍”,親王以下則稱“蟒袍”。起初官民也禁止使用五爪龍紋,如果受頒賜龍紋衣也必須挑去一爪為四爪。《大清會典·冠服》“凡五爪龍緞……官民不得穿用,若頒賜五爪龍緞、立龍緞,應挑去一爪穿用”。

    清代杏黃色緞綴繡八團雲龍女夾龍袍,為貴妃、妃所用的吉服袍

    但是到了清後期,五爪、四爪的區別似乎已經越來越淡化,官員也開始穿著五爪龍紋,但是名稱必須改成“蟒”。據晚清民國筆記《清稗類鈔》稱,當時“文官之蟒袍,一品至三品,九蟒五爪;四品至六品,八蟒五爪……”而且民間流傳的雜色五爪“蟒袍”數量也很多,可以說當時可以已經沒有了“爪數”的限制,只不過非皇室所穿不能稱為“龍袍”,雖然一樣是五爪,也必須改叫“蟒袍”。

    至於漢族女性命婦,因為本來就沒有具體制度規定,所以漢族女禮服更是可以看到一些身穿“五爪蟒”袍的情況。

    身穿五爪蟒袍的漢族女命婦

    清代漢式五爪盤金繡女蟒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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